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贱女孩”案一审,左一为主犯胡卫东。李钦鹏 图
2008年5月30日,90后双胞胎姐妹包包和阿紫(化名)以“贱女孩”之名在网上发表了一封《致海淀公安分局张伟刚局长》的举报信,以受害者身份举报北京源源影视工作室,称该工作室负责人以“造星”之名对她们实施“潜规则”,并拍下性爱录像。此后,又有3名受害少女指证该工作室控制她们卖淫。这起案件也因此被称为“90后贱女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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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贱女孩”成中国第一博 15天点击19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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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上午10时15分,案犯胡卫东、孟庆波、孙巧三人被带上法庭。三人均认为一审事实不清,量刑过重。10时25分,北京一中院裁定维持原判。 据悉,2007年9月,胡卫东与人合伙成立了北京源源影视工作室,对外招募女演员。但该影视工作室负责人胡卫东等告诉招募来的女孩,想要进入影视圈就必须接受“潜规则”,给她们洗脑后,组织多名少女以“拉投资”为名集体卖淫。
该案一审于2009年10月在北京市海淀法院进行。庭上,主犯胡卫东面对检察机关“组织卖淫”的指控拒不承认,辩称其只是为女孩搭建成名的平台,而与什么人发生性关系均是女孩们出于自愿;对于“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的指控,胡卫东竟称是对女孩接受“潜规则”进行的培训。海淀法院经审理认定,主犯胡卫东向未成年人灌输扭曲的性观念,使其接受“潜规则”等错误观念,并为女孩们介绍嫖客,从中收取钱财,构成组织卖淫和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两罪并罚合并执行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一审宣判后,胡卫东不服提出上诉,坚持认为自己并未犯罪,而是在帮女孩实现明星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