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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从此灰姑娘的故事又多了一个。

  蒙浅浅窝在沙发看惊悚片,外面的狂风大作雷雨交加丝毫没影响她的悠然自得,话梅籽一颗接一颗吐得不亦乐乎,直至淋浴间传来一声施令。

  “左边第三道门,右数第五套。”

  沙发上的人依旧不为所动,眼珠定在电视上不转眼,悠悠回了四个字,“自食其力。”

  紧接着便听见有人‘哗啦’一声开门,脚步不疾不徐,却不是往卧室,而是朝着客厅由远及近。

  再也顾不得其他,蒙浅浅猛地从沙发上跳起来,身体上的零食碎屑洒了满地:“席斯醒,你大爷!敢不敢别每次都用这招!”

  来人却慢条斯理地继续行进,只要转个弯,就能全裸状态到她眼前,蒙浅浅这才慌了,举起白旗投降:“靠!给你拿还不行么!”

  席思醒停下脚步,在她看不见的地方做出‘早知道’的表情,声音带着懒散,“不见棺材不掉泪。”

  转身回浴室。

  蒙浅浅咬牙切齿跳下沙发,眼角无意扫到席斯醒最爱的那只高脚杯,据说是出自什么名匠之手,杯身透得跟钻石一样亮,却易碎。为了保护,席斯醒特意找人将杯子四周上下渡了一层韧性极好的透明膜。此刻,因了他的嚣张,女孩儿心里的怨恨迅速膨胀,抬手将属于自己的银质水杯往瓷砖地面用力一扔,随即悟嘴尖叫。

  “天!你最爱的红酒杯!”

  表情逼真。

  令她抓狂的是,浴室里的人打开了刮胡刀,细微的滋滋声不绝于耳,伴随更懒散的调调:“有没有常识?玻璃碎裂是这声音吗?”

  蒙浅浅郁结,朝着淋浴间一声“呸”,席斯醒却对她口中的那个语气词颇为不满:“再敢骂脏话,看我收拾你。”

  她热血膨胀:“你敢!”

  “不想进维斯了?”

  此言一出,女孩的表情即刻乖顺,所有自我安慰的词句在脑子里过了一遍,才终于心甘情愿地飘进卧室,给席斯醒拿衣裳。

  关于脏话这个问题,似乎是蒙浅浅和席斯醒从头到尾都在争执的主题中心。

  两人世界初碰撞在一起的那一天,是三月,蒙浅浅记得,天光明暖。

  那时候,学校路边的那条名叫菊花的狗已经和她很是亲近。往往蒙浅浅会在闲暇时间去逗逗它,叫一声菊花,立马能看见一个豆黄色的身影迅速的出现在自己身前,由远及近,直到停在她跟前,不停叫唤。

  席斯醒出现的时候,蒙浅浅正蹲在校门口喂菊花。他将那辆新款的四个圈停在校门口,下车,往里走。一转眼便看见了蒙浅浅,简单马尾,松松垮垮。她将手里小半瓶水和软质面包很耐心的喂给菊花吃,一边喂还一边摸头道:“我们菊花就是聪明,我们菊花真乖。”

  熟知下一刻,两只黑灰色的野狗也围了过来,大概是看见蒙浅浅手里的东西嘴馋。然后蒙浅浅原本像母亲般慈爱的脸瞬间转化为惊悚,她转头盯着那两只来历不明的狗,粗鲁发问:“你他妈谁啊?!”

  旁观的席公子没忍住,走过去随意搭了一句,“舒克和贝塔。”

  如果非要蒙浅浅说喜欢席斯醒的理由,她会诚实地说:“因为他富家气质浑然天成,举手投足潇洒万分,言语犀利无人能比,总之是多金够帅够个性,符合心目中有关梦中情人所有幻想。”

  更重要的是,两人初遇的那天,席斯醒临时起意为那两条陌生野狗取下的名字,舒克和贝塔。

  蒙浅浅从不觉得自己有多特别,作为芸芸众生中最平凡的一员,长相平凡家庭平凡成长经历平凡成绩平凡,她一直都心安理得地站在自己该有的位置,不卑不亢,没有很大的理想却认真微笑生活,爱骂脏话但内心柔软。是这样一个女孩子,偶尔相信星座和宿命。唯一突出的优点是很有语言天分思维跳跃,高中时候就算科科都挂低分,语文却是年级第一,整整三年。经常说话连珠代炮,真理说得头头是道,损讨厌的人一针见血,几乎没人能与她对阵。所以席斯醒取下的那两个名字让蒙浅浅顷刻惊为天人,这世上居然还有思维能和她并行的生物存在。

  可当时,出于女生在面对陌生男子该有的矜持,她眼底依旧很自然地流露出了‘你是谁’以及‘干嘛和我说话的’讯息,并在随后将这疑问以自己惯有的方式问出了口。

  “你他妈谁啊?”

  在席斯醒过去二十六年人生里,从来没有人在他面前如此顺理成章地骂脏话,并且对象是自己,所以他也自然流露,曲起中指狠狠敲在蒙浅浅头顶,眉头下意识翻起褶皱,“不准说脏话。”

  算相遇了吧?虽然莫名其妙。直到后来蒙浅浅才知道,与席斯醒的相遇,远比她以为的还要早。

  席斯醒大概永远不会忘记,当他被众人围在中间,穿过那条被青色藤蔓交相缠绕的走廊时,自己清楚听见的那副洪亮嗓音。

  “我永远记得与它相遇的那个夜晚,天空下着绵绵细雨,它正在和另一只白黄相间的大狗玩耍,我突然灵光闪现,临时起意给它取名叫——菊花。随即我大叫一声菊花,居然得到了回应!我靠,菊花立马跑我跟前,首先打了两个滚儿。从此以后,我和它就在大学里相依为命……”

