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极目新闻记者从被撞高三学生张俊豪的母亲处获悉,已经接到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开庭传票,案件将于11月3日上午在响水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法院的开庭传票
据此前报道,2024年5月29日下午1时许,盐城市响水县正在读高三的男生张俊豪,骑电动车从家到学校途中,被36岁的邻居男子王某桂驾驶轿车从身后撞倒在地。不幸的是,经过一年多的抢救,张俊豪于今年7月29日不幸去世,司机王某桂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拘。

张俊豪之前住的房间
在张俊豪家属提供的受案回执上,极目新闻记者看到,响水县公安局表示,该局已于2024年5月30日受理了王某桂涉嫌故意伤害一案。

张俊豪身前的书桌
“我儿子还这么年轻,就这样没了……”10月24日,张俊豪的母亲张女士告诉极目新闻记者,邻居王某桂涉嫌驾车故意撞他儿子,现在收到开庭通知,家人都希望王某桂得到法律的严惩。
张女士的社交账号发布了一段视频:她坐在儿子张俊豪的房间里,抱着一个布艺玩偶哭得撕心裂肺。她写道:“作为母亲每一分每一秒都在被愤怒填满,都痛苦不堪,都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

车祸的事发现场
在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发给张女士的开庭传票上,极目新闻记者看到,案由写的是“故意杀人”。
北京存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胡胜利律师是被害人张俊豪家属的代理律师。他说,乡村邻里关系本应和睦融洽,但本案中双方家庭因琐事引发矛盾,最终导致被告人采取恶劣手段实施报复性犯罪,酿成张俊豪遇害的悲剧。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其主观恶性明显,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胡胜利律师呼吁,邻里之间应秉持互谅互让的原则,理性处理矛盾纠纷,共同维护和谐的邻里关系,避免类似悲剧再度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