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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位置: 文学城 » 新闻 » 生活百态 » 西安被偷女婴回到父母身边 嫌犯打胎偷婴骗男友(图)

西安被偷女婴回到父母身边 嫌犯打胎偷婴骗男友

文章来源: icebreaker 于 2009-12-01 23:00:35 - 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新闻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被阅读次数
[提要] 11月21日凌晨,陕西的张兰芳在西安交大一附院生下女儿不足24小时,就被一假扮护士的女子骗走。日前,20岁的嫌犯葛倩茹已被警方找到,女婴安然无恙。据悉,葛倩茹在怀孕6个月时将孩子打掉,然后骗回女婴冒充亲生骗男友,具体作案动机仍待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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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在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警方押解犯罪嫌疑人走出候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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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咸阳国际机场,民警抱着被解救的婴儿。



 嫌犯葛倩茹怀孕半年打掉胎儿 然后偷走女婴冒充亲生骗男友 作案动机令人费解


  备受社会关注的年轻女子假扮护士在西安交通大学一附院病房骗走新生婴儿一案中的被拐女婴,12月1日晚上在西安警方办案人员的护送下,顺利回到西安和父母团聚。嫌犯葛倩茹也被西安警方同机押解回来。

  西安警方表示,为慎重起见,他们会连夜对女婴做亲子鉴定,今天即可出结果。因此,再过一个晚上的煎熬,被偷女婴的父母就能和孩子团聚了。

  至于嫌犯葛倩茹的作案动机,还有待警方进一步审讯。

  嫌犯在带孩子去医院看病时被抓获,表情平静。

  女婴重2.8公斤,长51厘米,身体一切正常。

  11月21日,发生在西安交大一附院的假护士偷走女婴案轰动全国。幸运的是,经过西安警方和东莞警方的努力,前天下午5时30分许,偷女婴的嫌犯葛倩茹带着女婴在东莞市厚街仁康医院门口被抓,婴儿安然无恙。

  记者在照片中看到,今年20岁的葛倩茹很是靓丽。据警方介绍,她和男友现住在虎门,怀孕6个月时返回老家后将孩子打掉,却对男友谎称早产;之后她竟然去医院偷女婴,带回东莞称是自己所生。葛倩茹为何如此,至今不得而知。

  昨晚7时43分,女婴所乘坐的由深圳飞往西安的航班顺利抵达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嫌犯葛倩茹被警方同机押解回来。在现场等候多时的女婴父亲严小红激动地说:“我终于能看到从出生就没见过面的孩子,感谢办案民警和社会各界的关注。”

  女婴在医院住了一晚很乖

  昨天中午,记者赶到厚街仁康医院住院部6楼时,被警方解救的女婴已经被从西安赶来的医护人员接走了。

  仁康医院儿科主任杨彬还记得,前天傍晚6时左右,3名西安的警官抱着一个女婴来到急诊室,“他们让我好好的检查一下,看看女婴有没有什么问题。”

  “女婴重2.8公斤,长51厘米,很健康。”杨主任仍然记得女婴的样子。“警官跟我说,他们几个男人不方便带婴儿,能否让孩子在医院住一个晚上。”就这样,出生才11天的女婴住进了仁康医院新生儿病房,“孩子一个晚上没哭也没闹,吃奶也很正常”。

  警方连夜做亲子鉴定

  仁康医院一位后勤负责人告诉记者,前天下午5时30分许,一名年轻女子和一个男子刚走到医院的大门口,突然被两辆车拦住了去路,从车上下来3个人,将这名女子抓住。“后来我们才知道是警察抓人”。

  那么葛倩茹为何会带着女婴出现在医院门口呢?昨天下午,急诊科医生告诉记者,她好像是带孩子来看病的。

  参加办案的厚街公安分局尹警官说,葛倩茹的作案动机实在让人匪夷所思。前天下午,他见到了坐在警车上的葛倩茹。“她今年才20岁,”尹警官说,“坐在车上很安静,没哭也没吵。”