  席斯醒原本正轻松自如地应付身边人那些一板一眼的问题,直到那些词句传进耳朵,他脑海中已经成型的对白便被硬生生哽住,嘴角若有似无的抽搐了一下。他微微偏头,眼角余光很自然的扫了过去,女孩轮廓分明的侧脸在阳光下泛着白,扎一个松松垮垮的马尾,正手舞足蹈讲述她和那菊花的不解之缘,偶尔言到激动之处会大笑,隐隐有颗小虎牙显露出来。

  按照蒙浅浅的说法,应该是席斯醒对她一见钟了情,然后这个王子当着众人的面对她表露出好感,随即她在学校一日成名,像流星花园里的杉菜一般众人巴结献媚,老师捧在手心,紧接着王子步步为营接近自己,最后二人情投意合,双双头顶光环向着光明的未来飞升……虽然结尾那句顶着光环飞升颇为不吉利不适合不恰当,但整个中心意思就是这样的。就应该是这样的,他在第一次被晃了眼,爱上她,无法自拔无可救药,从此灰姑娘的故事这世界上又多了一个。

  可这都是她单方面的臆想,事实是因为席斯醒那一瞥,导致随在他身边的教导主任冷不丁一颤,以为席斯醒因为蒙浅浅的那句“我靠”,而质疑起学校整体质量和素质水平,所以他条件反射地越过人群,将蒙浅浅召唤至教导处面壁思过,进行了一天的沉默式思想教育。所以席斯醒的陈词演讲在校园里掀起一片浪,但蒙浅浅却无缘一见。

  而也是后来,蒙浅浅才明白,自己一直追究的关于相遇早晚的问题,其实一直就不是问题。因为爱情和考试很相似,都要讲究感觉。他不爱你,相遇早晚,他也不会爱你,这学分你修不满,注定挂科。毕竟比你早与他相识的人,那么那么多。

  和席斯醒在一起后,一次偶然斗嘴中,被席斯醒成功灭了气焰的蒙浅浅很是委屈地扁着嘴叫:“夏凤仪!你怎么不在我身边!”

  几番追问,席斯醒才知道那是蒙浅浅的外婆,而她骂脏话的习惯也全是承自于这位老太太。

  因为父母早逝的原因,蒙浅浅从小被外婆养大,十三岁之前的蒙浅浅还很温顺,夏凤仪也是这么教她的,做女孩子,要气质温婉,要诚实大气,即使被人伤害,只要不违背原则,也要尽量学会原谅懂得宽容。所以在过去十三年里,这就是蒙浅浅的做人宗旨,直到某天额头肿了一个大包。

  夏凤仪细问后才得知,她是在回家路上被同学捉弄了。彼时踩着小石子滑到的蒙浅浅站起来摸了摸自己的额头,发现没有破皮流血,便仅遵着外婆教导她的息事宁人,自我安慰回了家。哪知第二天,夏凤仪直接不吭一声冲去了学校,揪着余肿未消的蒙浅浅去认人。

  那位恶作剧的同学因为怕受处罚以矢口否认。那是蒙浅浅第一次看见夏凤仪骂人,她唰地抬头,苍白银发在蒙浅浅眼前很有节奏的晃呀晃,看起来情绪激动。

  “我靠!你他妈敢给我重复一遍!”

  因为夏凤仪洪亮的嗓音和彪悍姿态,这件事闹得人尽皆知,那位同学直接警告处分。后来蒙浅浅忐忑地跟着夏凤仪回到家,在对方余怒未消时小心翼翼地叫说:“外婆,您不是从小教导我要学会原谅懂得宽容……”

  夏凤仪却突兀地一拍家里的木餐桌,桌腿被震得微微颤。

  “我说的是在不违背原则不伤害自己利益的情况下,他要是已经敢瞪鼻子上脸的话,你就得有爬在他头顶上拉屎的气势!”

  从那以后,夏凤仪再也不刻意敛着自己真实的性子,口头禅是一句接一句,蒙浅浅便长期耳渎目染,慢慢成长为今天的模样。就算夏凤仪得病去世那天,护士心软安慰,蒙浅浅红着双眼仿似兔子,却依然一边流泪一边逞强地反安慰对方。

  “没事儿我靠,活在世上太累了,她只是去了更美好的地方。”

  不可否认,夏凤仪的存在,是蒙浅浅豁达性格形成的最主要因素。她教她做人,教她跌倒爬起,教她坚强,教她不准吃闷亏,教她所有改学的一切,用生命最后的时光。

  我要捐胃,谁要谁拿去!

  被席斯醒压榨一星期后,蒙浅浅终于如愿以偿去维斯报了到。

  维斯是当地最大的通讯公司。其实以蒙浅浅所学的专业来说,要找个工作糊口并不是很困难,但难在找份高薪,而且现在处处讲究纽带关系,若没有些背景,想要找份好工作更是难上加难。蒙浅浅是个会精打细算的女孩子,按她的话说,若放着席斯醒这个二世祖不用,她自己都会忍不住抽自己,而她绝不会傻到自己抽自己。

  维斯在CBD中心,与席斯醒的公司X&S隔街相对,步行大概十分钟。

  车子在维斯门口稳稳停下,席斯醒朝着副驾驶上的蒙浅浅使了个下车的眼色,她便乖乖地打开车门下去。这妞今天异常听话,席斯醒坐在驾驶位,撑在方向盘上打量她。感觉到对方的眼神,蒙浅浅回首弯腰。

  “还有什么事?”

  半晌,席斯醒才将手放下,重新搭在驾驶盘上,悠悠道,“走光了。”

  蒙浅浅低头,才发现衣服领口微微敞开了来,她下意识护住胸前直起了身子,嘭地一声将车门重重关上,以发泄内心诸多不满。

  “席斯醒,你个流氓!”

