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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成人礼

  徐则臣

  “那你们不许说话。”

  “吃蛋糕的时候也不行?”我说。

  “就你话多。”行健说,“我说话的时候你们谁都不能插嘴。”

  我们点头。蛋糕在屋顶上,奶油上插着二十根蜡烛。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驴肉火烧店。我去吃晚饭,照惯例,四个驴肉火烧、一碟油辣小咸菜、一碗小米稀饭。不需要我开口。我坐下来盯着一只蚂蚁沿对角线爬过桌面。一个女声问:‘请问您吃什么?’我抬头看见她,第一眼的感觉是:干净、清爽,适合穿白裙子。但我还是很生气,除了前三次,我在这里吃了一年多,头一次有人问我吃什么。米箩知道,我脾气不好,但从来不对陌生人发火,尤其是女的。”

  “嗯,我作证。”米箩说。

  “让你不要说话。”行健说,“我跟她说,就那三样。她笑笑,转身去了厨房。P股很好看,圆润,结实。别笑。两分钟后,她把晚饭用托盘端过来。然后她坐在吧台旁边的椅子上,两腿并拢,若有所思地看着门外。店里就我一个客人,没有人这么早吃晚饭。吃完饭我得去打广告,陈兴多规定,一天要打五千份。”

  “他他妈的瞎扯,一天怎么可能打出五千份小广告?”米箩说。

  “我那不是刚来嘛,不懂,他就把我往死里用。让你打岔--我说到哪了?”

  “晚饭吃早了。”宝来说。

  “对。一直就我一个人。她看着门外,下午的阳光照到她半个脸上,细密的小汗毛看上去是透明的。她很白,头发梳到后面扎了个马尾辫。让我想想。头发真是黑,没有刘海。她坐在那里像一幅油画。尽管我只敢时不时瞟一眼,我也知道门外她什么都没看见。眼神不聚焦,嘴边带着笑,那样子跟睁着眼做梦差不多。”

  “她笑起来有酒涡。左边的脖子上还有一颗痣。”米箩补充。

  行健白了他一眼,抓起酒瓶对嘴灌了一大口。米箩不吭声了。

  夕阳半落,我们坐在屋顶上。桌子上摆着驴肉火烧、油辣小咸菜和小米稀饭,还有鸭脖子、麻辣鹅、猪头肉和啤酒。蛋糕在另外一张椅子上。

  “想起那天下午,我的肠胃就会发抖,像饥饿一样难过。她就是一幅油画。哪天老子发财了,一定要找最好的老师教我,学油画,我要把那个下午给画回来。”

  “然后呢?”

  “我吃完就走了呗。”

  没意思。抒了半天情,吃完就走了。

  “第二天下午我又去了。说真话,进了门我才想起来,从昨天晚饭后到现在,我早把她忘了。她又过来问,我原样报了一遍。两分钟后,托盘端上来。她在同一个位置上坐下,拿笔在吧台上的一张纸上画起来。阳光照到她的脸、脖子和半个肩膀上,她低眉顺眼,像另一幅油画。”

  “能不能来点新鲜的比喻?”米箩说,“我觉得她挺性感的,像巩俐。”

  “你这不是比喻。”我给他纠正。

  “不是也像巩俐。”

  “屁!巩俐多艳。她才不屑去化妆。”行健说,“我就觉得她像一幅幅油画,怎么了?不爱听喝你们的酒吃你们的肉!”

  “爱听,”宝来说,“我同意行健,她不化妆。你继续讲。”

  “吃完饭我就走了。”

  “靠,吃饭,像幅油画,然后吃完走人。行健你来点实实在在的干货会死人啊?”米箩有点儿急。

  “皇帝不急太监急。我说到第三次了吗?”行健说,“第三次我就跟她说话了。我说,叶姐呢,她怎么不在?她说,小叶回家了,我帮几天。我说,哦,前次我还欠叶姐三块钱,还给你吧?她说,也好,我代她收了。”行健停下来吃麻辣鹅和猪头肉,然后喝酒。

  八月底的天不冷不热,几只鸟从我们头顶飞过。离这里不远,北京的高楼大厦像热带雨林一样急速扩张。我们喝酒吃肉,在一间平房低矮的屋顶上,一起想象爱情。除了行健,我们三个人其实都觉得爱情十分遥远。就连行健的那个“她”,我们也相当怀疑,爱情难道不是个重口味的东西吗?

