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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傲慢与偏见?

(2008-12-02 12:20:39) 下一个




谁在傲慢与偏见?


作者:谢盛友


时代不同

1963年6月26日,约翰•F•肯尼迪:“我是一个柏林人”  (Ich bin ein Berliner) “我是柏林人”这句话,肯尼迪是用带着浓重波士顿口音的德语说的,虽然不标准,但西柏林人听懂了,顿时广场沸腾起来,“肯尼迪 — 肯尼迪”的喊声响彻云霄。“我是一个柏林人”成了历史伟人名言,因为这是一种非常亲切的感觉。

几十年后,一个西柏林中学生到德国另外一个小镇旅游,他看不惯乡巴佬,与当地人争执,同样说“我是一个柏林人”, 他是用标准的柏林口音说的,小镇的小伙子看不惯柏林人的优越感和傲慢,一起围攻他,结果把他打伤致残。

北京人到上海凶残杀害六个警察。我堂堂北京人被你们小上海警察殴打,这还了得?

关于杨佳案,国内一位教授说,毫无疑问,这是一个悲剧。首先这是“官逼民反”,是执法人员普遍违法在先,但是“民反”反得很不理智,说是“勇敢”,还不如说“愚昧无知”(这样说可能很残忍)。须知当今时代不同了,人们的道德观念,标准也有所不同。当年武松“血溅鸳鸯楼”,把张团练一家老小,奴仆丫环杀得一个不留,是当时的道德标准范畴中的行为,为大多数百姓所认可。今天社会上的“不平事”何止千万!而且这种不平多数来自“官府,衙门”,用“梁山好汉”的方法是不能铲平这潭污水塘的。一味为杨佳叫好,能解决问题吗?武松杀了张团练家的奴仆丫环,是触动不了赵家皇朝半根毫毛的。(国内一位教授的大致意思)

杨佳绝对是一个值得讨论的文化现象,杨佳的背后隐藏着中国历史文化和现代社会的极度不平等的残酷的欺压事实。

傲慢京人

上个世纪流行:到了北京才知道自己的官小;到了上海才知道自己是乡巴佬;到了广州才知道自己钱少;……。

北京由于是中国的首都,北京人生来就有优越感。一国之都,作为政治、文化、国际交往等的中心,北京拥有太多的溢美之词,但北京人往往也不知不觉地培植了一种“傲慢与偏见”的气质,这其实是一种以制度歧视为表征的霸气。北京人的优越感,相当程度上是得益于各种特殊的优惠政策的发酵,和长期的催化。

对每个从北京来的人,上海人都会问:“上海好还是北京好?”在北京,则很少遇到这种提问,因为在北京人的眼里,这从来就不是个问题,问题是:中国还有比北京更好的地方吗?

北京人的傲慢,是靠全国各地尤其是贫困地区的穷人机会的牺牲,而堆积起来的。高考恢复后,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当年我是海南岛的外语类状元,北大北外抢着要录取,由于家庭贫困,没钱买棉袄,没有填报北京大学。事情过了三十年了,每每看到北京人,尤其是北大人,总让我联想到当年无缘作北京人的伤心事。我妹妹更悲,她当年是我们家乡的民办教师,根本没有什么工资,只是拿工分,每个劳动日8分钱。三年里她每年高考,每年差几分才到达分数线,可她的分数若在北京已经超越重点大学的分数线。三十年前我们家对于北京人而言的凄凉,只是全国贫苦大众的一个小小的缩影。中国的城乡差别,不平等事,何止亿万?

人的出身地就像自己的父母一样,是不能够选择的。千百年来“北京人”成了一个文化标签,区别北京人与外地人、外省人的标签,区别权贵和穷人的标签,区别强势和弱势的标签,……。

总体来说,北京是一座有三千多年建城史、八百余年建都史的古都,是深具东方传统的都市,东方文化沉淀深厚,是世界著名的东方文化之都。北京城内的“城市壁垒”几乎囊括了读书、就业、升学、升官、迁徙、文化、休闲等全方位的优惠,其“恢弘气势”似乎并不逊色于城外的古长城。

在民国时期,沈从文、鲁迅等论战,鲁迅的结论是北京“京派”文人偏“官”,上海“海派”文人偏“商”,历来官看不起商。北京人看谁都是老百姓,上海人看谁都是乡巴佬。这句话虽然是玩笑,反映的却是不同的文化价值观和历史心理的沉淀。

