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打拼】早期在当地香港人眼中的“女强人”,来说说这位所属的“女强人”。她以结婚形式来英国,比我到英国还早几年,我们和她兼点亲,略知她一些情况,我的“亲戚”女强人认为自己读了一点书,听说在香港新界读到“中五”会英语,他就凭借这点知识有点看不起我,论学历确实比我高又会英语。
她的确比那些一字不识的农村人强很多,在当地新界人眼中有女强人之称,但我对她就不敢恭维了。她的确做过几间餐馆和外卖店,的确赚了一些钱,她赚钱在我看来时也、运也,经济好的年头垃圾都能卖钱,不能认为在此环境赚了点钱就认定她能干是女强人。我的小餐馆也是在经济好的年头了点钱,若照此推论我是不是也算男強人了?
“女强人”她非常自信,我和她们合股生意分开后我自己搞了一间小餐馆,她非常关注我的小餐馆,她和“谁买都可以就是不卖你”的老板一样,看死我做不了餐馆,因为她知道我不会英语。我小餐馆开张时她和她老公还经常跑来我小餐馆聊天,其实就是在打探消息想看我笑话,她知道我接手初时每周才两千镑左右生意额。
她前后做过多间餐馆和外卖店,只有和我合股的那一间是算成功的,和我合股一间餐馆适逢英国几十年来经济最好的一段时期,她就在此期把与我合股的餐馆卖了赚了点钱,就是因为餐馆卖了赚了点钱。她就是不服我,我在2000年买了一个独立小房子,她就在同一处买了两层楼,04年也买下我的小餐舘。03年我的小餐馆租台给“周剝皮”,“周剝皮”做不到半年就潜逃了。英国经济好维持不了几年就开始一路下滑,04年我卖我的小餐馆是因“周剥皮”走后再加上英国经济下滑,小孩长大了读了点书不愿干这一行才卖。“女强人”由于买新加坡人的餐馆亏本失败了,所以也把和我同区所买的两层楼卖了还债。
他买下我的小餐馆后和她的员工跨口说我不会做,她要把生意做得比我好几倍,结果怎样还是不生不死,“女强人”买下我的小餐舘做不到两年最后也因无生意给卖了,她不是曾夸口过吗,她做起码比我好几倍,她接手后每周的生意还不如我。卖了小餐舘后和人打工一段时期就跑去南部买了新加坡人的“漂亮”餐舘。
她买这家餐馆由于离家太远前后只看了三次,短短三次能看出什么来,生意额全听卖家一面之词,卖花说花香是常有的事,自己不多看怨不了别人。她买新加坡人的这家餐馆要是早告诉我也不会如此结局,我一定会叫他多看看,多了解当地环境,新加坡人为何不干,是否如他们所说忍痛割爱赶着要回新加坡。这也难怪,早被人知道会被人抢走,我就经历过两次被人横加插了一脚,是我儿子告诉他同学,他的同学告诉他父亲,最后被抢走了。开张前两周才和我们说,押金也交了合同也签了,一切己成定局。
可能是她的自信和“女强人”性格,最终把餐馆接了过来,据她说餐馆初开价十万镑,每周能有七、八千镑营业额,后以讨价还价八万七成交。餐馆业主是个印巴人,除了买生意每周业主租金300镑,租金提前交三个月,押金五万镑,合约廿五年。接手后连买洗碗机筹具器和装修一共用了十二、三万镑,买洗碗机我也叫她暂时不要买,先看看生意如何再决定不迟,可能由于自信各有各的做法吧。
她看上这间餐馆离家很远,驾车都要走六七个小时,当时她还在打工,由于路程远的原困我相信她也没有好好详细了解当地环境。她看上这间餐馆理由是餐馆位置在富人区,餐馆够大兼且楼上可用作居住,她和我说将来把全家搬到楼上住。门前有停车场可停多部车,餐馆内部装修华丽,由于地处住宅区租金地税也不算贵,可能就是这些吸引她,据“女强人”说,餐馆出卖理由是新加坡一家人要回新加坡。
如果是我买餐馆或外卖店就要方方面面多了解,我83年开始学人搞外卖店做,就是没有实地了解外卖店附近环境,外卖店生意究竟能做多少也一无所知,全凭卖家自己说。我第一次买外卖店无车子吃了大亏,情况不了解失败是必然的,经历过一次吃亏后经验告诉了我,再找外卖店就必须驾车去实地考察,去看看周围环境和他的生意额。找外卖店或餐馆最重要一个环节是了解当地情况,人口、附近有无其它外卖店和餐馆,和他的每周生意额,这个环节非常重要。所以找外卖店或餐馆一定要有车,驾车到周围看一看和了解清楚卖店真实的生意额。
“女强人”接手的餐馆经过多月准备,一切就绪开门营业了,她接手后生意奇差每周那有七、八千。眼看入不敷出做不下去了,交了一期租后(三个月)下期租金又来了,第二期租金还没交就和业主商谈解约,如果不解约期期租金照合同办,最后业主同意解约净身出户,就这样“女强人”十二、三万镑做不到半年血本无归。她也想有人接手能卖回多少算多少,但这样就要等,等到何时何月?一时不解约期期租金要交,没生意如何应付?所以同意业主解约条件净身出户,所交的业主押金五万镑也赔上了。
女强人”开餐馆失败之处以我看有几点,离家太远不好照顾家庭,一味看中的是那间漂亮做房子,而不是有没有生意可做,总以为自己能把生意搞起来再把房子买下來,想得是挺美的,这样搞生意能有不失败之理。大家不在一起做生意没有利益冲突大家还是“亲戚”,而且还一直有来往,“女强人”后来真有点佩服我,不会英语也能开餐馆。
【英国打拼】早期在当地香港人眼中的“女强人”
华人lee (2025-12-24 01:16:40) 评论 (1)【英国打拼】早期在当地香港人眼中的“女强人”,来说说这位所属的“女强人”。她以结婚形式来英国,比我到英国还早几年,我们和她兼点亲,略知她一些情况,我的“亲戚”女强人认为自己读了一点书,听说在香港新界读到“中五”会英语,他就凭借这点知识有点看不起我,论学历确实比我高又会英语。
她的确比那些一字不识的农村人强很多,在当地新界人眼中有女强人之称,但我对她就不敢恭维了。她的确做过几间餐馆和外卖店,的确赚了一些钱,她赚钱在我看来时也、运也,经济好的年头垃圾都能卖钱,不能认为在此环境赚了点钱就认定她能干是女强人。我的小餐馆也是在经济好的年头了点钱,若照此推论我是不是也算男強人了?
