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鹏日记《关键时刻》:六四决不允许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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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UPCAKE 发表评论于
这个人是一定会被钉在耻辱柱上并遗臭万年的。死后估计大家会放鞭炮。
奥巴驴 发表评论于
在外国流氓支持下,乱搞。就像柴玲打胎一样,没啥正面意义
奥巴驴 发表评论于
六四,中国近代史上的一个小小的微不足道的小插曲,没啥意义。
劫富济贫 发表评论于
土匪在台上拿着枪,对台下的人群喊道:“从现在起,我们要改邪归正,弃恶从善,欢迎大家监督。。。”,台下有人说:“你能不能先把枪放下再说话,万一走火怎么办,怪吓人的。”土匪朝天鸣枪,厉声喝道:“没枪?没枪谁还听我的!”
大刀队 发表评论于
等江李死了一定会翻案。
Kurve 发表评论于
还有人想翻六四的案,肿么这么不长眼啊,毛泽东的共产党用了22年发行了人民币;你们在这25年的时间里除了每年定期哭丧谩骂你们为中国民众做了什么?翻案?翻个屁啊,邓小平的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走在美国喜欢的资本主义道路上,你们想翻案这是要阻挠中国资本主义进程吗,没问问美国利益同意么,不看清美国的脸色就敢乱说,脑袋进水了。
北方风 发表评论于
支持香港,每年的追悼大会!!
mblbls_3 发表评论于
"六四决不允许翻案" --- 你怕下地狱?
嘟嘟囔囔大总裁 发表评论于
历史不是一小撮人写就的,当局者真是着迷啊。 只是可惜25周年这么好的机会就错过了,华夏真无能人了吗?
aol 发表评论于
我看土共是没资格平反了,而是以后怎么清算审判了。
Amercian 发表评论于
Great .
mme.potato 发表评论于
陈胜吴广有毛用,地铁里面喉一嗓子“砍人了”,就全部争先恐后地四处逃散。人家美国人要听到枪声也全趴在地上了,这年头全世界的小老百姓都贪生怕死。
肥肥乖乖 发表评论于
国内的白色恐怖更严重了。有朋友在微信上放了一张六四的照片,不一会微信就把照片删掉了。
老農夫 发表评论于
為什麼每年六四只有香港人舉辦追思晚會 今年更達到十八萬人參與。國內人民的GU丅S去那裏了?
LEIMONG 发表评论于
罪魁祸首。
mblbls_3 发表评论于
纪念六四. 文明战胜野蛮.
@西风@ 发表评论于
嗯,明显的,他害怕了!
还决不许翻案呢,色厉内荏吧!
悉尼老頭 发表评论于
平反六四,打倒李鹏。
mblbls_3 发表评论于
"已经严重脱离中国实情,看来不经常回国了吧?国内从富豪到平民,对共产党的看法令你害怕。就差陈胜吴广了" --- 语无伦次.
dc_pal 发表评论于
一看到李鹏这名字就恶心!
北京老乡 发表评论于
六四当然,一定会被翻案. 迟早的事.
yanghong 发表评论于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共产党利用手中的武装特权,不顾国际舆论的谴责,非法悍然出动坦克部队,对手无寸铁的中国人民实施了史无前列,震惊中外的“六。四”大屠杀。依据本宪法,“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凡是参与血腥镇压人民的所有共产党匪首,必将被押上人民的审判台。)