  孩子已出生11天,但女婴父亲严小红却还没见过女儿,11天来,他和妻子每天都在煎熬中度过。昨晚,记者拨通了严小红的电话,他说,由于在机场等候的媒体太多,他只是远远地看到了孩子。不过,警方告诉他,将会连夜做亲子鉴定,明天他就能看到孩子了。

  新闻回放

  假护士病房

  偷走新生儿

  11月20日下午2:08,32岁的张兰芳在西安交大一附院产科经剖腹产,产下一名健康女婴。

  21日凌晨5时许,一名穿着白大褂的年轻护士走到张兰芳的病床前抱起了小女孩,称要带孩子做检查,上午8时就把孩子送回来。上午8时,护士没有把孩子送回病房,家属先后询问医生和护士,后证实孩子被偷走了。医院的监控录像显示了假护士的作案过程。从进入医院到抱孩子离开,女子在医院待了近14小时。

  葛倩茹:

  偷孩子给男友一个交代

  陕西省眉县金渠镇范家寨村村民,20岁,长相靓丽。

  据东莞办案民警尹警官介绍,葛倩茹说她和男友住在虎门,还没有结婚,男友是收废料的,曾经离过婚,有一个儿子。几个月前,她怀孕6个月时跟男友说,她要回陕西老家生孩子,方便家人照顾,但是回到老家,不知怎么的,她又自己把孩子打掉了,但她没有告诉男友这一点。她跟男友说,孩子早产了。回东莞前,她就在西安去医院偷了一个女婴,顶替自己的孩子,以便给男友一个交待。

  “她明明有孩子,为何打胎?打掉之后却又要去偷一个。”尹警官说,他怎么也想不通。

750) this.width=750' src=http://space.wenxuecity.com/gallery/others/vrzsie.jpg onclick=document.location='http://pop.'> 当晚8时10分,西安假护士“偷婴案”犯罪嫌疑人葛倩茹及被解救的婴儿,同机抵达西安咸阳国际机场。

750) this.width=750' src=http://space.wenxuecity.com/gallery/others/2vlp0k9.jpg onclick=document.location='http://.com'>

  11月21日凌晨,葛倩茹假扮护士溜入西安交大一附院产科住院部,以检查为由骗取刚刚生下女儿的蓝田县产妇张兰芳及亲属信任,将其新生女婴拐骗抱走。

  婴儿被盗院长认为不是“偷” 律师称可酌情赔偿

11月20日,西安交大一附院产科发生新生婴儿被盗事件,西安警方历经10昼夜破获此案后,西安交大一附院院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却坚持认为婴儿是被“骗走”,而并非被“偷走”,因此院方不会对婴儿家属有所赔偿,也不会对相关人员做出处罚。

  院长坚称婴儿被“骗走” 网友调侃院方是骗子同伙

  12月1日,获悉女婴找到后,杭州《都市快报》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西安交大一附属院院长李旭。李旭称,孩子不是被“偷”,而是被“骗走”,并说医院有严格的母婴管理制度,不会针对此事处罚相关人员。

  记者:被偷的孩子找到了,我们也感到很高兴。

  院长:我希望你纠正一个词,不是偷走,是骗走。说偷,是不了解这件事情。截至目前,公安部门还没有任何的一个说法。

  记者:产妇情绪怎样?

  院长:我们一直全方位关注产妇的康复情况。

  记者:医院会不会赔偿?

  院长:为什么?凭什么?

  记者:医院事后有没有查找漏洞?

  院长:我们不存在这样的问题,我们有严格的母婴管理制度。

  记者:这个制度是怎样的?

  院长:现在不是回答的时候,等产妇康复出院,我们会给社会一个说法。

  记者:这件事有没有教训要总结?

  院长:对于一个刑事案件,大家都可能要有所考虑,我们医院也会考虑。

  记者:会不会处理相关工作人员?

