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一枭:“中国人的命不值钱”
厦门东龙陶瓷公司老板因""女厕偷窥""事件被告上法庭,厂方郑姓律师
不慎失言:""中国人的命不值钱,死了给一点钱就没事了,你们被人家看一
下又怎么样""。郑律师为此主动对记者承认""自己说话欠考虑"",后悔""做了
冒冒失失的事情""。同时请求记者不要把她说的话登到报纸上。但他的""昏
话""还是被好事的记者捅到媒体上。众网民义愤填膺,纷纷怒斥。
老枭暗笑记者和网民们小题大做、作蜀犬吠日状。""中国人的命不值钱""
,郑姓律师只不过说了一句大实话而已。自古以来,民命微贱,如猪狗,
如蝼蚁,如草芥,如泥沙,多少人白白死于非命,死于奴隶主专政,教主
君主专政、党主专政,岂但没人""给一点钱"",还要向家人收""子弹费"",死
了还要踏上一万只脚永世不得翻身,还要连累九族,遗祸子孙!
""可 百代兴亡史,灯下翻来页页红""。凡专制政体,都是战乱相继,
治化循环,治少乱多,人命如草,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只不过比较而言
,中国大多数朝代当权者、肉食者尤其残暴,大多数时期人命特别微贱而
已。古代的,近代的,杀人盈城,杀人盈野的战争年代的,这里就不去回
忆了。就近回忆一下""解放""以来的现实吧。
下面是一组当代中国人非正常死亡的数字。据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的
《口号与中国》一书披露:大跃进时期,死亡人数和减少的出生人口共有
四千多万。据《中国统计年鉴1983》统计,1960年中国死亡人数大量增加
,人口减少了1000万。当年的人口死亡率(25.4)则上升到了1938年抗日
战争时期的水平(25)。1966至1976年十年文革期间,据《剑桥中华人民
共和国史(1966至1982)》说,仅1967年就有50万城市人口直接死于文化
大革命。当时以反革命等罪被判处死刑的至少有23921人。
以上中国人非正常死亡的原因,多因人祸所致,是被饿死整死折磨至
死,被中国人自己关门打狗打死的!
还有的虽是自然灾害,却一再暴露了政府漠视人命、草芥人命的政治
态度:云南通海大地震,15621人死亡;唐山大地震,24万人死亡,16万人
重伤。当时都不同程度地隐瞒震级,隐瞒死亡人数,拒绝友好援助!烟台
海难,死亡282人;焦作大火,死亡74人;洛阳大火,死亡309人;江西小
学爆炸,死亡42人;石家庄爆炸,死亡108人;南京大毒杀,死亡42人(这
些死亡人数皆官方提供)。灾难的原因各种各样,各地政府面对灾难的表
现却不约而同:封锁消息,驱逐记者,大事化小,人数减少。
屡闻西方国家为灾难和悲剧下半旗致哀,包括台湾都当局的行政院院
长都为""八掌溪事件""叁条人命而引咎辞职,而我们的政府,从不反省,从
不引咎,反而一而再再而叁地变罪为功,因祸求福,自我吹吁,自我表扬
。
许多灾难,貌似天灾,实乃人祸,肇因于政府的官僚主义和不作为,
不尊重老百姓的生命。如一再剥夺人命的小煤窑,之所以关不住,就是由
于地方政府的纵容。""黑心""的矿主们以极低的工资从四川、贵州、甘肃等
地方招来矿工,若遇事故,矿工死了,陪个几千元甚至几百元完事!一些
地方还想办法帮助""矿主""办齐各种证件以对付上面检查,与矿主联合起来
欺骗上面。明停暗不停,""整顿出煤两不误""。
近日从报刊上获悉:郑州警方称,为了进一步加强节前金融网点安全
保卫工作,一旦发现劫匪当场击毙。这种没有经过人民法院审判就处决罪
犯分子的行为,是对公民生命权的漠视,也是违背法治和《宪法》精神的
。有网友责问得好:抢劫银行固然是一种极端的犯罪,但是面对这种犯罪
行为,公安机关应该是以制止犯罪为目的。假如,犯罪分子以武力拒捕,
这时候才能将犯罪嫌疑人击伤或是击毙,而不能发现劫匪可场击毙。同时
,警方给了民警""谁敢抢金融网点现场击毙没商量""特权,如果这种特权使
用出现错误,把一个取款公民当场击毙,该怎么办?如果发生了哪个民警
用特权公报私仇,那怎样来判断他是否违法呢?
中国人在中国的城市需""暂住"",已耳闻过目睹过许多民工为一份""暂住
证""遭受非人磨难甚至死于非命、客死他乡的故事了。""暂住证""与""脑震荡""
的报道,余波未了,日前又爆出民工因暂住证而命丧收容车下的新闻。一
件件与""暂住证""有关的惨剧悲剧,反映出政府对民工的权益的岐视和生命
的漠视。
河南浚县北老观嘴村、陕西华县龙岭村、广东省翁源县上坝村、陕西
省华阴县桃下镇等,都是大陆着名的""癌症村"",官方媒体好不容易披露出
来了,几年十几年过去,死人无数了,""有关部门""才会去过问一下甚至一
直不闻不问。还有河南艾滋病大泛滥,完全是卫生部门违法采血造成的,
政府不但不对此承担责任,反而封锁消息,甚至持续多年揭露此黑幕的高
耀洁、万延海医生进行打击迫害!
其实,比起互联网上披露的许多触目惊心的事例,上面几个例子根本
不算什么。无数血淋淋的历史事实和现实事件,已经千百万次全方位地证
明了而且还将不断证明着这个绝对真理:中国人的命不值钱。中国政府""有
关部门""根本不尊重生命、不尊重人权、不把人民当人看!
胡适之曾说过:""少年的朋友们,现在有人说:牺牲你们个人的自由,
去求国家的自由!我对你们说:""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
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
造起来的""。半个多世纪又过去了,自由平等,国格人格,依然是陌不相关
的遥不可及的奢侈玩艺。中国人依然不是奴隶便是奴才,在特权而级眼里
心里,皆贱货耳。
关于""女厕偷窥""事件,据报道""厦门东龙陶瓷公司老板已派人到该公司
和17名受害女工进行沟通"",并且""另一家企业的台商提出,公司给每人抚
慰金3000元,希望能解决此事""。比起中国政府及""有关部门""来,这已经是
非常仁慈宽厚矣,那些""贱货""还想怎样?想想那些因证件不全被收容审查
、因练某功被劳教的姐妹们吧。你们不过被台湾老板看了一下而已,丢的
是脸(贱人还要啥脸),她们丢的可是自由乃至性命呐,还不是白白的丢
了。
台湾老板万岁!郑大律师万岁!200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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