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女权主义运动在中国,实际上只有一百余年的历史。
尽管在封建时代,也存在着不少具有女性意识的超前者,但她们的思想往往只是处于萌芽状态、不成系统,更没有对男权社会与制度产生深刻的变革。因此,女性开始有意识、有规模地争取自身的解放,实际上只有这一百余年的历史。然而,也正是这短短的一百余年,中国女性的地位、权利与面貌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的太姥姥裹小脚,我的姥姥不识字,我的母亲还存在着许多封建观念,而我正在更宽阔的路上走向更远的地方”。这往往是当代中国女性的真实写照。
女权运动出现之前,女性在各种意义上都不被视为真正的“人”。如宋朝规定丈夫殴打妻子如未造成重伤则不追究,而一旦追究,甚至会将妻子一并治罪,因为“事夫如事天”;号称以孝治国的汉朝,妻子打丈夫的罪却远远重于男人殴打父母。

▲清代时杀害女性的“理由”。
从“女子竟同牛马偶”,再到今天,靠的不是什么“时代进步”——这不是一个自发过程,更不靠一群男性形象的“仁人志士”的恩赐施舍,靠的是一代又一代女权主义者凿出的一条血路。
那么,她们是如何在荆棘密布的荒原上种出一个春天的?为什么有人说,“历史好像转了一个圈,又回到了百多年妇女解放运动的出发点上”?回顾这一百余年女性走来的风雨历程,我们可以得到哪些结论和启示?本文试图初步探讨这些问题。
民国篇
女权主义的相关思想在中国,最初是由男性传入的,甚至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都是被男性主导的。这是一个非常冷的知识,或许很多人初听会震惊,但这并非字面意思。
我们知道,从1840年鸦片战争、西方列强用坚船利炮轰开清朝禁闭的大门后,中国进入了近代史。而到了二十世纪初,中国已经到了风雨飘摇、山河破碎的地步,中国人已经从曾经自诩“天朝上国”的心态完全转变,有志者刻苦学习西方先进思想与技术,试图找到变革之道,以此救亡图存;而芸芸众生面对西方时,或自卑,或拜服,或仇恨,但毫无疑问,都完全承认此时西方列强在任何方面都远胜于中国。
所以,此时中国的男性先进知识分子——事实上在那个时代,也只有男的有机会成为知识分子——纷纷全盘接受西方先进思想。他们除了学到了“自由平等博爱”“道德科学民主”以及马克思主义等等,还从西方那里首次接触到了“女权主义”。
大规模的女权运动与系统性的女权主义著作始于欧洲,与资产阶级革命相伴相生,共同让人类走出了封建时代,开启了生产力飞速发展的时代——这也是当时的西方远发达于中国的原因之一。
因此,女权主义作为需要争相学习的西方先进思想之一,于清末流入中国,甚至一度成为显学。
然而,正如何殷震所言,这些先进的“女权男”,如梁启超等人,装模作样地提倡女权,是因为他们崇拜强权,希望得到欧美认可,想被欧美人称赞“文明人”,而非真切考虑女性的权益。
并且,由于他们自身的性别局限性,即便作为当时最为先进的男性知识分子,依然无法真正理解,或者是理解了但选择刻意曲解地传播“女权主义”。
首先,女权主义变成了他们将女人视为“亡国祸水”的依据。他们声称中国之所以被列强入侵,全因为中国女性的堕落羸弱。例如,梁启超声称,因为中国女人没有知识,也没有工作,无法自己养活自己,所以中国才被拖累得无法富强。
我们中国绝不是亡在武人政客的手内,一定亡在妇女的手内;因为她们不能和西妇一样,造出如欧战内勇敢的好国民,恰恰天天伤害他(指儿子),戕贼他,使他成了痴子痴人,使他成为不健全的国民,一点没有力量去干事,恰还算她是能够教育的。唉!唉!这岂是国民之母,实是国民之敌了。
——《国民之敌》
