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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我只想回家乡钓我的鱼

  车还没有来得及掉头,大家被这突发的事件一下子就给弄懵了。林夕清楚地看见汪然双手抱头,被打得直在地上打滚。小纪急忙停车和路子帆他们几个都下去拉,林夕吓得坐在车里直发抖。

  住手,你们怎么能随便乱打人。小纪和路子帆急忙往开拉,小赵偷偷溜到后面打电话报警。你们别管,乱打人?你问问他,我们是不是乱打人?一个高个子男人说着又疯了似的扑上去猛踢汪然,林夕吓得双手捂住了眼睛……好一阵撕扯,汪然才被小纪他们几个从拳脚下解救出来,拉开车门塞进了车里,汪然缩在车里浑身筛糠般地发抖,林夕赶紧锁上车门,生怕汪然被他们揪下去再打。

  这呆子见车门反锁了,竟一把抓住了林夕的手,像溺水的人突然抓住一把稻草似的颤抖着居然说,我只想回家乡钓我的鱼!没事的,110来了。林夕双手抓住汪然的手,企图通过这重重一握,传递给他一点安慰。她心想,你钓啥钓!这就是你钓的结果。

  夜已深了,城市的天空早已看不见月色,树叶的影子在路灯的照射下斑驳陆离,110警车的鸣叫声划破了夜的宁静,不知谁家的狗率先叫了起来,接着又有好几只狗跟着叫,四辆警车相继到达,汪然被巡警带下去询问。此时,同芳花园六号楼前围满了人,林夕这才知道,刚才打汪然的高个子是燕儿的老公罗明,胖一点的那个是燕儿的哥哥,楼道口还站着两个年龄相仿的女人,好像是燕儿的嫂子和姐姐。附近楼上的住户听见动静,都纷纷披衣下楼观看。巡警在问汪然时,燕儿老公还不断地扑上去要打,巡警只好又把他带到车里问。怎么会这样!燕儿呢?燕儿在哪?林夕心想,燕儿要是刚才看见汪然被打的惨样,不知会作何反应?

  燕儿在楼上,你没看见汪然房子的灯还亮着吗?小纪说。

  院子里披着睡衣的住户们七嘴八舌地议论纷纷,有的说,这也太不像话了,半夜了,搅得人睡不安生。有的说,这里迟早都要出事的,这附近就是师院,你没见这有好多学生租住,男女生合租一套房子鬼混,有的一帮男女长期混住在一起,经常半夜喝酒打闹,搅得四邻不得安生。

  燕儿在哪儿?罗明的眼睛像要杀人。

  不知道。汪然抵赖着尽量拖延时间。林夕悄声说,燕儿要是能藏起来就好了。藏?她往哪藏?汪然住六楼,跳楼不可能,楼道现在被堵着,她能往哪儿藏?路子帆说。

  搜,上楼一搜不就知道了。不知谁喊了一声,燕儿的老公就往楼上扑,几个巡警跟了上去,燕儿的哥哥、嫂子和姐姐都跟上去了。

  见他们上楼,小纪说,你看六楼一点动静都没有,燕儿说不定还在上面看电视呢!也说不定都睡着了,快半夜一点了。

  林夕捏着一把汗,正着急得不知如何是好时,只听楼上一声女人尖厉的惨叫,那声音十分凄厉,在夜色中经久回荡,令人毛骨悚然……

  事后,林夕心想,当时燕儿的惨叫声到底是被打的声音,还是一开门,见进来这些人,吓的尖叫声。

  约莫半小时后,燕儿披头散发,被她家人带走了。为了防止意外,小纪和路子帆把汪然送到一家宾馆,安顿好后才回家。

  燕儿被劫持回家后,父母、兄嫂等一个个轮番上阵苦苦相劝,任凭家人磨破了嘴皮子,燕儿自始至终只有两个字:离婚!

  离婚,说得轻巧,为什么?罗明的情绪还处于疯狂状态。

  因为我有了爱人。燕儿没有意识到自己这句话有多残忍。她想,既然在一起没有爱,既然失去了信任,她是有理由得到爱情的,也是有义务告诉老公这个事实的。

  你说什么?你给我再说一遍。失去理智的罗明揪住她的头发,在她脸上左右开弓。

  你打吧!你这个疯子,蠢猪……在今天之前,她对罗明还心存歉意,她不知道怎样开口对他摊牌,现在,罗明这一巴掌把她对他的愧疚打得无影无踪。

  你……你以为我在外县,就什么都不知道是吗?你……你看看这个……罗明拿出手机,颤抖着打开短信。燕儿一看,上面写着:你亲爱的老婆此时正在别人的怀抱,不信就去同芳花园×栋楼×层×户看看。

  卑鄙!不用说,这就是方昱干的。没想到他这么小人!

  你让我以后还怎么做人?罗明双手抱头痛苦地蹲在地上号啕大哭。

  ……

  天快亮时,罗明终于精疲力尽地蜷缩在沙发上睡着了,房间还有点暗,客厅里乱七八糟,沙发巾揉成一团,茶几上的烟灰缸塞满了烟蒂,一抹清寂聚聚散散,散淡着一种风息浪止的妥帖。

  燕儿匆匆收拾了几件自己的换洗衣服,趁其他家人还没醒就悄悄逃了出来。在关上房门的那一刻,她甚至没有回头再看一眼这个他们一起生活了多年的家。不知怎么搞的,多年后的今天,她又一次把自己逼到了连夜逃离的地步,也许这就是她的命。

  第二天,林夕去上班,刚走到公司门口,见燕儿老公红着眼睛提着一把刀在门口等着,扬言要卸汪然一条腿。林夕赶紧偷偷给汪然打电话让他待在宾馆,千万不要出来。

  科普副刊蝴蝶版已到了最后定稿阶段,离青岛的蝴蝶展只剩不到十天了,同事们忙得不亦乐乎,封面设计、内文版式、卷首语,包括刊物名称、开本大小、纸张颜色的选用及印刷数量等等一系列问题,都得汪总拍板定夺。因为是试行本,连个可以参考的样子都没有,除了汪然,谁都做不了这个主。偏偏这时候,汪然出了这事。唉!你说急人不急人。汪然几天没来上班,路子帆只好把所有面临的问题都罗列出来,等他来后解决。

  中午下班时,路子帆蹭到林夕跟前,殷勤地问,中午想吃啥?我出去给咱买。

  林夕踮起脚尖朝窗外看了看,见太阳很猛,也不想出去吃饭,就说买份凉皮和肉夹馍凑合算了。路子帆领命,乐颠颠地去了。

  林夕去洗手间,见其他办公室门都关着,楼道里静悄悄的。

  外面热得很,幸亏你没出去,你说,这袁记肉夹馍的生意咋这好?我排队买的。路子帆拿着毛巾边擦汗边说。

  那你别上班了,回家卖肉夹馍去。

  两人坐在办公桌前,面对面边吃边聊。

  听说,公司决定把杂志社搬到省城去,这事你知道吗?路子帆问。

  不知道,为啥?

