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捐两亿多元建佛堂,李文荣被指控犯“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农健|制图)
54岁的李文荣身穿白色羽绒服,神色有些憔悴。2025年12月13日,李文荣坐在河南省清丰县人民法院的被告人席上,检察机关指控她为一迷信组织成员。
和迷信“扯”上关系大约是在2020年7月。那时,李文荣处于人生低谷,身体不好、家庭不和,自称患有抑郁。经同事介绍,她认识了自称“邬金多杰财宝法王”的王金阁。
在网上和王金阁相处的那段时间,李文荣觉得有了心灵寄托,精神状态开始好转。她不仅在朋友圈转发迷信组织的文章,还向王金阁交纳“供奉金”2.1亿多元。
实际上,检察机关指控王金阁所创立的迷信组织敛财总额是2.2亿余元,也就是说,李文荣的供奉几乎占了全部。
由王金阁创立的迷信组织简称“三会一部”,包括“澳洲佛教总会”“中澳佛教协会”“澳洲商会”和“澳大利亚国家宗教事务部”。
清丰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该组织冒用藏传佛教名义,自行制作非法出版物,并利用微信群、朋友圈、公众号散布封建迷信言论,实施非法传教,发展信徒371人,包括未成年人10人。
案卷材料显示,2024年3月,濮阳市公安局华龙区分局对组织成员集中抓捕。包括李文荣在内,共有9人被起诉,主犯王金阁逃居国外。他们均被指控“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这是一项较少适用的罪名,指组织、利用封建迷信团体、邪教组织,或用迷信手段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行为。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2017-2021年,因涉嫌上述罪名进入刑事一审的仅有16起。
中国民航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文涛告诉南方周末记者,构成本罪需要满足两个条件:嫌犯不仅要认识到所宣扬、利用的是迷信,还需具备破坏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故意;且客观上要造成国家法律秩序破坏的结果,并非只要宣扬了迷信就构成本罪。
目前,9名被告人中,已有4人获刑。南方周末记者注意到,与其他8名被告人在组织里有“教导员”“持戒师”等明确身份不同,李文荣在组织里并不担任任何职务。
而李文荣也自称是受害人,被王金阁所骗。“我给他钱,是因为他说要为我们家人建佛堂、设坛。”她告诉南方周末记者,“钱最终怎么花,具体花在哪儿,我并不知情。”
认识“法王”
李文荣住在辽宁盘锦,原来是医院的一名护士,后来经营一个教育集团。她丈夫是房地产商人。据李文荣称,她和丈夫2018年签署了离婚协议,这两亿多元是丈夫在2020年初转给她的。
据熟识李文荣的人介绍,也就在这一年,她的精神状态不太好,常向人诉苦,想寻求精神慰藉,也想替故去的母亲做一场法事。机缘巧合下,下属宋娜告诉她,自己认识一个师父,能堪事破局,也能加持发功,效果不错。
后经宋娜及其丈夫王千超介绍,李文荣认识了王金阁,两人添加了微信,成为好友。
王金阁自称是藏传佛教徒,法号“财宝法王”,声称家里世代从军,他本人从部队转业后当过警察,认识很多国家领导人。从警方的事后调查来看,这些都是王金阁虚构的。
据了解,王金阁原系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曾是黄河河务局职工,2015年11月移民香港,现居住在澳大利亚。此外,实际并无藏传佛教求学经历的他,还伪造了河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证明,证明自己是佛教徒。