女权主义是首先指出女性受压迫的现象,例如被禁止读书和工作,被限制人身自由等,并分析这些现象的源头——男权制,进而探讨如何改变和推翻男权。而这些清末民国的男知识分子却将女性受压迫的现象变成攻击和歧视女性的理由,将女性无知识无工作怪罪于女性具有“劣根性”,却闭口不谈女性到底是被谁禁止了读书和工作,甚至倒打一耙,恬不知耻地将自己视为女性的“教师爷”和“救世主”。女权主义在他们那里,只是用来论证:中国之所以积贫积弱,“全因中国女子不能自立自强,远逊西方女子”。多么可笑,盛世女人点缀,乱世女人顶罪。即便是当时最“先进”的男知识分子,即便是随着西方坚船利炮轰进来的主义思想,通通在本土男权的性别逻辑面前败下阵来,一如在历史上曾无数次发生过的那样。
当时的男知识分子与男性掌权者除了积极学习和传播“女权主义”外,还进行了“实践”:1907年,清廷颁布了《女子小学堂章程》和《女子师范学堂章程》,首次允许女性读书。而清廷允许女性读什么样的书呢?答案是能让“今日之女学生”,成为“他日之贤妻良母”的书。这一时期的男性尽管哇哇乱叫大谈特谈“女子教育”,但你若问他为何要提倡女子教育,他会回答:“欧美列强纵横于世界,非徒船坚炮利也,实有贤妻良母之教”。
1918年的一篇男性作者发表文章从反面论证了此时期由男性主导的“女子教育”的本质:女子教育虽好,然“财政问题、诉讼问题、赋税问题以及公益问题,万勿越俎代庖”。
而这样的“性别差异”教育,直到今日还未绝迹:
在清廷等保守派急于培养“贤妻良母”之时,左男也急于让女性成为他们的“革命伙伴”。例如,蔡元培在他主办的女校中教女子如何制造炸弹,如何暗杀,如何自杀式袭击,教育她们要为革命献出生命,然而蔡元培在别的场合却又大谈“反对暴力革命”。在南方的一些女校中,也在把女性培养成杀手或死士,为了他们的革命大计。
右男提倡“女权”,实为让女性成为贤妻良母来使“国家富强”;左男提倡“女权”,实为将女性动员成为他们的革命资源。而一旦稍有质疑,他们便会声称“国民革命就是女权主义”,革命胜利了女性问题就解决了——在后续的章节中,我们会看到“国民革命”将被替换为“社会主义”——可既然在他们口中,革命与女权主义是等同的,那为何一旦倒过来说进行女权运动就是国民革命,他们便会勃然大怒?
事实上,以所谓的宏大目标、共同利益覆盖或遮蔽女权主义的目标是他们的惯用手段。正如美国废奴运动在慷慨激昂地为(男)黑奴争取人权时,却禁止女废奴主义者进入会场,他们声称必须要分清轻重缓急,先取得奴隶的解放,以后再谈妇女问题。于是,黑人男性在1866年拥有了选举权,而白人女性在1920年拥有了选举权。
在辛亥革命中,女性立下了汗马功劳。浙江英雌尹锐志组建了浙江女子军;辛素珍组建了女子国民军、女子敢死队和女子暗杀团,与敌人血战到底;唐群英更是在南京一役中率女子北伐队攻破玄武门,势如破竹,光复南京,名震天下,被视为中华民国的开国元勋。
然而,1912年2月,民国颁布的临时约法中只承认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删去了原稿中的“男女平等”。可此前,同盟会为吸纳女性参与,打出男女平等旗号,吸引了很多进步女性,她们为辛亥革命立下了汗马功劳。孙中山也承诺:立法保证男女平等,女性也能享有选举权。
唐群英得知后,异常震惊,当即在南京发动女界,组织“中华民国女子参政同盟会”,掀起了一场规模空前的女权运动,并席卷全国。同年3月,愤怒的唐群英带着一批女兵配枪持剑,直闯参议院,踢倒卫兵,砸烂玻璃窗,使会议中止。7月,中国同盟会改组会议召开,时任法制院院长宋教仁再次将“男女平权”等内容删去。8月,在国民党成立大会上,唐群英率领众上台质问宋教仁。宋教仁沉默不语,唐群英愤怒掌掴宋教仁,时任参议院男议长林森前来劝阻,也被唐群英掌掴。
会后,唐群英起草传单,呼吁女同胞“同心一志,充分实力,不患不有夺回我女权之日”。同盟会女会员则质问:“既定名国民党,首先废弃二万万女国民,名尚符实乎?”女子参加革命,“与男子同功,何以革命成功,竟弃女子于不顾?”