  汪总不能安心工作,这杂志就没法办,听说燕儿去新疆还是冯总给安排的呢。说是旅游,还不是避难去了,你没见她老公不时提把刀在公司门口转。

  燕儿这家伙也真是的,整这么大动静,看她怎么收场!林夕心想,这事要是搁在自己身上,就不会弄成这样。

  咋了?人家这可是为了追求爱情,我倒是欣赏燕儿敢爱敢恨,哪像你?冷冰冰的,没心没肺!

  爱情?!哼!哪里有爱情?我敢打赌他俩好不过两年!林夕愤愤地,给“爱情”两字以无情的打击。

  不会吧?人家都好成那样了。

  瞧把你羡慕的,回去离婚去!林夕抢白道。

  哎,路子帆你说燕儿她老公那天晚上怎么就那么肯定她在汪然那?

  谁知道呢!有人说是方昱搞的鬼。

  方昱?他瞎掺和啥?

  他追燕儿你不知道?

  嘿!这么复杂。不过要是真的搬省城,我可去不了。孩子那么小,虽说有保姆看着,我每天回家尚且不放心,更不要说去省城上班了。

  一起去多好,我前几年在省城某报社干过,挺好的。路子帆心想,真要去了省城,他们接触的机会就更多了,那时两人一起工作,一起逛街,甚至可以一起做饭吃,他那年就是和同事一起做饭吃。多美呀!

  反正我去不了,到时留在总部办公室,大不了下车间。

  你先别急,再想想办法。

  你说创刊号上每个板块的主持人语到底是谁写的?我开始以为是汪总写的,但那是不同人物的身份和口气呀!

  路子帆正往嘴里塞肉夹馍,愣了一下,他本来想说,你傻呀你!那当然是汪总自己以不同的身份和语气写的。但看林夕佩服的样子,随口要说的话顺便就拐了个弯,变成了哼哼哈哈的支吾声,他可不想让林夕对汪然太崇拜。

  支支吾吾的,你光知道吃!你说,谭丽丽到底是怎么走的?这个问题一直压在林夕心里,一有机会就想问问。

  你问题咋这多!赶紧吃饭,我知道你好奇心重,谭丽丽的事你以后就不要再提了。反正,她会恨我的。不过,为了你,也值。

  哦!林夕说,真难为你了……

  知道就好。

  两年的恋爱就换来了这个?!

  晚上回家,哄孩子睡觉后,林夕就跟老公说起杂志社要搬省城这件事,原以为他不会同意,没想到秦文斌倒是很支持她。他说,你放心去吧,抓住机遇,好好干。我这辈子也就这样了,孩子有我和保姆,大不了再给她涨两百元工资。

  老公就这一点好,从来不拖她的后腿。

  魏老师那儿的事,你考虑了吗?林夕又不甘心地问。

  她不提这事,我怎么好开这个口!

  唉!林夕叹了口气,那过一阵再说,反正你一天没事的时候,多帮帮她……说这话时她忽然就想通了,你说这人呐,要干什么事,得他自己自发地往前奔,别人干着急没用!

  瑶瑶睡了,秦文斌在看电视,林夕照例去书房打开电脑,浏览邮箱。那年,一直被她嗤之以鼻的互联网突然变得亲切起来。听说这里可以寻觅,可以发泄,还可以求助。每天回家一有空,她都要先打开邮箱看看,路子帆告诉他有个朋友在做文稿代理,就是作者把自己写的文章发到代理人的邮箱,人家专门负责给你往全国各地报刊投送,一旦发表,代理人拿40%的稿费,见路子帆的散文经常见诸报端,并不时有稿费单寄来,林夕心里也痒痒的。她如法炮制,把自己的文章发过去,没想到半月后就收到了样报和稿费单,通常都是千字百八十元,刊登的报刊大多是《团结报》《四川政协报》《库尔勒晚报》《孝感日报》《生活新报》《郑州晚报》等,一月发三四篇,这对当时工资还不足千元的他们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邮箱里有一封新邮件,是高晋发来的。

  爱不言谢

  看到你给我留言的那一瞬间,我的心即刻充满了温馨而美好的感觉,你那么深情而温存地说:特别特别想我的时候,请你告诉我!后面是那个早已烂熟于心的电话号码,那种亲切的口吻中仿佛带着你呼吸的芬芳。

  好久好久以来,一直想当着你的面,真诚地说一声谢谢,可每每话到嘴边,就又咽了回去。我知道,真爱无言,我也明白,爱不言谢。我怕那个“谢”字一出口,我们之间有了一种客气,便有了一种距离,而爱是拒绝客气与距离的。你说过,真心相爱的两个人,在一起无论做什么,都会感到自然而然,而当两个人能够自然而然地做一切事情的时候,无疑,他们正在相爱着。我珍惜我们之间这种自自然然的关系,也珍惜这种感情。

  认识你,是上帝对我特别的优待,你为自己身为女人而自豪,我为今生能够认识你而骄傲。在你的身上,我看到了女人的温柔、善良、坚韧、刚强、浪漫和体贴,你让我的心灵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柔情似水,也让我感受到了那炽烈如火的感情。认识你,让我真实地走进了一个美好的梦中,梦中,总是你,你的脸,你的唇,你的轻轻的耳语,你的柔柔的秀发,你的音容笑貌,你的言谈举止,醒如此,梦亦如此。你的每句话,都是那么富有内涵而又令人回味无穷,那样深地置入人心。心目中,女人总是那么神秘,可如谜的你,诱惑着我总想破解却又永难破解。

  好想好想真诚地对你说声谢谢,谢谢你给我的那些美丽的日子和美好的感情。燃烧激情的时刻,我感到了真诚、坦率和无所顾忌。那一刻,真想把自己捣成粉末,与你永远融合,生生死死永不分离,人生单调的旅途中,原本只想借你的一片绿叶阴凉我焦灼的心田,可你却给了我一株浓荫密布的大树;原本只想借你的一滴甘露,润一润我行程中干燥如火的舌尖,可你却送给我一泓清澈透亮的甘泉;你的心胸宽阔得我望不到边际,你的万种风情,为我洞开了一幅精彩绝伦的画卷。在这幅画卷的最深处,我愿意静静地待在那里,休憩我满含疲惫的身体与伤痕累累的灵魂。在那里,我愿做一个长醉不醒的醉客,昏睡千年万年;在那里,我愿做一个固执而认真的赏画谈景之人。阅读风光,也让风光阅读自己,在字斟句酌的阅读中,让我深深地陶醉,陶醉成你画卷的一部分。

  呵!我的亲爱的,让我如何表达内心深处那份感情呢?也许太笨的我不善表达,也许木讷的我不愿表达,我愿让那份炽烈的感情在心中酝酿成奔腾的岩浆,隔着厚厚的地壳将你触动,将你温暖,将你燃烧。那个感觉如梦似幻的夜晚,已成为我生命中的一个里程碑,永远矗立在心的最高处。