北京人尽管义字当先,但有时多少会体现出皇城根下的子民盛气凌人的心态。北京人都喜欢“侃”,三教九流三皇五帝,生旦净末丑神仙老虎狗,就没有他们不知道的,想找一个不会侃的北京人,难度相当大。杨佳果真木讷,应是例外。

据报道,2008年10月29日,林嘉祥在一深圳餐馆,掐住一位11岁女童的脖子,企图拖进洗手间猥亵,未能得逞。女童父母拦住林讲理。林嘉祥不以为耻,反而大言不惭:“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北京交通部派下来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我掐了小孩的脖子又怎么样,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呀!敢跟我斗,看我怎么收拾你们。”

 “我是北京交通部派下来的”这句话,成为性骚扰的同义语开始在国内流行。

我承认、我深知,这是十足的以偏概全,是用一竹竿打翻整船人,对于普通北京老百姓,在此我表示道歉。


自私排他?

人性本身自私、排他。没有人不顾及自身的利益而照顾他人的利益。雷锋是人造的神话。人,带有十足的动物本性:先顾自己,再顾家人,再顾自己所属的群体,再顾及社会。

自私并非错误。问题是,维护自己的利益的同时,不能破坏他人的利益;如果破坏了,那么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很难维持平衡,族群与族群之间就很难维持和平。于是,人会吵架、打架,族群会冲突、乃至打仗。一定范围的同种族群,由于生活习惯一样,在认同一定的文化基础上,慢慢地联合起来,乃至组成今日的国家。国家为了人与人之间的平衡,设立了一定的规矩、规章,乃至法规、法律。然而,由于法律也是人制定的,法律也是自私的。也就是说,法律是为一定的族群服务的。

我在上德国宪法史时问我的教授,如何理解“每个人的尊严不可侵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类的话语。他毫无掩饰地说,宪法讲的是人与国家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则由众多的私法规范。宪法里所谓人的尊严的基本权利,是超越国家的。也就是说,只要是人,不论他(她)生存在哪里,都应该享受这些基本权利。你在你的族群里,你的尊严不可侵犯;你到别的族群里,你的尊严同样也不可被侵犯。

问题很复杂。一定的族群为了一定族群的利益,又设立了一大堆宪法以外的法规,以维护本身族群的利益。

所谓仇外就是仇恨外族人。仇恨或表现在内或表现于外。前者就是我们常说的“恨在心里”;后者是指以一定的行为侵犯外族人的利益。任何族群都不愿意外来族群侵犯他们的权益。这是铁的规律。

仇外是时时有之、处处有之、人人有之的。如果哪个政治家说:他不仇视外人,他的国家不仇视外人,那才是天下最大的谎言。有智慧的政治家应该采用一定的办法、措施来平衡人与人的关系、族群与族群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社会与国家的关系、国家与国家的关系,以致于人与人不冲突、族群与族群不冲突、人与社会不冲突、国家与国家不冲突。


抗压能力很不足

从硅谷华裔工程师吴京华我想到卢刚,尽管吴京华不是地道的北京人。根据四川同乡介绍,吴京华是川东人士,1982年从重庆大学毕业,之后就读北京工业大学,并在北京工作过,1988年来美,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1990年代初期来到湾区,并取得圣他克拉大学电机硕士学位。吴太太是上海人,也曾经在北京生活过。

卢刚1991年11月1日在校园中射杀数人,该事件在当时曾震惊中美两国,也引起了一场关于中国教育弊端的讨论。卢刚生于北京市,18岁考入北京大学物理系,1984年通过CUSPEA考试,1985年本科毕业后进入艾奥瓦大学物理与天文学系攻读研究生。1991年通过答辩获得博士学位。

在中国大陆无神论及功利主义至上的影响下,现在的年轻人抗压能力低下,少数傲慢的北京年轻人更加突出。在极端自我意识高涨下,自私和傲慢往往会造成危害社会安全的悲剧。


博爱我们很陌生

在卢刚枪击事件发生后的第三天,受害人之一的安妮•克黎利女士的家人,通过媒体发表了一封给卢刚家人的公开信,信中追忆了安妮•克黎利女士的成就,并以宽容的态度希望能分担彼此的哀伤。

