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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2)

  爱她,所以离开她

  李箐

  从初中起,安冬就是我的同桌,他爱玩爱闹,成绩却很好。中考时,安冬的分数大大超过了他所报考的那所中专,然而最终却被拒之门外,原因是他有先天性心脏病。

  但在我们眼里,他骑车、游泳、爱唱爱笑,比“健康人”还健康。

  高中时我和安冬竟然又分在同一班,这令我们高兴不已,自作主张搬到一起又做起了同桌。平时,我的话不多,可是跟安冬在一起却滔滔不绝,又笑又闹。他常常约我们几个好友去米江边散步,走在暖洋洋、白茫茫的河滩上看芦苇随风轻舞,碧水依山低唱,安冬会无比兴奋高歌几曲。

  那时我是个爱做梦的小姑娘,在我心里,安冬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成了我想象中的白马王子。他英俊、活泼、聪明,尤其是他经常阳光灿烂的笑脸让我心动,有时他也会偶尔掠过一丝别人不易察觉的忧郁,他如此望我一眼时,我居然会有种凄美而心痛的感觉。当然,这是心里最深最深的秘密。

  高二时的一天,我无意中翻安冬的笔记本,最后一面居然写着:“爱她,所以离开她。”我一听,莫非安冬对哪个女孩倾心了?我装作好奇、活泼的样子对他嚷:“快快从实招来,是哪位!”不料安冬却沉下脸很烦躁地说:“你干吗乱翻我的东西!我抄的一句歌词,关你什么事!”同学们都诧异地望着我们,我第一次被安冬如此冷落,又恼又气,不再理他。第二天一早到学校,发现安冬已自作主张和别人换了位子。少女的矜持与自尊,使我装作对他的举动无动于衷,跟我的新同桌很快打得火热,其实我心里很难过。我有时想,那句话是不是对我而言呢?可很快就骂自己自作多情。

  我们也慢慢疏远了。

  不久,一向成绩优异的安冬却突然宣布退学了,他说:“我早就想赚钱了。赚钱,是一种责任,懂不懂?我要接管我哥的小百货店,以后各位读大学缺钱,找我就是!”

  安冬经营那家小百货商店后,还真的赚了不少钱,他出资把家里,尤其是父母的房间装修得很豪华,被我们县许多人称为有出息的孝子。

  后来我考上大学,偶尔想起以前的那个白马王子的梦想,感到十分可笑。安冬偶尔会给我打次电话,我庆幸从没提起过曾暗恋他,要不多尴尬!

  大学三年级的一个雨天,安冬的姐姐居然出现在我眼前,显得很憔悴。她告诉我:“你知道吗?我弟弟有种先天性心脏病,治愈率只有千分之二,医生曾说他很难活过二十岁,这一点弟弟十三四岁便知道,但他一直很坚强,一直是最合格的好儿子、好弟弟。他曾经告诉我他非常喜欢同桌的一个好女孩,当然这不能告诉她,她是一个那么脆弱的女孩。”

  我无比惊讶地望着她。她却开始流泪:“弟弟两个月前已经去世了,他曾经记过一本日记,扉页上写满你的名字。弟弟独自忍受了太多的痛苦,我希望当他在另一个世界时,他的内心能让他的好朋友知道并理解一点点,所以我想把这本日记送给你。”

  我接过那本日记,下意识地一翻,突然我看见了大大的我的名字,后面是一句话:“爱她,所以离开她。”

  假如右耳听见爱

  南山剑士

  那时,烟暖云疏,天如碧瓦。校园的木槿长势正好。枝叶在明澈的天空下交错叠加,被阳光熏烤出淡淡的暖香。

  他在木槿树下寻找合适的角度,想要用相机拍摄完美的相片参加校园摄影大赛。她恰好出现在他的镜头里,穿着洁白的纱纺公主裙,微风吹起轻纱,曼妙飞舞。她轻踮足尖去嗅那洁白的木槿,阳光为她洒上炫目的金色,唇边旋起柔美的涡。

  一瞬,他恍了眼。竟痴傻地问自己,这是真实的影像吗?他仿佛看见女孩背上生出一对轻灵抖动的翼,像天使般高贵又美好。

  手中的相机适时地记录下这美丽瞬间。闪光灯亮起,女孩侧首看过来,他就像做错了事的孩子,慌忙躲到树后面怕被发现。不知为何,心中有狂热的欢喜。

  大赛结果揭晓的时候,一幅名为《花的嫁纱》的摄影照获得特等奖。他在布告栏前,看着自己的杰作,笑得张扬。

  前排有女生喊:“小若,快看,那真的是你耶!好美呀!而且是杜俊一那个大才子拍的呢!对喔,听说他多才人又一级帅。哇!简直就是我梦中的白马王子。”

  对于这些女生的赞美与爱慕,他却一点也不在乎,反倒急切地想知道她会作何感想。

  未想,她只是轻描淡写地说:“这没有什么嘛。干吗要大惊小怪?”说完拨开人群就跑开了。经过他身边,他闻到一丝清幽的香气。清淡,若即若离。就像他的心已随她而去。

  他开始经常去上她的辅导班。按捺住自己体内激狂的分子,静坐几小时画一幅画。只是不画景,不画物,单画一个人,关于她的一颦一笑,生气时微蹙的眉心,全神贯注的样子。上面郑重其事地写一句,杜俊一爱林小若。在画的时候心中溢满欢喜。

  终于,那一天,他的画夹被冒失鬼撞翻,画在空中飞扬,最后落到地上。张张都是她。

  同学惊呼:“哇!原来,他一直喜欢她呢。你看那真和画中仙一样美呢。”

  她的脸迅速通红,拨开人群,跑了出去。他忽然心痛,自己的爱竟给她这么大的伤悲。那么,就不要说了吧!那三个字就当是自己心里的一个小秘密,藏在心底也有朦胧、隐讳的美。

  可是,他却不知道,她哭并非受伤流泪。她只是开心,有他这样优秀的男孩子喜欢她,又爱得如此的深沉。只因喜极而泣。

  之后,他与她只保持朋友关系,最多只是最铁的那一种。仅此而已。

  时常也会一起去操场散步,去公园里玩耍。也曾挽过手,只是,他觉得这离暧昧十万八千里。而不知,她望着他,眼波潋滟,心思百转千回。

  SHE这三个音乐小精灵在《恋人未满》中唱道“再靠近一点点,我就跟你走。再冲动一点点,我就不闪躲。”她想,只要他再主动一点,对她说出那三个字,温柔地牵起她的手,自己的心就会停靠在他的胸膛。

  他未曾料到她的欢欣。只想到那日,她眼角的泪水。

  他不愿她再流眼泪。于是,闭口不言。

  离别伤感的时候,校园里仿佛都是苦涩的味道。她约了他去“海豚湾咖啡厅”。相邻而坐,一起谈将来的理想。只是,两人似乎都在刻意回避感情的话题,竟有些微的尴尬。

  谁也说不清灾难是怎样发生的。震耳欲聋的巨响。还未等人反应过来,烈烈火舌已在身后蔓延。他义无反顾地将她按在自己身下,她恍惚中看到,有什么重物朝着他的脑袋砸了下来。

  所幸,他们伤得都不是很重。只是,她康复得早,去找他时,发现所有的老师、同学都是眼眶通红。她追问他们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终究无果。