唐群英随后向孙中山致信痛诉不公。孙中山则回信:“党纲删去男女平权之条,乃多数男人之公意,非少数人所能挽回……”
他们总是说,“阶级大于性别”、“女权运动要包含在‘社会’运动之中才行得通”、“革命胜利了,女性就解放了”……可事实与历史一次又一次地证明:并非如此。
为什么女性解放或者女性问题总是被斥责为格局小、狭隘、没有从全社会的角度上考虑问题?因为他们所谓的社会角度,其实是男性角度。他们所谓的“社会”革命,其实只是争取一群男人取代另一群男人的革命。
尽管从表面来看,女权主义最初是由男知识分子引入中国的,但背后的目的却全然与女性自身的权益无关。保守派男性希望以此来佐证国家羸弱是因为女人堕落,并试图以培养“贤妻良母”的方式重振大清。革新派男性希望动员女性成为他们的革命资源,并打着各种“进步”的旗号和幌子吸引女性加入,告诉她们一旦跟着他们革命成功,女性就得到了解放——却只是一张张从未兑现过的空头支票。
所以,现在有很多营销号把民国时期的男革命者的文章拿出来,文章中慷慨激昂地说什么女性权益,底下评论纷纷感动:“伟人不愧是伟人,太超前了”。这是根本不了解这些文章诞生的社会与时代背景:首先,女权主义作为西方思想,在当时是无比的、第一等的时髦与显学,这些男知识分子所谓的“超前思想”不过是对西方女性先驱的鹦鹉学舌。而当时真正超前的女性女权主义者,如何殷震等,她开宗明义地指出:“男子为女子之大敌,非惟古代为然,即今代亦然;非惟中国为然,即外邦亦然”,而她在营销号中根本查无此人。并且,打着女权主义的旗号吸引女性加入、成为他们的革命“伙伴”,不过是他们完成自己目的的常用策略与手段。在革命胜利后,女性问题不但没有得到解决,女权主义反而遭到了更严厉的禁止。
女性问题常常被所谓的“宏大目标”所遮蔽,女权运动始终被视为“社会”运动的附庸与局部,被视为狭隘与例外——从这个角度而言,中国历史上尚未出现过真正女性作为主体、女性作为主导的女权运动。总是女权的旗号刚打出不久,就被告知你们要去参加、去投身到更加伟大和宏大的运动中去,只关注女性的利益和问题是狭隘的。然而,一旦运动的目标达成,此前“xx胜利了,女性就解放了”的承诺往往也立即随之作废。
这一男权话术陷阱,在民国之后的时期一直延续了下去,直到今天。
社会主义篇
在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时期,中国女性的整体地位与权利相较于之前发生了显著的提高。在主流叙事中,这一进步似乎是由一个抽象而又模糊的“国家”家长所施舍的。但“国家”本身并非一个能够自行行动的主体,更不是铁板一块。历史进程的背后,永远都是无数的活生生的人在推动。在以往的理解或大众的认知里,这一时期的历史仅仅由几名男政治家全然操纵,这就从根本上否定了女性群体的强大能动性,也抹杀了她们在历史中的身影与贡献。
并且,这种观点更加荒谬地无视了在“国家”的内部,基于性别所形成的权力关系,及其衍生出的激烈斗争。我们认为,在这一时期,每一项支持女性的政策或法律,都是女权主义者在幕后运作的成果,而非抽象的“时代进步”、“国家发展”所能概括的。