余虹也是因为抗压不足而自我牺牲的,他生前写过《有一种爱我们还很陌生》一文。
 
弗吉尼亚理工大学枪击事件发生的时候他正在波士顿大学做访问学者。他听说美国人在悼念活动中连凶手一起悼念他惊讶了,这惊讶久久不能平息。一天在去波士顿大学的途中一位同行的中国留学生对他讲了事发第二天晚上他们社区的守夜祈祷。她告诉他在守夜仪式上他们点了33根蜡烛,为33个生命祈祷,这让他惊讶。她向他转述了守夜仪式上人们的悲伤以及他们的言谈,其中一位牧师的话让他惊讶。这位牧师看着33根蜡烛说:“这里的每一根蜡烛都象征着一个生命,它们现在都很平静,我相信他们都在上帝那里得到了安息。当那位凶手在开枪的时候,我相信他的灵魂在地狱里,而此刻,我相信上帝也和他的灵魂在一起,他也是一个受伤的灵魂”。

悲伤的经验起于爱,我们因爱被害者而悲伤,当悲伤将凶手包含在其中时,爱同样给予了凶手。

“普世价值,自由民主”似乎对于我们不陌生,可是,博爱在现代中国大陆似乎没有任何意义。难道我们需要传统仇恨斗争、暴力杀人、排外斥外的价值思想?我们能不能思考博爱平等自由的心灵价值?

让我们今天开始一起努力,让博爱不陌生!


写于2008年12月2日,德国班贝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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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redwest 回复 悄悄话 谢老师,您转载的这篇文章其实是在说北京人更容不得屈辱和有权利意识。这难道是一件坏事吗?人不应该有骨气和傲气吗?我喜欢北京人,就是因为他们不是光为了利益和生存而活着,他们有精神层面的要求。杨佳的人生是很可悲,可在中国现有的社会体制和制度下,如果没有杨佳和孙志刚这样的人,是不是更可悲?

不是说非要跟你争辩,只是想说出我的观点。见谅。
nouse 回复 悄悄话 如果江南剑客说的是真的--“杨佳在西安被打得满地找牙,自付几千元,一点脾气都没有。上海警察赔了钱,登门道歉,这小子就觉得自己委屈了.....”
那博主的文章就有些道理了。

个人印象,上海人爱讲理,北京人爱讲义气。 哪里人不重要,自身素质最重要。

论异 回复 悄悄话 这么长的文章,要是有水平也不算浪费时间!生命就是这样浪费的!

从这篇文章我只看到一点:你是偏远小地方出来的人,别说北京,就是拿一个比你那儿大一点点的地方,没等人傲慢,你都抬不起头来。这就不是谁傲慢的问题了。

批判让你觉得自卑的城市或人,其实先是你看不重自己,你非常活跃。可从没见你为比如灾区的孩子,受难的人群哪怕呐喊点什么,做点什么,好像从没回国游记等,兴许你不但骂北京人傲慢,连中国也在内了吧?!

也好,这文学诚林子不大,倒什么鸟都有!又见识一类人!
jessey08 回复 悄悄话 回复kkpb7533的评论:

你的说法完全没有根据。个人经历吧, 怎么能以片盖全呢。 我在上海碰到的看不起外地人的人好像比我在德国碰到的多多了, 同事在饭馆随便训斥上菜的外地小姑娘, 在德国从来没人做这种事。在大学的中国学生随便写个申请说没钱, 大学就退给你大部分的学费,上海大学能不能对外地贫困生做到这一点呢。 我可不可以因此说上海是歧视外地人最厉害的地方呢?
liberalchinese 回复 悄悄话 ZT:王利平(作者系福建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教授)

杨佳虽然已被执行死刑,但是面对杨佳案,有太多的地方仍需要去质疑:本案的事实已查明了吗?本案能排除杨佳遭受警察殴打的可能性吗?上海警方委托鉴定的程序合法吗?杨佳患有精神疾病吗?……在某些人眼里看来,杨佳已属典型的“坏人”,应从重从快将其解决,一切法律程序显得碍手碍脚,似乎有些多余。实际上在一个不尊重“坏人”权利的地方,“好人”也没有安全可言,因为他同样要面对一个习惯于不尊重人权的公权力。因此,替“坏人”辩护,是在为所有人的权利辩护。社会大众质疑杨佳案,不是为了袒护杨佳杀人,而是期望每个人能被制度公正地对待。公正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不公正的制度只会制造出更多的“杨佳”。