  她便每日每夜在他身边细心照顾他。月华如水的夜里,她望着他熟睡的脸庞,终于决定要向他表白。因为她想,能在生死关头都会护着你的人,一定就是最爱自己的人。

  他出院的那晚,她婉拒了所有人的接送。陪着他走回学校。

  身边车辆飞快穿梭,他让她走在自己的右边,永远把安全留给她。而他一直侧着左耳。

  她的心中涌出莫大的感动。她附在他的右耳边,轻语:我爱你。

  可他却仍是一脸的淡然表情,毫无表示。一瞬,她像溃败的士兵,泪眼朦胧。或许,自己从一开始就是自作多情,一厢情愿而已。当初那个在画中对自己表明爱意的少年已经不在了。想着想着,她泪如雨下,别过脸去,不让他看到自己的脆弱。

  回校以后,彼此竟变得陌生。如同并列的两簇木槿,在风中若即若离地摇摆,偶尔稍微碰触一下。曾经的一切,都成为心里不可提及的部分,那是一种自揭伤疤的疼痛。

  然后,在火车站匆匆告别。一个南下,一个北上。像两条平行线,今后怕再也没有交集了。

  汽笛长鸣。他的火车已然远去,她朝着他离去的方向,轻轻地说一句,我爱你。泪水瞬间迷了眼。

  那些过往好像木槿花的一个花期,只经一夏,便倏忽而逝。

  就这样过去了。

  她结婚生子,在北方扎根。他漂泊在南方,努力打拼。

  几年后,同学聚会,当年的同学几乎都到场,唯独缺他。有人插话,那小子,太花心,到现在才找到老婆,忙结婚不能过来。她的唇角泛起一丝苦笑,可心里仍在祈祷,请你,我曾经爱过的你,一定幸福地生活下去。

  杯停人醉的时候,好友阿眉问她,你知道当年,在那场事故后,杜俊一他瞒了你什么吗?她意乱神迷地摇头。

  阿眉说,他那次为了救你,被重物砸中耳部,他的右耳就聋了。

  猛地,她的心怃然生疼。往事携着岁月的风尘呼啸而至。记起那个夜晚,她在他右耳边说的话,原来,并非他无意,而是他根本不曾听到。他为了救自己变成了半个聋子!假如她能坚定地吻上他的唇,投入他温暖的怀抱,假如他的右耳可以听见爱,那么,时至今日,她和他又将是多么的幸福啊!

  可是,一切只是假如。如水流年,韶华流逝,一切不是都已经过去了吗?

  谁也不知,在那个白衣飘飘的年代里,我们究竟错过了什么。而生命流转中的未知,未知,如盲!

  今生就是这样结束的

  叶倾城

  她的大学生涯要是一出四幕剧,那么前三幕他不过是群众演员同学甲同学乙,到他正式出场,已是第四幕的下半场,太仓促了,来不及发生任何剧情了。

  开始毕业设计那天,她最后一个领了绘图板出来,气喘吁吁地爬上六楼的设计室,早已一屋子坐得满满的水泼不入。她抱了用具站在门口不知所措,犹是早春天气,她却不知不觉,背心渐渐濡湿。角落里有个平淡的声音:“我这边还有个空位。”

  拨开人群挤过去,仿佛是人世吵嚷,在命运的大潮里泅渡前来,一路分波逐浪,终于到达他面前,蓦然觉得,是千人万人里选中了这一个。抬头遇上他宽厚的笑,霎时间,天地震动,五心不定。

  她的座位正对窗,她喜欢风无遮无拦地吹进来,有种轰轰烈烈的气势,却没有一次记得关窗,再来时,图纸上一层拂也拂不去的灰,像一夜之间老了少年心。中午下楼吃饭,下到一半,忽然记起,折身就往楼上冲。经过他身边,他侧身让路,静静,只说一句话:“窗子我已经关了。”

  大概就是从那天起,他们中午一起吃饭。其实并不熟谙,却自然而然地,有种安定。她是爱说话的人,周围人来人往,说些什么都已经忘了,陡地惊觉,才发现食堂里早已空无一人。

  空落的大厅里只剩了他们两人,不约而同都静了下来,却仿佛每一呼吸都有呼应,暗潮一般在他们之间流动。不知何时,他抽身而起:“上楼画图吧。”

  工科女生,像她这么粗心的不多吧,所有的东西都会消失,小到铅笔橡皮,大到三角板、曲线板,她每次上天入地找得鸡飞狗跳地,总是他在一旁平平一句:“先用我的吧。”后来成了惯例,她只要发现什么不见,一折身,他早已随手掣起工具递过来,眼里盛满笑意,顶多说一句:“都不知你这四年是怎么学过来的。”

  画得顺手,她无端地哼起歌来,没头没脑地:“丢一个炸弹跑跑跑,丢两个炸弹跑跑跑……”他吓一跳:“你那什么歌,恐怖分子的队歌?”这才提醒她。她想一想:“咦,不知道啊。我玩电子游戏时不知怎么就唱出来的……不好听?”他失笑,“那也不能只唱这一句啊,像,像,”还是说出来,“洒水车。”

  她多少有点恼,一转身,人重重往案上一伏,嘴紧成一颗果。过半晌,听见口哨声,由低而高,自他的方向响起,悠扬地,曲折地,明明是她刚刚哼的那一首歌。她心想:“他还不是洒水车。”那笑,再忍不住。

  日子一天天过去,风吹得像有些娇慵的瞌睡,窗外一整幅晴蓝的天空,让人的心都不由得摇曳起来,是应该去放风筝的天气啊。午后的窗前她站痴了。

  只是想想而已。有一天他却突然说:“放学后,我们去滨江公园放风筝吧?”她一怔,她说出声了吗?抑或没有?那是下午,设计室里走得半空,空气中莫名地,便有一种屏息的寂静。她侧对着他,分明感觉他的目光,如雨斜斜披来,温柔淋漓。她的短发,遮不住她染红的面颊。她说:“好。”

  江上春潮初升,风势急劲,而天上的风筝像一座海的浪花那么多。夜色徐徐逼来,沙滩上的人群渐渐走空,他们的风筝越飞越高,成了孤独的一只鹰。他忽然握住她的肩,呼吸近在耳畔:“我想告诉你……”

  线,突然断了。那只风筝迅速扶摇直上,消失在黑暗里。下意识地,他们拔腿就追,追进灯下的人群,灯光灿烂,她睁不开眼,转身,夜色如此深浓。他默默地站在她身边,说:“回去吧。”

  她等着他说完未了的话,却只听见沙滩上的碎石在他脚下细碎地响,或轻或重--失了把握的,是他的脚还是他的心?

  不知什么缘故,他们随后便很少见到。求职的压力水落石出,沉沉地压在每个人肩上,都忙,时间渐渐接不上,她在的时候他总不在,不甘地翻一翻他的图纸,铅痕仍新--也许,隔的不过是一个早晨半个下午。

  所谓怅然或者必然,有时,也没有很大的区别吧。她想。

  那年的夏季来得让人措手不及。工作百般不顺,她还心念着迟迟没有完工的图纸,抽了时间到设计室来,掀开报纸,她第一个念头便是找错了桌子:有待加深的线条全已铁划银构般深浓,所有的标注都已完就,右下角的明细表里,填了她的名字。她用眼睛一遍遍抚摸着那陌生的字迹:当他为她绘完整幅图纸,当他这样工整地,一笔一画,填写她的名字,所经历,所思虑,所遇,她全都明了。

  桌子一角放了他的留言本,她想起那只乍然飞走的风筝,想填“相见恨晚”,还他的,却只是一纸空白。--没有发生的感情,不是空白又是什么?

