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代孕黑幕:偷渡38名东南亚女性入境,怀孕后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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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郑爽疑似代孕事件的发酵,代孕再次备受社会关注。

红星资本局今天从中国庭审公开网上获悉,最近,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跨国代孕案件。为了谋取暴利,陈某等人依托某国际助孕中心,以招工或代孕为名,高薪引诱,招募菲律宾、越南女性,并将其偷渡到广州等地,再通过威逼利诱等手段,逼迫其从事代孕工作,直至其生育小孩为止。在此期间还通过安装摄像头等手段对其实施非法拘禁。

最终,陈某等人相继落网,也被法律制裁。



庭审现场

菲律宾驻中国大使馆报案

警方发现37名非法入境女性

2019年1月28日19时许,湖南省衡阳市公安局珠晖分局接到了一个特殊的报警电话,电话是菲律宾驻中国大使馆打来的。

电话里说了什么,至今无从知晓。今天,红星资本局联系上了珠晖分局,该局一名工作人员承认“知晓有该案件”,但却婉拒了采访。

不过,后来检方起诉书显示,警方根据菲律宾驻中国大使馆的报案内容,在珠晖区一家宾馆内,当场抓获了胡某1、罗某1、吕某3,并发现37名非法入境女性。随后,2019年4月9日8时许,吕某1、吕某2到公安机关投案。2020年4月9日,陈某到公安机关投案。

随着上述人等被抓及陆续投案,一起骇人听闻的跨国代孕案件浮出水面。

高薪引诱外籍女子代孕

怀孕后限制人身自由

那么,只有小学文化、原本在家务农的陈某,为何会参与到这起案件之中呢?这还得从她的侄子吕某1说起。

2018年8月、9月,吕某1(已判决)加入到“传某国际助孕中心”,该中心主要以招工或代孕为名,在菲律宾和越南招募女性,高薪引诱外籍女性偷渡至广州。在该中心,吕某1的职责就是通过高额回报利诱、扣押证件、言语威胁、非法拘禁等手段引诱、胁迫偷渡过来的女性从事代孕并谋取暴利。待外籍女子同意代孕之后,他们又对参与代孕的女性实施胚胎移植受孕手术,等受孕之后又分别安置在广州从化等地区的不同公寓。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指出,上述人等通过限制外籍代孕女性的人身自由直至生育小孩时止,而该代孕组织则从中获取暴利。

根据调查发现,刚开始的时候,“传某国际助孕中心”将3名偷渡入境的外籍女性,交给吕某1在广州从化看守、管理。随后,这些外籍女性增加到10余人。吕某1觉得人手不够,就先后叫其二嫂胡某1、二哥吕某2、大嫂陈某前来帮忙。

从上述人等的分工来看,吕某1负责安排他们的工作并支付报酬,另负责接送外籍代孕女性进行体检等事宜。而陈某主要负责做饭,顺带看守这些怀孕的外籍女性,其工资为每个月8000元。

在此过程中,吕某1看管的外籍代孕女性达十七人,由于广州物价过高,他就主动提出将这些外籍代孕女性转移至湖南省衡阳市。2018年12月17日开始,吕某1等人陆续将所有外籍代孕女子分批次转移到衡阳市珠晖区某宾馆。

根据调查发现,自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期间,吕某1与先后加入的胡某1、吕某2、罗某1、吕某3、陈X等人利用被害人怀有身孕、言语不通、行动不便的心理,并以非法入境的违法身份进行威胁、采取安装监控探头、锁门、罚款、看守等方式先后对38名被害人非法拘禁长达四、五个月。

非法拘禁,陈某等被依法判刑

在此过程中,涉案人员均纷纷被法律制裁。

陈某虽然只是参与了两个月,但检方认为:由于其限制了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经触犯法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以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红星资本局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看到,在庭审中,陈某没有请律师为自己辩护,对于检方的控诉,她均认罪。同时,她也以母亲及子女的身份,请求法院给予从轻处理,从而能有更多的时间去照顾10多岁的孩子及身体不便的老人。此外,在庭审环节,她也几次落泪。

不过,在法律面前,眼泪是苍白的。

法院认为,陈某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陈某与吕某1、吕某3等人共同拘禁他人,系共同犯罪,陈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鉴于其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等行为,法院最终判决为:陈某因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至此,这起跨国代孕案件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