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花八门

Open minded is good . Judgemental is bad
正文

把“同性恋”变成孩子爹

(2009-05-28 12:26:03) 下一个




如今流行雷人,惶惑人心的标题,
 我也就凑一把热闹。本意不是为了讲故事,晒家事。既然写下这个题目, 就得说说。

那还是近10年前的事了。我沉迷于“欲望都市”里,不能自拔。 里面那几个fabulous的纽约女子几乎都有一个有趣的“紫颜”知己。就在那时, 我开始关注同性恋。 甚至异想天开地觉得如果自己身边也有一个这样的朋友,应该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由于工作关系, 认识了现在的老公。 第一次见面就觉得他是个秀气的, 忙得脸上长包的小男生。由于我是出差到他们那里,是客, 所以他作为地主, 请我们吃饭。那天是周四,当地年轻人泡吧的日子。第二天是周五,还要上班, 老男人是吃不消的。 用餐完毕, 他带我们去夜店玩,还告诉我们他的一个朋友也会去。 我猜,应该是女朋友。 谁知,出现了一个跟他穿同样紧身黑T恤的,壮实的男子。 紧身黑T恤,一对儿男的,我当时就觉得他们可能是同性恋。他来北京出差时, 我就有意培养他。带他去吃饭,观光,购物,一来二去,发现他原来是直男,而且我们还居然有那麽点儿心有灵犀,一点通的感觉。一直培养到今天, 他已经是我两个孩子的爹了。

至今,我也没找到一个“紫颜”知己,但对他们仍然关注。

其实同性恋在音乐,服装,影视等等艺术领域有很高的造诣。有人说那是因为他们的思维方式和正常人不一样。也有人说, 如今女人们减肥成风,就是因为很多有成就的服装设计师都是同性恋。而在他们眼里,瘦而扁平的女人更中性, 更能体现他们喜欢或想要表达的风格。所以饮食失调症这种心理疾病跟同性恋有关,哈哈。

北欧的同性恋是可以公开的, 结婚也是合法的, 只是不能到教堂去举行结婚仪式。但是那不叫婚姻-marriage,叫伙伴关系- partnership。在权力与义务上,大致与婚姻一样,就是不能叫“婚姻”。可能是因为政治需要吧。并且,今天的同性恋两口子允许领养孩子,但能不能领养到就不好说了。他们每年有一次同性恋, 双性恋联欢会。 电视现场直播。 评选出年度最佳同性恋,双性恋和最佳支持同性恋的直男,直女,还有最佳母亲。所以说这里简直就是同性恋的乐土。

到底同性恋是如何形成的, 先天还是后天, 说法很多。瑞典有个笑话,说斯德哥尔摩的男同性恋比别的地方多, 原因是该城市的女性使用避孕药比其它地方的女人多。避孕药这种东西不能在自然界消失。基督教人士认为先天的说法纯属借口,通过祈祷,克制,可以克服自己的同性性取向。伊斯兰教也是绝对抵制。马来西亚的穆斯林们,会把公开承认自己是同性恋的人扔进监狱。佛教, 就更别提了。特别是显宗,异性恋都不允许。不管是先天还是后天, 不管是异性恋还是同性恋, 强迫自己爱上什麽人或不爱什麽人, 都是不自然,心理扭曲,令人痛苦的事情。

有人认为不生孩子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同性恋不能生孩子(但也不一定,精子或卵子需要第三方提供),年老以后还要靠社会养老。 这个说法比较片面。在发达的社会里, 人们靠缴税来保证自己丧失劳动能力以后的生活。纳税人中包括同性恋者。我们的孩子所享受的 社会福利中就有来自同性恋的贡献。今天的养儿防老绝对应该赋予新的诠释。再说, 还有异性恋选择不要孩子的, 难道我们能说他们也是对社会不负责任吗? 他们也纳税, 跟单身人士一起纳税, 可能比有孩子的已婚人士缴得更多。个人认为,这个地球上什麽都缺, 就是不缺人。当然, 大家都不要孩子,的确有老了以后的问题。但这种情况在相当一段时间内是不可能出现的。

有人认为可以尊重他们的选择, 但婚姻绝对不能合法。我个人的看法是:如今的男女在经济, 人格和情感上日趋独立,婚姻那张纸,无论是对同性恋还是异性恋都没有意义。但是,婚姻仍然是传统和主流文化的重要部分,绝对有保持的必要。而且,那个仪式对大多数人来说是神圣而浪漫的。婚姻的实质,在我个人看来, 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如果允许同性恋领养孩子,那麽他们的婚姻,或者另外一个什麽名字就该合法。如果我们承认异性恋的婚姻, 甚至有些没有性关系的异性恋婚姻,那为什麽不能承认同性恋“婚姻”呢?

