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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子第二

【原文】上智不教而成,下愚虽教无益,中庸之人,不教不知也。古者圣王有胎教之法:怀子三月,出居别宫,目不邪视,耳不妄听,音声滋味,以礼节之。书之玉版,藏诸金匮。子生孩提,师保固明,孝仁礼义,导习之矣。凡庶纵不能尔,当及婴稚,识人颜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诲,使为则为,使止则止。比及数岁,可省笞罚。父母威严而有慈,则子女畏慎而生孝矣。吾见世间,无教而有爱,每不能然。饮食运为,恣其所欲,宜诫翻奖,应诃反笑,至有识知,谓法当尔。骄慢已习,方复制之,捶挞至死而无威,忿怒日隆而增怨,逮于成长,终为败德。孔子云:"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是也。俗谚曰:"教妇初来,教儿婴孩。"诚哉斯语!

【译文】智力超群的人,不用教导也能成才;智力低下的人,虽受教导也无事于补;智力中等的人,不教导也就不会懂得事理。古代,圣贤的君王就有胎教的方法:王后怀孩子有三个月时,就要搬出皇宫,让她住在别宫里,眼不看不该看的东西,耳不听不该听的东西,所听音乐和所嗜之口味等,都要按礼仪进行节制。而且胎教的方法还要记录在玉片上,收藏在铜制的柜子里。孩子出生后,从刚刚会笑时开始,就确定了太师、太保,开始对王子进行仁、孝、礼、义等方面的教育,并引导他练习。普通人纵然不能做到这样,也该在孩子会辨认大人的脸色、知道大人的喜怒的年龄时,就开始教育他,做到大众允许他做才做,不允许他做就立刻停止。这样等孩子长到几岁大时,就可省得对他使用鞭、杖的惩罚了。父母对孩子既保持一定的威严,又不失慈爱,那子女就会敬畏谨慎而产生孝心。我见社会上有些父母,对子女不加教育,一味溺爱,每不以为然。他们对子女的饮食言行,总是任其为所欲为,该告诫阻止的反而夸奖鼓励,该斥责的反而嘻皮笑脸,等到孩子长大了有了些知识时,还以为理应如此。孩子骄横傲慢成了习惯,才想到要去制止或纠正过来,就算把孩子鞭抽、棍打个半死也没有什么威力了,对子女日益增长的愤怒只会使子女怨恨,等到长大成人,终于还是道德败坏。孔子说:"少年若天性,习惯如自然。"正是讲的这个道理。俗谚说:"教导媳妇要趁新到,教育儿子要及早。"这话说得对极了。

【原文】凡人不能教子女者,亦非欲陷其罪恶,但重于诃怒,伤其颜色,不忍楚挞,惨其肌肤尔。当以疾病为谕,安得不用汤药针艾救之哉?又宜思勤督训者,可愿苛虐于骨肉乎?诚不得已也。

【译文】凡是不善于教育子女的人,也不是想让子女走向作恶犯罪,只是不愿意大声怒斥,怕伤其脸面,更不忍心用荆条抽打子女而使其受皮肉之苦罢了。对于这样的父母,应当以治病救人的道理来打比方,一个人生了病,哪有不用汤药、针灸就能治好病的呢?也要想想那些勤于督促训导子女的父母,难道他们愿意苛刻地虐待自己的骨肉吗?这确实是不得已啊。

【原文】王大司马母魏夫人,性甚严正;王在湓城时,为三千人将,年逾四十,少不如意,犹捶挞之,故能成其勋业。梁元帝时,有一学士,聪敏有才,为父所宠,失于教义:一言之是,遍于行路,终年誉之;一行之非,掩藏文饰,冀其自改。年登婚宦,暴慢日滋,竟以言语不择,为周逖抽肠衅鼓云。

【译文】大司马王僧辩的母亲魏老夫人,秉性十分严谨方正。王僧辩驻守在湓城时,已经是一位统率三千人的将领,年龄已超过四十岁,但稍有不合意的言行,老夫人仍用棍棒教训他,因而能成就王僧辩的勋业。在梁元帝时,有一个学士,聪明机敏有才华,从小被他的父亲娇宠,缺乏教育方法:有一句话说得好,他父亲就到处宣扬,一年到头都赞不绝口;如果有一件事做错了,他父亲就极力为他遮掩文饰,希望他能自觉改正。这样到学士成年后,粗暴傲慢的恶习日益滋长,结果因为说话不检点,触犯了周逖,被周逖抽出肠子,还用他的血去涂抹战鼓。

【原文】父子之严,不可以狎;骨肉之爱,不可以简。简则慈孝不接,狎则怠慢生焉。由命士以上,父子异宫,此不狎之道也。抑搔痒痛,悬衾箧枕,此不简之教也。或问曰:"陈亢喜闻君子之远其子,何谓也?"对曰:"有是也。盖君子之不亲教其子也,《诗》有讽刺之辞,《礼》有嫌疑之诫,《书》有悖乱之事,《春秋》有邪僻之讥,《易》有备物之象:皆非父子之可通言,故不亲授耳。"