  我不知道是不是喜欢她。我还不知道如何喜欢一个人。有一天我站在屋顶上向南看,看到了叶姐的院子里空空荡荡。叶姐租的房子,一间屋,另外两间房东住。房东在白石桥做生意,一星期难得回来几趟,相当于叶姐一人占一个院子。我从屋顶上下来,踢踢踏踏往南走。经过叶姐的院子时,我推一下,不动,就趴在门缝里往里瞅。突然有了脚步声,我没来得及从门前撤回来,门打开了。她也吓了一跳。我肯定脚后跟都红了,说话都结巴了。我说,我……我就是顺道经……经过这里,看……看看叶姐回来没……没有。她说,没回,我住这里。我连道歉的话都忘了说,转身就走,恨不得一跺脚人就没影了。

  “隔几天我才敢去驴肉火烧店。她不再问我要什么,直接端上来四个火烧、一碟油辣小咸菜和一碗小米粥。结账的时候她问,去哪了?我低着头说,没去哪。她转身到抽屉里找钱,说,出门在外,注意安全。她以为我出远门了。出门的时候我差点哭了,除了爸妈,到北京以后没人跟我说过这句话。我回过头,她正对着门外看,对我笑了笑。她比我大,笑摆在那儿。她的嘴不大,但笑得宽阔平和,全世界的好东西都能装进去。我的肠胃剧烈地抽搐一下。我上心了。”

  “抽根烟接着说。”米箩帮行健把烟点上,“怎么个‘上’法的?”

  米箩把“上”字说得很暧昧,他已经迫不及待想听到关键处了。

  “米箩你闭嘴!别人你可以随便乱说,她不行。”行健说,“我也乱说,我也可以是个烂人,但我决不拿她乱说。有个词叫‘亵渎’,你看书多,你知道。我得给自己留点好东西。我开始每天去吃两次驴肉火烧,吃得我都恶心了。吃了三天,她说,好吃也不能偏食,你得注意营养均衡。我点点头,好,听你的。在她不上班的时间里,我爬到屋顶上,看见她进门,在院子里走,洗衣服,进屋,再出去。偶尔,能看见她穿很少的衣服,把洗澡水泼到外面。”

  “我想起来了,”宝来说,“有段时间你打完广告回来,不管多晚都要爬到屋顶上转一圈,是那会儿吧?我说呢,这家伙深更半夜到屋顶上当诗人啊?”

  “我也想起来了。”米箩说,“行健你实话实说,穿得有多少?”

  “有时候只穿内衣,有时候内衣都没有。白白的身子。什么?反应?当然有反应了,老子他妈的是人,不是木头。就是因为看见她的身体,我开始对她有了身体上的欲望。一柱擎天有了一点实质的内容。就是那时候我发现,我十八了,开始想女人了。”

  “那你们什么时候,那个--”我的两个食指慢慢地头碰头。都懂的。

  “个小东西,这事你也明白了?”米箩笑话我。

  我拿啤酒瓶跟他碰一下,喝一大口。出门在外让我们早熟,人情世故乃至七情六欲,都得一个人面对,没有人可以依靠,没有人与你分担,你知道你必须独立承担生活了。来北京才几个月,我觉得像进了培训班,迅速地感知和体悟到生活可能出现的不同面向。

  “那要到生日那天。”

  “去年的今天。那之前呢?”

  “生活如常。”

  “没劲。干货,我们要干货!”

  “哪那么多干货?你们都活了起码十七八年了吧,又有多少干货?”行健说,“那时候不像现在,已经结束了,你知道谜底,反而更功利地、迫不及待地奔着那个结果。那时候我在一个焦躁但美妙的过程里,我像被一种远处飘过来的香味招引着。幽香,淡淡的。闻着妥帖,放不下,又抓不着。很平常,我去火烧店,看见她,脑子里和身体里装着她,一遍遍忧伤甚至悲哀地经过她的门前。见到她、经过她的院门时,我心跳得轰轰烈烈。你们说,我是不是应该多读几本书去当个他妈的诗人?”

