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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梦也圆—— Fanny

(2016-02-16 00:15:04) 下一个

 

Fanny姐是我的美丽达人。

通俗地说,每隔一周的周日上午十一点,我去她店里做护肤。两件很简单的事,深层清洁外加补水保湿面膜,中间穿插着蒸汽啦,去黑头啦,当然还有头部和颈部按摩。

我喜欢吃窝边草,凡是需要长期坚持的事情,我都很注重选址:必须很近!

让我路上花一个钟来回,我觉得太浪费时间了,也很难做到坚持。

周日我早上八点半健身房运动,九点半菜场买菜,十一点做护肤,铁打不动滴。

我第一次去她店里的时候,她们刚开张,店主Lisa推荐Fanny给我。我看看她,一头柔顺的长发及肩,饱满的圆脸红扑扑的脸蛋,大眼睛炯炯有神,笑得春光明媚的样子。我还以为她三十不到,其实她居然比我大两岁。

试做了一次后,我就决定长期在那里蹲点了,也长期固定让她给我做。

Fanny做事特别认真,我就吃这套。

每一步她都仔仔细细地进行,20分钟的面膜,绝不会19分钟给我洗掉。而且,我做面膜的时候,她不离开,洗了手给我按摩颈部和头部,幸福死我了!

我严肃地感谢了她,然后给了20%的小费。

Fanny有点惊讶,她说:“唐人比较中规中矩,10%,很少再给多。”

我说:“我在餐馆打过工,特别明白你在说什么。以后你会知道,我本来就不是个很规矩的人啦。”

对我来说,服务质量决定小费百分比,公平合理。

到后来我仔细算算,其实我还占了Fanny的一点便宜。她把我当成她妹妹一样的对待,每次都额外给我修眉毛,还送一些其他的小服务,真是暖心。

 

有一次,我忘了摘项链,Fanny一边帮我摘一边对我说:“你这块翡翠不错。”

“是的,而且很有意义,”我告诉她:“我在餐馆打工的同事一起送给我的。他们送我的第一份礼物,是个LV的钱包,我用了十年了;第二份礼物,就是这块翡翠挂件,虽然我不知道具体多少钱,但是应该挺贵的。”

我们餐馆的老大喜欢大家凑钱买个大礼物,用他的话说就是“买一件是一件”。当时他们送我钱包的时候,我不知道什么是路易威登,拿着钱包看:“这花色怎么这么丑?”

到今天,已经十五年过去了,它还是我的钱包,还是八成新的样子,简直就是冻龄啊,大有点想包我一辈子的意思。

Fanny喜欢听我讲故事,停下手里的工作羡慕了我一会儿,说:“我也有一块跟你差不多的。”

“给我看看?”我很好奇地伸头去看。

她的挂件是用一根细巧的白金链子穿着,跟我的确实很像,色泽形状都非常接近。

看到她很宝贝的收进领子里去,我立刻主意到她脸上的微微荡漾的幸福和一抹转瞬即逝的遗憾。

“谁送给你的?”

“我前男友。”

“这里的还是香港的?”

“香港的。”

“他对你很好吧?”

“非常好,我当时就是随口说了一句喜欢这块,他立刻就买下来了。港币一万多块啊,他又不是多有钱。”

“我现在反正没事,你愿意就给我讲讲。只要你不介意我蒙着面膜不能说话就行。”

“算了啦,很多年以前的事情了,没啥好说的。”

 

可是人有时候就是这样,一些自己并不太愿意提起的往事,一旦说出口,却又怎么都停不下来。

Fanny的表达能力并不是很强,加上她想借我练国语,所以讲得很吃力。我忍不住想劝她用粤语的,但无奈被膜封住了张不开嘴巴。

她跟前男友在一起很多年,至少有八年。他不是个很要求上进的男人,守着家里给他的一个小铺子,不咸不淡地过日子。Fanny说他的铺子看起来那么小,很不稳定的样子,怕香港经济不好倒闭,想要一起移民加拿大,可男朋友死活不愿意。

于是就是分手。

Fanny来到多伦多之后,脚踏实地开始工作。没多久,她认识了一个非常帅气的男人。她几乎是立刻陷进情网无法自拔。在辗转了好几年,卑微地追求了好几年之后,这个男人终于是娶了她。

Fanny的脸上并没有太多美梦成真的喜悦,只是说:“他的心不跟我在一起。”

我一直认为,一个男人不跟你交底,说什么都没有用。

结婚,对他来说也许只是一种形式上的偿还。

不过是多了张纸,他还是继续过他的日子。

 

在一个春节前夕,Fanny告诉我她妈妈病了,她要回香港去照顾她一段时间。

一走,差不多两个月。

回来之后,她立刻给我发了微信:周日你可以过来啦!

我高兴坏了。

周日我们好好聊了聊,她妈妈在医院开刀,现在已经基本恢复,她哥哥姐姐在那里继续照顾,一切都挺好的。

那天晚上,半夜时分,我突然收到Fanny的一个微信,写着:老公!我好挂住你啊!

随后是一张她的自拍大头照。

我莫名其妙地想了好一会儿,搞不清楚是笑话还是搞恶。

然后,Fanny的电话就打过来了:“唔好意思啊,我发错了!打扰你了!”

我多么灵敏的嗅觉,闻到了奸情的味道。。。嗯嗯嗯。。。

“姐姐,幸好我是女的,”我说:“我要是你们一个男客人,再让老婆看见了,情何以堪啊?”

“啊呀,不好意思啊!我在开车,点错了点错了。”

“你老公不在多伦多啊?”

“在啊!”

说完,她就后悔了。

很快,她就招认了。

“其实,我回去之前,我跟老公提出离婚了,他还没有同意。”Fanny告诉我:“我的前男友,这些年没有再交过女朋友,一直一个人。我回去的时候,他也来一起帮忙照顾我妈妈,还跟以前一样。”

“他有没有说要娶你啊?”

“嗯,说了,”Fanny说:“他还是守着那个小铺子生活,他知道我不喜欢那样,所以让我自己想想好再决定。”

“那你怎么想的啊?”我提醒她:“你都叫他老公了吧?”

Fanny挺不好意思地说:“离婚,然后回香港。”

 

Fanny离婚后离开了多伦多。

她说,她老公挺诚心的认错了,说这些年对不起她。

但是,这一切都来得太迟。

她说,我曾经用光了我所有的力气去爱他,现在连挽回都不想挽回了。

到香港后,Fanny传了张照片给我。

逼仄的厨房,堆满了瓶瓶罐罐的油盐酱醋,乱糟糟的背景。

Fanny还是喜欢拍她自己的大头照,一脸春风得意的笑容。她的背后,是一个男人在低头切菜,眼神专注认真,根本不知道她在旁边拍照。

底下,她写了一句:他在做饭。

虽然看不清楚,但是我却很喜欢。

气场相配的两个人在一起,总会让人觉得舒服。

我希望她能幸福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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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无法弄 回复 悄悄话 哎,那清苦的日子,时间长了,也不容易过啊
狮子羔羊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purplebamboo' 的评论 : 说的太对了。只是示爱,不说爱,只是说爱不谈及未来。大概不是你白头携老的那位。只有三个可能性:not good enough, not committed enough, or MBA.
颐和园 回复 悄悄话 温暖人心的好故事!
purplebamboo 回复 悄悄话 顶,喜欢! “我一直认为,一个男人不跟你交底,说什么都没有用”- 同意!
那一片绿叶 回复 悄悄话 "气场相配的两个人在一起,总会让人觉得舒服." 赞! :)
忘憂草 回复 悄悄话 柴米油鹽中的細水長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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