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时期的中流砥柱,大多是民国及五四时期成长起来的一代。她们在那个风雷激荡的年代亲身经历并参与了一个个女子团体的建立,女学、女报的兴起,以及缠足、束胸等无数封建糟粕的破除。而从中走出的后来最著名的女权运动领袖就是邓颖超。她在15岁时就与友人发起了“天津女界爱国同志会”,并被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的理论和社会主义男女平等的崇高理想吸引,加入了()。在新中国成立后,她们这些早年投身革命、立下过汗马功劳的女权主义者,也进入了中央任职,如蔡畅、邓颖超、宋庆龄等。
在她们的努力下,我国出台的第一部法律就是《婚姻法》——恐怕大多数人都不了解这一点。
婚姻法是邓颖超主持制订的。她提出,只要有一方坚持离婚即可离婚,不必附加条件。但她的这一提议遭到了极大的阻力,她回忆称:在政法、青年、妇女联合座谈会上,只有她和组织部的一位女同志同意一方坚持离婚可离,其余人都主张离婚应有条件。当时有部分男干部装模作样地说,给离婚附加条件对女性是有利的,不然丈夫就可以随意抛弃妻子了。
邓颖超则以长达一年半的全国性调研对这种说法做出了有力批驳:提出离婚的大部分是女性,部分地区甚至百分之九十二是女方提出离婚。离婚原因包括包办强迫、买卖婚姻、虐待妇女等。
上面的材料,证明离婚自由的规定,是对妇女有利的。我们知道,在旧中国,以男性为中心的封建宗法社会的传统,从来都保证着男子的片面的离婚自由,如封建君主时代的“七出”之条,国民党时代的伪“六法全书”的规定,以及社会习俗承认的自然合法等,都是如此。但是女子却得不到离婚自由。目前在新解放的城乡以及某些老解放区,由于旧的封建的婚姻制度尚未彻底铲除,仍受着旧传统、旧思想的深厚的影响……很多农村妇女常常因为离婚不自由而发生自杀与被杀等惨事。所以男女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即准离婚,是完全有利于广大妇女群众的,也是有利于全体人民的。
——邓颖超《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报告》(1950年5月14日)
在她的坚决主张下,最终,“男女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区人民政府和司法机关调解无效时,亦准予离婚”的条款被写入婚姻法。这从法律上为我国女性的离婚自由提供了坚实保障——然而,历史未必总是上升,却常常螺旋。
民国时期的无数女性先驱者,如前文所提到的秋瑾、何殷震与唐群英等人,她们或许伟业未竟,但她们的事迹与思想却深刻影响并改变了数代女性,并奠定了女权主义在中国的社会基础与思想基础——让后世的男权无论如何嚣张,也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公然去挑战“男女平等”的共识。而在她们影响下成长起来的一代女性,也接过她们的火把,继续开创更辽阔的天地。
“不论我干什么工作,我是妇女,又是一名女共产党员,就得始终不渝地为妇女服务!”
——邓颖超
女性的路,就是这样薪火相传,生生不息。
然而,正如前文所说,在“国家”内部,依然存在着基于性别所形成的权力关系。这一点极其重要,但也往往极其隐秘,在后世总是被有意无意地遮蔽、隐瞒。
例如,在1957年,“争取男女平等”、“争取妇女彻底解放”等表述遭到了严厉批判。原因是某top leader(s)指出:
“判断妇女是否解放、是否平等,主要看社会制度。由于实行了社会主义所有制,男女在经济上已经实现了平等。妇女已经参与国家政治,而且人数还不少。既然妇女已经平等了,为什么还要求平等呢?”