接着,王金阁要了李文荣母亲的生辰八字,不久就声称已替她做了法事。李文荣便向王金阁转了第一笔酬谢钱。据她向警方提供的说法,这笔钱共计333333元。
有了这次接触,王金阁逐渐赢得了李文荣的信任,开始和她一对一视频开导,赐其法名“莲花嘉慧”,助其“开示”消除业障。
视频里,王金阁穿着讲究。他有时穿军服,有时穿警服,总是佩戴着军功章。有时,他也会身披袍子,头戴印有五佛的大帽,敲着钵和她视频通话。
在李文荣的印象里,每次视频通话,她都会向王金阁袒露心迹,讲述自己当周的身心状态,而王金阁总是用话术开导她。“他也总能知道我心里怎么想,好像牵制住了我的思维。”李文荣说,他同她讲的都是一些正能量的话。
此后,李文荣越来越信任王金阁,常以“咱爷俩”相称。她会在办公桌上摆放王金阁的水晶照片,甚至还会食用王金阁寄给她的“灵丹”(实际为紫薯)。“他声称灵丹是他念了几十万遍‘咒’和‘经’后才炼制而成,能给我精神力量,一定要按时服用。”她说。
王金阁还要求李文荣外出学习必须给他请假,每天还要在微信上互相问候,这样可以帮助她缓解痛苦,走出阴霾。
和王金阁接触中,李文荣被王金阁拉进了多个微信群,逐渐知道了“三会一部”。
转发“迷信”文章
2023年11月,河南省濮阳市公安局华龙区分局对王金阁刑事立案侦查。
南方周末记者获悉,华龙分局警方盯上王金阁及其“三会一部”,源自上级机关的线索通报。前期侦查发现,王金阁等人举办所谓藏传佛教讲经活动,实施非法传教。从警方调查结果来看,“三会一部”成立于2016年。彼时,王金阁56岁。
根据王金阁儿子王嘉祥的供述,王金阁大概在2011年才接触藏传佛教,从那之后开始自封藏传佛教宁玛派“邬金多杰财宝法王”,还编了法学博士、教授的头衔,在北京、河南濮阳等地传教。
“三会一部”设有办公厅、校务部,并在北京、河南濮阳、内蒙古和河北雄安新区建立了4个佛堂,每个佛堂都有专人负责维护。
信徒通常经身边人介绍认识王金阁。王金阁会为信徒赐名,男性多称“扎西某某”,女性则称“莲花某慧”。他还会将信徒区分为八步菩提、八部半菩提、九步菩提……从而形成等级。
而管理信徒的正是校务部。像把王金阁介绍给李文荣认识的宋娜就是校务部副教导员,其丈夫王千超为校务部教导员。
王千超未认罪认罚,一审被判三年,量刑最重。而“校务部”负责人、濮阳佛堂负责人分别被判一年九个月、十一个月。宋娜等5名被告人还在等待庭审宣判。
南方周末记者获得的材料显示,校务部负责审核公众号上的弘法文章、发起和召开法会。据校务部负责人供述,一年会有六七次法会,教徒参加法会需交500-1000元。一场法会能收入1万-2万元,截至案发,法会共计为该组织敛财40多万元。
微信群是“弘法”的主要载体,也由校务部负责。据办案机关调查,该组织共有34个微信群,其中5个管理群,29个弘法群。
每天,校务部会要求信徒整理发布王金阁讲话内容,经专人审核后才能在朋友圈转发。若完不成任务,王金阁会组织成员在群内批判该信徒,直至其悔改认错。
起初,李文荣被拉进了几个微信群,但很快就退出了。“我觉得群里太吵了。”李文荣说,“对此,王金阁也没有责怪,反而非常忌惮我和其他信徒联系。”
事实上,为防止信徒形成同盟,王金阁多次宣称自己开了天眼,威胁弟子若违背他的命令,死后会下地狱。
李文荣虽没在群里,但王金阁仍要求她在朋友圈转发公众号内容。南方周末记者注意到,其中一个公众号名为“正法典藏”,最后一次更新时间为2024年3月,目前仍可转发。
内容标题格式较为统一。例如:《多杰教授说:真正的忍辱是心中有明晰的穿刺力》《多杰教授说:本性善良的人皆心平》《多杰教授说:你不信来生是因为你不懂轮回》等等。
