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博物院馆藏明代仇英《江南春》图卷现身拍卖市场”引发关注。12月19日,文化学者马未都发视频谈此争议。他称,所有的捐赠者理应受到尊重,这个尊重就包括你认可的捐赠,即便你认为这个东西不真,那依然是研究品,因为博物馆不一定所有东西都是真实东西向公众展示,还有很多资料性的东西,甚至比真品还重要。
马未都还说,作为一个博物院作为一个受捐者应该对捐赠者理应有一个尊重,但今天没有尊重。南博应该检讨而不是辩解,说这个画有多少专家看了真伪,我们把它退出了。要杜绝以后不发生这个事,把公信力再度拉回原位上去。
郑振铎点名国宝,为何离奇变赝品

艺术源于生活,但有些生活比艺术更敢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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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家庞莱臣的后人怎么也想不明白,66年前庞家无偿捐给国家的137件古画,怎么有五件就从博物馆库房里“蒸发”了?
“经鉴定为伪作,已按程序处置。”当南京博物院用这十二个字回应《江南春》图卷现身拍卖行的质疑时,舆论大哗。
博物院提供的证据看上去很“扎实”:1961年张珩、谢稚柳等专家的鉴定记录写着“伪,一般”;1964年本院专家再次确认“假”。
但这两份关键文件在法庭上亮相时,被打满了马赛克,只露出“仇英《江南春图》假”几个字,鉴定依据、详细意见全被模糊处理。
公众的疑问很直接:如果真是赝品,为何要等三十多年才处理?1997年“划拨调剂”时,为何不通知捐赠人后裔?2025年拍卖图录上估价8800万的“赝品”,当年为何只卖了6800元?
更吊诡的是,2014年南博举办“庞莱臣虚斋名画合璧展”时,副院长王奇志公开称赞这批捐赠是“最珍贵的书画藏品”。怎么十年后,同一批画在法庭上就变成了“大量伪作”?
这脸打得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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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把聚光灯从《江南春图》移开,照向南博的管理暗角。
1961年鉴定时,三位专家的意思是庞莱臣看走眼了。但既然知道捐赠人当珍宝捐赠,博物馆不该告知一声吗?从1961年到1997年,三十六年时间,足够寄多少封挂号信?
2001年4月16日的销售发票写得明明白白:《仿仇英山水卷》,顾客购买,6800元。到了2025年拍卖行嘴里,就成了“仇英真迹”。
要么当初的专家全瞎了,要么现在的市场全疯了。
别忘了老院长姚迁的悲剧。1984年,《光明日报》两篇报道指控他“以权谋名”,逼得这位在战火中抢救过文物的老馆长在家中自缢。一年后中纪委平反,说全是诬告。
冯其庸在口述史里透露了关键信息:姚迁经常记录领导借画,到期就去催还,后来这些老同志心里有点不高兴了。
原来在有些领导眼里,博物馆不是文化遗产宝库,是自家书画租赁店。
2
现在我们来玩个“如果”游戏。
1953年,时任国家文物局局长郑振铎给徐森玉写信,将《江南春》列为“非要不可”的征集对象。这位文物界的“国眼”,会为了一幅“伪作”亲自点名吗?
要么郑振铎看走眼了,要么1961年的专家组看走眼了。有没有可能,有人需要它“被走眼”?
在小说《古董局中局》里,写过这么一段:找个专家出份假鉴定,把真品说成赝品报废,悄悄流到古董贩子手里。上级发现了,一句“鉴定有争议”就能搪塞,“谁鉴定古董还没个走眼的时候?”
艺术源于生活,但有些生活比艺术更敢写。
看看湖北省浠水县的先例:1981年闻钧天捐赠150幅画,2011年只剩63幅。馆长一句“被领导拿去送人了”,轻描淡写。专案组从某位前馆长家里搜出51幅。
原来“捐赠”的意思是被馆长拿回自家客厅。
复旦大学陆建松教授讲过更荒诞的:在西北某博物馆,负责人指着堆成山的文物说:“陆老师,你拿走一件吧。”那语气,像在菜市场让棵白菜。
3
这场风波让博物馆的公信力几近破产。
如今南博用行动告诉所有潜在捐赠者:捐给博物馆的画,可能有一天会出现在拍卖行的图录上,而你只能在新闻里看到。
南京博物院官网上,庞家捐赠作品仍是最珍贵的书画藏品。但它更像一则黑色幽默广告:本馆最珍贵的藏品,有可能因故消失,最终解释权归本馆所有。
我们失去的何止是几幅古画?我们失去的,是整个社会对文化传承最后的敬畏。
那些还打算把传家宝捐给国家的人们,或许已经在重新思考:是把宝贝锁进自家保险柜,还是送进那个可能把它变成“赝品”再“调剂”出去的公共库房?
这个问题,南京博物院欠所有中国人一个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