  院长:我没有必要处罚他们。

  院方此言论一出,随即在西部网论坛遭到网友质疑。网友右手边认为,院方的这一表态显然是在回避问题,躲避责任,院方心虚过头表现出来的镇静逃不过路人的眼睛。网友寒烟也发帖反问院方说,犯罪分子作案时身着护士服,家属正是出于对医护人员的信任才受骗,医院又是如何对这个信任负责的呢?网友陆洋更是把不负责任的医院比作是骗子的同伙。

  律师观点:医院负有部分民事责任 可酌情赔偿

  那么,医院在这起事件中究竟是否负有责任?应不应该对婴儿家属作出赔偿呢?记者就院方的表态和网友意见,采访了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的范钦律师。

  范钦律师告诉记者,《消费者权利保护法》中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医院作为特殊的经营者,在对患者提供医服务的过程中,都应当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

  范钦律师认为,在这一案件中,产妇身体虚弱,监护婴儿的实际能力有限,医院产科应该设立出入登记制度,设有保卫科或保卫人员,进行定时巡逻和门卫值班,对院内可疑人员进行盘问,防止侵害事件发生。而交大一附院在案件发生时,并没有采取相应的安保措施,没有完全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但考虑到医疗机构是一个相对开放的场所,进出医院的人员流动性大,决定了不能无限制的扩大医院的安保义务。因此,他认为,在这一案件中医院承担部分的民事责任比较适宜。

  范钦律师介绍说,我国法律规定,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那么,即便医院应当承担部分的民事责任,也并不意味着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范钦律师认为,婴儿在被骗走后,损害事实已经发生,医院积极的配合公安机关的侦破,没有延误破案的最佳时机,加强了安保措施,实际上承担的是停止侵害、消除危险的民事责任,另外还应当向患者家属赔礼道歉。这一案件中,婴儿安全归来,并且没有受到任何的身体伤害,在没有继续造成损失的前提下,医院不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但婴儿家属在短期内受到了心灵创伤,对于这种精神损害,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酌情赔偿。

 “骗”走婴儿不是“偷”?

  29晚获悉女婴找到后,有记者第一时间连线西安交大一附属院院长李旭。李旭称,孩子不是被“偷”,而是被“骗走”,并说医院有严格的母婴管理制度,不会针对此事处罚相关人员。

  相信大家看了这篇报道多少都有点气愤,一个刚刚生下的小孩,在一家大医院里被偷走了,医院竟然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并且态度十分强硬,这与几天来社会各界对新生儿及其家人的关心形成极大的反差。

  交大一附院的李院长一再强调是“骗”不是“偷”。我们猜测他要告诉大家,“骗”是自己不机灵,办下的糊涂事,而“偷”是医院疏于管理,惹下的麻烦事。照他的意思既然是自己办的糊涂事,就该“自食其果”与他人无关,当然也就与医院无关了。

  其实这件事情无论是“偷”还是“骗”,都至少说明,一个陌生人身穿白大褂,自称是医院护士,没有任何身份识别,没有门禁,下深夜就能顺利的进入医院为所欲为,这难道不是你医院管理的失职?医生护士的胸牌、妇产科的门卫,难道在一所大医院里只是一个“摆设”没有实际作用吗?这难道就是院长说的严格的母婴管理制度?患者都不能保障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算哪门子“严格制度”?

  其实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不是没有,有很多医院预先告知患者相应的医生查房、检查的时间制度。一进入医院就告诉患者(尤其是新生儿家长)固定的为他(她)服务的医生、护士的相关证件、姓名等有效信息,这样不是既减少了患者遇到问题时咨询的麻烦又保障了患者的安全吗?说白了,还不是医院自身管理做的不到位嘛。

  翻翻这几年来的新闻,交大一附院也确实是个“多事之地”,我们就在反思,出错误在所难免,但是出现问题都像这样搞“我的地盘我作主”,玩文字游戏,偷换概念,就不免让人更加担心会不会还有下一次,又怎么能够“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呢?

