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一男子在网上找聊天伙伴,当发现对方是一名网上联系嫖娼活动的人后,答应了对方的要求,与对方进行嫖娼活动,但他的动机并不那么“单纯”,除了嫖娼之外,他还抢劫了卖淫女。昨天,徐汇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最后,该男子因为抢劫罪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去年12月17日下午,犯罪嫌疑人沈某在网上聊天,他突然接到了一名女子的信息,大致内容是卖淫嫖娼。可是他还想在“完事”之后抢劫对方。在确定好了嫖娼的时间和地点后,他就开始准备一些刀具,准备实施自己的计划。 傍晚,沈某到达虹桥路上某房间时,发觉里面竟然有三个女人。沈某称当时完全昏了头,于是便与三名女子都发生了关系,之后还付了1000元钱。出门后,他感觉1000元有些不值得,便以钥匙忘记了为由,再次进入该房间,他就将早已藏在衣服中的刀具拿了出来,威胁三位女子,拿回自己的1000元后,还要三人将自己的钱和手机等东西都拿出来。得知沈某是“道上”混的,三人当即吓得面如土色,立即将身边的财物都拿了出来,从她们身上,沈某抢到了3000多元现金和三部手机。 钱财到手,为了脱身,沈某将三人赶到房间,令她们脱光衣服,然后将门锁上,扬长而去。其中两名女子从楼上跳下求救,还有一名拿着枕头向邻居求救。过往的路人了解到情况后立即报警,很聚集沈某就被公安机关逮捕。 到底沈某是去嫖娼还是抢劫?庭上,他极力辩称他的原意是去嫖娼,之后觉得1000元不值得才进行抢劫的;这与他向公安机关交待的犯罪动机是不同的,因为他是带着刀具去的,在铁证面前,沈某终于承认自己的动机是抢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