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鑫宇案的证据,不应该只流于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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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胡鑫宇的新闻发布会,我看了,跟事先猜测的基本一致:现场证据支持自杀;法医鉴定支持自杀;录音笔认证支持自杀。整个发布会行云流水,进行地异常顺利。后面记者提的问题,也都很合时宜,官员们念着稿子就能对答如流。

唯一遗憾的是,相关的证据一样也没有呈现,全部都只停留在纸面,和官员们的嘴面。比如关键证据之胡鑫宇的脚掌,此前有媒体报导家属认定两脚与地面平行(自缢者脚尖朝下,伪造自缢则平行),而官方发布会上坚称其脚尖朝下。双方存在显而易见的分歧,但只要将相关照片公之于众,孰是孰非就能一目了然。

还有就是录音笔内那两段,关于胡鑫宇“意图”跳楼时的自白,也是最有力的证据。但是却没有当场公布,仅仅是摘选几段念了一下。当事的新闻官也称,胡鑫宇父母是支持公开内容的,可为何随后又开始含糊其辞起来。把本可以堵众口之悠悠的关键证据,弄得愈加悬疑。

破案是讲证据的,既然你认定胡鑫宇是基于自杀,所有证据也显示支持自杀,那么为何不开放现场,或至少是物件,哪怕是照片去支持这一认定呢?你通过权威方式对证据描述一遍,我只能说“服”。但若证据只流于纸面,或以动画片的形式演示一遍,相信很多人还是无法相信的。

现在就看胡鑫宇家属的表态了,如果他们接受所有的“证据”,接受儿子是自缢而亡,我们作为旁观者又能有什么二话?截至发稿时间,目前仍未有胡氏夫妇公开的表态。

此前有微博大V宋祖德表示,胡鑫宇的父母可能被请去一家酒店,失去了网络自由。一开始我是不信的,但今天突然发现宋的微博被禁言,这下就不知道该不该信了。

在新闻发布会的前一天,各路媒体就开始造势“自杀论”了,几乎口径一致地认定胡鑫宇是基于自杀。其中有江西当地的作家陈岚女士,非常有先见之明地洞见了第二天的发布会内容。

我很佩服这些仅凭心理学就能断案的笔杆子,鄙人才疏学浅,只能本着科学和法治精神,提出一些质疑。比如热传的关于胡鑫宇的“死亡笔记”,里头除了“新环境难以适应,和社交障碍”这些青少年常见的心理问题外,唯一能稍稍构成轻生意愿的,只有一句“我是否存在已经没有意义了”。

但哪怕你无需仔细去观察,也能发现这一行字,无论笔迹,还是色调,都与胡本人的其它文字存在巨大的差异。一个潦草,混乱,一个端正,清晰,完全不像出自同一人之手。

至于厌学和内向等问题,这些算是严重的心理疾病吗?现在你随便找个学生问问,十之八九都厌学,憎恨作业。

当然,今天要讨论的不是我们的教育有多成功,而是一个人命关天的案件。胡鑫宇父母到达现场后,称儿子遗体的衣服是反穿的。如此反常的现象,官方为何不进行说明?

这个问题也是该案引发讨论的重点之一,其中有位曾在老年公寓从业的网友现身说法,称人去世之后,一定要在身体凉透之前将衣服穿上,否则(尸僵)就穿不上了。

而一个正常自缢的人,是不可能脱掉衣服,或反穿衣服,再上路的。显然胡鑫宇也是个体面的人,崇祯皇帝寻死的时候,都是随便挑棵树上吊,而胡同学却要穿山越岭,非得挑棵粮仓里头的树。

第二个疑点,也是关于案发现场。官方通报中提到,粮仓的围墙高约5米。试问一个正常人如何攀爬如此高度的围墙,又如何从高5米的位置落地?

媒体说外部恰好有渣土堆,胡同学就是从这里爬进去的。但是官方的通报显示,渣土堆与围墙之间有两颗树。那么究竟他又如何从渣土堆直接翻跃入内?如果他是通过这两颗树爬行进入围墙,墙面又如何会留下攀爬痕迹?