【译文】父子之间要严肃,不可以过于亲昵;子女对至亲的爱,不可以简慢不拘礼节。不拘礼节就不能做到父慈子孝,过分亲昵就会产生放肆不敬之心。《礼记?内则》中记载,从有地位的读书人往上数,都是父子不同室居住,这就是使父子之间不过分亲昵的道理。至于长辈身体不适时,晚辈为他们按摩抓搔;长辈每天起床后,晚辈为他们整理卧具,这些都是讲究礼节的教育。有人要问:"《论语》记载陈亢听到孔子不亲昵自己的儿子,感到高兴,这是什么意思呢?"回答是:"有这么回事。这是因为君子不亲自教授他的孩子。《诗经》里有讽刺骂人的话,《礼记》中有自避嫌疑的告诫,《尚书》里有违礼作乱的事,《春秋》中有对淫乱行为的指责,《易经》里有备物致用的卦象,这些都不是父亲可以直接向子女讲解的,所以就不亲自讲授。"

【原文】齐武成帝子琅邪王,太子母弟也,生而聪慧,帝及后并笃爱之,衣服饮食,与东宫相准。帝每面称之曰:"此黠儿也,当有所成。"及太子即位,王居别宫,礼数优僭,不与诸王等。太后犹谓不足,常以为言。年十许岁,骄恣无节,器服玩好,必拟乘舆。尝朝南殿,见典御进新冰,钩盾献早李,还索不得,遂大怒,诟曰:"至尊已有,我何意无?"不知分齐,率皆如此。识者多有叔段、州吁之讥。后嫌宰相,遂矫诏斩之,又惧有救,乃勒麾下军士,防守殿门;既无反心,受劳而罢,后竟坐此幽薨。

【译文】齐武成帝高湛的三儿子琅邪高俨,是太子高纬的同母弟弟,他天生聪慧,武成帝和胡皇后都非常喜欢他,不论穿的吃的,都与太子相同。武成帝经常当面称赞他说:"这是个聪明的孩子,将来应当有所成就。"等太子即位当皇帝,琅邪王搬到别宫居住,而他的待遇仍然十分优厚,超过其他为王的弟兄。即使如此,胡太后还认为优待不够,常为此向皇帝诉说。琅邪王才十来岁,就骄横放肆得毫无节制,吃穿用住等方面都要与皇帝相比。有一次琅邪王去南殿朝拜,见典御官向皇帝进献新从地窖里取出的冰块,钩盾官进献早熟的李子,于是他回府后就派人去索取,不料没有得到,他就大发脾气,骂道:"皇帝已经有的东西,我为什么没有?"他的言行不知分寸都像这样。有识之士大多指责他好像古代的共叔段、州吁一样。后来琅邪王讨厌宰相和士开,就假传圣旨把他杀了,行刑时担心有人来救和士开,竟命令手下的军士守住皇帝所以的宫殿大门。他本无反叛之心,但这样一来大家都认为他要谋反,皇帝也因此把他抓了起来,受了些烦劳才放了他,可最终还是被皇帝秘密杀了。

【原文】人之爱子,罕亦能均,自古及今,此弊多矣。贤俊者自可赏爱,顽鲁者亦当矜怜,有偏宠者,虽欲以厚之,更所以祸之。共叔之死,母实为之。赵王之戮,父实使之。刘表之倾宗覆族,袁绍之地裂兵亡,可为灵龟明鉴也。

【译文】人们喜爱自己的子女,很少能做到一视同仁,从古到今,这种弊病很多了。才德兼备的孩子固然值得赏识喜爱,而那些愚蠢迟钝的孩子也应当得到怜惜和爱护。那些被父母偏宠的孩子,虽然父母是想厚待他,其实却反而害了他。共叔段之死,其实是他母亲造成的;赵王如意的被害,其实是他父亲刘邦促成的。还有像刘表的宗族被倾覆,袁绍的兵败失地,都可说是像灵龟显示的卦象和明亮的镜子一样值得借鉴啊。

【原文】齐朝有一士大夫,尝谓吾曰:"我有一儿,年已十七,颇晓书疏,教其鲜卑语及弹琵琶,稍欲通解,以此伏事公卿,无不宠爱,亦要事也。"吾时俯而不答。异哉,此人之教子也!若由此业,自致卿相,亦不愿汝曹为之。

【译文】齐朝有一个士大夫,曾经对我说:"我有一个儿子,已经十七岁了,会写文书、信札等,教他学鲜卑语和弹琵琶,他也逐渐掌握了。用这些特长去为王公大臣们服务,没有不受宠爱的道理,这也可说是一件重要的事啊。"我当时低头不语。这个人教育孩子的方法真奇怪啊!如果靠从事这种职业,就是能当上卿相,我也不愿让你们去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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