  医院是一级服务机构,特殊就特殊在它与人们的生命息息相关,这些年不都在讲“医德建设”么?好的“医术”,在好的“医德”指导下才能造福于人,我思考医德不光是“有良心”的问题,最起码应该“有担当”,这已经是对一个普通人最基本的要求了吧

  记者走访西安各大医院了解医院安全情况

 

昨天报道了,交大一附院产科病房里一个刚刚出生的女婴被偷走事件。目前警方正在悬赏缉拿神秘女子,医院监管到底有多松动,为此记者展开了调查。

  记者介绍,通过昨天警方公布的监控录像,我们可以看到,这个抱走女婴的神秘女子从二十号下午三点左右进入交大一附院到次日凌晨五点左右离开,在医院待了至少十二个小时。而这期间无论是踩点还是从病房抱走孩子都是非常从容。那我们就想知道,其他医院的产科病房也是如此的不设防吗?

  随后我们首先来到了陕西省妇幼保健院的产科。看一下这里的情况,虽然病房门口有值班人员,但记者仅以看病房环境为由,便顺利进入了病区。

  记者问道,医院的安全咋样?这两天听说别的医院有小孩丢了?

  护士说,只要你自己的安全意识强,你在哪孩子都不会丢,自己的安全意识不强,走到哪孩子都会丢。

  随后,记者又来到西安市第四医院,同样也是以看病房为由就顺利进入了产科病区。

  护士说,穿白大褂的进来也得刷卡或者有认识的人开门。

  话虽这么说,但当记者随后走进楼上的产科病区时,竟然连病房都可以轻松进入,看来,并没有护士所说的那么严格。

  紧接着我们又来到西安市中心医院,当我们向护士询问如何保障新生儿安全时,护士有自己的说法。

  护士说,我不可能专门雇个人做你旁边专门看着,有陌生人抱孩子,你要自己跟着。

  据了解,在交大女婴失踪事件后,一附院自己的门禁制度已经是空前的严格,外人根本无法靠近病房半步。而其他各医院也都加强了产科病区的防范措施,甚至有的医院要求,夜间时不允许穿白大褂的医护人员抱走小孩。

  记者说,通过我们对西安其他几家医院的产科的走访中了解到,虽然产科病房这是一个比较敏感的地方,虽然这里有比较森严的门禁制度,但陌生人依旧是可以自如的出入。同时我们也了解到,没有任何一家医院敢于向我们的产妇承诺,新生儿百分之百的安全。所以我们也不得不向我们的产妇及家属提个醒,以后要到医院生孩子时,可千万得对自己的孩子多留个心眼,多操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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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被偷女婴回到父母身边 嫌犯打胎偷婴骗男友

icebreaker 2009-12-01 23:00:35
[提要] 11月21日凌晨,陕西的张兰芳在西安交大一附院生下女儿不足24小时,就被一假扮护士的女子骗走。日前,20岁的嫌犯葛倩茹已被警方找到,女婴安然无恙。据悉,葛倩茹在怀孕6个月时将孩子打掉,然后骗回女婴冒充亲生骗男友,具体作案动机仍待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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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在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警方押解犯罪嫌疑人走出候机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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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咸阳国际机场,民警抱着被解救的婴儿。



 嫌犯葛倩茹怀孕半年打掉胎儿 然后偷走女婴冒充亲生骗男友 作案动机令人费解


  备受社会关注的年轻女子假扮护士在西安交通大学一附院病房骗走新生婴儿一案中的被拐女婴,12月1日晚上在西安警方办案人员的护送下,顺利回到西安和父母团聚。嫌犯葛倩茹也被西安警方同机押解回来。

  西安警方表示,为慎重起见,他们会连夜对女婴做亲子鉴定,今天即可出结果。因此,再过一个晚上的煎熬,被偷女婴的父母就能和孩子团聚了。

  至于嫌犯葛倩茹的作案动机,还有待警方进一步审讯。

  嫌犯在带孩子去医院看病时被抓获,表情平静。

  女婴重2.8公斤,长51厘米,身体一切正常。

  11月21日,发生在西安交大一附院的假护士偷走女婴案轰动全国。幸运的是,经过西安警方和东莞警方的努力,前天下午5时30分许,偷女婴的嫌犯葛倩茹带着女婴在东莞市厚街仁康医院门口被抓,婴儿安然无恙。