  是的,自从遇见你的那一刻起,我就喜欢上了一首歌:“感谢天,感谢地,感谢命运让我们相遇,自从有了你,生命里都是奇迹,一起漂泊,一起流浪,岁月里总是醉人的甜蜜,海可枯石可烂天可崩地可裂,我们肩并着肩,手牵着手……”我又想起舒婷的那首著名的《致橡树》,让我们也做两棵橡树吧,根,在地下紧紧地握着,叶,在空中深情地望着,心,在静静地无声却热烈地交流着……

  与其说这是一封信,倒不如说它是一篇优美的情真意切的抒情散文。在读的时候,林夕在心里情不自禁地是用朗诵的语调读完的。她想,两年的恋爱就换来了这个?!你说它重吗?它明明就是一封信,你说它轻吗?它分明又是一生彻骨的怀恋。幸亏高晋是个有文采的人,否则,用什么来证明他们曾如此这般的相爱过?自己怎么那时就没有写出什么值得留下来的文字呢?

  多年之后,林夕再度怀着距离感和审视的心阅读这些文字时,他那满篇由于爱而生出的那份耐心,他为此所耗费的时间,他那字字句句及每一个标点符号所饱含的温度,仍然使她的心生出几分酸楚。她珍视的就是他的这份精细的耐心和文字之间那原始的真切的爱恋。至今她丝毫都不怀疑高晋写这些文字时的真诚。然而,令她伤感的是,就连这样的爱情都经不起时间的磨砺,爱情到底是什么?或者说爱情的保鲜期到底有多久?

  因此,她极力说服自己,不要奢望非你莫属此生不渝,男女相悦相伴,能够有一份惺惺相惜的情谊、欢乐与共的关爱,能够有一丝互谅互助的勇气、可信可赖的真诚,就已是人间幸事。这幸运,值得你付出足够的宽容、坚持和不悔。而梦,就让它留在心底,独自徘徊,独自追忆,生活依旧阴晴圆缺。

  这时候,你他妈竟然还能看进去书?!

  夕夕,看啥呢?快点睡吧!秦文斌关掉电视,站在书房门口,他的声音很温柔,还带了点央求的意思。林夕急忙关掉邮箱,他想什么她当然知道。

  到床上去,完成他最近一直想要完成的那件事。好像月中例假完后他就一直在要求,但每次都被林夕用一句“累死了”挡了回去。

  林夕心里不愿意,也没有办法愿意。现在,她一看见他就没兴趣,虽然他每次都很努力。虽然他用尽了他那略显笨拙单调的技巧,但林夕就是没有感觉,没有感觉你说有什么办法?有时,在他的逗弄下,她刚来了点情绪,但他马上又不行了,把她干晾在那里,那种滋味特别难受,就像是吃不饱饭的肚子。几次以后,她就更懒得应付了。每天晚上,林夕那是能躲就躲,能赖就赖,不是喊累就是说身体不舒服,愣是把秦文斌那点想法早早给掐死在喉咙里。大多数时候的晚上,他看电视,她上网,等他睡着后,她才上床。一年半载的,实在躲不过去时,只好硬着头皮尽一下做妻子的义务。十年的夫妻生活可以说都程式化了,为了更深入一点,秦文斌每次都要求她躺在床沿的三角处,自己站在地上,突突突,三两下就把她推到了床中间,把个爱做得简直都可以喊一二三了。有时她干脆就拿本书看,随他怎么费劲地在那瞎折腾。秦文斌说,这种时候你他妈竟然还能看进去书……林夕说,我在看书,你居然能……

  刚结婚那会,看书上总是把性爱描写得那么欲死欲仙,林夕奇怪自己怎么从来就没有那种感觉,除了痛感就是有点新鲜感。那时,每当看见秦文斌赤裸着身体在家里走来走去时,她觉得还是蛮顺眼的,秦文斌长得不算难看,甚至称得上帅。可是现在,十年后,当秦文斌一如往日般在家里全裸着走来走去时,非但激不起她丝毫的性趣,而且一看见他那东西在眼前晃来晃去,她打心眼里觉得厌恶,是的,是厌恶!除了厌恶之外,没有别的。她想,时间这个东西可真怪呀,眼睛还是她的眼睛,秦文斌也还是秦文斌,现在看他,怎么越看越觉得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呢?!

  以前,林夕再怎么没兴趣也得应付。可现在实在不行。尤其是自从跟高晋在一起了之后,她对老公连应付都做不到了。这就像是没有吃过猪肉之前,豆腐勉强还可以充饥,一旦吃过猪肉之后,就不想再碰豆腐了。

  她想,在这方面,聪明人和笨人的区别,有时候还就在那么一点点技巧上,当然这全凭感觉,是万万说不得的。为什么自己和高晋在一起,从来就没个够,每一次都意犹未尽,可是跟老公在一起,一点感觉都没有。可以说是高晋开发了她、挖掘了她、激活了她,给了她作为一个女人应该享受到的性福。有时她和几个闺蜜聊起私房话,说到这方面,一个说:我们家那位就像是收电费的,每个月一次。另一个更绝:我家那位,唉!别提了,那简直就是送牛奶的,往门口一放就完事了。谈论的结果是大家基本上都差不多,都经受着这种类似于无性婚姻的苦涩和困扰。有的甚至感慨,说还是现在的试婚好,哪像咱们那会儿,其他方面差不多就直接结婚,谁还考虑这方面!和谐不和谐那全靠自己的运气了。当然,这并不影响生育!老天,如果你认为两个人在一起能生出来孩子,那表明他们的夫妻生活就没问题,那你可就太老土了。听说现在的小年轻,人家在一起先试,合适了再结婚,就算是多年之后两人无话可说了,至少还有爱可做。

  在遇见高晋之前,她想,也许到一定年龄之后,夫妻之间,性爱慢慢就不重要了,婚姻靠着它既有的惯性在维持着,说秦文斌是她的老公她不反对,但她觉得说秦文斌是她的亲人应该更确切一些。对秦文斌,林夕心里也是充满愧疚的,但是她宁愿用一万次的愧疚和不安换取和高晋在一块的这一次的好。她欺骗不了自己。她不知道像他们这种年龄的夫妻有多少对和他们一样?