杨佳已经死去,留下问题是:现行的制度还有输出正义的可能性吗?从杨佳案立案、侦查、起诉、一审、二审以及死刑复核的整个流程来看,参与办理该案的掌权者们,已将国家制度的公信力全部押进了该案,谁敢说千里的制度之堤不会毁于如同蚁穴的杨佳这一个案呢?若公民都不相信现行制度能输出正义,为救济被侵犯的权利,都要在制度之外诉诸了暴力,国家便处于极度危险之中。美国1776年的《独立宣言》宣告:“我们持有这些不言而喻的真理,即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政府由人民建立,其正当权力来自于受治者的同意,任何政府不论何时戕害这些作为其目的的权利,人民就有权变更或废黜它,建立新的政府。”人民如何使用权利废黜违背人民意愿的政府呢?当时宪法起草人杰斐逊认为,只有百姓有持枪权才能将这种权利付诸实践。因此,当制度无法输出正义时,暴力便具有了正当性,国家制度的公信力便土崩瓦解。

今天杨佳最终还是被执行了死刑,正义也随杨佳一道死去,但在杨佳案中,一股追求正义的力量正在民间崛起,这股力量是中国社会和平转型的希望,它必将推动制度变革,重塑社会正义。
wolaishuo 回复 悄悄话 Liberalchinese, 刚才看的不仔细, 以为是你在说北京人, 抱歉。

我的意思是,
讨论北京人怎么样是没有什么意义的。 十年砍柴想说的不是北京人傲慢的问题, 北京人和大学生其实是在无意识中暴露了中国的一些很严重的问题,因为素来发生在弱势群体身上, 真相因为无奈的忍让被掩盖。 孙志刚如果不是个大学生, 也许不会反抗到被打死, 如果不是大学生, 引起那么大的民愤,当时的那种已经实行多年的收留遣返制度不会改变, 多少所谓的游民会被继续无故遭受关押和殴打。 同样的道理也发生在杨佳身上, 只是目前来说,还没看到有关部门必要的反省。
kkpb7533 回复 悄悄话 我是上海人,但认为您的这篇文章观点以偏概全,您也承认了

既然知道是以偏概全,为何还要写呢

还有,我觉得在西方国家中,德国几乎是对中国人偏见和歧视最严重的国家。这倒是可以说明在德中国人是逆来顺受的
江南剑客 回复 悄悄话 回复哈哈笑!的评论:

是北京警察,你在体会体会哈。

至于上海警察,我早说了,太面!对待暴徒,当场击毙了事。杨佳在西安被打得满地找牙,自付几千元,一点脾气都没有。上海警察赔了钱,登门道歉,这小子就觉得自己委屈了。

没办法,现在社会,是你越暴力,你越得到理解和尊重。在北美,老黑就是一范例。所以,杨佳到上海出气,不是上海对弱者特别不公正,而是上海这地方,太讲理了,太没有威慑力了。
哈哈笑! 回复 悄悄话 回复江南剑客的评论:
你看文章怎么不仔细?不是北京警察,是上海警察!
哈哈笑! 回复 悄悄话 回复过客淙淙的评论:

太同意你的观点了!
过客淙淙 回复 悄悄话 杨佳已经死去了.
今天的中国法律形同虚设,道义良知放两旁.有谁在意呢,老百姓已经习惯了,麻木了,不会反抗也无力反抗了.杨佳是勇敢的,不屈服的,用生命洗刷耻辱,反抗这个扭曲的社会,他干了别人想干而不敢干的事情.如果政府再胆敢欺负人,强迫拆迁,萎亵民女,那么看看杨佳吧!
要是想骂北京人,请别拉上杨佳!
江南剑客 回复 悄悄话 处死杨佳,对北京警察是个件好事。否则,杨佳这点委屈就可杀警,在北京的不少外地人有太多的理由去讨个说法,呵呵。
过客淙淙 回复 悄悄话 北京人是有优越感,可跟杀不杀人无关!杨佳也是先要透过法律来据理力争的,在没有得到满意的结果后,才出此下策.那几个打人的肇事警察若不是遇到个北京人,而是换成个湖南人,四川人或东北人什么的,恐怕早就当场毙命了!
您的博客我常看,很多不错的文章,只是这篇不够客观,不是以偏盖全,而是有点生搬硬套地给北京人戴帽子.
我觉得是您年轻时进京未遂,多年过去后仍有心结.说错了,请您原谅.
严正声明,我不是一名北京人儿!
liberalchinese 回复 悄悄话 富新二小死难者家属今天起诉政府:在四川大地震中有126名学生遇难的绵竹富新二小(镇上唯一倒塌的建筑)建筑质量责任问题仍未有答案。
Link:
http://www.bullog.cn/blogs/lianyue/archives/232126.aspx