  当最后一个字落音,车子已经迅速从她身边驶过。

  这个小插曲并没有影响到蒙浅浅的好心情,当背包里的介绍信很顺利地通过了柜台小姐的一关,她更觉自信十足,仿佛在瞬间长高了10厘米,昂首又挺胸。首先是到人事处去报道,大概是上面打了招呼,人事处主任直接喜笑盈盈的将浅浅往顶楼带,在一间办公室门外停下,礼貌的敲了三下门后终于又匆匆消失。蒙浅浅大概猜到是谁要见她,听席斯醒说过,两人是朋友。

  蒙浅浅一进去,对方正在奋笔疾书的写着什么,她有些局促地呆在原地等待,眼睛却嘀溜地不忘四处打量。大概五分钟后,那人才抬头,悠悠放下手中的钢笔,挥斥方遒说话的样子,仿佛领导人会见平民小百姓,“你不用紧张,我就是想见见你。”

  蒙浅浅惯性张嘴回:“我不紧张,我很随意。”

  一张招桃花的脸,这是蒙浅浅对面前人的第一印象。在扫视到办公桌面上那个透明的水晶介绍名牌上的那两个字后,囧,这是蒙浅浅对他的第二印象。

  路仁。

  她一度觉得自己的名字很俗兼不靠谱,原来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怎么会有爸妈给孩子取名叫路人呢?!所以当路仁反问她“你有多随意”的时候,蒙浅浅一句问话让他哑口无言。

  “请问,您是不是还有个兄弟或姐妹,叫过客?”

  这是第二次有人当着路仁的面拿他的名字开玩笑,第一个是席斯醒,蒙浅浅便是第二个。而这两次,他竟都没有找到合适的言语来进行反击。所以路仁突然板起了面孔,企图用一副老伴的威严来吓唬蒙浅浅。

  “你会不会太随意?”

  气氛原应该即刻陷入尴尬,但路仁似乎低估了蒙浅浅的能耐,他不知道,她最大的本事,就是擅长化解尴尬。所以蒙浅浅压根儿不理会路仁的话,直接话锋一转:“总经理,请问我的办公桌在哪里?”

  路仁嘴角僵硬地扯了扯,维持着面部表情,手直直的指向蒙浅浅背后,提示她工作的地方。

  在进来之前,蒙浅浅早已将地形大概打量了一番,路仁指的位置是行政处,似乎还是经理。她在心里暗喜,果然,席斯醒这块登天石就是好使。正当她笑眯眯的低头要谢谢路仁准备出去工作的时候,对方的手指却大大的向左转了个弯。

  “去吧,左边第二个位置。”

  蒙浅浅内心蔓延的喜悦在听见这句话后戛然而止。在经过了天堂地狱的交战后,她默默退下,忽略了路仁在她背后露出的孩子样的恶作剧笑容。

  整个部门只有一个男性,其余全是女生。从行政经理下降到经理秘书,还是之一,这失落感不是一点点大,但好在大家都算得上友好,挺热情的和蒙浅浅打招呼,大概是因为蒙浅浅从头走到尾都维持着一副笑脸盈盈的表情。夏凤仪曾经说过,微笑是最好的表情,尤其是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一个漂亮善意的微笑,会给对方留下很好的印象。所以不到一个小时,蒙浅浅和一些人已经混熟。

  临近午休时间,席斯醒给蒙浅浅打电话叫她一起吃饭,却被蒙浅浅一口拒绝。

  “有人的地方就有是非,女人多的地方更是非满天飞。原本我和这些女同志相处挺愉快的,你一来和我吃饭,搞不好我立马跃身为头号公敌,你居心何在!”

  席斯醒不疾不徐:“你想得倒挺周到,那我为你点的餐岂不是浪费了?”

  蒙浅浅是个典型的吃货,和席斯醒在一起后,她成功被养肥了十斤,原本一米六的个子配上八十二斤的体重很好,但现在,她自己照镜子都觉得惨不忍睹。其实92斤也没有多胖,只是从八十二到九十二这跨越实在太大,蒙浅浅有些不能接受。每次看见那原本平坦的肚子有了小小一圈的肚腩,蒙浅浅都有种火速拿针将自己的嘴巴缝起来的冲动。可现在一听席斯醒说精心准备,她不自觉的吞咽了一下口水,原先坚定的语气有了许多松动。她捂着电话小心翼翼的建议:“这里有没有什么到你公司的捷径?要不,我偷偷来?”

  电话那头,男子一声轻笑:“蒙浅浅,你就是那种拿着鸡腿喊着减肥的主。”

  蒙浅浅难得被噎住,她记得自己昨天晚上在饭桌上啃完了一只玉米,两个大的豆沙包,一盘鸡蛋饼,一个苹果外加两杯果汁,随后信誓旦对着席斯醒发誓要减肥,此刻她只得强加掩饰自己的真正意图。

  “你滚,我不过开下玩笑你也信。谁来啊?你把它倒垃圾桶去,有多少倒多少。”

  席斯醒却不理会她的嘴硬,言辞简洁。

  “下电梯到停车场,出门往左走,穿过一个天桥绕到X&S地下停车场,搭电梯上来。”

  挂断电话。

  他躺在转椅上把玩着手机,几分钟后起身走至窗前,果然看见了蒙浅浅的身影,正左顾右盼,像做贼似的生怕被人抓个正着,席斯醒突然就闷笑出声。

  而蒙浅浅呢,直到人已经站在席斯醒办公室门前,她才开始自我批判:没出息,真没出息,不就一顿美餐吗?可最后,手还是不听大脑使唤的推开了门。在看见席斯醒转过头朝着她露出胜利笑容的那一刻,她又在心里同自己较劲:不能发飙,不能发飙,谁叫你自取其辱来着。

  二人的午餐随着蒙浅浅拿上筷子的那一刻拉开帷幕。

  席斯醒的吃相和他的名字一样,斯文。如同他第一次给陌生人的感觉,可蒙浅浅知道,斯文一个词并不足矣形容席斯醒,后面应该再加上两个字,败类。否则为何他成天出门就变衣冠,一回家或者单独相处就时刻想着怎么压榨欺负她。

  率先停筷的是席斯醒,他用纸巾擦拭完毕,躺回椅子上看对面蒙浅浅的吃相。女生一边将盘子里剩下的一小块牛肉送进嘴里,一边拿起果汁往嘴里送,一口气下去,面前的东西终于空空如也。她摸着微微隆起的小肚子,抬起头,给了席斯醒一个哭相。

  “有没有谁需要胃的?我要捐胃,谁要谁拿去,反正我是不想要了!”