  书上说,大约百分之七十的中国女人在性上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百分之十的女人一辈子没有一次性高潮。这是一个让人惊讶不已的数字,也是推动每个时代的妇女解放运动蓬勃发展、持久不衰的内在动力之一。老弗洛伊德在一百年前就说,力必多无处发泄时,它就会转变为各种社会政治行为、战争、阴谋、运动等等。连孔老夫子都说,食、色,性也。可见性在一个人的一生中是多么重要。她想起以前曾在某本书上看到这样一段话:所有的爱恋激情,无论其摆出一副如何高雅缥缈、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都只是根植于性欲之中,这种强劲的动力,仅次于对自身生命的爱。而人之所以称其为人,是因为人的性欲是建立在互相谈得来的基础上,只有彼此欣赏情投意合时才能谈得上性,也就是说先能“说”到一块,然后才能“做”。反之,如果性方面不和谐,感情再深也是白搭。无论怎样,她还是不能接受一夜情,她认为只有建立在互相爱慕的基础上的性才是道德的、健康的、美好的,反之则是非人类行为。

  自从和高晋在一起之后,她终于知道了,为什么以前自己肤色较暗,头发无光泽,动不动就会莫名其妙的烦躁、上火,甚至有一阶段造成严重的内分泌失调。那是,那实在是作为女人,她缺少那个,那个,那个能制造精华素的……那个。那时,高晋为她制造了她所需要的精华素。不,高晋就是她的精华素!他的爱情,他的才情,他的人格魅力还有他那无与伦比的床上功夫都征服了她,使她心甘情愿为他付出一切。

  你先睡吧,汪总交代的卷首语还没写好呢,明天就得交。林夕撒了个小谎借此逃避。幸好卧室光线暗淡,这使她在撒谎时显得比较镇定自如。秦文斌一听她语气坚决,没有商量的余地,知道今晚又没戏了,也不再勉强,就自己拉开被子睡了。

  高晋是泾水市广播电台的节目主持人,播名叫魏子。他主持的《文学精品》栏目自开播以来,一直深受听众喜爱。林夕从小就喜欢收听广播,小学时,每天下午,她都要准时收听《小喇叭》,那“嘀嘀嗒,嘀嘀嗒,小喇叭开始广播啦”的声音伴随了她整个童年时代。初、高中时期,林夕又迷上了中午十二点的小说连播,霍达的《穆斯林的葬礼》、路遥的《平凡的世界》、琼瑶的《月朦胧、鸟朦胧》等小说连播节目,她每天坚持收听,一集都没有落下,至今还能朗诵出其中的某些片段。

  有天晚上九点钟,林夕如往常一样打开广播,准时收听《文学精品》栏目:“听众朋友,现在为大家播送的是精品散文《年年依旧的菜园》,作者,林夕。”当听到主持人魏子那熟悉的极富磁性的嗓音读出自己的名字时,微笑便不可抑制地层层荡漾在林夕的脸上,自己的文章被播音员感情充沛地朗读出来,通过电台,穿透无边无际的夜,似水一样向她漫卷过来,一层一层将她包围,周围的万事万物仿佛都在凝神静听,林夕沉浸在这美妙动听的音律之中,那一刻,夜好静,只有播音员魏子那极富磁性的声音在她的耳边久久回荡,通过电波,仿佛听见自己的心声一样,那感觉,真的好美妙。

  之后,高晋在电话中对林夕做了将近半个小时的电话采访。他说,这篇文章是他在《泾水日报》副刊上读到的,此文播出后,在听众朋友间引起一定反响,有的听众打电话询问作者的情况,有的听众说文章写得既有田园风味,又有诗情画意。平淡的文字中间流露出真挚的思乡之情,勾起读者对乡村生活的怀念和向往,真是难得的好文章。高晋在电话中说,你这篇文章结尾处的思索,使整篇文章在诗情画意中有了深度,这一点,使我尤为佩服。最后他说,能见面聊聊吗?

  一来二去,两人感情逐渐加深,高晋的电话,高晋的信,高晋的邀约频频不断。此人长得高高瘦瘦,貌不惊人,但声音纯正,干净集中,穿透力极强。在泾水市广播电台一直挑大梁,主持《文艺七彩风》和一档谈话类节目,并时常主持市上的大型演出。相处中,林夕得知,高晋大她三岁,家在农村,从小就很懂事、勤奋,大学时,上了自己喜欢的播音主持专业。他虽是农民的儿子,但为人处世却有着贵族的风范。这一点,使林夕尤为欣赏。在最初的接触中,林夕想,彼此都是有家庭的人,做个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就行了,生活上、工作上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就行。

  因此当有次两人一起看完演出后,在送林夕回家的路上,在远离路灯的树阴的掩护下,高晋鼓足了勇气对林夕说,我想抱抱你,林夕只是勉强地应付了他一下,在高晋热情的拥抱中,她只是被动地站着,插在口袋的双手甚至都没有抽出来。高晋没有得到如自己预期般的回应,临走时的神情显得十分落寞。

  愈是冷冷的林夕愈是激起了高晋的斗志,他还从来没有体会到被拒绝的滋味。至此,他大刀阔斧地向她展开了攻势,他知道她喜欢文学,就买了成套的经典名著送给她;他知道她喜欢看电影、看演出,就想尽一切办法搞来各种晚会票陪她一起去看;在平时的生活中,处处都关心体贴照顾着她……林夕当然对此心知肚明。

  有次在高晋办公室,他从书架上拿出一本鲁迅的杂文,翻开说,林夕你看这段,我念给你听:当我沉默的时候,我感到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林夕凑近了看,书掉到了地上,高晋的手忽然从背后环住了她的腰,紧紧地将她抱住。林夕挣脱了他突如其来的拥抱说,我知道你对我好,在心里,我很感激你,但仅仅是——感激。

  冷静下来的高晋无奈地坐在沙发上,垂头丧气。看他沮丧的那个样子,林夕心软了,她主动来到他面前,拉起他的手说,你是想让我自己走到你身边来,还是想强迫我?看着眼前这个自己没日没夜思着想着念着的可人儿柔柔软软地主动站在自己跟前时,高晋暗淡下去的眼神就像电压逐渐恢复正常的灯泡一样再次亮堂起来。他生怕她一下子飞走了似的一把把她拉得坐在自己腿上:我当然愿意你自己走到我跟前来。他紧紧地抱着她,手急切地往她的衣服里边探去,他粗粝的胡茬把她的脸磨得生疼,他身体的那个坚硬的部位像一把烧红的火钳一样烫着了她。林夕生气地一下子挣脱开来,干什么,你?