(证人证词回放,

这是我终生难忘的一幕: 时间:1989年6月4日凌晨.地点:北京,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大门口.人物:一群对共匪残暴镇压人民运动的愤怒的群众与共匪的武装警察.事件:人民群众在大铁门外高呼口号,高举双手,象怒涛汹涌澎湃的大海,抗议共匪屠城的暴行.突然,从大门里面射出几排子弹,门外多人应声倒地!幸存者皆四散逃命.此时我看到,有一个穿白色短忖衣的青年男子,已逃出几米远,但当他回头看到他的难友已经倒在地下时,他不顾个人生死,又跑回来去拉他的同伴.正在这时,大铁门中的小铁门开了,从小铁门中冲出两个共匪武警,一个把着门一个拿了根一米长的棍棒,恶狠狠地照着青年的头上砸了下去,青年应声到地.)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共产党特权阶级利用手中特权,大肆挥霍从中国人民所榨取的血汗钱,更令人发指的是他们将大量的中国人民的财富,偷偷地搬运到海外,过着酒池肉林的奢华生活。)
爱城华侨 发表评论于
作恶是要遭报应的,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这代报不了,还有下一代呢!
耿在喉 发表评论于
史上最低能总理.
老品闲 发表评论于
已经严重脱离中国实情,看来不经常回国了吧?国内从富豪到平民,对共产党的看法令你害怕。就差陈胜吴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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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blbls_3 发表评论于 2014-06-07 19:27:00 "平反,全国人民答应吗?法律答应吗?" --- 你有点担心平反吧 ?
柯林顿 发表评论于
六四之前的贪官小偷小摸搞的是游击战,六四过后的贪官干的是大兵团战役,国库猛搬,国产猛捞,二奶猛包。大有砍头不要紧,只要钞票真,杀了我一个(豪贪的贪官几乎免死),后面跟一串。
mblbls_3 发表评论于
"平反,全国人民答应吗?法律答应吗?" --- 你有点担心平反吧 ?
mblbls_3 发表评论于
"李鹏是一个不错的领导人,务实、勤勉" --- 奴气十足的语言.
初春时节 发表评论于
李鹏是一个不错的领导人,务实、勤勉。另外,国家对六四暴乱不是早就定性,对有关暴乱分子不是早就宣判了吗?这里时不时地有人提出什么平反,平什么反?对严重犯罪地暴乱分子镇压难道不对吗?平反,全国人民答应吗?法律答应吗?
wdcwr 发表评论于
李鹏家族,遭到亿万人民的唾骂,却可以高高在上,这就是所谓民主。毛主席说得好:修正主义上台就是资产阶级上台,邓小平、李鹏搞腐败、搞法西斯专政,是混进党内的异己分子。
柯林顿 发表评论于
啥事都傻,此事特精。
wdcwr 发表评论于
李鹏家族在改革的旗号下,吸了多少人民的鲜血。中国大陆,贪官当道,所谓中国梦只能是一场噩梦。独裁必腐败,腐败必垮台,一切修正主义都挽救不了自己灭亡的命运。
好望角骆驼 发表评论于
万岁!
竹林七贤 发表评论于
李鹏,还能活几年?
溪流奔海 发表评论于
祝愿李鹏万寿无疆!
J2012 发表评论于
学生被利用 有脑子就该知道见好就收 可怜那些最后留在广场上热血学生 生生让柴玲那粒老鼠屎骗了
不明觉厉 发表评论于
希望在月月鸟死前被惩罚。
woguoke 发表评论于
李鹏,邓小平,都是64大屠杀的哙子手
肥肥乖乖 发表评论于
不翻案, 你想让老毛的那堆腊肉一直在那臭下去吗?想让中共新的领导人一直为你背黑锅吗?想让六四这把利剑永远悬在中共的头上,惶惶不可终日吗?不翻案,你的子孙会有善终吗?
aowang 发表评论于
迟早要翻案,就看月月鸟是死于翻案前还是后了
换一个 发表评论于
李鸟人唯一能做的事是在翻案前先死
fkkn 发表评论于
毛临死的时候这么干,邓临死的时候也这么干,有用吗?
呵呵,徒添笑柄
may_day 发表评论于
中央早已作出决定,文革决不允许翻案!等到毛祖一死,一个月不到,
四人帮被抓。真的就像毛夫人说的:“主席尸骨未寒,你们就对我这样?!”
rougeriver 发表评论于
李鹏的观点是对的。6、4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矛盾焦点和试金石,承认与不承认是改不改变统治关系的问题,也就是传统中说的那种不可调和的敌对的矛盾。所以,平反一说是试图寻求以人民内部矛盾方式来解决问题,这就看统治者的良心了。
俯卧撑 发表评论于
想不通一个连句子都念不成个的蠢货居然成了总理...
四野2 发表评论于
要把李鹏比秦桧,可他又没有秦桧的材气.
^3.1415926^ 发表评论于
翻不翻案,李鹏说了不算阿...你想不翻案,可是,你还能活多久? 你要是能像王八的寿命,你就盯住了...
潜伏999 发表评论于
从“绝不允许翻案”这句话就可以看出始作俑者的心虚和罪恶感。他们用自己强权来决定事情的对错,而不是用普适价值来衡量。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随着权势的消亡,真理就掩盖不住了。大家还记得皇帝的铁卷吗?没有用的。
DOC2006 发表评论于
还决不允许翻案呢!胡吹吧。