  记者在照片中看到,今年20岁的葛倩茹很是靓丽。据警方介绍,她和男友现住在虎门,怀孕6个月时返回老家后将孩子打掉,却对男友谎称早产;之后她竟然去医院偷女婴,带回东莞称是自己所生。葛倩茹为何如此,至今不得而知。

  昨晚7时43分,女婴所乘坐的由深圳飞往西安的航班顺利抵达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嫌犯葛倩茹被警方同机押解回来。在现场等候多时的女婴父亲严小红激动地说:“我终于能看到从出生就没见过面的孩子,感谢办案民警和社会各界的关注。”

  女婴在医院住了一晚很乖

  昨天中午,记者赶到厚街仁康医院住院部6楼时,被警方解救的女婴已经被从西安赶来的医护人员接走了。

  仁康医院儿科主任杨彬还记得,前天傍晚6时左右,3名西安的警官抱着一个女婴来到急诊室,“他们让我好好的检查一下,看看女婴有没有什么问题。”

  “女婴重2.8公斤,长51厘米,很健康。”杨主任仍然记得女婴的样子。“警官跟我说,他们几个男人不方便带婴儿,能否让孩子在医院住一个晚上。”就这样,出生才11天的女婴住进了仁康医院新生儿病房,“孩子一个晚上没哭也没闹,吃奶也很正常”。

  警方连夜做亲子鉴定

  仁康医院一位后勤负责人告诉记者,前天下午5时30分许,一名年轻女子和一个男子刚走到医院的大门口,突然被两辆车拦住了去路,从车上下来3个人,将这名女子抓住。“后来我们才知道是警察抓人”。

  那么葛倩茹为何会带着女婴出现在医院门口呢?昨天下午,急诊科医生告诉记者,她好像是带孩子来看病的。

  参加办案的厚街公安分局尹警官说,葛倩茹的作案动机实在让人匪夷所思。前天下午,他见到了坐在警车上的葛倩茹。“她今年才20岁,”尹警官说,“坐在车上很安静,没哭也没吵。”

  孩子已出生11天,但女婴父亲严小红却还没见过女儿,11天来,他和妻子每天都在煎熬中度过。昨晚,记者拨通了严小红的电话,他说,由于在机场等候的媒体太多,他只是远远地看到了孩子。不过,警方告诉他,将会连夜做亲子鉴定,明天他就能看到孩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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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护士病房

  偷走新生儿

  11月20日下午2:08,32岁的张兰芳在西安交大一附院产科经剖腹产,产下一名健康女婴。

  21日凌晨5时许,一名穿着白大褂的年轻护士走到张兰芳的病床前抱起了小女孩,称要带孩子做检查,上午8时就把孩子送回来。上午8时,护士没有把孩子送回病房,家属先后询问医生和护士,后证实孩子被偷走了。医院的监控录像显示了假护士的作案过程。从进入医院到抱孩子离开,女子在医院待了近14小时。

  葛倩茹:

  偷孩子给男友一个交代

  陕西省眉县金渠镇范家寨村村民,20岁,长相靓丽。

  据东莞办案民警尹警官介绍,葛倩茹说她和男友住在虎门,还没有结婚,男友是收废料的,曾经离过婚,有一个儿子。几个月前,她怀孕6个月时跟男友说,她要回陕西老家生孩子,方便家人照顾,但是回到老家,不知怎么的,她又自己把孩子打掉了,但她没有告诉男友这一点。她跟男友说,孩子早产了。回东莞前,她就在西安去医院偷了一个女婴,顶替自己的孩子,以便给男友一个交待。

  “她明明有孩子,为何打胎?打掉之后却又要去偷一个。”尹警官说,他怎么也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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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1日凌晨,葛倩茹假扮护士溜入西安交大一附院产科住院部,以检查为由骗取刚刚生下女儿的蓝田县产妇张兰芳及亲属信任,将其新生女婴拐骗抱走。