  答应我,给我吧,求求你了,你就当是可怜可怜我吧!我……实在是……只要你这次听我的,以后我都听你的……高晋意乱情迷、满眼焦渴地望着她:刚才……我还以为你答应我了。

  这哪跟哪呀!我是让你给我点时间。刚才还很生气的林夕,看到高晋那个沮丧的鬼样子,竟扑哧一下笑出声来,好了好了,走吧,咱们出去转转吧。林夕只想尽快让他平静下来。

  我不……高晋低头看着自己身体那个部位的变化说,就算我听话,它不听话,像打着个伞一样,我还嫌人家看见了笑话我。

  一次次的,在高晋情不自禁的央求下,林夕始终把持着自己,绝不越雷池一步。

  随着时间的推移,她看出高晋是一个需要一定的耐心才能看出究竟的有内容的重量级男人,受人尊敬而又相当可爱。那年,在林夕过生日时,高晋把她写的最精彩的几篇文章,亲自配音给她做成配乐散文,刻成碟片送给她,这使林夕非常感动,饭桌上,不由得就多喝了几杯,一起身,感到头重脚轻。高晋扶着她说,去我办公室坐会吧。

  周末的晚上,整栋办公楼静悄悄的,一个人也没有,高晋打开播音室休息间的门,扶林夕躺在沙发上,此时的林夕浑身燥热,想推开高晋却再也没有半分力气,迷迷糊糊中只觉得一个滚烫的身体朝她压了下来……

  给我一张床,一堵隔绝浮沉的围幛

  林夕头痛欲裂地醒来,见自己赤裸着身体,想起刚才发生的事,又羞又有几分懊恼。纵然自己早已不是黄花闺女;纵然自己也有点喜欢高晋;纵然自己早对那个在外人眼中堪称幸福的家不抱任何希望;纵然在她的潜意识里,这事迟早都要发生的……但是,她还是不能原谅自己怎么就稀里糊涂在办公室的沙发上跟他……她曾无数次在心里设计过自己的“出轨”,每一个场景都是那么惊心动魄,每一个细节都是那么温馨浪漫。

  高晋躺在身边,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看,林夕隐约记起这事的起始经过,只是觉得自己浑身从头到脚都无比舒坦,几年来紧绷的神经一下子都放松了,淤塞的血管和神经瞬间都畅通了。她知道,自己是该常常做做这样的运动了。思来想去,高晋是和她做这种运动的最佳人选,她虽然谈不上爱他,但是喜欢他的声音到了痴迷的程度,更何况高晋是一个体面的,很有绅士风度的男人,他办事果断干练,雷厉风行,男子汉味道十足。最重要的是,高晋爱她,被这样一个男人爱着,心里总该是欢喜的,尽管自己对他的感情谈不上爱,是钦佩,还是……最重要的是,高晋不会缠着她做她不愿意做的事,也不会像路子帆那样,整天酸溜溜地,把自己搞得像个怨妇。和高晋的这种关系,林夕把它称之为理性的治疗,她发现身体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有时不妨去床上散散心,既能防止内分泌紊乱,也比较有益于身心平衡。

  在这之前,每当在一起他冲动地想要她时,她总是竭力拒绝,任凭他怎么哀求都毫不让步。高晋说,你是不是担心我得到你之后就会不珍惜了?其实林夕一味地拒绝并不只是这个原因,而是她还没有真正下决心把自己完全交给他。然而令她没有想到的是,他的温存、威猛、热烈使她第一次体会到了性的快乐,记得当时,她情不自禁地喊出了声。从此,这个外表不怎么引人注目的他用他的温文、沉着和无与伦比的“聪明”彻底俘虏了她的心。

  那年十一假期,高晋自作主张,买了两张飞往青岛的机票,他要利用这个假期好好地和林夕一起享受他们隐秘的恋爱。

  带我去哪儿?林夕眼里激情跳跃。那种从日常的、循规蹈矩的生活中逃离的快感,使她兴奋得就像个孩子,脸上显出一种奇异的、圣洁的光彩。

  天堂。高晋拉着她的手,就像牵着一个飘忽的梦,匆匆向候机大厅走去。直至上了飞往青岛的班机后还不肯松开,好像只要他一松手,林夕就会反悔,就会从他身边消失。

  给我一份烛光的阑珊,碎的玻璃梦幻/照我好褴褛,好孑然/给我一张床,一堵隔绝浮沉的围幛/给我一个夜晚,让我沉陷,让我受伤/给我一双手臂,一枝出墙的玫瑰/给我一双翅膀,一对丰满的羽翼/我要从北风里飞过/低哼起回家的歌/我要为一朵流动的云高唱/或和这朵云来到梦中的,天堂/给我一扇敞开的门/……

  林夕是在机场的候机大厅给秦文斌打的电话,借着公共场所的嘈杂,她撒谎说单位派她跟同事一起去青岛出差。

  在青岛天池宾馆,高晋要了一个豪华间。他想,只有这样豪华的房间才能配得上他们如此豪华的爱情。一进房门,他就把林夕抱了起来,那么珍爱,那么温存,那么小心翼翼,他捧着她的脸亲吻时优雅得似个绅士。

  ……

  林夕是在无数次激情退潮之后,畅快淋漓地哭了起来,她哭得很沉迷,很痴情,很投入。

  那是多么幸福的哭泣啊!

  白天,他俩在崂山、海滨、栈桥、金沙滩等著名景点游山玩水、缠绵不已。晚上,两人在宾馆的大床上翻云覆雨如漆似胶。尽情地享受生命,享受爱。

  七天已经足够,一生中有这样丰满、辉煌的七天,亦复何求!在这短短的七天里,他俩沉浸在甜蜜的二人世界,把彼此的工作和家庭都置之度外,对往昔和未来不做任何设想,只满足于眼下的现实。他们不愿意想回家后等待他俩的是什么,为了一生中这一次的好,他们宁愿忍受一切,面对一切。

  在这巨大的幸福中,林夕对时间的流逝特别敏感。离返程时间只剩下两天了,每一夜的结束都令她万分伤感,每一夜的结束对她来说都行将告别。

  第六天黎明时,林夕早早醒了,她轻轻挪开高晋压在她身上的大腿,掀开被子,直直地看着高晋。她看高晋的眼里贮存的满是留恋和伤感。这时,她忽然想起了两句陕北民歌:“墙头上跑马还嫌低,面对面睡着还想你。”是的,此时此刻,她真的很想他。她静静地想着、回味着和他拥抱、融合在一起时的那种入髓入骨的温暖。她想着,在他面前,她是那么舒展、那么放松、那么自然而得体,他俩任何的举动在彼此看来都是那么得体而美好。

  她忍不住轻轻抚摸着他光滑的皮肤,一个男人的皮肤,怎么可以光滑到如此程度?她的手从他的胸部一直往下游移,她突然觉得自己很空、很空,一种想要填满、想要充塞的感觉使她浑身燥热,饥渴难耐……高晋似乎睡得很熟,也许正在做梦,在她的轻触中他动了一下嘴唇,林夕就将自己的唇凑了上去,没想到高晋一下子紧紧吻住了她,迅速翻过身,甜蜜地压在她的身上,喃喃低语:我的女人,我的荡妇……林夕蜜糖般地回应着他:我就是你的女人,我就要做你的荡妇。