  席斯醒扑哧一声笑开,窗外阳光正好。

  是这样的日子。平淡琐碎不带杂质,吃喝拉撒寻常得不像样子,迎接新的明天。可是明天啊,我们是否能够确定自己,依然会爱着这个善变的世界,并顽强的生活下去。

  从X&S出来的时候,蒙浅浅特意绕了好大一圈,期待不要碰见公司任何人,可似乎越是害怕的事情就越会发生,起码在10分钟以后蒙浅浅深刻的领悟了这个道理。

  那个在X&S后门口被蒙浅浅迎头撞上的女孩子,她有些面熟,直到晃见对方胸前的名牌,蒙浅浅才恍然大悟,竟是一个公司。她急忙用手企图挡住自己的名牌,哪知对方却在第一时间叫出她的名字。

  “蒙浅浅?”

  见遮掩不及,蒙浅浅索性自报。

  “啊哈,好巧,你也有亲戚在这里上班?哎呀我表哥也是,这不,中午还一起吃饭的么。”

  对方却只摸不着头脑的顺着蒙浅浅手指的方向往楼上望,紧接着回:“啊,原来你是从这里出来的啊,我就说怎么在这里遇见你。”

  她汗颜,敢情人家压根就以为她只是从这里路过。怕说多错多,蒙浅浅随即高效发挥自己转移话题的能力,一边引着女孩子往维斯走,一边说话将对方的注意力引到别处。

  “诶,今天中午我看见总经理车上有一个女生,他还体贴地去帮对方系安全带,他们是情侣吗?”

  办公室女生之间最八卦的话题莫过于英俊上司的感情生活,所以蒙浅浅投其所好,期待听见一大堆叽里呱啦的绯闻,哪知却等来一阵沉默。蒙浅浅侧头,她相信自己没有看错,对方脸上那稍纵即逝的失望和落寞。虽然对待男女关系蒙浅浅算不上个中高手,但作为女子,有些直觉与生俱来。所以没有过多考虑自己与对方是否熟悉,她不自觉脱口而出。

  “妳,妳,是不是喜欢总经理?”

  对方刷地抬头,眼底有惊慌,好像被人识穿了自己的秘密,像只惊慌的兔子。蒙浅浅忽然觉得她可爱极了,不多话,安安静静的样子,蒙浅浅一直想要成为却成为不了的样子。

  在确定了对方的想法后,蒙浅浅更是自来熟的一手搭上了对方的肩,“哎呀没关系,喜欢就喜欢有什么了不起?再说总经理也真长得挺周吴正王的,你喜欢他那不稀奇。”

  蒙浅浅的话成功让女生放下了戒心,接着脸红的对着她微笑了一下。蒙浅浅忽然就感觉亲切,那种必须经过时间才能沉淀出来的亲切。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今天见过的人太多了,我记性特别不好,你懂的。”

  她一脸正襟危坐的表情,令女生又小小地笑了几下,“没关系,我上午也没有自我介绍的,你可以叫我琳琅。”

  光是名字,就让蒙浅浅生起喜欢之意:“行,琳琅,我不会将你喜欢总经理这个秘密说出去的。”

  虽然在说这句话的同时,蒙浅浅是心虚的。

  琳琅却是真相信了蒙浅浅,并为报答她的“不透露”之恩,坚持请她吃饭。乍听见吃饭两个字,蒙浅浅浑身哆嗦,下意识看了眼肚子:“能不能别请吃饭啊……请散步也行的。”

  但琳琅坚持,加上蒙浅浅意志不坚定,最终答应下来,约在下班后。

  两人一边吃饭一边聊天,大多是蒙浅浅说话,琳琅静静的听,偶尔发表意见,却就是让蒙浅浅觉得他乡遇故人。所以饭后,她又邀了琳琅去家里看碟。两人到家的时候已经八点,蒙浅浅一开门,整个屋子明晃晃,她愣在原地。

  席斯醒一般晚上在自己家,不在蒙浅浅这儿的。可此刻,他十足像个地主家的少爷,翘着二郎腿在沙发上看报纸,兀自翻页,头也不抬地问:“今天这么晚?”

  琳琅傻眼。

  他让感觉温柔甜蜜,也令你经受郁郁寡欢。

  如果让蒙浅浅阐述这一天的感受,她会说去维斯报道,天堂。

  胡吃海喝了两顿,地狱。

  回公司路上巧遇琳琅,地狱。

  两人成为好友,天堂。

  带琳琅回家里遇见席斯醒,地狱十八层!

  没听见该有的回话和脚步声,席斯醒抬头往门口望去,便见蒙浅浅佯装镇定介绍:“这是我在公司的新朋友,带她来参观一下。”

  整一个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架势。

  席斯醒恍若未闻,紧盯着琳琅不转眼,眉头微皱,似乎在想什么。琳琅被他的眼神审视得不自然,下意识往蒙浅浅身后闪了闪,最后以席斯醒一个点头起身,默不作声进了书房收场。

  蒙浅浅将琳琅拉进屋在沙发上坐,殷勤地端茶倒水。眼看琳琅端起杯子喝下去,她随即双手合十企图解释:“我和他……”

  琳琅捂嘴偷笑,抢先道:“我懂,我懂,你”表哥“本人比照片上帅很多。”

  一时,鸦雀无声。

  最后,相视大笑。

  互相知道了对方最想保守的秘密,还有什么话不能谈?这友谊算是正式建立起来。

  送走琳琅,蒙浅浅门也不敲地冲进书房发了飙:“席!斯!醒!”