  毕业那天,大礼堂里毕业生乱哄哄地办手续,她遇到他,满腹的话,想问他的去向,却好像无端,也无暇。他迟迟疑疑地叫住她:“我要走了。”只是一句寻常的话,她心里却“咚”一下,问:“去哪里?”许久他才抬起头,“日本,神户大学。”忽然之间,她不明白胸中的怨气从何而来:关她什么事?为什么要告诉她?早说晚说有什么区别?她急急转身就走,他在背后喊:“我打电话给你。”

  她走在校园里,心事重重,风起风落,路旁的槐花纷纷飘落,连绵不绝,穿行在落花里,就好像走过一条伤心的落雨街。从此,在她生命中,那些沉默的、不断凋零的白色花朵,就成了离别的象征。

  那个夏天格外的闷热让她提不起精神做任何事,每天她躺在竹床上看书,在睡与醒之间的灰色里,翻身接触到滑凉的竹板,她会无端心中一沉,记起,在那个初夏的黄昏,他曾握在她肩头的,清凉宽大的手。

  懒懒散散地过了一个月,一天下午单位通知她去报到,才回家,母亲就告诉她:半小时前,他来过电话。她换鞋换了一半,赤了脚就扑向电话机,接电话的是他的家人:“他?去日本了,四点半的飞机。”墙上的挂钟正指着四点四十五。

  蝉声轰的一声在她脑子里炸开。周围热浪翻滚,可是她真的觉得正一点一点冷到心里去。此刻,她终于承认,这一个月来的足不出户,其实就是为了等他的电话,他的电话,真的来了,可是到底是错过了。

  她抬起自己干涩的眼睛,望向窗外八月浑蓝灼热的天空,仿佛听见飞机隐约的声音。

  那个时间她是永远不会忘了:一九九五年一月十七日。凌晨四点多钟,她从噩梦惊醒,撕裂与倒塌,还有他抬起头来面目模糊的脸,血污一朵朵绽开……电话铃响得惊天动地,她从床上扑过去:“喂喂。”黑暗里她的声音如此凄厉,但是那端已经断了。忙音,急促得像她的心跳和喘息。

  上班。扫地、打开水、喝茶、聊天,翻报纸,忽然,一行大标题跃入她的眼帘。“日本神户发生强烈地震。”她的双手不由自主地用力,越来越紧,报纸“嘶啦”一声被扯裂,她却恍若未觉。世界陡然沉寂下来,只有一个声音在她心底撕心裂肺地尖叫:他死了他死了他死了。

  他曾是她全部的心事和等待,却没有提起,不曾说过,无人知晓。她想要酒、烟、浓茶,甚至毒药,一切苦的、辣的、涩的,从喉咙里灌下去,然后大哭、狂叫、摔东西……然而,没有发生过的感情,只是空白呀。

  那年不曾落雪,却仿佛春天永远不会来了,直到那个下午,她经过广场,怔住了。广场的天上,蝴蝶在飞、蜈蚣在飞、金鱼在飞,那么多那么多的风筝在飞。阳光锐利地射下来,他的名字像小片玻璃一样飞快地闪烁着,她默默地看着,知道,那只飞走的风筝是再也不会回来了。

  毕业四年后,她第一次参加同学聚会,大酒店的喧嚣里,到处的身影都似曾相识却又不敢乍认。她忽然站住,是谁的声音谁的笑容,在她面前:“你还记得我吗?”

  千余个日子的过往在顷刻间雪崩,铺天盖地而来,将她压在最下面。她却只是平静,微笑:“当然记得。”握手,三言两语寒暄,他旋即被人群簇拥。

  觥筹里,他酒到杯干,历练周到,言词里却掺杂了大量的日文。他抱歉地笑:“好多词,在中文里她都找不到说法了。”连笑容亦是日式的礼貌与谦恭。他周身不经意间淡淡的异国气息,如此陌生,记录着她所不曾参与的,他生命中的四年时光。

  她生命中的四年时光,他又何尝触及。是否,他们都已如浴火的凤凰,在彼此的世界里重生,生命中的某些遇离,早已不再重要?

  同学们热络地追问日本生活,他说起:逢年底,老板会请员工大餐一次,命名为“忘年会”,即为:过去一年的事,全忘了吧。禁不住心中锋利一割,她倏然抬头,正遇上他远远,自邻桌投来,越过无数人头的眼光。她微笑举杯,向他遥敬,然后贴近自己的唇--要多少次忘年会,才能将旧日全数忘却?

  她信口问起地震种种,他笑。

  “我?我做梦梦见自己在大海上,海水晃呀晃呀,把我给晃醒了,刚坐起来,突然房子一阵大摇,我坐不稳又倒下去,大概几十秒钟吧,就停了。然后,轰的一声,外面突然特别吵,好像大家都出来了,在外面跑来跑去,有人喊我的名字:‘你没事吧?’我说,‘没事啊。’心想:‘我能有什么事。’--都不知道是地震了。然后,唰,一下子,就安静了,一点声音都没有了。本来还想接着睡。一看表五点多了,也差不多了。在洗手间洗脸,我心里还一个劲奇怪,怎么一个人都看不见。一出门,吓一跳,电车轨道在半空,就算是施工,也不至于吧……”

  所有的人都笑得前俯后仰,她笑得最大声。

  出了酒店大门,已是更深人静,寒气一拥而上,她不自觉打了个寒噤,一只手轻轻环过她的肩头,他声音沉哑:“我帮你叫的士。”

  在为她拉开车门的刹那,他突然说:“我上飞机前,给你打过电话,你没接到。”

  她只低头钻进车内,说:“我知道。”

  然后他的声音,断断续续,“…地震以后,我给国内打了两个电话,一个给家里,一个……给你……你也没有接到。”车门用力关上了,出租车迅即向前开去。

  她不肯回头,不肯去追他在夜色里渐渐消失的身影。路灯的光,在窗外。她终于不出声地说:“我也知道。”有泪,溅落。只一滴。

  然而他不会知道,每一个春日,当她看见风筝漫天飞起,都会想起曾经属于他们的,那支孤独的鹰。

  出租车静静地行驶在夜色里,路灯在窗外悠忽来去,一段明又一段暗,流离成一带星光,像许多守候在道路两旁的岁月,在无声地流走。

  --他们爱的今生,便是这样结束的。

  失去的不只是戒指

  张福龙

  五年前他们就认识了,后来他要去日本留学。在他走之前的一天,他们一起在解放路上散步。街头有个小女孩在卖戒指,她一眼就看中了。他抢着付了钱,并把它戴在她的手指上。那是一枚8元钱的戒指,但她觉得那一刻神圣无比。

  3月,他走了。临别他说,明年春节他会回来看她,如果她愿意见他,就在2月14日那天,等在新建路的那棵树下。他说,别弄丢了戒指。

  秋天的时候,她失去了他送的戒指。她答应过他会一直戴着它,可是转眼之间……她是个崇尚完美的女孩,丢了戒指后,她的心没有变,但除此之外,什么都变了。

  他果然回来了。2月14日,她爽约了。一生中最重要的约会,她却没有勇气赴约。但她忍不住,让好友去看看他。好友没见过他,回来后说,看见一个穿风衣的男孩站在树下,手里拿着一枝红玫瑰。那天晚上,她哭湿了枕巾。

  第二个情人节,她一个人漫无目的地在大街上走着,傍晚的时候竟不知不觉走到了新建路。

  那棵树下,斜斜地倚着一个男孩。她的心狂跳起来,脚不由自主地朝那个男孩迈去。是他!

  他把手中的玫瑰递到她面前,他说:“我知道今年一定可以等到你。”她问:“如果我不来呢?”他微笑着回答:“那我明年再来。”

  她始终没有接过玫瑰。她转身离开时听到他在背后问:“那枚戒指,你还留着吗?”