  ……想吃早餐了?馋猫!高晋坏坏地笑着在她的鼻子上刮了一下,就挺身“回家”了。他们把做爱叫做“回家”,把每天起床前的最后一次做爱叫做“吃早餐”。

  是我多情的舌尖涂抹了你一脸的风情/还是我不羁的手偷剪了一片云彩/染红了你的羞涩/是你池中那丰盈的清泉润泽了我的干渴/还是你起伏的心跳/摇荡了我的冲动/我的爱人啊!我的/灵和肉真正的故乡/落霞褪色了秋月的一袭宁静/黑暗的衣裳上/有你那双足以照明未来的/美丽而略带忧伤的眼睛/于是就让我在关于你的放荡中/休克我一生的炽情。

  两人从青岛潇洒回来后,本以为这几天全天候地腻在一起,方方面面总该够了吧,再怎么说也能消停一阵子。可是经过这几天零距离相处,双方更是发现对方身上以前不曾发现的优点,愈发爱得要死要活。致使高晋时常走在上班的路上都会情不自禁地吹起口哨,幸福得身上就像插了翅膀一样,有想要飞的感觉。直到遇上红灯停下来时才发现自己吹的竟是近期热播的电视剧《还珠格格》插曲里的《雨蝶》。他摇摇头,哑然失笑。他很少唱歌,更不曾在上下班的路上唱过歌,他以为自己记不住歌词。没想到,这些天,这几句歌词老是反复在他的脑海中回荡:

  感谢天,感谢地,感谢命运让我们相遇,自从有了你,世界变得好美丽。自从有了你,生命里都是奇迹。海可枯,石可烂,我们肩并着肩手牵着手……

  高晋这才认识到,歌是一个多么好的东西啊!他高兴得情不自禁地唱出来了——假如没有歌他高兴了可怎么办?歌的发明者真是太伟大了。一路上,愉快的歌声伴着他,好几次都唱走调了自己还不知道。

  这两个回到人间的宝贝成天想尽一切办法黏在一起。高晋电台主持人的身份,使他比平常人少了几分自由,他不可能明目张胆地经常和林夕在一起,办公室无论如何都是不能再去的。有时,他俩一起出去吃个饭,都会被服务员认出来,这不是××晚会的主持人吗,去本市的宾馆更是想都不敢想,万一被同事或家人发现那就完了。高晋工资虽然不低,但还没到打得起飞的的地步,再说他还得接济尚在农村的家人,根本就没有再建一个窝的经济能力。无论是时间和金钱都不允许他们再次外出潇洒。可咋样才能跟林夕经常在一起呢?高晋陷进深深的苦恼中。

  那年圣诞节前夕,下着零零星星的雪花,大街上节日的气氛分外浓烈。高晋说要送给林夕一个惊喜,他带她来到附近一条小巷,掏出一把钥匙递给林夕,让她开门,林夕不解地看着他。

  开吧,打开一看你就知道了。高晋显得特神秘,脸上有一种掩饰不住的兴奋。

  林夕犹疑地打开房门,一下子惊呆了。

  天哪!猜猜她看到了什么?

  这分明就是一间新房么,在温暖灯光的照射下,双人床上,四件套玫瑰红绣花床品赫然醒目,迎面的白墙上,用圣诞喷花喷出了五个大字“林夕我爱你”。一大一小两颗红心被丘比特的利箭同时射中,仅有的一桌一椅都铺上了浅紫色的花布,地面上铺着淡雅色调的地板革,两件米色的睡衣斜搭在枕头上,床前还有两双绣花的红色棉拖鞋……

  高晋,你太豪华了!林夕揉揉眼睛,我这不是在做梦吧?

  喜欢吗?高晋从背后搂住了她的腰,贴着她的耳边柔声问。

  喜欢,太喜欢了!林夕脱掉大衣,把自己仰面扔在了床上,看着天花板,喃喃自语。外面零下几度,小屋里却温暖如春。

  那一次,他们比任何一次更疯狂,比任何一次更深入,她不让他停歇,不让他停歇。她说,这就是咱们的家,就是咱俩的天堂。她还说,高晋,你怎么就会想到这个?高晋你用了多长时间?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咱们一起准备?高晋你累坏了吧?我来给你按摩……

  高晋说,这是我租的房子,精心布置了一下而已,这双人床和桌凳都是房东搬家时淘汰的旧物,我只不过是在布艺市场买了一些素雅的花布简单包装了一下而已。地板革是在建材市场买的,值钱的就是这套床品和睡衣了,这可是不能凑合的。他说,为了安全起见,他自己另外买了一把防盗锁,把锁子都换了。那时候的他们,是多么幸福啊!林夕隔三岔五就去小屋一趟,也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高晋一有空就从那个平静的死水一潭似的家里溜出来,他一直都想有自己单独的空间,有自己隐身的洞穴。现在,他终于实现了自己的心愿。

  他俩钻进这个隐身的洞穴里,说着说不完的话,做着做不完的爱。临走时,高晋交给她一封信,让她回去后再打开。

  拆开之后,里面有一把钥匙和一首诗。

  给我的夏娃:

  当我把这枚钥匙交给你的时候/你不仅是一个持“家”者/你还得守护着一颗心/从此/我心灵中的每一个空间/你都持有一枚钥匙/你都有权径行出入/你的亚当。

  林夕反复吟诵着高晋写给她的这首诗,直到把每一句都熟记于心,然后,她仰头注视着天空,许久许久,她极力想克制自己的眼泪,但当她低头的那一瞬间,眼泪还是滚落了下来,她在心中轻轻地呼唤着,高晋,高晋,你要我怎能不爱你!你要我怎能不爱你!

  小屋里除了必备的生活用品之外,还有一个小录音机,有时林夕去得早了,就打开录音机,高晋的声音顿时充满了整个小屋,她的文字,他的声音,经过高晋的再创作被完美地结合在一起。她喜欢把自己沉浸在这种氛围中,一遍又一遍欣赏着和心爱的人一起创造的智慧的结晶。除了他给林夕生日时录制的那个磁带之外,高晋还带来了一些经典的诗歌朗诵带。每次激情过后,两人都要躺在床上打开录音机听上一会,叶芝的《当你老了》、徐志摩的《再别康桥》、林徽因的《人间四月天》、舒婷的《致橡树》等,他们久久地沉浸在这美好的声音盛宴中。心想,此时此刻,即便地震来了,也好!

  我才不要当“二嫂”!

  地震不会来,美好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那天清晨,高晋去省城办事,突然想起好多天了都没跟林夕联系,就给她打了个电话,正忙着的林夕说她也想去。高晋二话不说就来接她。一上车,好半天两人都扯不清到底是谁在勾引谁。林夕说,我正在帮你做节目策划书,都怪你一个电话,把人家魂都勾走了!高晋说,我刚都走到桥头了,一听你要去,车头一掉连闯红灯就来接你。到底是谁经不起诱惑啊!