无独有偶,1964年,时任某top leader在最高刊物上点名批判一本当时脍炙人口的女性杂志,措辞极为严厉。而后,人民日报进行了全文转载。
“妇女问题必须服从于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如果背离这一原则,只从性别角度看待妇女问题,这是资产阶级的所谓妇女观。”
“妇女问题很容易被蒙上一层柔情似水的纱帘,因而很容易偏离阶级分析,便于资产阶级思想的传播。”
“某杂志提出了‘女人应该为谁而活’,却没有讨论阶级问题。人生观和世界观只能以阶级区分,绝不能以性别来区分。没有什么所谓的‘女性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事实再一次证明,马克思主义,或者任何一种不把性别问题放在第一位的革命学说,都不可能“天然”具有什么女男平等的基因;任何一场社会运动,如果没有女性的参与和主导,都不可能“自动”实现女性的权益。
他们的话术从未改变过,说什么“阶级大于性别”、“女性运动最终要融入‘社会’运动之中”、“性别利益要服从阶级利益”,自始至终、古往今来都是他们的“话术舒适区”。最终图穷匕见,不过是企图将女性彻底噤声的幌子。
其实,早在1942年,丁玲就发表了一篇《三八节有感》,描绘了女革命者的困境。她一方面肯定了“延安的妇女比中国其他地方的妇女幸福”,另一方面则温和地指出这一方消灭阶级剥削的民主天地却并没有消除无处不在的性别等级制,例如女性若结婚则不幸,不婚则被男干部视为“罪恶”。这篇文章一经面世就掀起了轩然大波,引发了一些手掌(谐音)的批评,称这篇文章“扰乱军心”。后来,这篇短文被打成“大毒草”,丁玲受到批判和处分,并勒令作出检讨。
与此同时,那个时代广大劳动女性在“时代不同了,男同志能办到的事,女同志也能办到”、“妇女能顶半边天”的号召下,承担了非常多脏、累、险、重的工作,从下列这些访谈中可见一斑:
“突击队要专做别人不愿做的事,春天要下秧、催水、踏水车……收割的时候整整一夜不睡,第二天照样出工。两个男的都累倒了,一倒在地下就睡着不肯起了,我们比他们强,有个比我大点的姑娘腿上全长了‘核子’,都化脓了还是不歇。”——原双闸镇铁姑娘队队长
“我们干的比男人还要强,男的干不过我们。他们都是整件的活儿,时间没有我们长。我们要赶轮班,我们有耐力,拖得长,让他们来干我们的活,他们还受不了呢。”——原三八女子搬运班指导员
“有时还很危险,井喷的时候,人要赶快跑……就是干体力活,我们女子作业队也比男的完成得出色,在局里我们年年都是先进,两次被省里评为又红又专女子先进作业队。”——原女子作业队副指导员
在这一时期,原有的性别分工结构的确在一定程度上被打破了,女性进入了很多原来不被允许进入的行业和领域。然而,更深层次的职业性别分布却从未得到根本改变:在当时待遇最好、社会地位最高的工业领域,女性主要从事后勤和辅助性工作。1958年哈尔滨劳动局的一份报告显示,在建筑业妇女从事的14项工作都是粗重而没有技术含量的“小工”,更受人敬佩的技术工种仍然为男性所牢牢占据。一项研究(高小贤,2005)指出,在上世纪五十年代时,陕西女性进入了原来只有男人才能做的棉花采摘领域并且在比例上占了大多数,而这曾是当地男人主要的收入来源。那是不是说明原来不平等的性别分工及歧视消除了呢?不是。是因为男人们都去做报酬更高、更有地位的水利修建了。女人只是作为“替补”和劳动力的蓄水池登场。甚至某油田负责人在访谈时直接声称,油田也总得招点女的进来吧,不然男同志结婚问题怎么解决。
在男权社会,这往往是一个普遍规律。正如进行了几千年科举的男人突然声称自己不擅长文科了,当男人主动把自己原有的东西塞给女人时,就说明他们必然已经找到了更好的替代品,原有的已经变成了他们的负担。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女男同工不同酬。我们再来看一组访谈:
“实际上,大寨的妇女做的不比男人少。妇女们劳动后还得看孩子、洗衣服、做饭。可是工分上男的最高分是十分,女的最高分就是八分。在一开始劳动的时候,这个不平等一开始就开始了,男的刚参加劳动,大概十二三岁的时候就给五分,而女的也是这个年龄参加劳动的,只给二分或者三分。其实我们不比男人受得少。不过我们也不在乎这个,都是为国家做贡献,多点少点无所谓。”——大寨某“铁姑娘”
“妇女和男人一样兴修水利,男的记10分,妇女只有7、8分。”——常熟某妇女队长
“我们创造了比男的多得多的成果却不能和男劳力评同样的工分。我们闹了,但最后只有一部分人工分和男的一样。”——束鹿县某妇女
甚至河北某地的生产队长,带领一百多个男劳力脱贫致富,但最后她手下的男劳力一年拿500多元,她只能拿“女人工分”:420元。为什么会这样?她说,因为窗户再大大不过门,女人再能能不过男。
表面上轰轰烈烈的“妇女解放”,其细节却如此令人震惊。
究其原因,这一时期让女性参与社会劳动的出发点和目的本就不是为了提高女性的社会地位,而是男性最高层出于经济形势的考量:此时正是全国上下大兴建设和发展的时期,男人们都在工厂,那农业自然就需要女人去填补,而工厂的人手若是不够,那就再让妇女也来搞后勤和辅助。女性得到的只有“义务”,但却没有原来许诺的“走出家庭,参加社会化大生产”之后就能得到的权利和平等。正如在政治领域,所谓的“男同志能办到的事,女同志也能办到”以及“妇女能顶半边天”却突然消失不见了。
随着六十年代经济收缩期的来临,先前被鼓励和动员起来参加社会劳动的妇女们大多被“挥之即去”。1961年全国女工数量下降352.1万,减幅达到33.3%。同时,她们往往不像男工那样拥有正式的身份和工龄,仅仅被视为“家属工”,得到的只有“拟工龄”。在八十年代后,她们的身份由于没有相关制度的承认,所谓的拟工龄一夜之间化为零,在晚年甚至得不到任何退休金和福利保障。
此外,当时的女性往往是“一根蜡烛两头烧”。在承担繁重的生产任务后,回家还要继续洗衣做饭带小孩,在这样的双重重压之下,那一代女性的健康状况往往非常糟糕:
“妇女白天干地里活,黑了回来才干家里的活。推磨、喂面、做鞋、管娃。黑了还要纺花搭布。一家人穿的、用的都靠织呢。经常一熬就是个透透夜(指通宵)。地里不去不行,分不下粮时,你要生活嘛。妇女可怜得太。”
“1959年那年种棉花6亩8分棉花地。(阴历)六月二十七正热,我生了娃3天就跑到地里看棉花去了,我娃就叫“花花”。过了十几天就给棉花拔草去了,蹲在那,结果弄的脱肛。我说这咋办呀?把那(指肛门)可推上去。在地里硬捂、硬挣。”
某省卫生厅干部回忆说:
“五八年大跃进,人人要到地里劳动,妇女刚生了孩子也要去。所以子宫脱垂比较多。很多妇女子宫脱垂非常痛苦,走路吧,一个大肉疙瘩。子宫就脱出来她还得下地劳动。有这个病还不能对别人说,拉个带子吊起来,挂在背上、脖子上,或腰带上。最严重的,我们发现,因为子宫脱出来,经常是臭乎乎的,有的被猫咬了,在被子里,被老鼠咬了。……当时省卫生厅也组织医疗队到农村去治子宫脱垂,主要是用子宫托,那时我记得我在上海订了一万多个子宫托,发下去。……子宫脱垂是营养跟不上,营养不良,产后又不能很好地休息,比如务棉花,是蹲到那里,这就不能得到很好的恢复。我们查到全省有子宫脱垂的妇女5万多。”
难怪曾经的一名妇女队长在访谈时说,“妇女解放,扁担上身”。(扁担指增加的负担)和她一起接受访谈的老妇女队员听到这话先是惊愕,而后低头不语。还有一位曾经的女子作业队指导员说,那段红红火火的日子她永生难忘,但如果现在再组织女子作业队,她第一个反对。
如何评价这段历史?那个时期的女性到底是得到了解放,还是增加了更多的负担?后世对此众说纷纭。
例如,北京大学男教授郑也夫声称:
“政府强行推动的妇女解放造成了家庭关系的失调,干预和破坏了家庭中强者和弱者的正常分工。让弱者误以为自己不是弱者,让强者失去信心。最终,中国社会失去了真正的男人,政府强行推动的妇女解放也让中国失去了女性。”
在当时,这是一种极具代表性的观点:由于“天生的”生理差异,女性势必不能和男性平等。如果强行搞“妇女解放”,反而会让女性受到严重伤害。所以,男女都应该“各司其职”,女人就该去干女人“应该做的事”,这才是对女性真正的尊重。