  婴儿被盗院长认为不是“偷” 律师称可酌情赔偿

11月20日,西安交大一附院产科发生新生婴儿被盗事件,西安警方历经10昼夜破获此案后,西安交大一附院院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却坚持认为婴儿是被“骗走”,而并非被“偷走”,因此院方不会对婴儿家属有所赔偿,也不会对相关人员做出处罚。

  院长坚称婴儿被“骗走” 网友调侃院方是骗子同伙

  12月1日,获悉女婴找到后,杭州《都市快报》记者第一时间采访了西安交大一附属院院长李旭。李旭称,孩子不是被“偷”,而是被“骗走”,并说医院有严格的母婴管理制度,不会针对此事处罚相关人员。

  记者:被偷的孩子找到了,我们也感到很高兴。

  院长:我希望你纠正一个词,不是偷走,是骗走。说偷,是不了解这件事情。截至目前,公安部门还没有任何的一个说法。

  记者:产妇情绪怎样?

  院长:我们一直全方位关注产妇的康复情况。

  记者:医院会不会赔偿?

  院长:为什么?凭什么?

  记者:医院事后有没有查找漏洞?

  院长:我们不存在这样的问题,我们有严格的母婴管理制度。

  记者:这个制度是怎样的?

  院长:现在不是回答的时候,等产妇康复出院,我们会给社会一个说法。

  记者:这件事有没有教训要总结?

  院长:对于一个刑事案件,大家都可能要有所考虑,我们医院也会考虑。

  记者:会不会处理相关工作人员?

  院长:我没有必要处罚他们。

  院方此言论一出,随即在西部网论坛遭到网友质疑。网友右手边认为,院方的这一表态显然是在回避问题,躲避责任,院方心虚过头表现出来的镇静逃不过路人的眼睛。网友寒烟也发帖反问院方说,犯罪分子作案时身着护士服,家属正是出于对医护人员的信任才受骗,医院又是如何对这个信任负责的呢?网友陆洋更是把不负责任的医院比作是骗子的同伙。

  律师观点:医院负有部分民事责任 可酌情赔偿

  那么,医院在这起事件中究竟是否负有责任?应不应该对婴儿家属作出赔偿呢?记者就院方的表态和网友意见,采访了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的范钦律师。

  范钦律师告诉记者,《消费者权利保护法》中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医院作为特殊的经营者,在对患者提供医服务的过程中,都应当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

  范钦律师认为,在这一案件中,产妇身体虚弱,监护婴儿的实际能力有限,医院产科应该设立出入登记制度,设有保卫科或保卫人员,进行定时巡逻和门卫值班,对院内可疑人员进行盘问,防止侵害事件发生。而交大一附院在案件发生时,并没有采取相应的安保措施,没有完全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但考虑到医疗机构是一个相对开放的场所,进出医院的人员流动性大,决定了不能无限制的扩大医院的安保义务。因此,他认为,在这一案件中医院承担部分的民事责任比较适宜。

  范钦律师介绍说,我国法律规定,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那么,即便医院应当承担部分的民事责任,也并不意味着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范钦律师认为,婴儿在被骗走后,损害事实已经发生,医院积极的配合公安机关的侦破,没有延误破案的最佳时机,加强了安保措施,实际上承担的是停止侵害、消除危险的民事责任,另外还应当向患者家属赔礼道歉。这一案件中,婴儿安全归来,并且没有受到任何的身体伤害,在没有继续造成损失的前提下,医院不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但婴儿家属在短期内受到了心灵创伤,对于这种精神损害,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酌情赔偿。

 “骗”走婴儿不是“偷”?