  “你应该写小说。”我说,“你跟小说家一样会罗嗦。”

  米箩和宝来咧开嘴笑。行健也笑了。

  “那我该怎么说?难道要我跟你们说,我很想给她写情书?我的确是写了,写完就撕了。我把不敢当面说的话都写在信里了。我在写‘我想你’、‘我爱你’的时候都哭了。我还是撕了。不敢给任何人看。恋爱的时候你是个诗人,同时你也是个贼。何况我只是暗恋、单恋,人家根本没把我当回事,没往心里去。我不能怪她,我只是个贪吃驴肉火烧的顾客乙,小屁孩一个。可我马上十九了!我胆小如鼠,然后就到了生日。”

  “我和宝来一块给你过的。”米箩说,“你非要把生日蜡烛点到驴肉火烧店里。”

  “你是全世界第一个吃驴肉火烧庆祝生日的人。”宝来说。

  “我们把蛋糕拎到火烧店,才发现那天她歇班。”行健说,“开头我吃得很失落,后来因为悲伤,才觉得身上有了劲儿,我吃了好多肉,喝了很多酒。你们俩都没见过我喝那么多啤酒吧?你们以为我醉了?那点酒哪能放倒我?对,吃完蛋糕我是趴到桌上了,我只是想让你们先走,我想一个人难过一会儿。我十九岁了。过去觉得十九岁很遥远,可是在北京的一家火烧店里,远离家乡和亲人,想着一个陌生的女人,它这么简简单单地就来了。我趴在桌上把衬衫袖子都哭湿了。然后我站起来,捧着剩下的蛋糕--我先喝几口。”行健又开了一瓶燕京啤酒,一口气下去半瓶。

  “然后呢?”

  “到了她的院门口,开始敲门。”

  “哪来的?”她问。

  “给你吃的。”行健说。他让自己瞪大眼,只有这样才能保持住自己的胆量。他也担心眼睛一闭自己就哭出来。他很想把眼睛闭上,七瓶啤酒的重量都压在眼皮上。

  她带他进屋。酒喝多了鼻塞,行健还是闻到了一股与脂粉不同的怡人暖香。她的长头发散开披在肩膀上,穿着拖鞋,粉白的光脚跟有点向外歪。日光灯放大了她的影子,其实他比她高半个头。只有一把椅子,行健坐着,蛋糕还捧在手里。她坐在床上,两腿并拢,拖鞋自然就吊在了脚尖上。床单是天蓝色的。一本书打开后倒扣在床头边的桌面上。她像在店里看着门外一样看着他,似笑非笑。行健避开她的目光,努力睁大眼,捧着蛋糕走到她跟前,说:

  “我十九了。”

  她接过蛋糕,抹了一块奶油连食指一起放进嘴里。“蓬蓬松松的甜,”她说,“都十九了。”她又抹了一块奶油送进嘴里,看着他垂在她身边的两只一直在哆嗦的手。看了足有两个钟头。这是行健的感觉,他觉得度日如年,不知道此刻该继续站着还是退回到椅子上坐下。“送你件礼物,”她说,“去,把门关上。”

  关上门。她对他招招手,行健重新走到她床边。她用纸巾擦了手,开始给站着的行健解衬衫的纽扣。

  现在想起来行健还觉得像在做梦。七瓶啤酒都喝到了头脑里,他昏昏沉沉晃晃悠悠,这件事他在睡梦和想象里操练了无数遍,很多次女主角就是她本人,他可以像专家一样条分缕析地把每一个环节都说清楚,但事到临头,他只能相信的确是喝多了。脑子里的酒变成糨糊,整个人都在抖。他只记得她光着身子躺下后,对他说:

  “到我身上来。深呼吸。听话。”

  像一次溺水,艰难、漫长又短暂,有种窒息一般的美。喷射的时候他觉得自己身体过了电一样火红透亮,然后是从头皮开始贯穿全身的爆炸。他趴在她身上,眼角滴出泪来。离开家这么久,他头一次饥肠辘辘地想家。

  她抚着他的后背说:“好,听话。”

  他知道自己弄得一团糟,时间短得她都没来得及出声。但她在收拾的时候还是跟他说:“非常好。”

  穿好衣服,她坐在床上,他坐回到椅子上,就好像他们的位置没有变化过。

  “你经常站在屋顶上看我。”她说。

  行健不吭声。

  “我问了小叶,她不记得你欠过三块钱。”

  “真欠了。”

  “好吧。”她笑笑,“来北京多久了?”