接受办案机关讯问时,李文荣称她很少转发这些文章,直到2022年看到内容质量有所提高,才转发得越来越多。在她看来,转发文章一是为了完成王金阁的任务;二是觉得这些内容是教人向善,自己在弘扬正能量,而非发布迷信言论。
同案犯王千超在庭审中辩称“三会一部”并非迷信组织,并表示不认识其他同案犯。和李文荣相同,他也认为该组织发布的内容不是迷信,而是对心灵有益的励志语言。
但办案机关有不同的看法。在案材料显示,经濮阳市公安局鉴定,文章具有迷信特征的迷惑性、煽动性。李文荣等人是在传播迷信文章,共计1000篇。
起诉书里,这是李文荣涉罪的罪证之一。陈文涛分析认为,李文荣的行为客观上是否具有破坏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故意,是存疑的。
为建佛堂、坛城转账
李文荣的另一个罪证,是向王金阁交纳“供奉金”,用于在澳大利亚建立悉尼佛堂、设立坛城。
“建佛堂、设坛城是王金阁主动提出的,其实是找我要钱。”李文荣说,“我当时认为这样做可保佑家人,也可普渡众生。就像给寺庙捐功德钱一样。”
于是,李文荣被拉进了一个名为“悉尼佛堂功德群”的微信群,群里共4人。一位叫王浩的人会把银行卡号、持卡人姓名发到群里,接着李文荣按照指示把钱转给宋娜和王千超,由她们再转到指定账户。
李文荣记得一些细节。有次,王金阁告诉她,一位工人在搬运坛城时腿受了伤。王不断暗示,这名工人帮她免了灾,应表示感谢。她便向王转了钱。还有一次,她表示想给老家盘锦的寺庙捐钱,被王金阁怒斥“你没有师父吗?”此后,她再未提过此事。
为了建佛堂,王金阁花了1360万澳元在澳大利亚买了一套房,这笔钱正是李文荣提供的。佛堂和坛城设在房子里,李文荣在视频里见过一两次。据她描述,“坛城”约几十公分大,由共上下两层方形金属构成,上面刻有一家三口的姓名、身份证号。
王金阁儿子王嘉祥后来向警方交代,“坛城”是他在河北唐县花5万元造的,造好后从国内直接寄到了澳大利亚。
警方查明,李文荣向王金阁前后共转账21900.3万元。其间,她也怀疑过,但每次都被师父王金阁批评“心不诚”“不尊师重道”。
材料显示,这笔资金的流向为:将近1亿元经换汇公司转入澳大利亚,其中购买澳大利亚房产花费6000多万元;剩下的一亿多元则被转到王金阁的中国银行账户里。
办案机关调查发现,王金阁曾向儿子王嘉祥转账4000多万元。据王嘉祥交代,这些钱被他用来购买佛堂用品、造坛城以及买房买车等日常开支。
2024年3月,王嘉祥在国内被抓获,因触犯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一审被判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如何认定李文荣提供的这两亿多元的性质?办案机关认为,这是李文荣为王金阁建佛堂、组织日常运营提供资助。就此,南方周末记者近两日多次致电李文荣案承办检察官办公电话,均无人接听。
南方周末记者向知情人士了解,在检方看来,若没有这笔资金,该迷信组织不会壮大。但据统计,李文荣认识王金阁是在2020年11月前后。根据在案的皈依登记表显示,在此之前该组织就已有326名成员注册,约占全部信徒的88%。李文荣的姓名也未出现在皈依登记表中。
南方周末记者注意到,根据案件材料,“三会一部”建有专门的财会小组群,负责资金收取、登记和核查,小组成员共4名,李文荣亦不在其中。
陈文涛认为,判断这笔钱是否属于诈骗金额,关键在于王金阁是否虚构事实骗取了李文荣的钱财。从案情来看,王金阁确实在国外建了佛堂和坛城,可能不构成诈骗。然而,个人在国内买房、买车挥霍了这笔钱,李文荣是存在错误认识的,对这部分资金是否构成诈骗罪,值得深究。
李文荣将被择期宣判。但在先宣判的那4名同案犯的一审判决书里,由她转出、还留在国内的约1.1亿元资金已被认定为赃款,依法予以没收、上交国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