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聚德一经理玩敲诈 寄匿名信威胁同事家人安全
北京娱乐信报
2005-07-06 17:14:51
“我一个月挣5000多元,不缺钱,就想恶心她。”北京王府井全聚德烤鸭店安全保卫部原经理刘志国,因对同事不满,写恐吓信敲诈,结果把自己送上法庭。昨天,他在东城法院受审时说自己只想搞个恶作剧。
46岁的刘志国,北京人,研究生学历。法庭上,他说,2000年被调到全聚德王府井店,接替同事牛某任办公室主任。2003年,单位让牛某重新担任办公室主任,将他改任为安全保卫部经理。工作上的忽然变动,让他心理上对牛某产生了不满,他认为牛某总是在领导面前说一些自己根本没做过的事,导致了他在2003年和2004年的干部评议和党员评议时排名最后的结果。“这肯定是她在暗中做手脚。”怀着这样的怨恨,刘志国越看牛某越不顺眼。更让他生气的是,在单位招聘完高级管理人员后,他才知道此事。他觉得自己是单位符合条件的人选之一,且从年龄来说这是最后一次机会,肯定是牛某没有通知自己,于是他想到了报复。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及刘志国自己的讲述,2005年3月17日,他将一封写给牛某的打印匿名恐吓信寄到了王府井全聚德烤鸭店。在信中,他自称是“黑龙江红龙会”的,让牛某在两天之内,将16980元现金放到单位5层一个灭火器箱上,否则就得掂量着其女儿的人身安全。让刘志国没有想到的是,牛某接到信后立即报了警。警方在店里安装了监控设备,并将用报纸包裹的人民币样式大小的一沓白纸放在了指定放款地点。3月20日晚上11点多,刘志国假装检查灭火器,将报纸包取走,结果刚下楼就被警方抓获。
刘志国为自己的行为连连后悔,他说,即使真的拿到钱,他也不会要的,而是要交给单位,但是就想搞这么个恶作剧吓唬牛某。因此他希望法官能从宽处罚,他的律师也认为其敲诈未遂,应该属于无罪。公诉机关认为刘志国的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此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