一朝政府能坚持多少年? 还真想共产党千秋万代啊! 封建社会和奴隶社会里面一介王朝杀人可以如麻都不可能千秋万代,现在信息这么发达的时代还指望永远不翻案? 不要痴心妄想了。
wxcsci 发表评论于
港独台独其实也不在乎你们大陆对64能不能翻案,因为这只是某种行政定性,他们是惟恐天下不乱.
东川界 发表评论于
老毛当时的威权比邓小平高一百倍不止,老邓的威权比李鹏高一百倍不止。老毛把刘少奇永远开除出党,并由党代会一致通过。但后来即使刘死后多年还是平反了。鸟之将死,其鸣亦哀。鸟鸟快去自尽吧。
botong 发表评论于
89案能翻, 中国就会有更大更多的动乱。 无论对还是错,违法就要受罚。无论这法律是否好与坏
老李子 发表评论于
月月鸟的愿望是美好的,但是现实是残酷的。
转帖司令 发表评论于
这是赤裸裸的在黑李鹏,很同情。
^3.1415926^ 发表评论于
2货,这个也写日记上了....将来翻案了,,你们李家就会被满门抄斩.
jgbg 发表评论于

李鹏怎么会同意翻案呢,这是要掉脑袋的!

家族的贪腐,本人双手沾满人民的鲜血,杀头也不会同意翻案!


quzhiz 发表评论于
不是允不允许犯案的问题,中共已错过了给六四平反的窗口期,人民现在不再像当年的右派,跪在地上等它平反,而是要对它进行历史的审判!
hugh.williams 发表评论于
在人民心中早就翻案了。
展昭莫力只 发表评论于
你可能逃脱惩罚。但你的女儿和儿子绝不会善终,以上帝的名义。
3722 发表评论于
64翻案是迟早的事,肯定有人会利用翻案这个事来笼络人心,攫取权力。
沣滈居士 发表评论于
李月月鸟一家不得好死
MovingTarget 发表评论于
64是场失败的启蒙运动,在此之前,中国的当权者完全没有主权在民的意识,他们把内战胜利当成了永久的合法性。
hanshhq 发表评论于
李特别鸟是贪腐家族的头儿。是凶残的侩子手。
Interread 发表评论于
本人不会去贬一个人仅因为贬的人多。
scbean 发表评论于
李鹏家族是少数几个六四屠杀最大受益家族之一. 李鹏的想法是:家族的这种受益至少要延续三代. 李鹏喝了学生的血,李小鹏和李小琳喝足了中国人民的血,他们的子女还准备吃中国人民的肉.
Interread 发表评论于
不喜欢把“拥枪”这个题目再三拿来说中国的事,这是美国政治的题目。而且美国很多人想法与拥枪组织的想法不同,像奥巴马,希拉里等等。
枫叶飘飘的季节 发表评论于
李科长说的算吗?
Lotus2013 发表评论于
64不一定会翻案,但与这样的吆喝无关。TG很多案都直接或间接地翻了,特别是文革,那可是一万个不答应的。
ridicu 发表评论于
秦桧杀害岳飞的时候,也肯定说,绝不能翻案。李鹏这厮也是这样。问题是,这由得了他们吗? 有一点是肯定的,李鹏注定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桩上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六四"时,正在美国夏威易访问的北大校长丁石孙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是这样说的:

"这是一场伟大的民主爱国运动,是对我国几千年封建专制制度的挑战,其意义是深远的,是循序渐进的"。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六四悲剧皆因人民手里缺两样东西: "选票"和"拥枪"。 continued

说实在的,在一个有信心让她的公民持枪的国家,你或许真的没有必要去用枪来反抗她的政府了。 因为你有
那么多和平的合法的渠道去讨说法。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六四悲剧皆因人民手里缺两样东西: "选票"和"拥枪"。 continued

美国前国务卿赖斯是这样描述公民拥枪权的:

"当这个政府没有能力保护我的安全时,我用枪来自卫;当这个政府不但没有能力保护我的安全,反而侵犯我的权利威胁我的安全时,我用枪来反抗这个政府(RESIST IT)".

一个网友是这样解读赖斯的话的:”作为公民,当政府不能保护你的时候,你拿什么自卫,当政府侵害你的利益的时候,你拿什么抗议!这句话说的好,每个公民都应该拥有自卫的权利,美国公民有枪,那就是狼,而我们就是羊,因为我们没有可以自卫的武器,一个政府对待狼和对待羊的态度是不会一个样的".

