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人员表示,洛奇的妻子丹妮丝在短短3年裡,就从另一名位在宾州的买家泰勒(Joshua
Taylor)那裡收了共计3万7千美元的电子转帐款项,做为购买洛奇所窃遗体器官的费用。检察官指出,在其中一笔交易中,泰勒向丹妮丝汇款1000美元,备注栏写著“第7号头颅”(head
number
7);另一笔交易中,他则汇款200美元,备注写著“脑~~~~子”(braiiiiiins)。泰勒于15日已同意对一项“跨州运送赃物”的指控认罪。
哈佛医学院院长戴利(Dr. George Q.
Daley)18日发声明谴责洛奇的犯罪行为。“洛奇的犯罪行为在道德上令人发指,是对那些无私捐赠遗体、协助推动医学教育与研究的个人,最可耻(disgraceful)的背叛。”并补充,“虽然洛奇已同意认罪并承担责任,但对受影响家庭而言,这恐怕无法带来太多安慰。我们将持续向所有受害者表达深切的关怀与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