所以,现场画面的真实呈现至关重要,如果属实自缢,那么需要让公众知道现场确实具备自缢的条件。官方在通告里提到,悬挂点离地面4.5米,我想哪怕是两米二的姚明,也无法完成这种高难度的自缢任务吧?你拿什么垫脚呢?

然后通报中又指出,支点是树干的一个凸起处。这里的关键词是“树干”,以我的常识,只能理解一个人被树枝给吊死,因为整个身体悬空了,无处依附。而树干,是树的主干,一个人无论多么去意已决,在濒死之际必然会激发求生的本能,无论如何都会去抓住树干。

然后官方制作的那个动画视频,更是看得人一头雾水,树干竟然长在围墙上,像装修后墙上的衣架似的,不知道是不是经费没给到位。与其费力制作动画片,何不把真实的现场视图,展示予公众呢?

另外,还有一名非正能量的法医,给出了这样一个建议。说如果自缢百日,那么尸体腐烂的过程中,会有血水和尸油之类的东西滴落,从而改变土壤的化学成分。因此,只要对下方的土壤进行采样,就能作出是否为第一现场的判断。

总之,这个案件还有很多的疑点需要解开。再如鑫宇的眼镜,究竟落在哪里?自杀这么严肃的事情,怎么可能不带眼镜?不然怎么穿山越岭到粮仓?

然后围墙外边的渣土堆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如果是新鲜土壤,那么胡鑫宇根本没机会利用这些翻进粮仓,因为他在百日之前就自缢了。粮仓这样的国之重地,围墙都建得高达5米,岂会在外面长期留个土坡方便鼠辈窜入?这些都是急需解开的谜团。

当然,警方的严谨态度我是认可,一开始就封锁了现场,一些记者在山脚入口就被拦下了,说是保护现场。可是后来挖掘机又是怎么进去的?

作为一个外人,我也只能说这么多了,接下来就看胡鑫宇父母是否接受这个结果。关于遗体脚掌与地面是否平行,衣服为何反穿,以及生前躲过所有监控,死后又躲过所有搜查的种种超自然现象。就我个人而言,是匪夷所思的。如果你说亲眼瞧见是飞碟丢下胡鑫宇的遗体,然后又飞走了,那么我倒更愿意相信一些。

而且这样连同这些年不翼而飞的失踪人口,都进一步得到了解释。这两天不少人都在转发王冀鑫律师的视频号,里头记录了密密麻麻的失踪儿童和青少年的案例,不少都是近一周刚刚发生的失踪案。

确实,很多人关注胡鑫宇案,或多或少都抱着一丝可以理解的侥幸心理,希望能够借此撕开中国人口的失踪之谜。如果不是被外星人掳走了,中国怎么平白无故会有这么多儿童失踪?而且外星人似乎还只对中国的少年有兴趣,欧美就鲜见有孩子失踪。

还有网络上一些关于活体器官产业链的猜想,当然,从目前来看,胡鑫宇一案还没有任何证据支持这一阴谋论。但是中国的器官移植产业正蓬勃发展,已是不争的事实。

据国家卫健委医疗应急司司长郭燕红表示,2022年的前十个月,中国共完成了17141例器官移植手术,同比增长近一成。人们有理由担心,这会不会成为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据悉美国患者移植一枚肾脏平均需要等待3年,而中国是多久?

再者,高昂的利益驱使下,以及信息的极度不透明,会不会由此延伸出一条条罪恶的产业链?公众的焦虑情有可原,每一次人们都想顺着线头撕掉整块肮脏的帷幕,但最终都只能看着一个个扑朔迷离的谜团石沉大海。

我发现也有不少貌似博学的人,将其总结为“塔西佗陷阱”,并以此平息舆论的猜忌。但这不可笑吗?塔西佗陷阱是指政府需要以公开和透明的方式去重建公信力,用证据和事实捍卫法治和正义。要允许独立的记者,和新闻媒体对事件进行充分的剖析和还原。而不是要求公众降低智商,磨掉大脑沟回的褶皱去相信美好的假象。