  两人一见面就迫不及待地像倒核桃一样哗啦啦地向对方通报自己近期的状况、见闻和问题。无论说什么,彼此都心领神会,都会给予对方恰当的意见和指点。林夕自己解决不了的事情被高晋一梳理、一分析轻而易举就搞定了。有些困扰他的事情经林夕一点拨竟云开日散。这种默契和互补,常常令双方感到吃惊。

  雨后初晴的天空碧蓝如洗,白色的现代迎着初升的朝阳奔驰在通往省城的高速公路上,明媚的阳光透过车窗映照在这两张心情愉悦的脸上,车里的CD正播放着一曲旋律优美的老歌,林夕怔怔地看着眼前这个自己有时候想得都想不起他长什么样子的男人,心里有着莫名的欢喜和感动。老实说,他已不再年轻,也谈不上帅,但她就是喜欢。她喜欢眼前这个踌躇满志、勇往直前的男人;喜欢这个一说到得意处眉飞色舞、动不动就双手丢开方向盘,吓得她不得不几次提醒的男人;喜欢这个在省城开车就像在他们村遛弯一样驾轻就熟的男人;喜欢这个晚上开着车在陌生的地方偶尔走错路一声不吭、直到正确时才让她摸他头上冷汗的男人……

  高晋说。想啥呢?你咋不问问我要去干啥?带你去哪儿?

  不问,你带我去哪儿我都愿意!都放心。林夕沉浸在这美好的氛围中,根本就不考虑这些问题。很久以来形成的那种默契和相知使她那么信任他的引领,她多么希望这条路永远没有尽头,多么希望自己能永远这样陪在他的身边直到生命的终结。

  眼前的高晋那么热情自信,激情满怀,精力旺盛,似乎没有什么能真正难住他。林夕每次见他都能受到他这种积极的情绪感染,不由得也变得信心百倍,对前途充满了希望。

  只要一出泾水市,他们就大大方方,不再避人耳目。办完事后,高晋带她去见他最铁的哥们、双峰地产的齐总,齐总请他们吃饭,场面之排场令也算见过世面的林夕拘谨得都不知道自己坐哪个位子合适,不过她很快就调整好自己,进入角色。作陪的这些商界精英尤其是文化界名流个个自视清高,开始还当林夕是花瓶,对她不屑一顾。不料,几个话题下来,均对她另眼相看,主动和她交谈起来,甚至把高晋冷落在一边。林夕是一个对世情掌握得很有分寸的人,知道话的效用,更知道什么时候该闭嘴。这就像画画时,笔墨不能太满,满了就破坏意境。

  见这些人对林夕印象非常好,高晋幸福地张狂起来。一向理智、从不抽烟的他居然在午宴后去齐总办公室喝茶时,竟趁齐总接水的空当耍赖,让林夕给她点烟,遭到她的拒绝。

  茶很香,完全对得起贵得令人咋舌的价钱。好茶遇知己,三人边聊边喝,平常不喝茶的林夕不知不觉竟一连喝了十几杯。告辞时,齐总送给高晋一瓶三十年的茅台,又给林夕送了一听刚才喝的茶叶。高晋悄声说,看看,你享受的可是“二嫂”的待遇啊!

  去你的,我才不要当“二嫂”!

  她喜欢高晋带她去见他最好的朋友;喜欢在太阳底下这种被默认身份的感觉。尽管这种身份并不是那么光明正大,但是从他们对她的欣赏及对高晋和她这种关系羡慕的神情中,她还是感到了一种小小的满足。

  灌了一肚子水,临出门时,两人都上了洗手间。可上路不到半小时后,林夕又想放水。高晋说:不许去,谁让你刚才拒绝我!

  那好,你不停车,我就地解决!林夕笑着说:我六七岁的时候,镇上起物资交流会,我跟在妈妈P股后面直哼哼“夹个肉肉馍吃个”,妈就给我买了五毛钱的肉夹馍,谁知盐太重,吃得夹不住尿了。晚上跟妈去看戏时,几次想尿,可在人堆里怎么都挤不出去,妈就让我悄悄蹲在地上,装作系鞋带的样子就地解决。

  难怪尿这么多!原来是那个肉肉馍惹的祸!高晋笑道:不过,你拒绝得真好!男人有时候一张,就有点失态。要不给齐总看见了,会留下不好的印象。哎,我说你咋在任何时候都这么能拿得住自己?!

  怎么样,没给你跌份儿吧!林夕眼里有着小小的得意。

  那当然!高晋说,知道那天见王台长他怎么评价你的吗?

  怎么说?

  他对你印象非常好,说你送给他的书他一个通宵就看完了。问我是怎么认识你的?还问我,那天接待你时,他表现得怎么样?人家可是电视台的台长,什么美女没见过啊!

  你咋说的?林夕问。

  我敲他的头啊!这重色不重友的家伙!人家的女朋友,你表现啥呢表现!

  哈哈……

  说真的,这些人在场面上,什么样的女人都见过,最漠视轻浮的女人。像你这样的,还真是不多见。

  我什么样啊?林夕调皮地追问。

  小样!高晋笑着一手握着方向盘,一手在她脸上捏了一把:不能再夸了,再夸有人会骄傲的!

  正说笑着,看见路边有加油站,车一停,两人急忙下车,分头向卫生间走去。

  林夕说,还说我呢!你不是也……

  高晋解着皮带边向男厕走边说:我喊一二,咱俩一块开始。笑得林夕差点都尿裤子了。记得燕儿和她聊天时曾说她一泡尿能夹几个省,不知是向林夕炫耀她的见多识广,还是炫耀她的膀胱功能。

  时间充足,高晋把车开进一家宾馆,这个房间实在是太舒服了,两人像夫妻一样自然,丝毫也没有感觉到别扭和难为情。房间里暖气很足,厚厚的地毯赤脚踩上去舒服极了。林夕对着浴室的镜子卸耳饰的时候,高晋从背后搂着她,镜子里映出了两张甜蜜的笑脸,他温柔地拨弄着她的长发,把脸深深埋在她的颈窝,温热的嘴唇轻轻在她的脖颈上亲吻着,痒得林夕咯咯咯直笑。

  好了好了,别闹了,我要冲澡了!林夕伸手拍了拍高晋的脸。

  不嘛,我要跟你一起洗。

  ……

  上床后,高晋趴在她的身上柔声问,想我吗?

  不想!

  真的不想?

  真的不想。她幽怨地看着他,眼里忽然涌起一股清泪,就算想又能怎样!

  林夕眼里的泪触痛了他,我让你不想!我让你不想!高晋每说一句,就激烈地疯狂地撞击她一下。女人那沉醉得欲死欲仙的神态,使他将那每一次充满生命激情的狠狠撞击延续到N的平方次。他当然知道林夕的“不想”里隐含着怎样的“想”。眼下,他只能这样报答她对他的“想”,也只能这样表达他对她的“想”。

  林夕一心只想酣畅淋漓地痛快,为了鼓励高晋,她使劲亲了他一下。高晋在这强烈的刺激下,也是本能战胜了一切,他急促地喘息着、配合着,大汗淋漓地竭力与林夕缓缓生长,同时盛开。在剧烈的喘息和竭力压抑着的一声“……我把你……”的翻云覆雨、地动山摇的低吼中,高晋完成了他最后的冲刺,幸福地瘫软在林夕身上。

  楼道里响起了杂乱的脚步声,林夕侧起身子说,坏了坏了!瞧你,这下把保安都惊动了,人家以为这里发生了凶杀案!