死亡126名学生,家长仅索赔768万,平均一个孩子值6万1千元。 Don't give me crap like 北京人 or 外地人. We are talking about 堂堂中国人!!!
wolaishuo 回复 悄悄话 回复liberalchinese的评论:

你的阅读理解力好像有点问题哦。
liberalchinese 回复 悄悄话 Here is a case not 北京人,
贵州遵义老百姓,

http://www.bullog.cn/blogs/zunyi20081/archives/231887.aspx
liberalchinese 回复 悄悄话 回复谢盛友的评论:
According to you, 受歧视、被冤枉,忍气吞声, 逆来顺受, 深知我们这些人算个屁, 人就是博爱,素质高,社会就和谐了?!
IF you want to be a slave, live like a slave, be treated like a slave, be it. 杨佳wants 权利,而不是特权!Don't mix up!
谢盛友 回复 悄悄话 回复加州花坊的评论:

“北京人” : 一个文化标签?

我承认、我深知,这是十足的以偏概全,是用一竹竿打翻整船人,对于普通北京老百姓,在此我表示道歉。

题目:谁在傲慢与偏见?

副标题:------ 北京人害死了杨佳?

都是用问号的,目的是我们一起学习博爱

谢谢北京人讨论!

加州花坊 回复 悄悄话 回复蓝天卫士的评论:
她也许是个外地民工,你当时也没查户口吧。我在北京那么多年也没见过。倒是我们的外地同事,家里装修了地毯,老家人来了往地毯上吐痰,他就不高兴。
谢盛友 回复 悄悄话 ZT十年砍柴:若杨佳不是北京人或许不会发生悲剧

2008年07月04日07:34   南方网 
十年砍柴  评论21578条


一男子杨佳7月1日闯进上海闸北公安分局办公场所,用利刃袭警造成6死4伤的惨案。嫌犯的身份已经查明,乃皇城根长大的北京人,少年时父母离异,和母亲相依为命,其住处离即将举行大典的鸟巢不过数百米。


北京人千里迢迢上海袭警,这个情节有相当的戏剧性,难免让人联想翩翩。中国最繁华执法也相对文明的两大都市,其市民享有了其他地区所没有的一些特权,哪怕是下岗职工,他们得到政府的关照也比别处下岗工人更好,因此凶手的北京人身份让人有些惊愕就不足为怪了。


杨佳行凶的真实原因,现在还不清楚,也许永远是个谜。但已有媒体披露,去年10月杨佳是上海游玩,租了辆自行车被闸北警方怀疑该车是偷盗的,弄回去审查,后来事情搞清楚了,从局子里出来的杨佳去有关部门讨说法,申请行政赔偿未果,故怀恨在心。


这个传言我觉得可信,因为合乎一个单亲家庭长大的北京人的行事逻辑。杨佳被冤为偷车贼后究竟受到什么屈辱我们不得而知,但我想对于一个从小在首都长大而比较偏执的青年而言,这种屈辱感可能过于强烈,而申诉无名,则更加重了屈辱感。我们设想一下,如果杨佳不是北京市民,而是湖南、四川、河南、安徽等地的民工,在上海被误会为偷车贼,即使抓进去受了些皮肉之苦,只要能证明清白放出去就谢天谢地了,有几个敢去找公安局讨说法?因为生活在底层的民工习惯了受歧视、被冤枉,忍气吞声是他们生存之道,只有到了迫不得已时,比如年底讨不回工资给家人无法交代或者别人欺负得太厉害,才可能反弹。


而作为一个北京人,杨佳显然没有外地民工那样多的人生屈辱经验,外地民工把受屈辱作为常态,而他认为屈辱是不可接受的。因为他的生活经历让他比农民工更具有权利意识,同时也更加地相信世上还有公道。所以他才按法律程序去申诉,并要求行政赔偿-----这种要求在多数外地民工看来很傻很天真。而希望越大失望越大,一旦面对冷漠的推诿,加上成长的家庭环境等因素,便激起了惊天血案。杨佳的事和孙志刚其实可以对比一下,只是孙志刚是被害者,杨佳是害人者。和杨佳北京长大具备较强的权利意识一样,受过高等教育的孙志刚被收容后,因为不服气而被打死,如果是个数次被收容遣送的农民工,抓进去后逆来顺受,恐怕不至于丧生。