这是我对胡鑫宇事件的终极看法,缺乏程序的正义,才是所有疑点的根源。

一条小路 发表评论于
共產黨垮了才會公佈真相。
技术员 发表评论于
相比之下,美驻华领事馆官员说:“新疆没问题,我们很清楚。这是斗争手段”,你信吗?
加拿大小毛驴 发表评论于
2006年11月9日,河北行唐县,长途货运司机王朝阳绑架了该县39岁的乞丐仝革飞。在一座废弃的变电站内圈养6天后,王朝阳伙同来自武汉的博士后医生陈杰等一行人,将仝革飞勒晕后摘取了其五个器官。在开膛摘取内脏的过程中,仝革飞突然苏醒,并用手抓住了其中一名医生的手臂,但这并未阻止摘除过程。

事后,这名曾被仝革飞抓住手臂的外科医生,因为受到良心折磨寝食难安,终于拿起电话向河北警方报案自首。
BananaeEggs 发表评论于
那個被投毒的朱令案不了了之,哦!是朱令自己誤食毒藥?!就像無數被摘器官的蟻民們,上吊自殺的,其內臟呢?哦!被鳥吃掉了?!
加拿大小毛驴 发表评论于
它们已经撒了无数次的谎,不差这一个。
ali88 发表评论于
“跟事先猜测的基本一致:现场证据支持自杀;法医鉴定支持自杀;录音笔认证支持自杀。整个发布会行云流水,进行地异常顺利。后面记者提的问题,也都很合时宜,官员们念着稿子就能对答如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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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就很可疑!
从这孩子失踪到发现遗体,疑点重重,政府为何一定要把案子办成铁案?
ellamoney 发表评论于
把胡的父母舅舅关起来禁言是怎么回事?
梅花姐姐 发表评论于
没有解释的疑点太多了。
___1984___ 发表评论于
中国天网遍布,
举白纸抗议的人找得到。
这么多失踪的青少年却找不着。
什么世道。
Capitaltwo 发表评论于
如果美国政府遇到这种案件会怎样解释?
wumiao 发表评论于
人体几个重要器官如果配对达到70%,就是几千万的价值,所以以前满街的流浪汉现在都不见了。
照妖镜007 发表评论于
一个普通案件,证据难道要放到网上让大家都当法官?
MJ0324 发表评论于
根据警方通报,胡同学用鞋带上吊。据说树杆/枝离地“ 4米多,脚尖离地1米多”(不知道如何算出或量出的,胡同学肯定没有2米多)。因为脚尖离地1米多,用鞋带上吊,这是一个技术活,难度系数非常高。1. 用鞋带打结是技术活:鞋带相对较细,结之间摩擦力小,胡同学才15岁,上高中前是初中学校最好的学生,应该没有时间,训练成一个动手能力很强的人。要用鞋带打成很牢固的结,且能吊上200至300斤重,对他来说,好像不容易;2. 由于鞋带较细,鞋带/绳套离地高(“ 1米多”+身高~=3米),如何套住颈脖子是个难题(警方没有提到旁边有梯子);3. 鞋带动态承载能力不够吊住胡同学:根据警方试验,鞋带可承受的重量是165斤。胡同学“1.73米,体重至少140斤” - 由于旁边没有梯子,鞋带又细,鞋带长度仅“1.24”,胡同学应该在树上套上鞋带,然后一手抓住树枝/杆,放手后,由于人体重心的偏差,会产生一定的钟摆运动,同时放手也产生一定的垂直加速,这两个运动很有可能产生0.5g - 1 g的垂直加速度。所以鞋带的静态载能力要1.5 - 2倍的体重。
飘过的云 发表评论于
说这么多证据有啥用,根本架不住贼喊抓贼。
zls88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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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水桥 发表评论于
天涯网上有个帖子,放了好多证据照片。内容也比较详细。
DANIU_S 发表评论于
感觉还是有些奇怪。
tongmeng_wan 发表评论于
看过刑侦剧的,就知道这个一定是假的。完全就是用权力来封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