自由是衡量生命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物质文明到一定程度, 人们考虑就不仅是活着的问题, 而是生活, 有质量的生活。 那麽我们就面临一个问题:这个质量和自由的标准是什麽?

给与同性恋自由, 那麽其他的自由呢? 比如:安乐死。生命权到底属于个人还是上帝?目前, 世界上只有荷兰和比利时是积极安乐死合法的国家。另外还有包括瑞典在内的10个消极安乐死合法化国家。 看过一部纪录片, 讲的是一位在轮椅上度日的老人在妻子的帮助下,从自己的国家跑到安乐死合法的国家,在安乐死之前,渡过自己生命的最后几天。对他而言,活着, 每一天都是折磨,毫无质量可言。我本人支持安乐死合法化,就算冒犯了上帝他老人家,我想他会原谅我们。 

去年澳大利亚有一对父女非法同居并育有一女。乱伦的自由呢?也看过一部讲这种事的纪录片:一对兄妹,也是分散多年后, 不可理喻地爱上对方,在欧洲到处逃亡, 发誓永不放弃彼此。他们说可以做绝育手术, 就是要在一起。 好像没有科学研究能充分证明近亲所生的孩子就一定有问题,只是风险比正常的情况要高, 可不一定高过正常高龄夫妇孕育孩子的风险。 法律判他们可以住在一起, 但不允许有性行为,可他们非要名正言顺作夫妻。 有心理学家认为,多年失散的亲人再见面时, 可能会产生特殊的亲密感, 使他们误以为就是爱情。 可是, 没有心理学家敢保证这 是可以治愈的。 我本人在情感上坚决反对这种自由, 实在是接受不了。 在理智上持不确定, 怀疑的态度。 

类似的自由, 可讨论的实在是太多啦。 生命要有质量, 民主和自由也要有度。 

忽然想起小时候学的那句诗:

生命诚可贵, 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 两者皆可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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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家如是说:佛教徒分为在家、出家两种,在家人是可以结婚的。 同性恋是自掘坟墓(宣化上人)同性恋,象征「世界末日」真正到了。 小朋友!你们学业成就的时候,到社会上服务,一定要安分守己、守规矩,不可学嬉皮那种浪漫的行为,更不可学同性恋颠倒的举动,他们不但对国家没有贡献,反而增长社会不良的风气。美满的家庭,乃是由一男一女所组织而成,目的为传宗接代,令人类继续,不会灭亡。如果由同性恋者组织家庭,那么,人类就要断绝。同性恋的男女,心理不正常,有变态的病症,象征「世界末日」真正到了。 世界上的事都是相对的,有阴有阳,有天有地,有昼有夜,有寒有暑,有男有女,这是自然的现象。如果人人都搞同性恋,那么,人类就要灭种,这种不合天地之理,是很严重的问题。不幸,有的国家,居然承认同性恋合法,实在令人费解!他们不但不限制,反而鼓励,居心叵测!难道要间接毁灭世界吗?这种法律,真是大错而特错,滑天下之大稽,古今奇闻。 小朋友!千万不可学他们的行为,因为现在的同性恋者,已经走到死亡的路上。每个同性恋的人,差不多都染上了比癌症还要厉害的怪病,这种病叫作 AIDS (爱死病),乃是绝症,现在没有特效药可治。凡是染上这种怪病,等于宣判死刑,寿命只有两年左右的时间。这是上天惩罚这种不守规矩的人,所谓「自作孽不可活」。如果人人染上这种怪病,那么,国家也没有了,世界也灭亡了。又回到空劫的时期。 小朋友!你们对善恶一定要分别清楚,不要杀生,不要偷盗,不要邪淫,不要妄语,不要饮酒,不要吸毒,不要懈怠,不要放逸,对于功课要努力学习,对于品格要认真培养,要做对世界有益的人,才是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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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滋病的事都归到同性恋身上, 是不正确的。也不可能每个同性恋都有艾滋病, 只能说他们的性行为方式比异性恋感染这个病的风险要高。另外,有没有性行为的异性恋,也一定有没有性行为的同性恋。
可能还有同性恋学习佛法,寻找人生的智慧,觉悟人生呢。谁说不可能呢。有终生单身的人士, 我们难道就可以断言人家的性取向是直还是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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