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在美国

南开大学生物系/1980年入学/88年到美国/餐馆经历/拖车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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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都 (三)

(2023-09-06 14:34:30) 下一个

李老板是四川人,却身材高大,方脸盘,丹凤眼,不怒自威。见我第一句话就是,别叫老板,叫先生。李王两人,是从小在眷村一起长大的哥们儿。兵役过后,李先生退伍上了大学,王先生子承父业,进军队院校学习后做了专业军人。

李先生大学毕业后,进公司当了白领,因为受不了昏庸上级的指手画脚,辞职下海开了饭店;王先生在军界一路顺风,官至后勤上校。两人后来由于不喜台湾的政坛风气,受不了国民党日益衰退,民进党步步进逼,退役的退役,卖店的卖店,合资一处,移民美国开了这家日本餐馆----古都。

古都还有个三老板,叫做洪叔。身材瘦小,须发皆白,一般负责中饭时间的收银。洪叔应是李王二人的父辈深交,虽然入股很少,但颇受二人尊敬。

王先生负责管账和前台侍者的管理,李先生负责酒吧和厨房以及铁板烧师傅的管理。李先生结婚又离婚,据说前妻也很漂亮,身材高挑,在我进店之后,李先生招进来一位大陆女生打工,上海师大生物系毕业,随夫F2陪读,王先生偷偷告诉我说,她长得和李先生的前妻很像,由是猜测其前妻模样。

晚上打烊后,李先生必给员工烧一顿味道不错的晚餐,中餐buffet留剩的菜肴,则任由我们打包回家。周末晚上一切工作完毕,李王俩人喜欢坐在酒吧吧台出口位置的那张桌前,喝酒聊天直至酒吧关门。从我去之后,也就常常被他俩叫住聊天,兴致所至,天南海北。对于我,王先生希望我能和店里所有人搞好关系,不闹矛盾。但真要闹起来,比如有次和位铁板烧师傅的菲律宾人,闹得几乎要动手,王先生喝住,让我跟他去前台,不过说了句:waiter和师傅,没有不闹矛盾的,也就罢了。李先生则要求我尽快适应餐馆英语,好在当时只有我一人算是外国英语,其他人不是老美,就是菲律宾人,原本就是英语,而越南、墨西哥人,也是自小在美国长大,很快就适应了。大概两个月后,我就作了铁板烧的waiter。

李先生对我还有个要求:去洗牙。当时我还不晓得有洗牙一说,但觉得自己算是很注意牙齿卫生的了,尽量做到餐后都刷。但去了牙诊所,在牙助理惊恐的大呼小叫下,才知道了自己的无知。

当时铁板烧的侍者组成是,一位美国姑娘Jennifer,一男(Tran)两女越南人(Lisa 和 Amy),一位墨西哥姑娘Mary,和一位菲律宾小伙Jonathan。Tran是领班,负责培训新人、以及分发小费(我们打共产)。我进去三个月左右,Jennifer去犹他大学作博士生,我想我是来填补她留下的空位。Jonathan后来自己努力学作了铁板烧师傅,上海师大的那位女生才得以进来当了铁板烧的waitress。人物太多,先把其余的人都放下,先只说老板这方面的。

我进去时,大家都很照顾,以至于员工们常问我是否和他们是亲戚。李先生的太太(不是前妻)叫做芳凝,为人亲切大方,声音高昂。对李先生百依百顺无比敬仰,对员工则赏罚分明,做得好如沐春风,做不好毫不留情当面纠错。芳凝对我的要求是,打扮起来,要像个拉斯维加斯大餐馆的侍者,粗戒指、直腰板、一口高级典雅的上层英文。从她那儿还学到,再急再忙也要面带微笑,绝不跑动,尤其注意身后,不后退不侧行,眼睛没看到的地方脚就不动,必得眼先到而脚后行,这点记忆很深,觉得不光是店里忙乱时做waiter的必须,也是平日生活中的礼貌常识。芳凝是这店里每天来的最早又走的最晚的人。