  “对不起,我把它丢了。”她不敢看他的表情。

  自那以后,她就再没有见过他。一转眼,几年过去了,她听到他要结婚的消息。

  “我爱你。”这句话已在她心头搁置了好几年,但她没法亲口告诉他。也许他只是偶尔地想起她,但她真的有自己的苦衷。几年前,在实习的那台车床前,她失去的不只是他送的戒指,还有整只左手。

  给咖啡里加盐

  刘名远

  他和她的相识是在一个晚会上,那时的她年轻美丽,身边有很多的追求者,而他却是一个很普通的人。因此,当晚会结束,他邀请她一块去喝咖啡的时候,她很吃惊,然而,出于礼貌,她还是答应了。

  坐在咖啡馆里,两个人之间的气氛很是尴尬,没有什么话题,她只想尽快结束。但是当小姐把咖啡端上来的时候,他却突然说:“麻烦你拿点盐过来,我喝咖啡习惯放点盐。”当时,她愣了,小姐也愣了,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到了他身上,以至于他的脸都红了。

  小姐把盐拿过来了,他放了点进去,慢慢地喝着。她是好奇心很重的女子,于是很好奇地问他:“你为什么要加盐呢?”他沉默了一会儿,很慢的几乎是一字一顿地说:“小时候,我家住在海边,我老是在海里泡着,海浪打过来,海水涌进嘴里,又苦又咸。现在,很久没回家了,咖啡里加盐,就算是想家的一种表现吧。”她突然被打动了,因为,这是她第一次听到男人在她面前说想家,想家的男人必定是顾家的男人,而顾家的男人必定是爱家的男人。她忽然有一种倾诉的欲望,跟他说起了远在千里之外的故乡,气氛渐渐地变得融洽起来,两个人聊了很久,并且她没有拒绝他送她回家。

  再以后,两个人频繁地约会,她发现他实际上是一个很好的男人,大度、细心、体贴,符合她所欣赏的所有的优秀男人应该具有的特性。她暗自庆幸,幸亏当时的礼貌,才没有和他擦肩而过。她带他去遍了城里的每家咖啡馆,每次都是她说:“请拿些盐来好吗?我的朋友喜欢咖啡里加盐。”再后来,就像童话书里所写的一样,“王子和公主结婚了,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他们确实过得很幸福,而且一就是四十多年,直到他前不久得病去世。

  故事似乎要结束了,如果没有那封信的话。

  那封信是他临终前写的,是写给她的:“原谅我一直都欺骗了你,还记得第一次请你喝咖啡吗?当时气氛差极了,我很难受,也很紧张,不知怎么想的,竟然对小姐说拿些盐来,其实我不加盐的,当时既然说出来了,只好将错就错了。没想到竟然引起了你的好奇心,这一下,让我喝了半辈子的加盐的咖啡。有好多次,我都想告诉你,可我怕你会生气,更怕你会因此离开我。现在我终于不怕了,死人总是很容易被原谅的,对不对?今生得到你是我最大的幸福,如果有来生,我还希望能娶到你,只是,我可不想再喝加盐的咖啡了,咖啡里加盐,你不知道,那味道,有多难喝!”信的内容让她吃惊,也让她有种被欺骗的感觉。然而,他不知道,她多想告诉他:“她是多么高兴,有人为了她,能够做出这样的一生一世的欺骗。”

  爱,现在进行时

  张兰允

  他是从大都市转到这个小城市的重点中学读高一的。在一群男生中,他显得那么鹤立鸡群:皮肤白皙,头发微黄,修长的身材玉树临风般潇洒。

  她对他一见钟情,几乎是不由自主地爱上了他。

  十五岁生日刚过,她的少女情怀开始苏醒。老师安排他坐在她前排。

  走进教室,她第一眼便寻找他,然后才去看黑板和老师。

  走出教室,她第一眼先捉住他,然后才去和同学们玩乐。

  每到周末,她都怅然得无法看书、写作业。教室里没有他、餐厅里没有他、三三两两的同学堆里没有他。她觉得自己像被迫跃上岸的鱼儿,因为没有水,大口大口地喘着气,痛苦而又艰难。

  像走火入魔,稚气而又疯狂的初恋让她的世界一下子天昏地暗,迷失了方向。

  每晚她都趴在床头写日记,写她的兴奋、企盼、惆怅以及剪不断理还乱的单相思。

  她的成绩直线下降着,由班级前三名滑到三十多名。

  终于有一天,她忍受到了极点。下课后,她看教室无人,飞快把一张纸条塞进了他的书桌。

  她写道:一个人在一个人心中已长成树,树上结满甜蜜的深愁和幸福的痛苦。这是她写的第一封情书。

  他回信:谢谢你让我读到这么深情的诗句,但我知道作者肯定不是你。

  她哭了,第一次流下了为爱呼唤却难以回应的泪水。她的心充满了仇恨,她发誓再也不去想他。

  但是,誓言在爱的面前就像一阵风,吹过之后,爱之草长得更高更密更浓,很快覆盖了理智的大堤。

  没几天,她又写了第二封情书。她用十种彩色画笔画了十个很大很大的阿拉伯数字:521,584,1314!

  他回信:对不起,我看不懂。

  她提醒:一个字母代表一个汉字,动动脑筋。

  他表示为:字母就是字母,汉字就是汉字,没有关系。

  她失望、沮丧至极。一个人在宿舍蒙头大哭,哭湿了枕巾,又跑到校外的小树林呆坐了半天。

  接下来,她失眠、旷课,成绩一落千丈。

  母亲和老师都看出了她的失态,两个人联合配了一把钥匙,慢慢打开了她的心锁,陪她一起走出了泥泞的雨季。

  她逐渐恢复了正常的心态,成绩逐步上升,到高三上半年,她又跃到了班级前三名。

  后来,她考上了北京一所著名大学。

  他考上了南京一所军事学院。

  入学不久,她突然收到一封信,打开,是一幅画,画面上有两棵树,等距离中保持着等距离,每棵树上都有两枚果实,一棵树的两枚果实分别是:甜蜜的深愁,幸福的痛苦;另一棵树上的两枚果实分别是:深深的珍惜,静静的等待。四枚果实都圈成浪漫的心形图案。一根长长的红丝带把两棵树紧紧地系在一起,红丝带上写着十个很大很大的字:我爱你,我发誓,一生一世。

  他注解了两句话:其实那几个阿拉伯数字我早就猜出来了,只是现在才敢告诉你,同时也送给你,不晚吧?对了,这幅画的名字叫--爱,现在进行时。

  “流氓”爱情

  南在南方

  21岁之前,从来没有一个人说过我像流氓。

  那个秋天的下午,森林公园门口,一个男人拍了下我的肩膀说,像个流氓。那时公园的门口聚了好多人,大家都哈哈地笑。笑得我红了脸,像是我真的做了什么流氓事儿。

  那人说,哥们儿,我们在公园里拍一场戏,差一个演流氓的群众演员,我看你挺合适。我这才缓过劲儿来,我当然不同意,我凭什么要演流氓?那人说,两三个镜头,报酬是100元,外加一瓶矿泉水和价值10块钱的盒饭。

  我的心就动了一下,我说,可是,我不会演流氓呀。那人说,挺简单的,到时候导演给你说一说,你就明白了。

  随着那个人进了公园,剧组的人已经摆好了道具。等太阳落下去,落到树梢上,这时会有一片一片树叶落下来,落在干净的林荫道上。镜头随着林荫道移动,然后定格在一个穿白裙子的女孩身上,她在看书。四周很安静,美好得让人不忍心破坏。导演说到这里停了下来,看着我说,可是这个流氓要破坏!导演笑了笑,指着远处一个女孩说,你要做的就是像饿狼一样扑倒她,然后撕她的衣服,导演俯在我耳边说,能撕多烂就撕多烂。我问导演女孩会不会咬我抓我,导演笑笑说,她也是个群众演员,没有安排这个内容。

