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深女记者高瑜涉嫌泄密案延审 狱中病情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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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敢言记者高瑜被指泄密案,北京市高级法院或将延长审理期限两个月,正在等待最高法院批准。据高瑜律师尚宝军称,高瑜的左手臂出现麻痹症状,弯曲后无法伸直,急救药用量增加一倍,病情有恶化趋势。



香港民众要求释放高瑜

美媒报道,7月3日尚宝军向北京高院查询高瑜案进展时得知,该案已申请延长两个月审限。

7月2日,国际人权组织人权观察呼吁中国政府给予狱中身患多种疾病的女记者高瑜必要的医疗,并指责当局无视高瑜病痛和拒绝指派专家治疗。

此前的2015年4月17日上午9时,高瑜被控“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案在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判,高瑜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高瑜随后表示将上诉。

在高瑜案宣判当日,香港爆发了抗议游行,抗议中国法院对高瑜的判决。游行者高呼“高瑜无罪”等口号,走上街头。香港民主派议员何俊仁称:“我们非常悲伤,仅仅因为她忠实履行了记者职责就被判七年,我们对判决感到极度不安。整个中国现在都有蕴藏着一种深度不安情绪。让人民闭嘴的政策表明,政府非常惧怕公众讨论与普世价值有关的议题。”

随后,美国国务院代理发言人玛丽哈夫也公开表示:“美国对中国记者高瑜因向外国新闻媒体泄露国家秘密的指控在一次闭门审判后判决有罪并处以7年有期徒刑深表关切。对这名资深记者的判决是对那些以和平方式质疑中国官方政策和做法的公益律师、网络活动家、记者、宗教领袖等人士做出的一系列令人不安的政府行为的一部分。我们呼吁中国当局立刻释放高瑜,并尊重中国在国际上的人权承诺。”

对此,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曾回应称:“中国是法制国家。公民依法享有宪法赋予的各项权利。同时公民也要严格遵守宪法规定的各项义务。对于高瑜案件的审判,是中国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判决。别国无权干涉中国的司法主权”。

bigright 发表评论于
中国是法制国家,卖股票是犯罪行为应当予以严惩
bigright 发表评论于
刁歪歪发狠话了,谁卖股票就抓谁
后視眼 发表评论于
这里的“瀛客”“西门桥”“松下”之类,都是些二鬼子而已,装什么东洋蒜呀。既然常驻鬼子窝,吃天妇罗,那就多关心关心鬼子事儿,祖国的事情就不烦你们瞎起哄了,没事去餐馆打工,送外卖,为鬼子国多做贡献.
闻立军 发表评论于
像徐将军一样,赶紧寿终正寝吧,皇上马上给你免于起诉。
洛城山人 发表评论于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曾回应称:“中国是法制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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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是从哪一年开始的?能对这个议题作全民公投来认定吗?
以后再说吧 发表评论于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曾回应称:“中国是法制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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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些连自己都不相信的谎言。
knight006 发表评论于
祝福高瑜!
不言有罪 发表评论于
一个党内文件,居然成了国家机密。不愧是党国。党不异国,国不异党。党即是国,国即是党。
ccn 发表评论于
流氓政府
瀛客 发表评论于
迫害一个牺牲自由而揭露黑暗的老人,是非常无耻和怯弱的事情。老天爷迟早是要报复的。
elfen2299 发表评论于
高瑜泄密文件就是下面那个了。
elfen2299 发表评论于
内容为:
普世价值不要讲
新闻自由不要讲
公民社会不要讲
公民权利不要讲
中国共产党的历史错误不要讲[6]
权贵资产阶级不要讲
司法独立不要讲
elfen2299 发表评论于
2013年5月1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非公开发表的《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并下发到县团级供相关干部学习。通报提到“要切实加强对当前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把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载体、有活动,形成学习制度”,要求相关官员同“危险的”西方价值观作斗争。涉及该通报的互联网内容都被删除或封禁。
黄玫瑰888 发表评论于
祝福高女士。希望能挺过去看到中国有自由的一天,虽然希望渺茫。
熙熙攘攘 发表评论于
包子访美即临,中美正在台下交易,先在这里放些风,到时不至于被轰屈膝投降。交易在台上达成时总得有普世价值“出于人道主义的原因”。
fengjiang 发表评论于
既然美国关注,送给美国吧。
riverking 发表评论于
这老东西怎么还没死?
颐和园 发表评论于
这案子不是已经判了,7年监禁,还延审啥?
nasastar 发表评论于
跟魏京生学装病,一放出来立马活蹦乱跳
dream_pillow 发表评论于
法制国家?
北方风 发表评论于
中共处理政治犯高明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