  男子放下手上一沓报纸,“作甚?”

  她靠近,怒目圆瞪,“你差点害我在公司败露了!”

  始作俑者却不以为然:“这么害怕不如别去维斯了吧?我现在就给你们总经理去个电话提辞职。我可以的,不嫌麻烦。”

  说着就要拿过桌上的手机拨号,蒙浅浅一把扑过去,席斯醒重心不稳,椅子向后轻微一掀,差点一起摔得人仰马翻。席斯醒稳了稳,将蒙浅浅拉直站好。自觉没趣的蒙浅浅转身往外走,临到门前轻飘飘说了两个字:“小强。”

  语毕,坐在椅子上的席斯醒却突地从皮椅上弹跳起身,惊恐地左环右顾。

  “哪儿呢?!”

  是了,谁能想到,天天在财经报刊露脸见惯大场面的席公子,整天唯我独尊神圣不可侵犯模样的X&S当家人,竟然会害怕这弱小生物。

  严格来说,席斯醒并不是害怕,只是觉得恶心。全身黑黑的,油油的,还有那不可小觑的爬行速度,随时可以在你猝不及防的时候跑过,光是一想,就浑身寒颤。

  眼见地板上没有任何黑色的影子,席斯醒镇定下来,深知被捉弄,却无可奈何。

  那大概是他最无可奈何的一件事情了吧?是蒙浅浅唯一能吓到威胁到他的一件事。讨厌一次次受制于人却无法反抗的感觉,所以纵然是这么小的一个缺点,事后的席斯醒却一直在考虑一个问题——要不要克服一下?有什么好方法?叫人捉一堆放在瓶子里让他看一天?或许就习惯了,就好了。虽然这在外人看来有些不可理喻和变态,可他不想要任何人有机会利用到自己的缺点,就算是蒙浅浅,也不行。

  其实,像他这样的男子,看起来适合风花雪月,却不适合谈长久爱情。寻常情侣间那些争分夺秒的关心,一个电话便传召在旁,睡不着会为你讲故事,没有理由地对你疼爱,所有所有,都不是他的性格能做出。哪怕他心里是喜欢的,已经有了一点点的松动和迟疑,他也有足够的自制力去控制住这些情绪。

  席斯醒在会馆谈合作时巧遇路仁,这是继蒙浅浅去维斯上班后两人第一次碰面。路仁说起蒙浅浅第一天出现的情况,兼他是如何硬生生将原本属于蒙浅浅的行政经理的位置给更改成了经理秘书之一。席斯醒泯一口手中的白兰地,“相信我,过不了多久你会发现,她还是比较适合原来的位置。”

  这句话在几天后,路仁看见蒙浅浅整理好的报表时彻底应了验。

  那是路仁工作以来看过的最纠结的报表。其实报表整理得相当仔细,看得出对方是用心做的。只是,报表上那一圈又一圈似疤痕的黑色是从何而来?!按照任何公司惯例,蒙浅浅的结果大概都是立即走人不解释。但她是席斯醒点名来的,看在好友面子上,路仁怎么也得多一些容忍,况且这些报表的数据经核对后倒是没有差错,只是路仁平常只需要花三分钟,在蒙浅浅这份报表身上他得用十倍的时间,仿佛探寻世界地图般,得跟着对方的箭头去摸索去寻找。

  路仁几乎咆哮着承认,席斯醒果然是对的,蒙浅浅天生不适合做细活儿。此刻他满腔郁闷无处泄,最后竟然怒极生悲地在报表上写了龙飞凤舞的两个大字:人才!

  蒙浅浅这边,中午去X&S同席斯醒吃饭时完全打不起精神,席斯醒斜睨她几眼,“你能把自己弄这么累?真难得。”

  听见对方质疑自己的工作态度,蒙浅浅立马精神又来了,恨不得豁出去打一架:“你可以侮辱我,但不能侮辱我对工作的热情。”

  席斯醒不以为然继续埋头吃饭,蒙浅浅却来劲了。

  “你说,当秘书怎么就那么累那么累那么累呢!经理一个指令下来你就得利索执行,什么大事儿小事儿杂事儿通通丢给你,我们还得费力不讨好的担心着做的事能不能让上头满意。你说,你们这些资本主义家怎么这么讨厌呢!尤其是路人!怎么就这么喜欢布置工作,这么这么这么讨厌呢!”

  她可能真被奴役惨了,席斯醒好心地没有打断蒙浅浅义愤填膺的演讲,他等她唾沫星子差不多干涸才悠悠道:“离上班时间还一个多小时,你在沙发上睡一觉,下午说不定精神就好多了。”

  哪知蒙浅浅怒气未平,“中午睡不睡,下午都崩溃!”