  我对导演说了我真实的想法,我不会演流氓。导演说,就算是没有开过荤的也会演。难道你就没有想过女人吗?我老实地点点头。导演很满意,说他拍的是一部公安题材电视剧,这一场是补拍的,在整个剧情里面只是扰乱一下公安的视线而已。说着就让化妆师给我上妆。

  太阳落了下去,导演说了一声干活儿,我们就开始了。我出现在镜头里,长发披肩。一件T恤围在腰上,不时跳起来抓一把树叶,一副精力过剩的样子。突然发现那个看书的女孩,就像小偷一样看了下四周,然后轻轻地朝她走去。应该说,我的表演还可以,因为导演在后面说贼头贼脑。我走到那女孩面前了,她看书看得很认真,没有发现我,当然她是在演戏。看得出来她很紧张,因为我听见了她的呼吸。

  按照导演的要求,我此刻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向她正面扑去,然后撕扯她的裙子,可是我突然没了勇气。我心里只有一个想法,人家好好的一个姑娘我为什么要对她耍流氓?导演喊停,问我怎么了。我说没有感觉。导演说,扑上去就完事了,要什么感觉?导演让我再来一次。和第一次一样,我站在她面前,久久没有扑上去。也许那女孩等急了,她抬头看了我一眼,眼神安详得像一只羔羊。她低头继续看书,我的心跳得很厉害,还是呆呆地站在那里,梦里千百次想象的女孩就是这个样子的纯净。导演又喊了一声停,然后就骂我,大意是说我是自己不能快乐同时也不能给女人快乐的那种男人。然后导演说再给我一次机会,如果还不行,让场记上。场记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让我感觉到流氓心理的可怕,怜香惜玉的感觉一下涌上心头。第三次我还是没有扑向女孩,而是抓住她的手说,跟我走!我牵着她飞奔而去。一直跑出了公园,我们才缓过气,相互看着,直到呼吸均匀。她笑着说,简直像私奔的速度!

  女孩说,我叫丹麦。我说,那是个盛产童话的国家。丹麦说,每个人心里都有童话的,就像刚才的那一幕。你叫什么?我说了。她说,徐徐,请你去喝咖啡。

  我们坐在咖啡店里秋千一般的椅子上,如水的音乐响起来。人一下就有点怀旧,我们几乎同时说起了童年。丹麦说,她小时候和外婆住在一起,时常站在码头上想着爸妈,天真地想有一天会有一个水手带着她去远方。她沉浸在往事里。突然耳边就响起了一首《天黑黑》的歌,老是重复着唱天黑黑,听起来像是TOO。

  喝完咖啡,夜已深。我们走在夜里,手就这么牵着了。丹麦突然笑了起来,说从前有过英雄救美的故事,还没有流氓救美,你算是填补了空白。

  她停下脚步看着我说,你为什么没有按导演说的做,为什么霸道地拉着我就跑?我说,我不想撕扯女孩的衣服,也不想让别人去撕,就算是演戏。丹麦的眼里一下就有泪光,她把头靠在我肩上。喃喃地说,从来没有人这样,从来没有。

  我把丹麦送回家。分手的时候,丹麦给了我她家里的电话。

  相思就是从那一刻学会的,我决定向丹麦表白,虽然我一无所有,可是我有的是勇气。

  两天后的夜里,我在丹麦家楼下的电话亭里,用IC卡拨通了她的电话,把随身听的话筒贴在耳朵上,一首《天黑黑》……

  在丹麦听歌的那4分钟时间里,我终于想好我该如何表白了。歌曲一完,我说,你就是我一直以来所期待的美好。

  丹麦没有说话,许久传来她的哭泣。片刻她飞奔下楼,扑进我的怀里,像个孩子捶打着我。丹麦抬起头,她的外婆出现在窗口。外婆没有说话,慢慢地关上了窗户。

  丹麦告诉我,她刚大学毕业,在一家外资企业上班。谁知道碰到了我,让她少了上电视的机会。说完叹了一口气说,你让我体会了做女主角的快乐,只是来得太快了,让我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我沉浸在幸福之中,成了一个哑巴。

  一个星期天,我们去陶吧玩泥巴。我先把手印在泥上,丹麦看着我的手印,把她的手印在我的手印上,一只大手里有一只小手,她为这个创意乐不可支。然后我们等待烧制。丹麦给“作品”起名《相约星期天》。两小时之后,我们的手印成了陶片,我们的爱情线竟然清晰地重合在一起。那一刻,我们相视一笑。

  丹麦说,我要告诉外婆,我真的恋爱了,爱上一个穷光蛋,一个乡下人,一个流氓。

  一个星期后,我见到了丹麦的外婆,一个慈祥的老人。她给我们讲了两个故事,她说,有种虫子叫蜣螂,就是我们平常说的屎壳郎,它一辈子最大的理想就是滚一个大大的粪球。你知道为啥?我摇了摇头,她说,它靠这个娶妻。她笑了,然后她看着丹麦说,有一家人很穷,妻子老是埋怨丈夫没本事,有一天家里只有一个南瓜了,丈夫说这个南瓜很珍贵。妻子不信,丈夫就抱着南瓜去市场,他妻子也去了,丈夫给这个南瓜开价100块,100块可以买这样的10个南瓜;最后真的有人出100块要买这个南瓜。丹麦说,为什么?外婆说,不管是东西还是人,只要你懂得珍惜,它就是宝贝。所以你别说徐徐是个乡下人。

  我们都笑了,外婆是智慧的。丹麦从此除了叫我流氓之外,还叫我蜣螂和南瓜。当然,是我们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

  谁说真爱不在下一个路口

  陈麒凌

  认识燕妮的那天,程禹记得,其实并没有多冷。

  他只穿了一件薄毛衣,袖子还卷得老高,上上下下搬了几趟书,鼻头上都沁出了汗。表哥开的这间书吧叫“达人”,颇受本城知识男女青睐,一年到头搞活动,一年到头那么多人。这次也是,主题是“图书漂流”,国外很流行的阅读理念,就是把自己念过的书附上字条,“丢”在公共场所,期待有人拾起它共享阅读的欢愉,并且继续传递下去。

  屋里人太多,程禹热了,独自溜到门廊透气,于是他看到了那个女孩,她正仰着头站在海报前,一字一字地读着:“不求回归起点,唯愿永久漂流。”

  她的背影有点厚重,那是穿了太多衣服的原因……

  程禹热情地笑着:“进去吧,快开始了。”果然听到一片掌声后主持人的声音,女孩还站着不动,程禹干脆一把抓住她的袖子跑进去。

  他们站在人群里。他们站得很近。程禹低下头,就能看清她的睫毛,长长的,有点卷。

  ……

  然后就是会员签到,程禹紧张地听着。“卢燕妮--”“来了。”那女孩轻轻应道,程禹这才松了口气,心里忙紧紧记住。

  满屋子的书,燕妮只选了《心的漂流哪有尽头》,程禹探过头问:“这是什么书啊,书名悲悲切切的。”

  “我只喜欢这个书名。”燕妮道,要走的样子。在门口,她重新把围巾围上,门角的挂钩牵了她围巾的流苏,程禹上前细心地帮她解下,又笑着说句:“没有这么冷吧,我一点都不冷。”

  燕妮停下,道:“因为你的心是热的。”转身就出去了。

  程禹愣在那里,他哪里知道燕妮那时的心境。她的冬天早就开始了,早到那年夏天,满树的蝉声里,细碎的阳光从榕树叶子间掉在地上,都是连不成线的点儿。贺韬约她出来……

  “不是玩笑,我的爱不多,而且早给了别人……”

  燕妮苍白着脸,一句话也说不出。

  ……

  却说程禹,那次之后就一直忘不了这个女孩,没有原因,反正一静下来,脑子里自然就是她的样子。

  他查到燕妮的地址、电话,又不敢明着找上去,就装作顺便经过的样子。倒是有几次真的遇见了她,他高兴地大叫燕妮,她只是淡淡地应,好像对一切都提不起兴致。

  但两个人总算是熟了,偶尔也在一块儿散步、喝茶……

  这天,燕妮的书总算看完了,打算找个地方“丢”下,让它永久漂流。

  程禹陪她坐地铁,起点站,车厢里空荡荡的,灯光雪亮,列车飞速行驶,燕妮低头翻着书,她看书的样子真好看。

  ……

  程禹心头一热,大着胆子问:“燕妮,我……能不能做你男朋友?”

