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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当国老农掷荆教子

  朱元璋起自布衣,比较了解社会的真实情况。朱元璋认为政权衰亡主要原因就是规章制度得不到遵守,政策也得不到坚决贯彻。于是他一直思考如何建立一种行之有效的政治体制,加上君主勤勉执政,以确保不会出现主嬉民荒的乱世。朱元璋为明朝政治定下的基调就是两点:有效的制度(在朱元璋那里发展出极端讲求规范,事无巨细的制度),勤勉的君主(朱元璋认为最主要的就是皇帝不偷懒和对下情的绝对了解掌握)。读者诸君很容易从中发现一位“农家子弟”的典型治家心理。他操劳了一辈子,依然不愿意停歇;而且越来越希望掌握底下的情况,固执地让所有的一切都按照自己的设想运转。

  朱元璋的执政由政治制度改革入手。秦始皇创立的君主之下设宰相辅政的政治体制框架为后世创立了制度典范,区别的只是君权与相权权限大小不同而已。明朝初年,也基本沿用汉唐旧制。南京中央设三大府:中书省,下统六部,职掌行政事务;大都督府,统管军事;御史台,职掌监察事务。地方设行中书省,置平章政事,总管地方事务。但朱元璋认为以往的王朝兴替已经证明了这套制度的不完善。他亲自设计、制定了几项重要的政治制度,对以往政治制度进行了大胆的变革和创新。

  改革首先从地方机构改革着手。洪武九年,朱元璋下令撤销行中书省,设立三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分掌行政、司法、军事权力,三者地位平等,互不统摄,向中央负责。全国分为浙江、江西、福建、北平、广西、四川、山东、广东、河南、陕西、湖广、山西十二个布政使司。洪武十五年增设云南布政使司。

  地方的改革最终指回中央机构的改革。洪武十三年,胡惟庸谋反案发。朱元璋趁机宣布撤销中书省,永久废除丞相,权分六部。六部尚书分掌天下事务,直接向皇帝负责。“罢宰相不设,析中书省之政归六部,以尚书任天下事,侍郎贰之”。朱元璋惟恐后世子孙偷懒复设宰相,特意在《皇明祖训》中明文规定不许变乱旧章:“以后子孙做皇帝时,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将犯人凌迟,全家处死。”同时将掌管全国军事的大都督府一分为五,改为前、后、左、右、中五军都督府,分领所属都司卫所部队,但调兵权统归皇帝。

  朱元璋按照自己的政治设想进行了上述变革和调整,根本目的是安定万世一系的明朝统治。但他的主要手段是分化、弱化大臣之权,皇帝兼行各种大权。这样皇帝不得不处理大量的政务。专制主义皇权到了朱元璋手中得到了空前的加强,明朝皇帝也成为历史上最有权势的皇帝之一。据说朱元璋每天要看200多份奏章,处理400多件政事,相当辛苦。

  但是君权一旦失去制约是危险的。尤其是如此高度集中的皇权没有相应的约束机制,往往造成君主(尤其是素质不行的君主)为所欲为,或者君权彻底旁落。明代中后期皇帝荒诞不经,极度腐朽,甚至数十年不上朝的史实就是明证。

  朱元璋出身穷苦,农民的戒奢从俭之心自始至终存于其心。他站在农民的角度,异常珍惜劳动成果,对奢侈铺张行为深恶痛绝。朱元璋称帝后,不但将官员呈献的宝物悉数毁掉,就是正常的衣食供张,也尽量节省。朱元璋很喜欢吃浙江金华所产的香米,但他担心地方官员趁机勒索小民,于是决定在御苑中辟出几十亩水田种香米,以资供食。又如太原产优质葡萄酒,元朝列其为贡品,朱元璋念“民力维艰”,也将它取消了。

