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暗恋对象的女儿 不自制男教师入狱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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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初中男教师因暗恋老同学多年,一时发昏,竟对她的女儿下手,7月1日,江苏省通州市人民法院审结这起离奇的强奸案,该男老师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吴某是通州市某初中教师。早年,其与高中女同学余某一起考上了师范学院,相互之间关系一直不错,可阴差阳错,最终,吴某与当地建筑老板的女儿结了婚,而女同学余某也与其大学同学李某成家,后三人一起分配在同一所中学任教。近年来,吴某觉得妻子比较土气,在学校只是一个临时勤杂工,双方没有共同语言,因而又暗恋起老同学来,只是碍于同学关系,未敢轻易表露。

今年4月6日下午一时许,余某七岁的女儿婷婷到吴某家中玩,面对活泼可爱、长得又与余某十分相像的小婷婷,吴某一时冲动,竟将小婷婷抱到床上,扒掉裙子,并用自己的生殖器去顶小婷婷,可刚一做,他又自觉得不妥,并赶紧帮小婷婷穿上衣裙。事后,因小婷婷多次在他人面骂吴某流氓,至此案发。

法院认为,吴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予从重处罚,但鉴于其行为未给被害人造成严重后果,可酌情从轻处理。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