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媒未审先判 拿郭美美“游街示众”遭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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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z10620 发表评论于
多次与人进行性交易,一次收费数十万元。难道是李嘉诚?
闻立军 发表评论于
共产党想干啥就干啥,P民管得着吗?
春丽 发表评论于
有漏洞的地方多了。急着帮官员洗白。
南美雄鹰 发表评论于
记得朱德当年在改革开放前对于一些人的质疑说过一句话:难道社会主义经不住女人的大腿吗?
netcitizen 发表评论于
一张郭美美在飞机上的自拍照背景里是财政部部长王军,现在可以肯定,郭美美是天略公司给财政部长的性贿赂,汽车是天略送给郭的,目的是讨好部长,现在有两个王军,一个是深圳的王军,一个是财政部长也是红十字协会副会长,深圳的只是天略公司的小股东,郭自称她男朋友是天蝎座的,深圳的王军是巨蟹座,只有财政部部长王军才是天蝎座, 现在推出个深圳王军就是为了保住财政部的王军(王震之子,党二代),深圳的王军说车子和包包都是他送给郭的, 郭说是生日礼物,可郭过生日离她认识深圳王军才2个月, 那些包包是一系列的,别说两个月,就是2年都买不齐, 还有就是郭在飞机上的照片,后面的那位明显就是财政部副部长王军, 这张照片只要一贴上网络就被删除,可见部长的威力。
直播 发表评论于
郭美美一芥草民,才23岁,忽悠了富商和网民,太让宫廷媒体的星(腥)们嫉妒了,所以迫不及待对她施展淫威。不过效果可能适得其反,郭美美素装面对央视镜头显得并不是那么邪恶,只是象个没见过大世面的中学生一样,赶快惊恐认罪,反能博得很多网民同情。
壶口瀑布 发表评论于
防民之口,胜于防川。舆论造势,舆论导向,舆论影响是断案的内逻辑。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也是拿来说理的。
autumnsun 发表评论于
“知情权”?我想知情的事情太多了。
晴天好啊 发表评论于
只许苹果造谣,不需官煤辟谣?
老钟 发表评论于
走向法制国家、天朝还有漫长的路要走...官媒首先要自律。
bornin1968 发表评论于
哼哼,她不过就是煊富,比起央视主持人干净多了。。。央视这种文革作风,也只捡软柿子捏,他们的头牌沈冰,叶迎春,芮成刚呢?
七老八十 发表评论于
郭美美既没和当官的通奸,也没听说性贿赂高官,她卖肉属于自食其力,何罪之有?
danrow 发表评论于
郭是犯了众怒啊!官民都恨她,所以才用国家机器讨伐她,用媒体未审先判
bo'smam 发表评论于

还有一点想知道,谁是她网上的公关公司,谁替这个妹子大肆包装,招摇撞骗的。
随原 发表评论于
挥着国家的大旗讨伐一个女子,是有点过,再错也是刑事案件范畴,道德再坏,需要国家机器讨伐吗?
cofilin 发表评论于
法制国家的含义是,国家和公权力首先要守法
地球客旅 发表评论于
政法委是法制的敌人,中宣部是真相的敌人。
Henanfarmer 发表评论于
和宋祖鹰差不多
Iamoverseachinese 发表评论于
虽然这女孩追求物质落得这下场也算报应,可是政府对这女孩的处理和曝光也真的太过分。
再说为什么不把那些包二奶婚外情的男人们也来暴露羞辱一下。
喔,掌我自己的嘴,我忘记了,包二奶婚外情在中国已经是正常的。

可是至少应该按照司法程序经过庭审判定她有罪以后才能说明她有罪,现在这样曝光羞辱她,也不尊重她的人权呀。
呸,再掌我自己的嘴,我又忘记了,什么法制民主人权,那都是西方虚假害人的东西,我们中国那里能学西方那一套呀。
江上一郎 发表评论于
央视如实报道高官情妇、小三主持人们的真实新闻和家庭故事--那才是全民喜闻乐见的吧?
Westmont 发表评论于
楼下的,知足吧,没有共产党你到哪去骂大街领钱去?真要那天民主法制了,你们会失落的。
laborlaw 发表评论于
习近平反腐越反越荒唐。
crazybean 发表评论于
司法在中国就是大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