  他不但不准权贵们锦衣玉食,就是对市井百姓的日常生活,无论是穿戴,还是婚嫁,都给予了严格的规定。百姓家的妇女,不准戴金首饰,不准穿绸缎,违令者严惩。当时有两位南京的年轻人追求时髦,用红布在裤腿上镶了一道边。街坊到官府上告,消息传到朱元璋耳朵里,他竟然大怒,下旨砍断了这两个年轻人的双腿。不惜使用如此残暴的手段对付老百姓,可见这位当国老农的禁奢决心。熊召政:《朱元璋的戒奢之心》。

  为了防止儿子数典忘祖,能够“承主器之重”,永保大明“宗庙社稷”。朱元璋十分注意向太子朱标灌输自己的农民思想。吴元年八月,朱元璋“祀山川毕”,将要回宫前特意命令朱标:“人情贵则必骄,逸则忘劳……今国家初定,民始息肩,汝能知其劳乎?能谙人情则不至骄惰。今将士中夜而起,启从至此皆未食,汝可步归,庶谙劳逸,他日不至骄惰。”时年13岁的朱标,听道朱元璋让其步行回宫的训教,不得不步行回宫。同年十月,朱元璋派朱标前往老家临壕拜渴祖陵,希望他能了解民间疾苦和创业之艰辛。行前,朱元璋告谕他:“今汝诸子生砖富贵,未涉艰难人情;习于宴安,必生骄惰,况汝他日皆有国有家,不可不戒。今使汝等于旁近郡县,游览山川,经历田野,因道途之险历,以知鞍马之勤劳;观小民之生业,以知衣食之艰难;察民情之好恶,以知风俗之美恶。即祖宗陵墓之所,访求父老,问吾起兵渡江时事,识之于心,以知吾创业之不易也。”明太祖实录,卷24.转引自姜凤歧:《试论朱元璋对太子的教育》,载于《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23卷第2期。

  明朝建立后,按计划要在南京营建宫殿,朱元璋在审定宫殿图样时,将装饰华丽的部分全部去掉,并告诫官员说:“宫室但取其坚固而已,何必过于雕祈……夫上崇节俭,则下无奢靡,吾尝谓珠玉非宝,节俭是宝。”按照惯例,皇帝车舆器具服用等物,都需用金装饰,朱元璋却下令全部用铜代替。他力倡“抑奢侈、弘俭约、戒嗜欲”,身体力行,以至后妃们都生活俭朴,唯恐有铺张浪费之处,受到重责。

  体现在国家经济政策上,朱元璋力行民本思想和与民生息的政策。朱元璋强调“民乃国之根本”,积极推行恢复和发展生产的有利措施。他多次减免各地的赋税,大力推行垦荒、屯田的政策,并规定3年免征赋税。这些都大大推进了经济恢复的步伐。据统计,明初的15年中,新垦田数共达1.8亿多万亩,占当时全国可耕地的一半;十分注重水利工程的整治和兴修。明初共修陂渠,堤岸5000多处,疏浚河道4100多条,开掘堰塘4.09万多处。据洪武二十六年的统计数字,明初全国户数增长近10倍,耕地面积扩大4倍,农业、工业、手工业都有较快发展。

  政通人和局面的出现还与朱元璋大力打击贪污腐败,澄清吏治有极大的关系。朱元璋这个天下所有官员的“总老板”,遇事却站在小百姓的立场上。他不但偏袒百姓,凡事先问官吏不是,而且鼓励百姓直接扭送不法官员越级上告,规定沿途不得阻拦。朱元璋对小民很信任,甚至亲自接见粮长,被赏识的马上授予官职。一些地区的官员生活悲惨,日夜担心被百姓所驱逐。