  29晚获悉女婴找到后,有记者第一时间连线西安交大一附属院院长李旭。李旭称,孩子不是被“偷”,而是被“骗走”,并说医院有严格的母婴管理制度,不会针对此事处罚相关人员。

  相信大家看了这篇报道多少都有点气愤,一个刚刚生下的小孩,在一家大医院里被偷走了,医院竟然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并且态度十分强硬,这与几天来社会各界对新生儿及其家人的关心形成极大的反差。

  交大一附院的李院长一再强调是“骗”不是“偷”。我们猜测他要告诉大家,“骗”是自己不机灵,办下的糊涂事,而“偷”是医院疏于管理,惹下的麻烦事。照他的意思既然是自己办的糊涂事,就该“自食其果”与他人无关,当然也就与医院无关了。

  其实这件事情无论是“偷”还是“骗”,都至少说明,一个陌生人身穿白大褂,自称是医院护士,没有任何身份识别,没有门禁,下深夜就能顺利的进入医院为所欲为,这难道不是你医院管理的失职?医生护士的胸牌、妇产科的门卫,难道在一所大医院里只是一个“摆设”没有实际作用吗?这难道就是院长说的严格的母婴管理制度?患者都不能保障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算哪门子“严格制度”?

  其实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不是没有,有很多医院预先告知患者相应的医生查房、检查的时间制度。一进入医院就告诉患者(尤其是新生儿家长)固定的为他(她)服务的医生、护士的相关证件、姓名等有效信息,这样不是既减少了患者遇到问题时咨询的麻烦又保障了患者的安全吗?说白了,还不是医院自身管理做的不到位嘛。

  翻翻这几年来的新闻,交大一附院也确实是个“多事之地”,我们就在反思,出错误在所难免,但是出现问题都像这样搞“我的地盘我作主”,玩文字游戏,偷换概念,就不免让人更加担心会不会还有下一次,又怎么能够“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呢?

  医院是一级服务机构,特殊就特殊在它与人们的生命息息相关,这些年不都在讲“医德建设”么?好的“医术”,在好的“医德”指导下才能造福于人,我思考医德不光是“有良心”的问题,最起码应该“有担当”,这已经是对一个普通人最基本的要求了吧

  记者走访西安各大医院了解医院安全情况

 

昨天报道了,交大一附院产科病房里一个刚刚出生的女婴被偷走事件。目前警方正在悬赏缉拿神秘女子,医院监管到底有多松动,为此记者展开了调查。

  记者介绍,通过昨天警方公布的监控录像,我们可以看到,这个抱走女婴的神秘女子从二十号下午三点左右进入交大一附院到次日凌晨五点左右离开,在医院待了至少十二个小时。而这期间无论是踩点还是从病房抱走孩子都是非常从容。那我们就想知道,其他医院的产科病房也是如此的不设防吗?

  随后我们首先来到了陕西省妇幼保健院的产科。看一下这里的情况,虽然病房门口有值班人员,但记者仅以看病房环境为由,便顺利进入了病区。

  记者问道,医院的安全咋样?这两天听说别的医院有小孩丢了?

  护士说,只要你自己的安全意识强,你在哪孩子都不会丢,自己的安全意识不强,走到哪孩子都会丢。

  随后,记者又来到西安市第四医院,同样也是以看病房为由就顺利进入了产科病区。

  护士说,穿白大褂的进来也得刷卡或者有认识的人开门。

  话虽这么说,但当记者随后走进楼上的产科病区时,竟然连病房都可以轻松进入,看来,并没有护士所说的那么严格。

  紧接着我们又来到西安市中心医院,当我们向护士询问如何保障新生儿安全时,护士有自己的说法。

  护士说,我不可能专门雇个人做你旁边专门看着,有陌生人抱孩子,你要自己跟着。

  据了解,在交大女婴失踪事件后,一附院自己的门禁制度已经是空前的严格,外人根本无法靠近病房半步。而其他各医院也都加强了产科病区的防范措施,甚至有的医院要求,夜间时不允许穿白大褂的医护人员抱走小孩。

  记者说,通过我们对西安其他几家医院的产科的走访中了解到,虽然产科病房这是一个比较敏感的地方,虽然这里有比较森严的门禁制度,但陌生人依旧是可以自如的出入。同时我们也了解到,没有任何一家医院敢于向我们的产妇承诺,新生儿百分之百的安全。所以我们也不得不向我们的产妇及家属提个醒,以后要到医院生孩子时,可千万得对自己的孩子多留个心眼,多操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