  “一年。”

  “这么小。为什么不念书?”

  “念不动。就被亲戚带出来了。”

  “你还小。”

  “我十八了。”

  “知道。”她笑起来,“我是说,你还不知道为什么要出来。”

  行健从没想过这个问题。念不好书,家里人说,不能闲养着,出门找点钱,磨练一下也好。他就来了。碰巧陈兴多在北京,如果他在上海或者广州、南京,此刻他就会待在上海、广州或者南京的某间小屋里。

  “十八岁那年我中师毕业,在镇上一所小学当老师。”她说,“那时候我去的最远的地方就是到市里念师范学校,离家四十五公里。我想到更远的地方去。县城有个小火车站,有趟车去北京,两天一班。从小我就想坐上那趟火车,跑得越远越好,但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往远的地方去。直到我中师毕业,一次火车都没坐过。--我有个故事,你想听么?”

  “想。”

  十八岁那年,我当了小学语文老师。在一间玻璃碎了一半的教室里,红瓦的房子,四十个学生。学校隔壁是中学。那年分了一个北京来的大学生,听说是北大的,犯了大错误,又是拦车又是演讲,还到处散发文章,都说没坐牢是给了他恩典。但他课讲得好,整天读书,认识很多我们没见过的字。带我的师傅跟他熟,经常让我帮他借书、请教个问题,就认识了。帅?呵呵,没你帅。但他人好,不喜欢笑,一天到晚板着脸。我们都知道他心情不好,这事搁谁身上谁心情也不会好。小镇哪盛得下这样的大才子,可他别的地方也去不了,很可能一辈子只能待在我们那地方了。但他跟我说,你要多出去看看。我问去哪里,他说,能去哪里就去哪里。只要别在一个地方蹲死圈了。蹲死圈你知道吗?我们那里的方言,就是猪一直待在圈里,哪也去不了,哪也不敢去,直到被抬出去杀了,死了。

  “你可能猜出来了。对,我喜欢他,没什么难为情的。当然,那时候喜欢一个人还是挺害羞的,我还是个小姑娘。十九岁生日那天,我去找他,那天是端午节,他的舍友回家过节了,他一个人在宿舍里看书。我们在一起了。我也哭了,但我很开心,我愿意。他送了我两本书还有一句话当生日礼物,那句话他说过好多次:你要多出去看看。你困了?”

  “没困。”行健说,把力气都用到眼皮上,睁大,再睁大。眼皮很沉,但他很清醒。“我在听。你继续讲。”

  “又过了一年,他考上研究生走了。我知道他迟早会走。这样的人只要给他机会,他能干成任何事情。我在小镇上继续教书。我看他留下来的书。我不是读书的料,很多书我都看不懂。但我逐渐明白了他说的要多出去看看的意思了。我越来越想出去走走了。我不好高骛远,就是想到远处去看看。我们不再联系,一年以后我有了男朋友,他是我同事。我们的关系很好,双方父母都满意,开始谈婚论嫁了。有一天我去县城买教学资料,顺路经过火车站,开往北京的火车正好在启动,车头冒着白烟像头牛闷头向前跑,我突然觉得很难受,眼泪就下来了。回到学校我跟男朋友说,我要去北京。”

  “他怎么说?”