  燕妮脸色一白,心里猛地痛了一下,当初贺韬也这么说过的:“燕妮,你真可爱,我能不能做你男朋友?”

  她眯起眼睛,努力地把痛抹下去,勉强挤出一丝笑意:“程禹,我们做朋友好了,别谈爱情。”

  程禹红了脸:“为什么?我是真心喜欢你。”

  又是这句话,难道男人只用这两句就足以俘获一个女孩子的心?那么容易地骗了来,然后又那么容易地弃之不顾。她的心头浪涛奔涌,眼泪几乎要冲出来。

  ……

  燕妮站起来,把手里的书留在座位上,下车。程禹紧跟出去,燕妮回过头,戏谑地说:“好,我给你机会,但我要和你打个赌,如果刚才丢下的那本书能再回到我手里,我就答应你!”

  程禹来不及应,眼睁睁见车门关闭,车厢里,栗色短发的女生好奇地拾起那本书。列车疾驰如风,瞬间不见踪影。

  “事实上,那是不可能的,对吧?只有永久漂流,哪能回归起点?”燕妮笑笑,转身。

  程禹在她身后忽然喊道:“好,我和你赌,我一定把这本书追回来,让你知道,我是认真的!”

  ……

  那次之后,很久不见程禹,有时燕妮会想起他,不知他在忙些什么,大概是有了新的目标,把她的难题忘干净了。燕妮笑笑,有些自嘲。

  ……

  她去海大图书馆借书,路过布告墙,广告招贴满墙飞。有想租房的人上去掀了一张最新的海报,露出底下那张旧的,红底黄字,有点褪色了,但还是那么醒目。燕妮随便瞄一眼去,“找一本书,为我所爱的人,只要她不再寒冷,我愿倾注所有的热情”,下面是所找书的书名、记号、遗放的日期、地点,还特别指明当时捡到书的女生是海大站上车的,背着画夹,应该是艺术系的等等,最后是联系电话和大大的两个字--“重酬”,时间是……哦,十多天前了--原来程禹努力过的,定是没有结果,所以不敢见她。

  燕妮想了想,拨了程禹的电话:“程禹,我看见你贴在海大的寻书广告了,很不容易吧!”

  那边程禹的声音却很惊喜:“燕妮,听到你的声音太好了!我真想你,但是我对自己说,不找到那本书,就不见你,我不要你的心永久漂流。”

  燕妮道:“算了,不过是个玩笑,你何必当真。”

  “当真,我非常当真,我必须证明给你看,就算以前走了不少冤枉路,都不要紧,谁说真爱不在下一个路口?”程禹大声说道,“而且,我都快成功了,怎么可以放弃?”

  “啊?”

  “是啊,我先在海大打广告,找到那个艺术系的女孩子。她那天是拿了书,但她看完就放在博雅画廊的陈列架上了……我去怡兰,怡兰的店员说,附近公司的女孩子都喜欢来喝咖啡,喝完咖啡就去下面的广场晒太阳,不过喜欢看书的不多,好像有一个,平时总拎着一个桃红色有加菲猫图案的手袋……”

  燕妮的鼻子有点酸,她把电话换到左耳边,认真地听着。

  “周末下午总算等到那个女孩,果然是她拿走了书,而且非常欣赏这个点子,为了让书漂流得更远,她让弟弟把这本书带到了上海。”

  “上海!”燕妮惊呼。

  “是啊,你以为我现在在哪里,我来上海两天了……”

  燕妮挂了电话,耳朵热热的,脸也热热的,她长长地舒了口气。透过长了嫩芽的树枝看看天,有雨丝,细细的,又温柔又清凉。她不觉跑了起来,雨丝落在她的头发上,亮晶晶的。她越跑越快,越跑越有劲儿,到家的时候,已经出了一身的汗。

  在门廊上,燕妮脱掉厚厚的外套,轻快地对妈妈喊着:“妈,今天真热,春天真的来了啊!”

  我怕伤害你

  魏剑美

  朝九晚五的写字楼生活过久了,不免使人感到郁闷,幸好有个愚人节可以放松一下。因此,琴的同伴们早早就琢磨用什么损招来捉弄隔壁艺馨公司的几个男孩子--谁叫坏小子们每天都对着刚从电梯里出来的她们吹口哨呢!

  同伴们商量的结果是弄一份他们公司的通讯录,给每人发了一条短消息:“还记得那次在公交车上认识的女孩儿吗?其实她一直牵挂着陌生的你。只是因为没有勇气,才没有向你表白。今天,她决定不再沉默。信不信由你,反正下午1点我会在烈士公园门口等你,不见不散。”

  短消息是用琴刚买的手机发的,一个神秘的号码对男人总是更有诱惑力和欺骗性。

  那天,她们抑制不住地莫名兴奋。好不容易挨到下班,她们便急急地要去公园门口的快餐店里等着看笑话。在下楼的电梯里正碰上艺馨公司的人,他们全都一脸坏笑,笑得她们一个个心里直发毛:糟糕,难道他们相互之间通气了?但她们转念一想,不会,男人一般来说都死要面子,在没有把握的约会之前都不会声张的。

  果然,不到1点钟,艺馨公司新来的一个戴眼镜的男孩儿出现了。他虽然没有手捧鲜花,但看得出也经过了一番精心修饰。琴知道那男孩儿叫峰,刚刚研究生毕业。那男孩儿非常老实地守在公园门口,向四处张望着。琴和同伴躲在店子里开心得不行:这个书呆子!

  时间过去了有半个小时,峰却没有显出不耐烦的样子。这时,天空开始下起了小雨。公园门口没有避雨的地方,很快,雨就打湿了男孩儿的头发和衬衣。4月的长沙,仍然春寒料峭。琴注意到,男孩儿不自觉地打了个寒噤。最后,男孩儿似乎动摇了,他掏出手机拨打发短信的号码,琴的同伴得意地说:“你打吧,傻子,我们早关机了。”不知为什么,琴一下子没有了笑的心情,她感觉心里怪怪的,有点儿酸,也有点儿涩。

  峰终于往回走了。琴的同伴也看够了把戏,大伙儿一路上有说有笑,比过什么节都开心。但她们万万没有想到,半路上她们竟然又碰上了峰,原来他是折回去拿雨伞。这下子,她们笑得更开心了。只有琴觉得心被刺了一下,整个下午都没吱声。

  琴后来才听说,峰那天不但下午上班迟到了,而且晚上还发起了高烧。这还不算,他成了整幢写字楼里出了名的“愚人”,大伙儿都拿他的“自作多情”和迂腐呆板寻开心。

  琴终于按捺不住,给他发了一条短消息:“非常抱歉,我伤害了你。”

  他很快回话:“我知道你是开玩笑。那天是愚人节。”

  她问:“那你怎么还去?”