  席斯醒心底的那么些同情即刻灰飞烟灭。

  笑话,他可是最讲究体面的人,他都不介意工作人员进来看见自己办公室沙发上挺一死尸了,她还不知好歹。

  “那你去死吧。”

  他收回注视,躺回椅子上看文件。蒙浅浅也不甘示弱,一阵风地消失。

  也是当天下午,蒙浅浅重新拿到自己上交的报表,看见上边气势恢宏‘人才’两个字时,几乎热泪盈眶。心想功夫不负有心人,好在自己的一切努力没有白费。

  第二天周末,席斯醒一身深色系休闲装出现,头发看得出修理过,又显得年轻了些。蒙浅浅事先将自份得到“夸奖”的报表,献宝似地与席斯醒经常看的报纸放在一起,男子看着那些混乱的抛物线,眉头下意识皱起,接着轻轻展开,轻笑。

  他能想象路仁是在怎样的心情下写出这两个字,可在一开始,他给蒙浅浅安排的职位原本就是部门经理,除了私心外,更多是因为蒙浅浅的确不适合做细工,哪怕她在斗嘴的时候思维特敏锐,但这不代表她在任何时候任何方面思维都有那样敏锐。

  席斯醒刚放下那份所谓的“人才报表”,蒙浅浅已经从卧室收拾好了蹦跶着出来。

  “我发现,其实路人挺好相处的。多体贴下属啊,知道我们辛苦了,还签字鼓励!”

  席斯醒聪明,他不与她辩,否则这一天耳边又得不安宁。

  蒙浅浅对宠物特别钟爱,尤其狗类。最初她动过要将菊花带回公寓的念头,若不是席斯醒严辞令色拒绝了,此时的菊花二号三号肯定已经有了。今天席斯醒难得有空并且有闲心陪蒙浅浅逛街。所以逛啊逛,逛啊逛,两人便不知不觉到了狗市。

  应该是蒙浅浅有自觉的引领,席斯醒故作不知跟随,却很巧地遇见路仁。

  对方正从一家看起来高级的宠物店出来,手里牵着一只纯白色毛茸茸的萨摩耶。那只中等体积的大狗正哈拉的吐着舌头,特顺从的跟着路仁在人群中穿梭。蒙浅浅一见,激动得不顾一切的冲了上去,刚要同路仁打招呼,熟知几个女生却率先挡在她面前,故作娇态的指着路仁手里那条萨摩耶惊呼。

  “你的狗怎么这么可爱!”

  路仁露出标准贵公子的微笑,那群姑娘更激动得不能言语,一会儿窃窃私语,一会儿摸摸萨摩耶的头,不知是在激动狗可爱还是激动路仁那张脸帅。

  直到其中一个女生突然捂嘴惊叹:“你看你看,它还是单眼皮诶!”

  剩余几个也跟着做同样的动作,“真的诶!”

  蒙浅浅面部僵硬,下意识脱口而出一句:“傻逼。”

  虽然声音不大,可因为离得近,几个女生还是听见,原本正不知如何得体抽身离开的路仁也听见,周围几人的视线齐齐望向她。

  此时的席斯醒已与蒙浅浅并排而站,只瞬间,蒙浅浅察觉那群女生身上的怒意值又继续往上飙升了许多点。下秒,她蹲下了身,对着前方路仁手中那只萨摩耶招手。

  “傻逼,过来。”

  此举一出,在场人无不吐血当场。

  也许蒙浅浅天生有狗缘,那只纯白色的大狗还真有朝她靠近的趋势,它挣扎几下,路仁手一时不稳,它便挣脱掉直直的朝蒙浅浅扑面而去,并企图伸出舌头来舔她的脸。路仁此刻简直想自尽当场,他好好一条纯种西伯利亚犬,居然被对方叫傻逼,而它居然还很欢快的应了。苍天,大地。

  但路仁不得不承认,在蒙浅浅这一语双关的‘傻逼’后,他有在心里扼腕感叹:此等奇女子,我怎会浪费资源让她屈身小部门!

  所以周一,蒙浅浅便接到人事调令,直接晋升为总经理秘书,令蒙浅浅喜不自禁地对着琳琅感慨:“老天有眼。”

  琳琅半羡慕半担心:“俗话说伴君如伴虎,你性格大大咧咧,言行什么还是要注意的。”

  蒙浅浅手一挥:“放心,这些事我还不得比你清楚啊。再说,我正愁着不知道怎么帮你追路人,现在可好,我成天有事没事在他面前提提你的名字,说你工作多么用心,人多么细心,性格多么好什么的,肯定行!”

  琳琅被蒙浅浅说得脸红,伸手捂住她的嘴:“那我以后还要不要和总经理见面了!其实、其实就单纯的喜欢而已,没奢望过占有。”

  “喜欢当然要争取在一起。你觉得这个遗憾你未来可以弥补,下个错过你可以忽略,那这么长的人生,我们岂不是都要在遗憾和错过中度过?那还活着干什么呀?不如死了大休!”

  见琳琅被自己说动,犹犹豫豫的样子,蒙浅浅趁热打铁:“放心好了,山人自有妙计。”

  年轻时的我们都该去经历一下那过程。醉过再醒来,行走再迷失直至遇见那个给你温暖的人。

  他让你体尝甜蜜,也经受郁郁寡欢。

  住着不为人知的影子。

  蒙浅浅在下班时接到席斯醒的电话。

  “在哪儿?”

  她老老实实答:“公司附近那个公交车站。”

  天有些阴,也许等会儿就要下雨,湿湿黏黏的空气,搅得整个人也闷起来,蒙浅浅的声音也懒洋洋。

  “等着。”

  挂断电话,车子正好行到一个路口,席斯醒一个快速稳当的调转,重新往维斯那边驶去。他到的时候正好淅淅沥沥的下起了雨,蒙浅浅在众人羡慕嫉妒恨的眼神中打开车门上去。

  “正好我没带伞,现在居然还有人工降伞一把。”

  她意指席斯醒是物品,对方却难得没有反驳她。似乎一到下雨天,每个人的情绪都低落起来。蒙浅浅说冰箱里什么东西都没有了,两人便去了超市。

  不放过任何剥削席斯醒的机会,蒙浅浅几乎是去超市里大扫荡,虽然有些东西不一定用得上,但每当这个时候她就会在心里对自己说,能够剥削席斯醒的机会就只有一个,那就是在金钱上,所以她此时不剥,更待何时。这么一想,蒙浅浅简直是热血沸腾。东西堆得又高又重,若不是席斯醒高,几乎就看不见前方的人。

  两人行走到一半路程,蒙浅浅突然听见咔嚓的一声响,她条件反射回头,只见席斯醒黑着一张脸在瞪她,眼神再往下扫,便见推车的地步已经险险被压出了一个裂口。大概是蒙浅浅的行为太引人注目,所以将许多人的目光都吸引过来,她傻在原地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没多会儿超市经理突然出现在了二人面前,对方很有礼貌的叫了声:“席先生,有什么可以帮忙的吗?”