  “他说好啊,放暑假我带你去,看看故宫、天安门和长城。可是你知道我不是想旅游,我想到北京待一段时间,现在就去,刻不容缓。他想不明白。我们开始吵架。他暴跳如雷,我不说话。最后,他把一个包和一个行李箱捆到摩托车上,送我到火车站。我坐在靠窗的位置上,包在怀里,行李箱在他脚前。他不打算从窗口把箱子递给我。他希望我下车拎箱子时再也不上去了。他把箱子放在站台上,看着手表对我说,我在车站门口等你,五分钟你还不到我就回家。离开车只有三分钟。他从站台上消失。我下车,抓着箱子拉杆站在原地,看着火车在我面前缓慢地开始前行,然后我跟着火车往前走。乘务员在关车门时对我喊,上不上呀你?我跑起来。”

  “你上了车?”

  “没有。我到了车站门口,已经过了十分钟,我男朋友走了。”

  “你回家了。”

  “我在县城住了两个晚上,坐下一班火车来了北京。”

  “一直到现在?”

  “一直到现在。”

  “找……找过那个人么?”

  “没有。我只是生活,做自己能做的事。谋生,在北京的各个角落,实实在在地生活。火烧店会是最后一个工作。”

  “你打算--”

  “嗯,回家。六七年了,该回去了。”

  “必须走?”

  她点头。

  “北京不好?”

  “跟好不好没关系。你不明白。人到了一定时候,你要听自己的,听从你最真实的那个想法,不管你面临的是什么。我想回家了。”“叶姐也回去了?”“嗯,你叶姐。小叶决定回去的时候我还想,她被打败了,妥协了,认命了。她扛不住了,我要挺住。后来想明白了,出来和回去都不是较劲儿,只是顺其自然。其实回去比留下来更难。”她把反扣在桌面上的书拿起来,行健只看见用白纸包住的干净封面,“这书上说,法国有最好的信鸽,过去战争的时候常用。在前线把它们放飞,带着战况信息往家飞。它们必须横穿整个战场。这个过程里,它们不能低头,你可以想象一下,那血腥和恐怖的战争场面;它们只能向前看,要不到不了家。你明白吗?”

  行健不明白。但他瞬间有了勇气承认这一点,他说:“我没听明白。”“我在说小叶的勇敢。出来难,回去更难,还有比梗着脖子不低头地跨过一片战场更勇敢的吗?”行健说:“我明白了。”“你只是听明白了。以后你会懂的。”

  “我还是有点糊涂。”米箩说。

  “以后你就懂了。”行健说。

  “故弄玄虚!”米箩哼了一声,“懒得明白。”

  “接下来呢?”我问。

  “我离开了,她睡了。”

  “我是说,再接下来出了什么事?”

  “什么事也没出。那两天晚饭我继续去吃火烧,她还坐在吧台前的椅子上看门外。我们没说多余的话。不该说的都是多余的。晚上我来来回回地在她院门前走,每一次推门都是闩上的。又过了两天,我想我不能考虑那么多,我就是想听她说说话。她说了,要听从你最真实的那个想法。我就敲了门。半天门才打开,房东打着哈欠站在我面前。我问,她呢?房东说,哪个她?你房客呀。哦,她呀,退租了,回老家了。”

  我知道故事已经到了结尾,但还是忍不住问:“然后呢?”“没有然后。我再没见过她。”米箩掰起手指头:“你们别吵,我算算,怪不得行健就喜欢二十八岁的女人。那女的二十八岁吧?”“我没问。”行健说。“那她的名字叫什么?”宝来问。“不知道。”“靠,一问三不知,白让你睡了。”“米箩你他妈闭嘴!再乱说话我跟你急你信不信!”屋顶上一下子静下来。只有傍晚的风经过院子里柿子树的声音。宝来说:“好了好了,行健二十岁了,该吹蜡烛吃蛋糕了。”我们重新高兴起来,围在蛋糕前,从四个方向挡住风,点上二十根小蜡烛。小火苗摇摇摆摆。米箩说:“这回我不乱说话了。行健,过了二十岁你想干什么?”“好好干,”行健说,“在北京扎下根来。”现在开始吹蜡烛。行健闭上眼,闭上以后发现自己并不知道要许什么愿。

  他凭感觉把自己移到西南方的那个院子的方向,睁开眼,吹灭了蜡烛。天黑了下来。

  (原载《作家》2013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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