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不得离开他有理由 我是如此痴迷他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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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友苏眉有了新欢,是她的健身教练。

  周末,
一大班朋友照例出外喝酒,他二人肆无忌惮表演恩爱,场面火爆热烈。我们看也不是,不看也不是。于是大家心照不宣,聚会绝不再请他们,受不了那刺激。凭良心说,此君相当英俊,身形俊美,单论外形堪称东方男子典范。很有可能让我们这些猪朋狗友妒嫉,男女都算上。不过,以我对苏眉的了解,并不看好这段关系。苏眉是典型的完美主义者,追求时尚、讲究品位、明白利益、计较得失,而且律己严、律人更严,当然她的个人条件也不容置疑。她的历届男友几乎都是专业人士,才财兼而有之,所以区区一个搞体育的,我们一致认为她贪新鲜,长不了。谁也料不到,这次大家齐齐摔碎眼镜。二人一好竟是半年,简直创了苏眉小姐的交友纪录。

  好奇心促使我们约她出来逼供。在一片疯狂质问之下,她抿着嘴笑了:爱死他的身体了。大家一下静了,原来就这么简单。那样的身体,谁不爱死。

  清楚记得那日陪苏眉去健身,一进健身房就看到他那张阳光一般的俊脸,以前只知道眼前一亮是女孩的专利,现在才晓得男人也可以美得让人看了再看。眼睛肆无忌惮地在那美好的身体上流连,苏眉警告:只许看,不许摸,擦擦口水好了。

  当然知道朋友爱人不可欺,但是仍忍不住充满罪恶感地狂想,那样的唇吻上去是什么味道,那样的臂膀紧紧靠着是怎样的温暖,那样的四肢纠缠起来是如何的缠绵﹖

  “你们在一起到底做什么?除了那件事?”我是百思不得其解。

  “做所有爱人应该做的事,接吻、拥抱。”记忆中从不见她如此这般的温柔。

  “见面聊什么?”自己居然这样八卦。

  “聊什么?没什么,好像从来不聊什么。”她多少也困惑了,语言有趣是苏眉择友的第一原则,可见原则也是可以放下的,只不过看是为谁。

  “看电影?逛商店?去酒吧?听音乐会?要做点什么吧。”

  “少之又少。”她的语气又淡定了起来。“我和他几乎来自完全不同的世界,大到世界观小到衣着品位,无一相同,差异太大根本无需争论,要么完全妥协,要么中途离场。”

  “分手的日子会有多久?”替她不值。

  “不会太久,只是有些舍不得。”那种无奈,叫人黯然。

  到底是肉体控制精神?还是精神控制肉体?明明知道这段关系已前无去处、后无退路,心中更是千万次地痛下了决心,可是面对那张英俊的面孔、美好的身体,唇自然地吻上去,身体甘心贴上去,肉体要勇往直前,精神是否无能为力?

  爱恋一个人,爱他的精神,恋他的身体,如此这般才可以长长久久。不爱他的人,单单只恋他的身体,这样的路会走多远?这样的欢乐会有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