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必悲观时事

潘晓来信的作者之一。老么咔嚓眼的。不迎合不争论,不自以为是否定其他,不以为掌握真理,只是口无遮拦唧唧歪歪。
个人资料
正文

从“2?5”灾难说公民腐败

(2022-12-05 12:49:45) 下一个

从“2•5”灾难说公民腐败

                                  2004年2月

何必

最近几天,由于2月5日在北京密云灯会上发生了游人互相拥挤践踏导致37人死亡20多人受伤的重大灾难。事情出来,新闻媒体终于等到了又一个重大新闻出现,碍于宣传纪律和政府强势,目前还小心翼翼地说疏漏说及时说关怀,但无不摩拳擦掌等待着事故调查结果的出台,一定要追究责任,一定能够追究责任。现在,国家有关方面也成立了专门的调查工作组,人们都拭目以待,看最终又会有哪个倒霉的领导出面承担责任。可想而知的是,各级又亡羊补牢地加强了公众场所安全保障、停止了一些公共活动,人们热切地等待着责任追查和处理结果,并经由此达到心理上新的平衡。然后一切照旧,秩序依然,太阳照样升起,歌舞升平之中重蹈覆辙迎接着下一个灾难的来临。

但稍微想想,整个事故过程就是因为在那惨剧发生的桥上一个人跌倒了,立即引起了人群的慌乱与拥挤,争先恐后地拼命试图逃离,然后多米诺骨牌一样一连串前赴后继地倒下,最终酿成惨祸。

假如当时有人能挺身而出,号召在场的人不要慌张,都在原地站住不动,等待那个跌倒的人站起来,也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件。

但为什么却没有这样的人出现?为什么本来跌倒这样平常都会发生的事却招致37颗生命之星的陨落?在人们对于制度缺陷、公共危机处理、行政失误之类的话题老生常谈后,是不是也可以想想当时在场的那些游人在这场灾难中的角色如何?

2002年美国“911”事件发生后,人们在谈及当时情形时都不自觉地涉及到了一个题目:假如国内发生了这样突如其来的灾变会是什么样的景象?是否会像纽约世贸大厦里那样秩序井然、公众纷纷主动参与到灾后现场工作当中、为伤员献血者排起了长队?……最终不约而同地以唉声叹气刻划着不欢而散。

去年,美加大停电,北京市刘琪看到当地情形后,安排北京媒体做了连篇累牍的有关安全意识、知识方面的宣传,生怕如果这种事情发生在北京将会引起混乱。

现在的语境中,国际化已经成为一种时尚,好像经济高速发展中的中国已经在世界上一支独秀,中国人也可以因此而气宇轩昂傲视群雄了。不过,《特区文学》2002年第1期曾经登载过这样一件事,让人看过后五味杂陈。美国《读者文摘》中文版2001年6月号载文《还有人拾金不昧吗》。文章说,《读者文摘》想知道世界各地的人捡到钱包会怎么做,于是准备了1100多个钱包,派编辑“丢失”在世界各地大小城镇,每个钱包里有相当于50美元的当地货币,还有姓名、电话,以便拾金不昧者通知失主。他们把钱包丢在人行道、停车场、商店、餐馆、电话亭、办公楼和教堂的门前,然后坐在一旁静静地等候。结果文章按各个国家和地区钱包归还的比例,列表分了两大类:第一类为“表现出色”——挪威100%,丹麦100%,新加坡90%,澳大利亚70%,日本70%,美国67%,英国65%,法国60%;第二类为“表现平平”——荷兰50%,德国45%,俄罗斯43%,菲律宾40%,意大利35%,墨西哥21%。文章说:“北欧人的表现实在让其他国家的人汗颜。”此外,新西兰、韩国人也很诚实。被测试的国家还包括瑞士、加拿大、马来西亚、泰国、印度和阿根廷。撒遍全球的钱包,56%被各国的拾金不昧者归还了。《读者文摘》用大字打出他们的结论:“事实证明,诚实的人仍占多数。”他们告慰世界人民,放心吧,这个世界还算美好。但这个调查却没有放到中国来。当人们设想如果在中国调查会遇到什么样的情景时,却出现了不少人斩钉截铁地说碰到地上的钱包绕道走、说不定其中有什么骗局的怪现象。要是那杂志社真的来测试,那会是什么样一种情况呢?钱包在那儿死活没人碰,天渐渐黑了,人们更不敢碰了,可能连扒手也不敢碰了,也怕是圈套。《读者文摘》的人顶不住了,只好自己捡回来,灰溜溜地回到酒店,向总部报告,不料总部一听,兴奋不已,立即命令记者写一篇可读性更强的报道:《神秘的国度费解的民风——钱包测试的怪异结局》。

在如此道德环境下,出现密云灯会上那种“角马效应”(大批角马上岸时一只跌倒就会被后来者接连不断地踩而永远站不起来了)的场景也就不足为奇了。当丛林法则被当作社会实际生活中约定俗成的规范时,自我中心才会极度而恶性地膨胀,致使人们的行为冲破了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需要以不去损人利己的道德底线,在突然出现的困境当中(这还不应当是像足球比赛场上那种导致混乱容易发生的群体无意识场合,因为毕竟那座桥的空间很小),人们都为了自身的利益而乱了方寸,作为在场各位个人利益守护神的公共利益被野蛮地忽视和践踏,在场者求生本能演变为对于公共环境和秩序的肆意破坏与蹂躏、并且成为蔑视他人生命的动力,最终使这种灾变表现为一种十足的道德崩溃。

从学理上说,腐败被定义为利用公权谋取私利。但在现实里,却有着别样的存在。只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就会形成利益关系,也因之有了公共权力的发生,这无论对于家庭、团体、还是类似密云灯会这种临时性的人群都是如此。既然有了公权,就会产生利用其谋取私利的可能,也就是说,在两个人以上的公共空间里就会发生强势方利用权力获取不正当益处的可能性。在这个事件里,最先跌倒的那个人当然是处于弱势状态,需要公众的扶助,而接下来发生的恐慌拥挤践踏,却让人对于在场者只顾自己颠覆原本可以维护生命尊严的公共秩序的状况目瞪口呆。于是,在场每个人都主动或被动参与了的公众腐败导致了37条生命的完结。

就此而言,把责任外化于地方政府或其他什么部门,是最简便易行的选择。但这却掩盖不了在场每个人的责任与龌龊。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