孙志刚、杨佳事件是很好的社会学标本,我们通过分析这两个标本会发现,转型期的中国几乎是两个分离的社会,表面上已经有现代化的国家框架-----包括市场经济体系、政治架构和所谓的法治体系,可与现实的传统型社会格格不入,因而加剧了社会种种冲突。越是发达的地或接受高水平的教育的人,他们具备相当的现代文明社会的知识,比如孙志刚和杨佳,他们知道人人权利平等,他们知道政府执法应该讲程序,他们知道政府应该为纳税人服务而不是相反,这些都是一个现代公民的生活常识。然而具备现代社会公民常识的孙、杨两位年轻人,忽视了“另一个中国”----那就是传统的臣民中国,在臣民中国的政治逻辑中,当官的作威作福管制小民是常态,小民忍气吞声交粮纳租自求多福也是常态。在“另一个中国”里长大的孩子,他们多数没能像孙志刚和杨佳那样中了依法治国“毒”,习惯了恶吏欺负的他们不会为一次屈辱而去要个说法,也难因为要不来说法而杀人。对公正还有点信心的孙志刚所以才会嘴硬而遭杀身之祸,同样的原因杨佳怒火难平杀害了几名无辜的警察。


无论如何,杀害无辜者决不是什么英雄,就像我们不能因为武松受到极大冤屈,就赞成他将张都监家的所有仆人都杀光一样。但杨佳的事件就像孙志刚事件一样,足以引起有关方面深思。另外我还认为,当初办理杨佳案件的警察,即将他抓进局子让其受到不公正对待的警察以及在杨申诉时冷漠推诿的警察,应该勇敢地站出来,向被杀死的同事亲属说声对不起,“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对同事的死这些还不知其姓名的办案警察至少负有道义责任。 

江南剑客 回复 悄悄话 写得很有新意,也有理有据!
clinton-2007 回复 悄悄话 回复redwest的评论:
基本同意。当然了,上海也有很不错的人,特别是受过良好教育,在外面生活过的人。

在北京从小长大,从来也没觉得高人一等。只是上大学和工作后,才知道一些人认为北京人傲。其实根本就不是那回事。
redwest 回复 悄悄话 我喜欢北京人。北京人并不傲慢,即使有,也是做人应该有的骨气和傲气。上海人是势利和市侩,欺软怕硬,小家子气。

clinton-2007 回复 悄悄话 老谢啊,我又要批评你几句了。
北京人给外人的优越感,其实是来自非北京人的自卑感。
北京人性情耿直,有时爱冲动,也不全是缺点嘛。杨佳以牺牲我一个,幸福千万家的精神,推动了社会的进步,使警察的执法更加规范,使全国人民的到了好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他是个英雄。
蓝天卫士 回复 悄悄话 有道理,北京人就是有种越感.有时觉得他们挺好笑的,有次,我们在北京说看升旗.找停车的地方,一老大爷说他那可以,但太早,我们可临时停边上,等开门了,再开进去,后来来一女的,纹着蓝色的眉,一来就鼻子不是鼻子,脸不是脸的抢白我们:这儿是首都,你们这些外地人懂不懂规矩,去去去,把车开一边去",也不给人解释的机会.浅薄得很.
谢盛友 回复 悄悄话 回复richman的评论:

我承认、我深知,这是十足的以偏概全,是用一竹竿打翻整船人,对于普通北京老百姓,在此我表示道歉。
richman 回复 悄悄话 都是北京人的错,北京人带着原罪。
不开窍 回复 悄悄话 http://web.wenxuecity.com/BBSView.php?SubID=backhome&MsgID=227021
土著和非土著北京人都值得反省。北京站出租车秩序混乱已多年,似被团伙把持。几年前还出过
人命。本以为由此为契机,经整顿秩序应有改观,其实不然。
上个月,一北京的哥告诉我说,那个死者是东北人,也就
不了了之了。 我的观察,这些年来北京人素质提高的速率低于全国平均值。-------- WAS 非土著北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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