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一男青年趁女同事酒后熟睡之际,闯入房间将女同事野蛮强奸。作案后,“野蛮男孩”整日心事重重,心理压力达到极限。之后,他终于和受害人一起走进派出所主动投案。 1980年7月出生的姚某,是安徽省五河县的一名农民,初中毕业后在南京某国际俱乐部当保安。2004年7月16日凌晨,姚某与阿雅(化名)等6名同事聚在俱乐部内的女服务生宿舍喝酒,由于大家平日里关系不错,大家边喝边聊十分开心。期间,阿雅因为心情好,多喝了点,醉意渐浓时,阿雅提前回到自己房间休息。凌晨6时许,几名同事相继外出吃早餐,姚某看到阿雅正在熟睡,顿起将其占有的罪恶之念。难以控制邪念的姚某于是就强奸了同事阿雅。 案发后,姚某担心阿雅报警,惶惶不可终日。带着巨大的精神压力,姚某找到受害人阿雅希望私了,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姚某感到十分失望。此后,姚某打算辞职,但公司的女会计并没有将姚的工资发给他,理由是姚某与阿雅的事情没有谈判妥当。姚某考虑到,出事那天女会计也在场,并知道后来的事情。心理压力巨大的他表示,一定要将问题尽快解决,否则整个人都要崩溃了。于是姚某随阿雅等人一同去了派出所。归案后,姚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姚某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构成强奸罪。公诉机关当庭提出姚某具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法院查明事实后,鉴于该男子有自首情节,依法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