  明朝由朱元璋制定的官员俸禄,自灭亡都未改变。县令的年俸禄不超过50两白银。如果严格按照俸禄生活,每位县令就都得像海瑞一样请不起佣人、穿补丁衣服、自己在县衙种菜、夫人在房中纺织了。朱元璋自然明白朝廷给官员的俸禄很低,所以在地方官上任之前,通常要找他们谈一次话,讲讲如何正确看待物质享受,如何抵制贪污受贿的诱惑的问题。朱元璋的利害关系账是这样的:老老实实地守着自己的薪俸过日子,就好像守着井底之泉,井虽然不满,却可以每天汲水,泉不会干。受贿来的外财真有益处么?你搜刮民财闹得民怨沸腾,再高明的密谋也隐瞒不住。一旦事发,首先关在监狱里受刑,判决之后轻者服苦役,重者斩首示重。这时候你那些赃款在什么地方?你的妻子儿女不仅享受不了,而且还要受到株连。你家破人亡了,赃物也成了别人的东西。所以说,收受不干净的钱毫无益处。

  朱元璋的话语重心长。但明朝的官员,前赴后继,一浪接着一浪,一排排一代代地被糖衣炮弹击中倒下。朱元璋后来也无奈地承认自己的官员即使一开始既忠诚又坚持原则,可是不久后全都又奸又贪,能善始善终者极少。“我欲除赃官污吏,奈何朝杀暮犯。”

  对于这样的无奈,朱元璋只能重典治贪:一是立法严峻,法网严密;二是法外用刑。

  朱元璋亲自主持编订的《大明律》中,严格规定了贪赃枉法的犯罪行为及其刑事责任。《大明律·受赃》一篇共有十一条,几乎全部是官吏贪污犯赃的条目。大明律内容规定严密,惩罚极重,就连因公出差坐官畜、船、车附私物超过规定重量也要加刑。地方官吏贪污钱财六十两以上者除斩首示众,还要剥皮实草,“赃至六十两以上者袅首示众,仍剥皮实草。”艰巨的反腐形势使朱元璋决心在《大明律》的基础上加重科罪,加大反贪力度。洪武十八年至二十年间,朱元璋“采辑官民过犯”的案件,亲手制订《大浩》。与《大明律》相比,《大浩》不仅酷刑种类多,有族诛、凌迟等多达三十多种,大多为明律所未设。而且同一犯罪,《大浩》的规定要比《大明律》大大加重,绝大部分是轻罪重判甚至是无罪错判。按《大明律》罪止杖八十或一百,而在《大浩》中竟判以凌迟。朱玉婷:《朱元璋的务实思想及政策》,载于《东岳论丛》2001年3月第22卷第2期。

  朱元璋在实践中集中力量对贪官污吏进行了全面、大规模的无情打击,犯赃者不论官位高低,身份贵贱,亲疏远近,一经发现,穷追不舍,严惩不贷。大将胡大海的儿子犯酒禁,依法处斩不赦。附马都尉欧阳伦违令贩私茶出境被朱元璋赐死。建国以来,浙东、浙西、广东、广西、江西和福建的政府官员,竟然没有一个人干到任满。明初实行以猛治国的政策,屡用重典、法外用刑的情况很严重,遭到惩处的官吏很多。

  每年各布政使司和各府、州、县都要派遣官吏到户部报告地方财务情况,户部审核清楚才算了结。户部的审核很严格,钱谷数字如稍有不合就得重新造册填报。重新造册不算困难,但是账册上要有地方衙门的印信才行,而从中央到地方重新盖印往返要很长时间,因此地方官员总要携带备用的空白文册,一旦遇到驳回的情况,只须重新填写而不必往返了。这样长期行政往来形成的惯例,上下默认,没有人去追究。地方文册盖的骑缝印也不能用作他图,没有什么危害。洪武十五年,朱元璋发现这种情况,非常震怒,认为是故意欺骗他,下令将全国地方衙门主印的官员一律处死,佐贰官杖一律充军边地。其中包括多少冤死的官吏啊。

  朱元璋不仅严肃整顿吏治,而且屠戮功臣。廖永忠是最早被杀的功臣。廖永忠功勋卓著,特别是在鄱阳湖之战中殊死战斗,建国后被封为德庆侯。洪武八年,朱元璋以其私自穿着绣有龙凤图案的衣服逾制为由将其杀死。从此小明王韩林儿之死的真相永远成为了秘密。之后,朱亮祖、李文忠、徐达先后死于非命。

