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套取工作计划,男子竟然三次在同事杯中投放“真话水”,导致他人身体不适。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今天(27日)披露了一起欺骗他人吸毒案,被告人李某因欺骗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一天晚上,李某与同事王先生相约到饭店吃饭。趁王先生不注意,李某在他的杯子里滴入几滴“真话水”,随后倒入菊花茶,欺骗其饮用。
不久后,王先生出现头晕、失去意识等症状,并于次日前往医院就医。经检验,他的尿液和头发中检出氯硝西泮、赛拉嗪等镇静剂成分。王先生想到之前两次与李某吃饭后,也出现了头晕、呕吐等症状,怀疑是李某给自己下毒,遂报警。
到案后,李某如实供述了自己三次在聚餐中,向王先生的杯中投入“真话水”的犯罪事实。李某表示,一次出差期间,自己在酒吧偶然接触到了“真话水”。介绍人称,只需要让人喝下几滴,就会说真话。正好李某想要套取同事王先生的工作计划,于是将其作为试验对象。
经查,李某所携带的“真话水”,成分为氯硝西泮、赛拉嗪,对中枢神经系统有强烈的抑制作用。其中氯硝西泮属于国家管制二类精神药品,兼具药品、毒品属性。
静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欺骗他人吸食毒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欺骗他人吸毒罪,遂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