于是,从八十年代后,各项工作岗位陆续对女性关闭,理由是“关爱和尊重女性”。除此之外,号召女性回家,强调女性的“家庭责任”的论调再次甚嚣尘上。与此同时,社会主流思潮开始强调“男女不一样”,对女性身体大肆进行景观化与性化,社会上流传的各种“女性杂志”和“女性话题”也只剩下了婚育主题。
这一风气一直延续到今天。
实际上,这两个时期只是男权不同的表现方式,他们在给女性制造“伪两难”的困境。
首先,前一个时代的所谓“男女都一样”,不过是将男的视为“第一性”与“天然标准”,并号召女同志去学习去模仿男同志。这实际上在举行一个和男的比谁更像男人的比赛,女性怎么可能胜利呢?既然“男女都一样”,那为什么不是男的来模仿和追赶女性?假设现在女男互换,说女同志能办到的男同志也能办到,然后让男的都去做手术改造身体进行腹腔生子,边怀边劳动,每个月割几刀让他们流和女性一样的血,再让他们戴着金属制成的沉重喉结罩进行劳动,晚上还得回家把所有家务都做了……那我们自然也会站在旁边感叹,果然男人就是天生的弱者,干啥啥不行啊。
第二,生理差异、劳动贡献,与社会地位之间毫无关系。这是多么简单的道理。如果依靠生理强壮或者多多劳动就能取得财富和权力,那么世界首富岂不是一头牛?他们为什么不去工地对农民工说你没当上市长是因为你搬的砖没有市长多?男权说什么女性因为生理差异、劳动过少等等所以地位较低,无非是企图偷换概念,想要以此蒙骗女性继续为他们拉磨罢了。
结语
纵观这长达一百余年、波澜壮阔的中国女权运动史,我们有太多感动,也同样有太多感悟。
第一,与其余各国不同,我国由于近代复杂特殊的国情,从未产生过一次纯粹的“女权运动”。女权主义总是和各种民族解放、民主革命思潮和运动联系在一起,并最终成为这些思潮或运动的附庸。究其原因,既因为当时的一些女性先驱起初真的相信那些男革命者拥有“崇高理想”,以及“阶级革命胜利了,女性就解放了”;更因为长期以来根深蒂固的男权社会使得女权主义的基础太过弱小,于是最初只能依附于一些男性的革命话语之后。但事实证明,如果女性在社会运动中失去话语权与主导权,最终就只能沦为左男的革命资源与工具。而今天,我们已经有了让女权主义成为独立的思潮、让女权运动成为独立的运动的能力。
第二,我国近代的女性权益来源于自上而下,导致广大群众严重缺乏女性意识。我们已经提到,在社会主义时期,每一项支持女性的政策或法律,都是女权主义者在幕后运作的成果。然而,由于“国家”内部的性别权力关系,她们实际上是被男当权者严重排斥的,因此只能隐姓埋名地工作和贡献,以“国家”的名义发布利于女性的政策。然而,在后世,由于她们的贡献遭到遮蔽和隐瞒,大众往往以为近代女性地位的提高要归功于那几名男政治家,甚至再次强化了“革命胜利了,女性就解放了”的认知,却从未看到幕后的女革命者们由于为女性工作而遭到的无数来自男权的批判与危机。
第三,如果把男人视作天然的强者和理所应当的标准,而没有看到背后支撑他们成为“强者”的制度和规则,那女性永远都不可能得到解放。例如一个汉语大作家,如果命令她使用阿布哈西亚语进行写作,那她还没有当地的小学生写得好。再例如,一个数学家和拳击手谁更强?这要看规则是什么,是比做数学题,还是打拳击?同样的,在女性同时要完成家务劳动、生育活动的前提下,还要与男性在社会劳动领域竞争。这种“一根蜡烛两头烧”的男权规则,而非什么“生理因素”,才是女男不平等的根源。而我们可以不玩他们的游戏,制定女本位和女性为第一性的真正的规则。
曾经的女性先驱在奋力争取“女人是人”的权利,但却被男权偷换概念,以“男”为“人”,造成上个世纪“女人是男人”的虚假的“妇女解放”。而在八十年代后,他们又利用女性对虚假妇女解放的厌烦心理,开始鼓吹“女人是女人”,强调所谓“女性特质”。这实际上只是男权塑造出的“第二性特质”,而非真正的女性特质。但今天的我们已经有能力穿越这些迷雾和陷阱,找到我们作为女权主义者的真正目标:“人即女人”。
再次回望这百年女权史:看到火种,也看到未褪的寒夜;看到荒原,更看到即将升起的黎明。责任在我们肩上,希望在我们肩上。以一代又一代女性的接力,于今日书写我们自己的历史(her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