  洪武十三年正月,御史中丞涂节、商嵩告发丞相胡惟庸勾引外将、南通倭寇,意欲谋反。朱元璋命羽林军将胡抓捕,审问得实,磔于市,牵连被杀达3万人。十年后有人告发李善长交通胡惟庸情状,朱元璋又将当时已经77岁的李善长赐死,并诛杀其家。吉安侯陆仲亨、延安侯唐胜宗、靖宁侯叶升等三四万官民因牵连此案被杀。洪武二十六年正月,朱元璋又兴蓝玉案。蓝玉以谋逆罪被杀,连坐被诛杀者达15万人。胡蓝二人在个性举止上存在缺陷,其罪当诛,但牵连过广。两案使得大明的开国功臣被屠戮殆尽。

  朱元璋屠杀功臣既有防止新兴权贵仗势欺压小民的考虑,更包含深层次的考虑。每一个新朝的建立,都离不开新兴权势集团的支持。但是那些功臣聚敛了大量的政治经济势力,对新朝的皇室构成了最直接的威胁。如何处理开国皇帝与功臣之间的关系是每一位开国君主必须面对的难题。

  洪武三年,朱元璋封李善长、徐达、常茂、李文忠、冯胜、邓愈6人为公爵,另外28人为侯爵,并赏赐大量土地,与功臣联姻。功臣们都领有铁券,如果本人或子孙犯罪,可以免死数次。朱元璋希望通过这些方式确保功臣忠心,巩固自己的皇位,使大明江山传祚无穷。遗憾的是朱元璋随着年岁增长,日渐多疑;伴随着子孙成长,朱元璋觉得有必要一劳永逸地解决功臣威胁。两年后,朱元璋颁布《洪武青花执壶铁榜文》,对文武功臣严加戒饬,严厉指责他们违法乱纪的行径。洪武八年,朱元璋制作《资世通训》;洪武十三年制作《臣戒录》,警告大臣们如果对天子不忠、逾越礼制,将受到严惩,终至举起屠刀。

  朱元璋处理功臣问题走向了极端。如何化解功臣与君权,尤其是与嗣主的关系,关键是看皇帝如何化解。方法无非就是厚待与杀戮两类。西汉的刘邦心存猜忌,大杀功臣。但很大原因是他自己大封诸侯王,天下十分已去其七。东汉的刘秀则厚待功臣,分封在各地,与之联姻,结果形成了世家大族,尾大不掉。唐太宗李世民个人气量宏大,处理较为妥当。宋太祖赵匡胤则“杯酒释兵权”,用高官厚禄换取功臣的兵权,结果助长了冗官冗费。朱元璋的处理与他的同乡刘邦的处置相似。但朱元璋是在功臣集团尚未威胁到君权的时候主动出击,且株连极广,手段残忍。

  太子朱标对父亲的大开杀戒不以为然,曾数次劝谏。终于一次,朱元璋命人找来一根长满尖刺的荆棘放到朱标面前,让太子朱标去捡。朱标畏惧不敢伸手。于是朱元璋语重心长地说:“汝弗能执与,使我润琢以遗汝,岂不美哉?今所诛者皆天下之险人也,除以燕汝,福莫大焉!”朱元璋说,我杀人就是像去掉荆棘上的尖刺一样,这样你将来才可以安坐天下。遗憾的是,朱元璋忽视了一个前提。那就是他自己的政治设想是否就是完美无缺的。亲戚家人是否就一定可靠?绝对集权的君主是否就一定强权?他自以为建立了完善缜密的政治制度,为子孙扫除了障碍,子孙只要按照他的思路执政就一定能永享富贵。

  谁知,朱元璋死后,孙子建文帝即位。朱元璋生前树立的燕王朱棣起兵“靖难”,轻易夺取了天下。功臣既去、制度僵化,建文帝下落不明了。

  §§第六章 被遗忘的皇帝——建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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