我并不是说一夜之间就让我们的人民每人一枪,我只是说应该在一个更大的CONTEXT下来全面地看"公民持枪权"问题。我欣赏的是在其背后的那样一种理念: 限制政府滥用权力, 保护公民权利. 对枪应加强管理以减少枪杀案件,但不能剥夺公民的持枪权。正如不能因其副作用而完全禁止青霉素的使用一样。

说实在的,在一个有信心让她的公民持枪的国家,你或许真的没有必要去用枪来反抗她的政府了。 因为你有那么多和平的合法的渠道去讨说法。
lantian-yun 发表评论于
六四悲剧皆因人民手里缺两样东西: "选票"和"拥枪"。

如果人民手里有真正的"选票",那么人民对政府的不满则会通过民主的渠道得到及时有效的表达,问题得到解决,也就没必要去天安门绝食受罪了,就不会有六四悲剧。

即使手里没有"选票",但如果人民手里有"枪,那么,邓小平在动武之前会三思而行,在民主法治轨道上解决问题的主张将会成为当时解决问题的共识,从而避免流血,也就不会有六四悲剧了。

六四悲剧令人思考美国政治生活中的"票和枪"的相辅助相成的辩证关系,及其对美国的政治稳定长治久安所起的重要作用。

美国前国务卿赖斯在她的回忆录里是这样描述公民拥枪权的:

"当这个政府没有能力保护我的安全时,我用枪来自卫;当这个政府不但没有能力保护我的安全,反而侵犯我的权利威胁我的安全时,我用枪来反抗这个政府(RESIST IT)".

这正是美国宪法赋予公民持枪权的真正意义:"威慑和防止"暴政,是除民主选举三权制衡新闻监督外保卫公民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

一个网友是这样解读赖斯的话的:”作为公民,当政府不能保护你的时候,你拿什么自卫,当政府侵害你的利益的时候,你拿什么抗议!这句话说的好,每个公民都应该拥有自卫的权利,美国公民有枪,那就是狼,而我们就是羊,因为我们没有可以自卫的武器,一个政府对待狼和对待羊的态度是不会一个样的".

我并不是说一夜之间就让我们的人民每人一枪,我只是说应该在一个更大的CONTEXT下来全面地看"公民持枪权"问题。我欣赏的是在其背后的那样一种理念: 限制政府滥用权力, 保护公民权利.

对枪应加强管理以减少枪杀案件,但不能剥夺公民的持枪权。正如不能因其副作用而完全禁止青霉素的使用一样。

说实在的,在一个有信心让她的公民持枪的国家,你或许真的没有必要去用枪来反抗她的政府了。 因为你有那么多和平的合法的渠道去讨说法。
37201G 发表评论于
看了李鹏的“关键时刻”, 基本没有什么新意。 但是在继续重复共产党版本的六四过程中, 增加了几句我李鹏不是镇压的决策者的话, 就是要把大部分责任推给邓小平! 李鹏当然不希望给六四平反, 因为他怕平反, 平反了他和他的家人都没有好下场! 所以他才出这本书, 希望减少一点自己对64镇压的责任! 但讽刺的是此书在中国不能发行!
panda6 发表评论于
历史的罪人,还想给中国人洗脑?你说不翻案就不翻案?总有一天把你们连根拔起,一网打尽。他们家掠夺的国有资产也应该全部没收充公--从人民中偷来,归还到人民中去。
CHUNTIANEAST 发表评论于
李鹏子女贪污会得到清算。但六四翻案是另一回事,这梦就别做了。想办法从别的生意上赚钱吧,你们从六四事件得到的好处够多了,别老纠缠着大家厌恶的事。你们的唠叨只会引起更多人反感。言多必有失,你们说多了,就把当时你们勾结西方反华势力,拿学生性命换取你们绿卡的真相说出来了。大家反贪,更反对汉奸。公众对六四的评价越来越差,就是民运头子们透露当时真相的结果。而且很多人讨厌被骚扰,你们恶心大家25年了,再继续骚然,只会引起更多反感和孤立。
天金四幸 发表评论于
历史是不为人的意志转移的,六四必翻案,历史将证明李鹏辈必定受到历史的审判
晴天好啊 发表评论于
别因人废言,李鹏描述的六四过程,与其他资料对比并没有明显的出入。
红旗插遍华尔街 发表评论于
感谢党感谢解放军,力挽狂澜,平息这场反党反社会主义运动,让国家得以生存发展。要翻案,那是万万不可能的,我们人民坚决不答应。
LaBrisa 发表评论于
贪腐的李家决没有好下场。
京华人 发表评论于
对李鹏来说,六四当然决不允许翻案。否则,他们家族怎么能肆无忌惮地敛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