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玉花 实习生 武玲)只因一时起色心,便以暴力手段强奸幼女,最终导致被害人死亡。昨日记者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得知,摧花恶魔周永福一审被判死刑。 2004年8月12日,太原市年仅11岁的幼女马某到邻居家玩,遇到住在附近的周永福,被周永福喊去摘果子。二人来到太原市西铭矿三岔口西南侧的西铭矿果园时,周永福色心渐起,见四下无人,便提出要与马某发生两性关系。在遭到马某拒绝后,周永福便强行将马摁倒在地对马某实施强奸,并掐住马某的喉咙,致使马某死亡。随后,周永福将马某散落在地上的衣物扔到了山坡上的灌木丛中,并将尸体转移至离案发地35米外的一个坑地。这时,周永福怕万一马某没死,便拿起石头朝马某的头部、颈前等部位猛砸数下。 马某的父母见女儿没有回家,忙四处寻找。直到2004年8月13日,还没有见到马某回家,家人报了警。案发后,警方立即展开调查,不久后在西铭矿果园的坑地,找到了马某的尸体。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周永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被害人家属死亡补偿费、丧葬费等共计人民币52852.5元。 (来源:山西新闻网 三晋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