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见习记者胡勇谋 通讯员付建鹏 曹松)一名13岁的女孩遭“继父”强奸,一年后产下女婴。昨日,武汉市中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张一生多次奸淫不满14周岁的继女,情节恶劣且后果严重,以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 2002年1月,江夏区山坡乡女村民蒋仪认识了同乡的单身男青年张一生。3月,蒋仪与丈夫扯皮打架后,离家与张一生同居。3个月后,蒋仪13岁的女儿小丹也来到张家一起生活。 9月的一天晚上,张一生趁小丹睡觉时,将其奸淫。2003年10月,小丹在张一生的租住处产下一名女婴。 去年4月,蒋仪的亲戚得知此事,当即报警(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