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安妮和未婚夫拍摄的婚纱照
被控杀害耶鲁大学越裔博士生黎安妮(Annie Le)的该校实验室技术员克拉克(Raymond Clark III)26日拒绝认罪。在此同时,检察官将克拉克的罪名又增加一项:重谋杀罪(felony murder)。
康州规定,如果受害人的死亡是因为另一件重罪所造成,凶嫌的罪名将包括重谋杀罪。造成重谋杀罪的其他重罪包括抢劫、偷窃、绑架、性侵害等。根据康州重谋杀罪法条,检察官无须证明谋杀罪为故意。
克拉克新增罪名的细节,检察官尚未公布,检察官在庭上表示,检方稍后将公布新罪名的细节。因为该案还在审理中,克拉克的律师拒绝评论该案;检察官亦以该理由,拒绝置评。
谋杀罪和重谋杀罪各可判刑25到60年。
克拉克被控于去年9月,勒死即将于五天后结婚的黎安妮。被告26日戴着手铐脚镣,穿着橙色的连身衣裤,进入纽海文法院。克拉克放弃「可能做案理由侦查庭」(probable-causes hearing)的过程。在该过程中,被告可要求检察官提出足够证据,证明被告有罪。通常被告和其律师会放弃此权利。
这是克拉克第四次接受审问,但前三次出庭,因为程序问题,延误克拉克答辩的机会。
克拉克的律师Joseph E. Lopez和Beth Merkin曾表示,克拉克不会认罪。警方和检察官在诉讼文件中断言,他们有充分证据,证明克拉克需为黎安妮的死亡负责。
在此阶段,被告通常不认罪。但如果检察官同意给予减刑,被告未来还是可以认罪,换取较轻的徒刑,或避免审判。
下次开庭日期为3月3日,法官将在当天审理是否公布克拉克9月17日被捕后发出的搜索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