“女强人”她非常自信,我和她们合股生意分开后我自己搞了一间小餐馆,她非常关注我的小餐馆,她和“谁买都可以就是不卖你”的老板一样,看死我做不了餐馆,因为她知道我不会英语。我小餐馆开张时她和她老公还经常跑来我小餐馆聊天,其实就是在打探消息想看我笑话,她知道我接手初时每周才两千镑左右生意额。
她前后做过多间餐馆和外卖店,只有和我合股的那一间是算成功的,和我合股一间餐馆适逢英国几十年来经济最好的一段时期,她就在此期把与我合股的餐馆卖了赚了点钱,就是因为餐馆卖了赚了点钱。她就是不服我,我在2000年买了一个独立小房子,她就在同一处买了两层楼,04年也买下我的小餐舘。03年我的小餐馆租台给“周剝皮”,“周剝皮”做不到半年就潜逃了。英国经济好维持不了几年就开始一路下滑,04年我卖我的小餐馆是因“周剥皮”走后再加上英国经济下滑,小孩长大了读了点书不愿干这一行才卖。“女强人”由于买新加坡人的餐馆亏本失败了,所以也把和我同区所买的两层楼卖了还债。
他买下我的小餐馆后和她的员工跨口说我不会做,她要把生意做得比我好几倍,结果怎样还是不生不死,“女强人”买下我的小餐舘做不到两年最后也因无生意给卖了,她不是曾夸口过吗,她做起码比我好几倍,她接手后每周的生意还不如我。卖了小餐舘后和人打工一段时期就跑去南部买了新加坡人的“漂亮”餐舘。
她买这家餐馆由于离家太远前后只看了三次,短短三次能看出什么来,生意额全听卖家一面之词,卖花说花香是常有的事,自己不多看怨不了别人。她买新加坡人的这家餐馆要是早告诉我也不会如此结局,我一定会叫他多看看,多了解当地环境,新加坡人为何不干,是否如他们所说忍痛割爱赶着要回新加坡。这也难怪,早被人知道会被人抢走,我就经历过两次被人横加插了一脚,是我儿子告诉他同学,他的同学告诉他父亲,最后被抢走了。开张前两周才和我们说,押金也交了合同也签了,一切己成定局。
可能是她的自信和“女强人”性格,最终把餐馆接了过来,据她说餐馆初开价十万镑,每周能有七、八千镑营业额,后以讨价还价八万七成交。餐馆业主是个印巴人,除了买生意每周业主租金300镑,租金提前交三个月,押金五万镑,合约廿五年。接手后连买洗碗机筹具器和装修一共用了十二、三万镑,买洗碗机我也叫她暂时不要买,先看看生意如何再决定不迟,可能由于自信各有各的做法吧。
她看上这间餐馆离家很远,驾车都要走六七个小时,当时她还在打工,由于路程远的原困我相信她也没有好好详细了解当地环境。她看上这间餐馆理由是餐馆位置在富人区,餐馆够大兼且楼上可用作居住,她和我说将来把全家搬到楼上住。门前有停车场可停多部车,餐馆内部装修华丽,由于地处住宅区租金地税也不算贵,可能就是这些吸引她,据“女强人”说,餐馆出卖理由是新加坡一家人要回新加坡。
如果是我买餐馆或外卖店就要方方面面多了解,我83年开始学人搞外卖店做,就是没有实地了解外卖店附近环境,外卖店生意究竟能做多少也一无所知,全凭卖家自己说。我第一次买外卖店无车子吃了大亏,情况不了解失败是必然的,经历过一次吃亏后经验告诉了我,再找外卖店就必须驾车去实地考察,去看看周围环境和他的生意额。找外卖店或餐馆最重要一个环节是了解当地情况,人口、附近有无其它外卖店和餐馆,和他的每周生意额,这个环节非常重要。所以找外卖店或餐馆一定要有车,驾车到周围看一看和了解清楚卖店真实的生意额。
“女强人”接手的餐馆经过多月准备,一切就绪开门营业了,她接手后生意奇差每周那有七、八千。眼看入不敷出做不下去了,交了一期租后(三个月)下期租金又来了,第二期租金还没交就和业主商谈解约,如果不解约期期租金照合同办,最后业主同意解约净身出户,就这样“女强人”十二、三万镑做不到半年血本无归。她也想有人接手能卖回多少算多少,但这样就要等,等到何时何月?一时不解约期期租金要交,没生意如何应付?所以同意业主解约条件净身出户,所交的业主押金五万镑也赔上了。
女强人”开餐馆失败之处以我看有几点,离家太远不好照顾家庭,一味看中的是那间漂亮做房子,而不是有没有生意可做,总以为自己能把生意搞起来再把房子买下來,想得是挺美的,这样搞生意能有不失败之理。大家不在一起做生意没有利益冲突大家还是“亲戚”,而且还一直有来往,“女强人”后来真有点佩服我,不会英语也能开餐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