据王先生和我聊天时谈起,李先生的前妻虽然已经再嫁给了白人,但李先生对她还是难以忘情。而李先生和我说起前妻,却是另一副口气,觉得她太有主见,不听话。印象很深的是说他们一起开车去纽约,快过桥的时候,他吩咐前妻停车换位,由他开车。前妻不肯,说自己能行,结果进去后七转八绕,路牌根本来不及看,当时也无GPS,全凭地图指路,车速一快,哪里来得及?前妻一通大呼小叫,总算把车开到路边停下,李先生二话没说,上去先给了一顿大嘴巴。听到这儿我想,也就难怪两人要离婚了。

李王二人在美国买下饭店,准备开张之前,回了一趟台湾。觉得曾经有家牛肉面馆味道不错,就又去光顾。迎接他俩还是半年前的那姑娘,浅眉大眼,亲切自然,难得的是竟然还记得他俩名字和曾经的口味。李先生便和王先生说,我要娶这姑娘,她是做餐馆的最佳老板娘。王先生前去张罗,这姑娘就是芳凝,牛肉面馆老板的二女儿。

李先生与前妻有个儿子,判给了前妻,在别的城市上高中,偶尔会来店里,我常常陪他聊天。有次李先生和他说,你好好学习,将来考上好大学,不必担心钱的问题,我这店的一半都是你的。第二天我一进店,芳凝就把我叫到酒吧诉苦,哭着说你都听到了吧?这店的一半都是他大儿子的,那我和John怎么办?John是李先生与芳凝的儿子,当时刚上小学。我只好说,你误会了,李先生的意思是说他的一半财产是他大儿子的。

他们是黑社会?我觉得不是,最起码我在那儿快有一年,没看到什么。只是有次和王先生在酒吧聊天,说起曾有人故意来饭店捣乱的事儿,王先生从酒柜顶板上拿出把手枪问我,会玩吗?我说当兵的,枪法还可以。他说那就行了,遇到混蛋没啥可怕的。至于为何不肯雇用大陆学生,王先生的回答是,小李子(学生会的老李)的英语一直不行,虽然没让他做到铁板烧waiter,后来他说学习忙没时间就不来了,但让他留意如果有人愿意作,英语还行的,请介绍过来,倒是你先自己找上了门。我要离开餐馆去别的城市的时候,王先生特意把我叫去办公室,关了门问,你是不是惹了谁,还是欠了债要跑?没关系,说出来咱们商量着解决。

李王二人在高中时,共同追求一位富家小姐漂亮同学,后来和蔼温厚的王先生胜出,就是现在的Linda,负责前台带位。王太一看便是那种从小就养尊处优的妇人,穿衣打扮很有品位,从不说他人闲话,别人有错也只是过后私下告知,不当众人面给人下不来台。虽然芳凝在店里指手画脚喳喳呼呼,但让李王二人俯首帖耳,却只需要Linda的轻轻一句话和一个眼神儿,这点芳凝充满的羡慕嫉妒恨。洪叔的太太我们称为洪姨,其实年龄比Linda小但比芳凝大,她一直没在店里做工,专心在家带孩子。我去时洪叔的儿子大学三年级,女儿刚上大学,洪姨就闲了下来,天天邀着王太去逛商店。俩人和我老婆成了好友。

洪叔后来去路州首府开了家大型的中餐buffet,当时我和博士老板闹翻,申请了多家学校,都得到了面试邀请,正自信满满地准备回归分子生物学专业,打包要和众人告别,从此在美国一路向东向北而行。洪叔洪姨力邀我二人加盟其新餐馆,Linda和王先生夫妇执意陪我夫妻去贝坦柔芝一趟,看了洪叔的大店。虽然店好人也好,无奈我夫妻当时想都没想过要脱离学术界,去开餐馆,最后还是与众人分手。

李先生是喜欢玩的人,每年必独身回大陆一个月,无人知晓他到底去了哪里,见了何人。他驾飞机上天翱翔,开大船深海射鱼,无所不能。有许多周日晚间,酒吧里会来五六个穿戴破旧的大胡子,那是要和李先生一起去出深海的人。据李先生说,深海的鱼都很傻,潜水下去拿枪对着,它们会来咬枪口。我晕船很厉害,所以他邀了我几次没去也就罢了,不过总在厨房冻库里给我留着几条大海鱼。当然,李先生后来也死在了这爱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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