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这个口口声声的法治时代,总有一些事,荒唐得让人怀疑自己是不是活在小说里。
当然不是,因为现实有时候比小说还离谱,编剧写不出的剧情,现实竟一稿过。
刚刚看到几条点赞量相当高的视频,都是在说西安一留学生撞死人,近50天了没有后续处理的事情,家属在网上四处求助,竟无一家媒体发声。
如此荒诞之事,起初我都不太敢信。但在网上搜索之后,大量大v和视频流传,若是假的,恐怕那么多人早就被处理了。
真实发生的事情,可以不回应不处理。你以为消息若假,也是如此吗?天真。

根据视频、家属以及一众大v包括AI的描述,遇难的王女士是一名农民工的妻子,她当时骑着电瓶车,且在非机动车道上。而外籍留学生则至少有5大明显过错。
自己无驾照,车辆无牌照,更没有投保。并且,他还是驶入非机动车道加闯红灯肇事。
按理说,这是妥妥全责,以及“刑事犯罪”。可讽刺的是,事情发生在5月7日,至今已近50天,居然没有一家媒体报道。好奇,这位外籍留学生,是家里有块免罪金牌吗?
甚至别说拘留以及处理了,这么多天过去了,他甚至连医疗费和赔偿都没有支付一分。
欺人太甚!这样的外国留学生背后,究竟有个多强大的祖国作为底气,以至于可以如此肆无忌惮,明目张胆。
“刑不上大夫”,那是春秋时代的逻辑;“外宾无责”,难道要成为今天的现实?

有些网友傻乎乎的,虽然也感到不满,但说出来的话,令人惊讶:撞死了人,还不遣返,留着干吗?
这是什么逻辑?跑到别的国家去,把别的国家的普通公民撞死了,难道回国就没事了?这么说的人,你是怕对方情绪不稳定,调个头把你也撞了,所以要赶紧送走?
更何况他还是无证驾驶无牌照车辆,妥妥的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仅仅只要无证驾驶撞死了人,若车主对交通事故负主责或全责的话,就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了。
可笑的是,如果你通过各大网站上的AI去搜索此事,别说“刑事责任”了,其中一些细节简直是赤裸裸的羞辱。
比如事情发生后,该留学生从头到尾连面都不用露,仅通过律师甩出来一句话:“最多赔16万,还要分期。”
甚至威胁家属,“不签谅解书就拒赔”,同时还质疑责任认定,说王女士的电瓶车速度超过了15迈,她也同样需要对事故担责。
这是什么操作,“文明世界”的新指南吗?撞人无需拘,赔偿还分期;此风若不止,谁人信公理。
简直岂有此理。

观此种种,已不是“荒诞”两个字就能够概括的了。这种事即便搁在古代,面对悠悠众口,恐怕也需要立即给出回应和处理。
也不知道有些人,平时动不动就虽远必诛,给人一种谁敢惹我谁完蛋的牛逼模样。可一看见这种“欺到头上来了”的事情,立马就偃旗息鼓了。对美国、日本、欧洲那些发达国家,完全不放在眼里。结果呢,一个土库曼斯坦的留学生,居然怂了。
只能说太神奇!什么叫怂,这便是。平时键盘如虎,遇事软如面糊。只敢欺文明让你半步,绝不敢对野蛮说半个“不”。
文天祥说,“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他还是出生的太早了些。正义永不缺席?我看它是在绕道而行。
最后说一句,沉默不是大气,是冷血;迟迟不作为,更不是“依法”,而是失责。
你不能一边高喊“平等正义”,一边容许外国人骑在公民头上作威作福;也不能一边宣传“依法依规”,却一边让法律对国人是拳头,对外人是棉花。
不该是这个模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