  以席斯醒这样的身份,配上这一大堆的东西,好像是有点尴尬的。幸得超市的服务员和经理训练有素,在此尴尬中没有停留多久,一女服务员已经推来了另一辆推车,全铁皮制,没有一丝缝隙,比普通推车大,而且结构看起来十分坚固。经理在一旁指着推车,面向着蒙浅浅的方向:

  “小姐,这车可以吗?”

  一见有人解围,蒙浅浅立马回答:“可以,太可以了。”

  就这样,蒙浅浅推着新车,继续了她的扫购旅程。

  路过蔬菜区时,她看见一堆马铃薯,色泽鲜亮,表皮上还没有一点坑坑洼洼,便伸手去捡了许多装进购物袋里。拿去打价的地方才发现居然比普通马铃薯贵了十倍,售货员解释是进口马铃薯,所以比一般的要贵一点。蒙浅浅无语,这叫贵一点么。她冲售货员微笑的点点头,随即拉着席斯醒离开,席斯醒终于开了口。

  “难得你还为我省钱。”

  蒙浅浅回头假意的笑了几下。

  “虽然剥削你是我的使命兼目的,但也得剥削得让我开心啊。这明明就和一般的马铃薯差不到哪儿去,顶多品质好了一点,怎么就要贵那么多。”

  席斯醒摊手,“所以呢。”

  蒙浅浅突然笑得邪恶无比,“所以……”

  3分钟后,席斯醒终于了解了她的所以究竟是什么意思。蒙浅浅又回去了蔬菜去拿了许多一般的马铃薯,直到称货的人员将价钱打出来以后,她迅速到偏僻处将价钱标签撕下来,与那所谓进口的马铃薯对换,接着将普通的那一堆放在一边。席斯醒皱眉,低声阻止。

  “蒙浅浅,你能不能别给我丢脸,换回去。”

  蒙浅浅不理他,得意洋洋的拉着席斯醒去付账台。席斯醒心中是五味交杂,却又不敢太张扬,要是被人发现他居然参与这种事情宣扬出去,他还要不要脸。可真当顺利付账完毕,推着一大堆东西下到停车场后,在蒙浅浅沾沾自喜的笑声下,席斯醒否认不了,心底陡然升起的一丝快感,仿佛做贼般。

  我们心中都住着一个连自己都不认识的影子,他永远会在你猝不及防的时候出现,做一些连自己都惊讶的事情。又或者是,解放人的天性。

  东西多得车子后备箱都放不下,只得放再后座,蒙浅浅一边往车里塞东西,一边哼着歌儿,期间无意与席斯醒的眼神对上,她很挑衅的给了对方一个怡然自得的眼神。而席斯醒只是扫了一眼慢车的事物,再轻轻抬头扫了一眼蒙浅浅的肚子,随后悄无声息的坐上了驾驶座。

  一眼,仅是一个眼神,蒙浅浅不自觉的摸着自己的小肚腩便觉得她输了,那种从内心深处升起来的自卑感,将蒙浅浅的头顶淹没。终于,她再也耀武扬威不起来,自觉自发的,安静的坐进了副驾驶。

  雨已经停了,空气有些好,席斯醒将车窗打开。他走了一条回蒙浅浅公寓的捷径,那条路恰好要经过蒙浅浅大学的后校门,到校门口的时候,蒙浅浅急速叫了停。她匆匆忙忙下车,对着远处一个豆黄色的身影,站在被黄昏笼罩的小街道大叫:“菊花!”

  也许是距离太远,蒙浅浅也不太确定那是不是菊花,所以连叫了好几声,直到那条叫菊花的野狗有了反应,由远及近的朝着自己飞奔而来。蒙浅浅几乎要热泪盈眶,她搂着菊花,像抱住自己的亲身骨肉一边抚摸一边感叹。

  “菊花你瘦了,你怎么能瘦呢。”

  席斯醒也下了车,站在蒙浅浅身后看她母性大发。蒙浅浅一边摸着菊花,一边回头指着席斯醒振振有词的对菊花道:“我走的这段日子你肯定经常吃不饱穿不暖……都是这个坏蛋不让我把你带回家。剥他!菊花剥他!”

  听着蒙浅浅那句不知在哪儿学的东北腔:削他。席斯醒冷笑一声,“人家都说体重上了三位数的女人没有未来。蒙浅浅,你该庆幸自己没有生在东北,否则依你的食量,每天啃着大面馒头吃着大面条,你得有几百斤?你的未来该有多么的岌岌可危?”

  蒙浅浅正想反驳,席斯醒的手机便响了。他迅速的接起来,在恩,哪里,好,这几个无关紧要的词语过后挂断了电话。随即扫了蒙浅浅一眼,几秒后才开口:“你们总经理叫我晚上去喝酒,你不是一直闹着要打入内部么,要不要一起去?”