  他说:“我怕万一是真的,那就会伤害一个纯洁的女孩儿。我宁愿被伤害的是自己。”寥寥数语,一下子深深打动了她。

  “那你后来怎么还返回去?”

  “我怕你来时没带雨伞。我不能因为它可能是个玩笑而怠慢了真诚。”

  短短的几天中,通过短消息来来回回,琴感觉到手机那头是颗诚挚的心。琴开始有些神魂不宁,每天总留心着隔壁的一举一动。有时一天没看到那个书生气十足的峰,心里竟莫名其妙地失落起来。

  一天,碰巧电梯里只有他们俩,峰冲她友好地笑了笑,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琴不由得脸红了。

  终于,她不能再沉默了,鼓足勇气发了个短消息问他是否有女朋友。他很快回话:有。她的心顿时凉到了冰点。好在他立马又补了一句:“不过一次玩笑让我失去了她。”他告诉琴,从那以后,他就决心认真对待感情问题,哪怕是个玩笑,因为一句话、一次行动的不慎都有可能伤害一颗满怀真诚的心。

  琴问:“今晚我再约你,你会去吗?烈士公园门口。”

  他毫不犹豫地回答:“会去。不过我会事先准备一把雨伞。”

  “你不怕我又在骗你?”

  “不怕!因为今天不是愚人节。呵呵!”

  他的“呵呵”让琴仿佛又看到了他笑起来的样子:一口洁白的牙齿,脸上是浅浅的酒窝,荡漾着真诚与自信。

  傍晚时,琴正在精心打扮,准备出门,这时短消息来了,是他:“其实我猜到你是谁了,电梯里脸红的漂亮女孩儿。我在公园门口等你。”

  琴有些羞涩地笑了。她在心里说:“谁说他是愚人,这家伙才是真正的偷心高手呢!”

  高三之恋

  至尊红颜

  我喜欢杨小邪,不可抑制地喜欢。

  杨小邪是在高三转学到我们学校的,他很酷,短短的头发,时髦的运动服,笑起来小眼睛就成了一条线。杨小邪,是一个受人追捧的男生,他的书法得过奖,他的画出国交流过。他身边常有女孩逗留,那些女孩都是“校花”。可我不妒忌,杨小邪那么受人欢迎,我高兴,真心话,他在我眼里是无与伦比的。

  我晃荡在校园里,即使是星期天,我也不想离开,因为杨小邪也很少回去,他会在教室或者老师的办公室画画。我常拿着衣服去一长排的水龙头清洗,没有人会跟我抢水龙头,真好。杨小邪偶尔也会来洗,他看见我在,有时会把衣服拿过来,放到我面前。我没有说话,接过他的脸盆一件一件开始清洗。杨小邪也不走开,站在我边上,我洗得很慢,他也会等很长久,两个人都不说话,只有水声哗哗。

  心里有了杨小邪,一切都变得唯美起来,即使手指被水冻得通红,也不觉得寒冷。曾经我有一双每到冬天就必须戴上手套防止生冻疮的手。

  下雪了,那一年的冬天特别寒冷,雪也下得特别厚。水龙头冻住了,不能洗衣服,只能到校园的池塘里去清洗。池塘也有一层薄薄的冰,台阶上也有冻雪。我来洗衣时,已有些晚,台阶上雪已被踩烂,结成了冰,打滑。我想小心地走下去,却又胆怯地退了回来。正巧,杨小邪穿着一件白色的羽绒服走了过来,站在我面前,“给我。”他拿过我的盆子,“我去帮你洗,你就站在上面。”我的脸红了,很不好意思地抢过盆子,那怎么可以。

  杨小邪的手是写字的,怎么可以在这么冷的天洗衣服,而我更不好意思让他帮洗我的内衣。我的内衣你也洗过。杨小邪眉头攒了起来。我红着脸站在雪地里,这个可爱的男生要让我不喜欢他都难。

  春天来了,他已经不需要我帮他洗衣服,我的星期天变得荒凉而漫长,心情无比沮丧,却又无能为力。

  我不能太多去想杨小邪,想他我会有流泪的冲动。杨小邪的出色无形间成了我致命的哀伤。我不知道怎样才能追上他的出色,一直在角落里暗暗喜欢他,让我越来越伤悲。我甚至期望有一种药,让我吃了以后也能写出一手好字,或者也能画出美丽的画。

  天色已晚,我没想过我可以流那么多眼泪,也许我是在哭泣自己无法飞翔的青春岁月。哭累了,我又想笑,我觉得这样哭很傻。拉了拉衣服转身坐起来,却看见杨小邪躺在离我不远的草地上,嘴里叼着一根草,月光下他显得那样自在而从容。被他蓦然地出现,我吓了一跳,直直地愣在那里无法动弹。

  他走过来把我拉起,一起走走吧,今天月色不错。他的眼睛如星星在闪烁,我忽然觉得无法面对他,此刻我的眼睛一定很红。我低着头不敢看他,他拉着我的手朝山坡走去,我跟着。原来你的手这么纤细柔软,早知道就不该让你洗衣服了。他握紧我的手,语气很轻柔。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就让他牵着走,我希望时间停止,他永远这样牵着我的手。可是,能吗?

  月朗星稀的夜晚,周围很寂静,可以听见草丛里的虫鸣。走到山坡顶上,在一棵白楝树下,他停下了脚步。转过身把我紧紧地拥进他怀里,我傻了一样,安静地靠在他怀里,心里有欣喜,原来他也喜欢我。

  我跟杨小邪恋爱了,没有告诉任何人。他还是同学眼中的明星,而我还是安静的女生。可是一切都似乎不一样了,我的脸上有了微笑,脚步也变得轻盈。即便即将高考,我还是觉得五月的天,特别的蓝,特别的高远。

  以为没有人知道我们相爱,我却在那个傍晚被班主任叫去了谈话。他说,杨小邪是一个很有前途的学生,你不适合他。

  我不知道怎样回到宿舍的,杨小邪,我也曾是老师眼里的好学生,现在我却成了阻碍他发展的坏女孩。我答应了老师,以后离他远远的。

  我被班主任换到最后一排。我不再住校,每天一下课就骑着自行车回家。杨小邪追出来问我,为什么总是回家。我微笑说,想家里的饭菜了。他拍了拍我的自行车,傻姑娘,路上小心。

  我笑着离开,到家却哭成了泪人。终于我在一次回去的路上,出了点小车祸,只好又回了宿舍。我不再去教室参加晚自习,我总是一个人躲在宿舍里发呆。

  杨小邪出现在我宿舍门口时,我傻了眼。我不知道他怎么通过舍监的视线,也不知道他走进女生宿舍要花多大的勇气。我开门,他走进来,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着我,你怎么了?为什么躲我?