  高晋侧耳倾听,直到楼道的脚步声消失。

  ……好吗?高晋柔声问。两人侧卧着,亲密无间,像两个严丝合缝的相亲相爱的配套的螺丝和螺丝帽。

  好……真好!林夕看着他的眼睛,由衷地说。

  哼!好,好你第一次还死活不答应,让我好一顿求!高晋坏笑着在又一次冲向巅峰时却突然停下来一动不动,促狭地看着欲罢不能的林夕。急得林夕又是打又是掐的:哎呀,你快点……算我求你好不好!早知道你这么——好!当初,谁要你求!说着羞臊地一头扎进他的怀里。

  我,哪里——好?

  林夕本来想说:你人好,心眼好,身体好……但是说出口的话却是:你左边好,右边好,上边好,下边好……

  你这个坏女人……快说,下边哪里好?

  不说了,不说了,林夕挣脱了高晋的缠磨,赤身跳下床,像一只逗着老猫玩的耗子叽叽叽地笑着。浴巾不见了,拖鞋也没必要穿,她赤裸着光脚踩在松软的地毯上,心里有着说不出的舒畅,只有在这时候,她才知道自己的身体是多么的美;只有在这时候,她才觉得自己是个真正的女人。

  偷窥/没有人知道那块泥地里的石头/偷窥了多少耕作者的心机/河中的浅草/在小鱼儿幸福又欢快的栖息中/猜透了许多情爱的细节/就是这样当我/用温柔的手指去丈量你感情的深度/当汗渍上写满了关于/爱的忠贞和承诺/世界单纯得像一张新床单/聆听到的美丽像是呻吟/观摩到的悸动像是厮杀/幸福着泥里的石头/幸福着河中的浅草。

  不得不回去的时候,已经晚上十点多了,路灯下开着车的高晋显得比白天年轻,看起来又英气、又健壮。一开机,他的电话就一个接着一个,高晋的电话接得那是既干练又有魄力,所说的事情件件都是大事。林夕歪着头看着他,很是欣赏这位穿着西装,很有魄力的高晋先生。此时此刻,她的心情豪华极了,她的脸被车窗外一闪而过的霓虹灯映得红彤彤的,见高晋之前那困扰她心里的问题和身体上的烦恼现在都被他给成功梳理和化解了。林夕下意识地使劲想也想不起她的生活中还有什么不好的地方。她想起有次她特别想吃一样东西,高晋带着她跑遍了半个省城最终找到;她想起高晋带她妈去看病,三伏天带着她妈楼上楼下地跑,那么热坐在车里一等她们就是好几个小时;她想起有次从老家捎来东西,只因为她少说一句话,害得高晋数九寒天,凌晨五点钟就开车在路边等候……在这个城市,不,在这个世界上,只有这个男人,只有这个男人是自己愿意使唤并且愿意被自己使唤的。以前她总是羡慕燕儿,羡慕她能碰到那么好的一个男人。现在,她再也不用在心里偷偷地羡慕她、嫉妒她了。她有高晋,她有了高晋。她觉得高晋就是她的天,有了高晋就有了一切。虽然他不会娶她,虽然他给不了她一个家。那又怎样!那又怎样?!

  如果说他们之间有什么不好的话,那就是见面的机会太少了,两人都是事业心极强的人,平时各忙各的,有时候一个月都见不了一次,用林夕的话说就是:把你都想忘了!想得都记不起来长啥样了!高晋的世界真是太大了,他的朋友真是太多了。他总是那么忙,他的事情总是那么多。工作、家庭、同事、朋友,谁找他办什么事他都说不出拒绝的话。他总是把他认为重要的事情处理完才会见她,相比之下,她在他心里到底能占多少位置?

  有次,高晋作为泾水市十佳杰出青年,被市委组织去新马泰考察,这家伙一走就是半个月,都玩疯了,中途只给林夕发过几次短信。好不容易回来了,林夕望眼欲穿,想着他肯定会迫不及待第一个要见她,可是左等右等,一个星期都过去了,还没有他的邀约。最后还是自己沉不住气先跟他联系。吃饭时,林夕幽怨地用筷子在餐桌上画了盘子那么大的一颗心说,高晋你的心就像这么大,然后,她又用筷子在里面画出十分之一的部分说,我在你的心里只占这么多。高晋笑了:不是,事太多,没办法!他总是那么冷静,那么理智,那么果断,永远都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林夕以前有多么欣赏他的冷静和理智,现在就有多么恼恨他的冷静和理智。因此,她有时候跟他耍赖故意使小性子逗他,比如说她去做头发,突然会恶作剧地给他发短信说,我在做头发,带的钱不够了,而他会在朋友把车借走的情况下步行好几站路给她把钱送来;她会任性到突然想吃一样东西,让高晋开着车满大街找;她想让他主动说出那个字,短信上故意步步紧逼逗他,可他就是不说,被逼急了,就只给她一个字“念”。你说这女人谈恋爱,大多数是用耳朵来谈的,可高晋就是惜言如金,不让她的耳朵过年。而林夕是一个心细如发的人,相处中每一个令她感动的细节她都会及时捕捉下来,发短信告诉他生命中这些转瞬即逝的温暖色调。

  高晋说,自从认识你后,我对别的女人都没兴趣了。

  是吗?你不担心我有一天会离开你?

  不担心,一点都不担心,我知道你跟别的男人在一起已经不适应了。

  呵,你就这么自信!还以为你是在夸我呢!原来是在转着弯地夸自己!

  哎,差点忘了,你的策划方案到底什么时候能做好啊?我可等着用呢!眼看离家越来越近,他这才想起正事。

  本来今天就快做好了,都怪你,一天既要把我拉上转,还嫌我下不出来“蛋”!

  两人说说笑笑,不知不觉就回到了泾水市,再过一个十字,就到林夕家门口了,这时候的她才回到了现实中,一路上的欢声笑语此时早已不知去向,离家越近,她的脸色就越凝重,心就越往下沉,直至慢慢地一点一点跌进了冰窖。她不想回到那个缺少爱和理解的家;不想面对那个动不动就雷霆大作的人……她多么希望这条路没有尽头;多么希望永远就这样陪在他的身边;多么希望有一天能和他一起回到属于他们自己的家。这时候的林夕才不得不承认,她和燕儿是不一样的!根本就不一样。

  高晋把车停在她家的巷子口,两人都没有开口再说一句话,就这样坐在车里望着漆黑漆黑的夜,久久沉默。良久,林夕拉开车门,头也没回不道一声再见就走进了夜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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