  一听席斯醒要带她打入内部,蒙浅浅立马两眼放光。

  “好好好。”

  回答完了后又突然想起什么,“对了,我可不可以多带一个人啊。就一个,也是我们公司的。”

  左哀右求,加上席斯醒不想与她多做纠缠,便答应了。得到允许后,蒙浅浅立马掏出手机给琳琅发短信,要她晚上一定得到,必须准时。

  是家私人会所,她和席斯醒被侍应领到门口,正好门便从里边打开来,路仁褪掉平常在公司的那些微严肃,换下西装,成了再平常不过的男子模样,却依旧翩翩。蒙浅浅感叹,怪不得琳琅喜欢这斯,是挺有气质的。

  路仁一见到蒙浅浅便调侃了一句:“哟,这不是我们公司勤劳的浅浅姑娘吗?”

  蒙浅浅一个哆嗦,这人变脸也太快了吧。怎么一出公司就这么不正经吊儿郎当啊,也不怕他贵公子的气场被破坏。话又说回来,这样的人其实挺好的,比较好相处。像席斯醒吧,你被他气得你死我活的时候,他依然可以很淡定的坐在你面前兀自调着电视台,直到你自顾自的闹累了歇菜儿,连一个眼神都不施舍给你就让你主动偃旗息鼓,这得多内伤。

  蒙浅浅没来得及回话,琳琅的电话便打了进来。她挂断电话说要出去接人,路仁随口问她接谁,她便道:“也是我们公司的,叫琳琅。总经理,你……有没有印象?”路仁想了一下,随即恍然大悟的长噢了一声道:“正好我有点儿事儿要出去打个电话,就帮你把人也接回来吧。”

  一听这话,蒙浅浅满心欢喜回:“好,谢谢。”

  得,还没让她怎么出手,这猎物自己送上门去了,她只有希望琳琅能好好把握机会。

  可是还未等到琳琅和路仁再进来,席斯醒便又接了个电话,这个电话似乎和平常的不太一样,因为他整个过程都没有说一句话,直到电话挂断也是同样,并反常的沉默了好长一会儿。蒙浅浅原本正在玩儿冰凉的溪水玩儿得不亦乐乎,可抬头却发现席斯醒的表情有异常。对方沉默,这种沉默与他平常在自己面前装酷的沉默完全不同,她感觉得到。果然,几分钟以后他从沙发上站起了身,向着门外走去,蒙浅浅立马起身跟随。

  出到门外正好碰见琳琅从出租车上下来,对方看见路仁马上就满脸通红。但蒙浅浅此刻无心情开玩笑,她听着席斯醒对路仁匆匆交代几句后便走向了停车场。直到上车,忍不住好奇的蒙浅浅才出口询问:“发生什么事儿了啊?你一副生死攸关的样子。”

  席斯醒将车子从停车场的坡道熟练的转到车水马龙的大道上,半晌才悠悠的说了句:“外公病危。”

  此言一出,蒙浅浅立即捂住自己的嘴,恼恨着刚刚说什么死啊什么的,席斯醒却没有同她计较,只是兀自开着车。

  冯老爷子葬礼那天很多人都去了,毕竟是当地的大家族,来的人大多是企业名流。葬礼结束后,似乎一秒也不想在这地方呆,席斯醒招呼着蒙浅浅迅速走。蒙浅浅不解,狐疑的开口问了一句:“我怎么感觉你是来参加一个仇人的葬礼而不是亲人啊!”

  却生生被席斯醒扫了一眼,将后来的疑问全部吞下了肚子。

  两人在离开的途中与一名男子狭路相逢,对方先出声招呼,蒙浅浅猜不准对方什么身份,一时无言,幸好尴尬只持续了几秒,男子已经对她伸出手自我介绍:“你好,我是斯醒的……表哥,冯禹凌。”

  温和的气场,斯文的行为,面对席斯醒的不友善眼光依然很大度的微笑,轮廓分明的脸。先不讨论这个叫冯禹凌的男人究竟同席斯醒之间的关系怎样,总之蒙浅浅在第一时间给了对方满分。这才是真正的衣冠啊,不用加上后面两个字的衣冠。因了对方的友好,所以蒙浅浅也点头示意,伸出手去同他握兼自我介绍。

  “蒙古同胞的蒙,浅色的浅,蒙浅浅。”

  冯禹凌因为蒙浅浅口中的那个蒙古同胞而不自觉的弯了下嘴角,蒙浅浅喜笑颜开的还要说什么很高兴见到你之类的话,下秒人已经被席斯醒带着蛮力的拉着手腕儿离了现场,痛得蒙浅浅想尖叫,却又得在别人面前注意形象。

  离葬礼已经一个星期,蒙浅浅没有在席斯醒身上看出任何端倪,所以她原先想要好好安慰他,要他伤心不要闷在心里,要敞开心扉才能海阔天空的话都统统扔到了九霄云外。一切回复正常后,蒙浅浅着才发现琳琅这几天脸色比以前更加红润。期间高层开会,她随在路仁身后同他去会议室,在途中遇见琳琅从茶水间出来,路仁还侧过头来给了女生一个微笑。于是当天下班,蒙浅浅便拦住了琳琅要她报告是不是有什么新近况。

  “难不成,路人已经被你排山倒海手到擒来了?!”

  琳琅一拍蒙浅浅的肩,“什么啊,别瞎猜!”

  原来在酒吧的当天晚上,席斯醒和蒙浅浅匆匆离去后,路仁也接到家里电话,有事儿要他马上赶回去。不得已,当晚的活动被完全取消。出于绅士风度,路仁提出要送琳琅回家。

  回去的路上没有任何人说话,琳琅坐在副驾驶,似乎连对方的心跳都可以听到,呼吸也可闻。她小心翼翼埋着头,大气不敢出,殊不知路仁已经从前视镜里将她的所有动作纳入眼底。

  “诶,你不抬头,怎么知道你家是到了还是没到啊。”

  此言一出,琳琅才火速的抬起头,惊慌的左望右望,路仁终于闷笑出声。路灯与车灯交织地打在他脸上,这样近的距离,让琳琅看出了神。

  灯火辉煌的城市,爱情,会否真只是一个昂贵的橱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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