  我没有。我低着头,不敢看他。我怕多看他一眼,我所有的决心都会顷刻瓦解。

  这个星期六晚上,我在公园老地方等你,你一定要来。杨小邪握着我的手。我让他快走,被舍监发现就惨了。他不肯离去,我知道他在等我点头。我只好点了点头。

  星期六,我早早地躺在了宿舍里,杨小邪,对不起对不起,心里我已经说了一万个对不起,可我不能出现在他面前,不能。

  第二天,再见到杨小邪,他的眼里写着忧郁。我的心碎了。

  当杨小邪再次见到我,我的身边已经多了一个男生。他叫阿武,我的同桌。反正我已经是老师眼里的坏女孩,就索性坏到底好了。杨小邪脸色冰冷,越过我扬长而去。我的世界瞬间荒凉,荒凉到六月都可以听见雪落的声音。

  操场边,我告诉阿武,我可以和他做好朋友。他有些恨得牙痒痒的,问为何只是朋友?我说,你有杨小邪那样的才气吗?他挠挠头,不过我帮你拿饭盒你不会反感吧。我笑,很辛酸。

  阿武成了跟班后,我渐渐发现,他其实除了学习差一点,其他方面还是不错的,比如他口才不错,有过目不忘的本领。有一次我开玩笑说,阿武你可以去考政法类的学校,可以成为一个法官。

  他惊喜地看我,你是第一个表扬我的人。我笑笑没说话,我从没看错过任何人,包括杨小邪,我只是看不清我自己而已。

  杨小邪已经通过了专业科的考试,他已经全力开始复习文化课。他还是那样的自信和洒脱,而我们之间似乎什么也不曾发生过。他越来越好,我越来越坏。

  也许是因为我的一句话,阿武像变了一个人,他也开始努力学习,还拉着我做陪读。一天自习课,当我灵魂出壳时,他狠狠给我一个爆栗子。

  黑色七月冲刺,杨小邪梦想成真,考上鲁迅美术学院。阿武去了西安政法大学,而我留在了本城的三流大学。阿武在我留言本上写着,等我戴着法官帽来找你时,希望你还没有嫁人。我笑他,却觉得很温暖,他那么聪明的人,什么都知道,却还是陪我度过一个不怎么开心的高三。

  月落星沉里,时光的长河会让一些回忆褪色,却总有一些人是难以忘记的。杨小邪,我想你了。你呢?也许还在恨我。

  牛奶里的爱情秘密

  戴西洲

  姜家宁喜欢安静的女生,就像沉默的班花程雅君,他不能像校痞一样买PSP送给女生;不能凑齐几周的生活费就买得起蔡依林的演唱会门票;他甚至都没有一个像样的笑话来逗乐女生。但爱一个人总是会有属于自己的好办法--聪明的姜家宁总是照顾程雅君家的生意。

  姜家宁家离雅君家开的小卖店不远,每天姜家宁都会从那里过,然后站小卖店门口,问问这多少钱那多少钱。他那点零花钱,估计早就用完了,他只不过是想看看程雅君在不在,更多的时候都是雅君妈妈在里面。有时候,雅君也会帮家里看店,姜家宁就装作去买东西,在那里挑啊挑,问这个酱油多少钱,问那个灯泡多少钱,然后找机会跟雅君搭讪,聊东聊西的。更乐的一次,雅君看店的时候,姜家宁又逛到了那里,刚起床的雅君一身睡衣守着店,家宁神经兮兮地瞎指空心砖机,傻里傻气地指着卫生棉说:这个多少钱?一下子红了脸的雅君,不知所措,赶紧逃到了里屋,换了妈妈出来:臭小子,你要买这个?一大清早你要买这个?姜家宁不知哪来的勇气,直接从口袋里掏出五十块钱,就买这个,你给我来一大包。雅君妈妈也没阻拦,也就真的把那一大包东西给了姜家宁,姜家宁倒也侠气,直接就塞进了书包里。带着一大包卫生棉上下学的姜家宁,总觉得有些别扭,毕竟那个年纪谈点稍微成人的事情都会遮遮掩掩,更何况是一包自己都还没弄明白是做什么用的东西。

  可是那包东西怎么也不适合姜家宁,他想退还给雅君,钱也不要了,当为自己喜欢的女生做点什么吧。那天中午放学,姜家宁装病趴在桌子上睡觉,等所有同学都不在教室时,他把那一大包东西塞进了雅君的课桌里。下午是高考动员讲座,雅君也没有动书包,大家听完讲座准备整理书包回家时,程雅君把书包一抽,啪的一声,那么大一包东西掉了出来,好事者、校痞们、平日里嫉妒雅君美貌的,纷纷围了过来:程雅君你买了这么多这个啊?还有人问,这是什么啊?一包一包的?从脚底尴尬到头顶的程雅君已经不知道如何处理了,“这不是我的……这不是我的……”说完,就趴在课桌上委屈地哭了起来。班长找来了班主任,大家都不让放学,调查清楚了再走。

  班主任脸一黑,除了程雅君以外的同学全部站起来,今天不搞清楚这件事是谁做的,所有人都不能放学。班里安静得只听到雅君委屈的哭声,每个人都在等待那个“肇事者”走出来。这时,班主任走了出去,几分钟后,拿了厚厚的几摞作业本放在讲台上,在那里批改,一副奉陪到底的架势。作业本改到一半时,姜家宁站了出来:“老师,是我做的……我……”

  姜家宁被带到了办公室,一五一十通通招了,然后是写检讨、罚站。招什么都无所谓,写什么也无所谓,漫长的罚站也无所谓,姜家宁觉得自己都可以应付,只是程雅君,那么伤心的程雅君,是不是恨极了自己,是不是从此就失去了彼此。

  当晚,雅君早早睡了,家宁一见雅君妈妈忙赔不是,雅君妈妈知道东西是从自己手上出去的,也不想多责备家宁。两个人说着说着,就拉起了家常,把雅君在学校受委屈的事抛到九霄云外了,聪明的家宁,走的时候给雅君妈妈鞠了满满一躬,错认得彻底极了。

  卫生棉风波后,雅君变得沉默了许多,有事没事家宁还是会去照顾生意,每天早早地在雅君家店里买一盒牛奶,在盒子上写“对不起”,悄悄地放在雅君的抽屉里。家宁知道那天的事情让雅君在班上受了委屈,他不敢去道歉,他害怕雅君说出讨厌他之类的话,这会让他心中的梦一下子碎掉。年少的时候,喜欢一个人,悄悄地放在心里是最妥帖的,你若惊动了那个人,也许从此就消失不见了。

  就这样,姜家宁每天早早起来,到雅君家的商店买一盒牛奶,然后边走边在牛奶盒上写“对不起”,久了,他也会把空闲时读到的美丽的句子顺带写上去--“思念有时像绵长海岸线,怎么走还是那么长”。小小的牛奶盒,像一方无限思念的天空,把姜家宁的歉意带给他思念的人。雅君倒也不拒绝姜家宁的牛奶,每天收每天喝,这种谨慎如走钢丝的情感,就一直这样来往着。

  姜家宁不敢肯定雅君是不是原谅了自己的,至少也是有些原谅的吧,因为有时去小卖店买东西,还是会偶尔碰到帮妈妈守店的雅君,她不会躲开他,面带微笑地看着他,帮他把买的东西擦得干干净净,找最新最新的零钞给他。但姜家宁不明白,为什么雅君的世界一直都如此安静,她也不主动找自己,也不拒绝自己送去的牛奶,就这样任凭岁月在自己的小心翼翼的试探中前行,就这样一直持续到毕业,家宁稳稳当当地过了重本线,而雅君也上了市里的二本。

  已经毕业了,可能就是各自天涯。年轻并不知道做什么或不做什么才是所谓的珍惜了,只知道爱一个人,就为她做一些爱她的事,这一刻他鼓起勇气向雅君说了,“对不起,我喜欢你”,雅君看着家宁笑了笑,带着他来到自己的房间。

  从雅君房间推门出去,阳台的窗户上,大片的白色映入眼帘,那里整整齐齐摆满了一阳台的牛奶盒子。家宁走过去,盒子都是空的,盒子上依稀可见自己的字,字的下面,多了一行字--“没关系”,更下面是用彩色笔注明的日期,姜家宁随意拿起几个盒子,只要写有“对不起”的盒子,下面都有“没关系”的回复。整整一百多个牛奶盒,全部都有雅君写的字。雅君拿过家宁手中的牛奶盒摆到原处说,其实一开始我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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