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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新股申购

  2.5.1 如何申购新股

  由于新股开盘价99%都高于申购价,而申购新股不需要任何交易成本,如果策略得当,每年收益可以超过10%,因此,申购新股是几乎为没有风险的理财投资方式。申购新股的流程如下:

  (1)投资者申购(申购当天):投资者在申购时间内缴足申购款,进行申购委托。

  (2)资金冻结(申购后第一天):由中国结算公司将申购资金冻结。

  (3)验资及配号(申购后第二天):交易所将根据最终的有效申购总量,按每100(深圳500股)股配一个号的规则,由交易主机自动对有效申购进行统一连续配号。

  (4)摇号抽签(申购后第三天):公布中签率,并根据总配号量和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于次日公布中签结果。

  (5)公布中签号、资金解冻(申购后第四天):对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予以解冻。

  2.5.2 新股申购常见的问题

  目前,由于我国一、二级市场存在着较大的差价,并且申购新股的低风险使得每一位新入市的投资者极为关注的这一投资方式。作为一位准备进行新股申购的投资者应该了解以下事项:

  (1)账户卡丢了,还能配售新股吗?

  可以同证券营业部协商,指定的证券营业部向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申请,要求对挂失的证券账户卡予以暂时解冻,只有这样,才可保证您能用挂失的账户进行新股配售(流通市值在哪个证券账户卡,投资者就必须用哪个证券账户卡申购新股)。

  (2)新股认购电话委托无效,该如何处理?

  可以进行柜面委托或营业部自助委托。

  (3)如何查询新股配号情况?

  交易所为广大投资者提供新股申购查询声讯电话服务,投资者也可到办理指定交易的证券营业部查询。

  (4)某股民完成了新股认购并已中签,而后又遗失了账户怎么办?

  可以作为一般的挂失转户处理,新股和配股新上市的数据在上市的第二天自动划入新账户内。

  (5)股民在某天申购了新股但又撤销了指定交易,如何查找该股民的新股数据?

  股民的新股数据传送给申购席位,可以在申购席位上查询。

  (6)重复申购新股资金被双倍冻结,为何不能撤单?

  新股发行公告中明确规定申购新股不能撤单。如果投资者因错误操作,导致新股重复申购,上交所的电脑主机除了接受并确认第一次新股申购的委托指令外,也接受新股重复申购委托指令,但不确认此笔委托指令,并在新股申购结束后,将其视作为“无效委托”处理。

  因此,绝大多数证券营业部就是这样设置柜面委托系统的:投资者重复申购新股,就重复冻结新股申购款。如果投资者在交易时间内发现错误操作,可以马上找营业部工作人员反映,并要求将重复冻结的新股申购款手工“解冻”。

  (7)新股申购以及新股配售结果还未揭晓,可以办理转指定交易吗?

  交易所规定:在新股发行期间,不允许投资者办理撤销或转指定交易手续。主要原因有:若投资者配售新股100股,并且中签了,则原指定营业部由于该投资者已办理撤销或转指定交易,可能无法通知其前来补缴中签款,从而导致投资者错过了中签机会;若投资者申购新股1000股,只中签100股或者未中签,该投资者仍需要到原指定营业部领取未中签新股申购款。

  事实上,投资者无论是进行新股申购还是新股配售,在新股发行期间办理了撤销或转指定交易,投资者仍必须到原指定营业部办理清算交割手续(包括拿申购配号或配售配号、缴纳中签款或未中签申购款返回等)。

  (8)撤销指定交易没有办理,怎么参与二级市场新股配售?

  虽然撤销了指定交易,但仍拥有二级市场新股配售权,只不过此新股配售权暂时保留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如果想要参与二级市场新股配售,只需要该日在证券营业部办理指定交易手续,即可参与。

  2.5.3 上网申购新股须知

  申购新股有网上定价、竞价方式,法人配售方式,认购证方式,储蓄存单方式等多种新股申购形式,其中网上定价、竞价方式是目前大多数新股上市采用的形式,投资者在上网申购新股时,应了解上网申购的基本程序。

  首先,投资者要弄清申购新股的几个步骤:

  (1)申购之前,根据发行价和申购数缴足申购款,新股发行当天(T日),申购者在指定时间内通过柜台(或电话)委托,申购在发行日当天结束。

  (2)T+1日,各证券部将申购资金划入清算银行的主承销商开立的申购资金专户。

  (3)T+2日,交易所和主承销商核查资金情况,确定有效申购账户和申购数量,并将有效申购数据及申购配号记录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

  (4)T+3日,公布中签率,申购者到证券部确认申购配号,当日摇号抽签,根据中签情况进行申购股数的确定和股东登记,并将中签结果通过交易所发给各证券交易网点。

  (5)T+4日,公布中签号,各营业部返还多余申购款,申购资金解冻。申购者根据公布的中签号核对结果。

  其次,由于申购新股涉及的环节较多,投资者的疑问也较多,下面几个问题也值得投资者关注:

  (1)每笔委托不少于100股并且是100股的整数倍。申购下限是100股,申购必须是100股或其整数倍。其次申购上限,具体在发行公告中有规定。委托时不能超过上限,否则被定为无效委托无法申购。

  (2)“委托已成交”不等于申购成功。一些股民在用电话委托申购新股时,将电话委托里传出的“您的委托已成交”误以为自己的申购已成功,已得到所需之新股。实际上,此处的“委托已成交”只能算申购委托进入交易所电脑主机,能否申购得到新股还须查验委托是否中签。

  (3)申购编号(合同号)不是申购配号。实际上,申请编号(合同号)是证券营业部配给客户的流水号,并非申购配号。申购配号由交易所电脑统一产生。

  (4)投资者如何知晓申购配号。各营业部做法不同,有的证券营业部打印交割单,有的营业部不打印交割单。有的证券营业部将申购配号和相应股东账号张贴出来,申购者只要去查一下就可知晓。有的营业部则采用打印交割单的方式,即在新股申购后的第三天即T+3日可以打出一张新股的配号,如申购股数>100股,则在申购配号上顺加即可。

  (5)投资者如何判断是否中签:T+4日,申购结束后第四天,看申购资金是否返还投资者的资金账户内。投资者可到证券营业部检查一下自己的资金账户。如果新股申购款已全部到账,说明未中签;若中签,则返还的申购资金相应减少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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