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野时光

二野,居于南美,正宗华人也。
正文

“告密者”档案:全部烧掉?逐一公开?

(2009-12-22 23:38:38) 下一个

“告密者”档案:全部烧掉?逐一公开?

作者: 俞飞

【南方周末】
 

真相是通往和解之路的第一步,但无法自动带来和解。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要有大慈悲百年中国,国事如麻。国运如船过三峡,一路风急滩险,几度险些翻船。而文人能一路走来始终如一者,少之又少。日前章诒和女士率先发表“谁把聂绀弩送 进了监狱?”,提出文人告密问题。随即引发王容芬女士强烈反弹,后者以“黄苗子和一代中国文化人的人权”,痛加辩驳。两篇雄文,虽观点对立,一样情怀无 异,字字声声皆是血。随后章女士再痛说家史,令人泣下。对两位命运坎坷奇女子的高见,在下尊重激赏之余,不揣浅陋,斗胆申而言之。

古今中外,告密不绝
告密现象,古已有之,史不绝书。以武则天时代为例,堪称其“杀手锏”的恐怖政策——起告密之刑,制罗织之狱,生人屏息,莫能自固。而知识分子告密, 历来为人不齿。仗义每从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语虽激愤,也可看出民众的愤慨与鄙视,其来有自。“反右”与“文革”时期,告密,特别是文人告密现象,人 们毫不陌生。其中迫不得已者有之,争功邀赏者有之,嫉妒陷害者亦有之……细究原委,中国知识分子家国忠君思想特别浓厚,自主性与抗压性不尽人意,一言难 尽。至于人性幽暗处,又何忍深责?

此事且不独中国特有,就以英美为例,文人告密也不乏其人。著名作家奥威尔被披露曾向英国外交部属下负责反苏反共宣传的情报研究处提交“黑名单”。美 国20世纪50年代麦卡锡时期,名导演卡赞涉入好莱坞政治“黑名单”事件,晚年领取奥斯卡终身成就奖时,遭遇众多知名艺术家联手抵制抗议。

类似故事,不胜 枚举。

此次告密者事件的大讨论,还应归首功于刚退休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玉臻,于《中国作家》(纪实文学卷)今年第2期最早发表《聂绀弩刑事档 案》。其人真如老吏断狱,谨慎小心,有九分证据,不说十分话。坚持实事求是,不作诛心之论。更不以算命先生自居而铁口直断,真让人分外钦佩。此次争论中, 受到几分忽视的档案,引发在下浓厚兴趣,不得不思考旧档案的新命运。

旧档案:全部烧掉?逐一公开?
如何处理旧档案?这屡屡成为转型后摆在新政府面前的一大挑战。世界各国不乏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美国耶鲁大学著名法学教授阿克曼曾语出惊人——全 部烧掉(Burn them!)。让人想起曹操于官渡之战后,将曹军内部人士在战前写给袁绍的投降密信付之一炬,既往不咎的惊人智慧。

历史的演变,绝不可能如此简单,没有一个国家完全采纳阿克曼教授的建议。统一后的德国更不惜投入大量人力财力物力,展开对东德斯塔西海量档案的复原 工作,设立专门机构——俗称高克委员会,立法向公众个人开放本人档案;并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允许历史学家与记者依法调阅。波兰等东欧国家也纷纷加以 仿效,设立国家历史纪念馆,允许个人查阅本人档案,但对涉及他人的部分作技术性处理。

让人叹息的是,一个个新悲剧随之出现。父子夫妻在旧体制下不得不争相揭发,前东德的某位妻子发现自己档案上赫然在目的“反动言论”记录,只能出自最 信任的丈夫,最后只能选择离婚收场。私人空间被无情挤压后,个人之间的信任终将变质异化。得到了真相,失去了家庭与信任的人间惨剧。开放档案的后果难料, 其成败得失,如何评价,也颇棘手。

以常识论,旧档案的真实准确完整性,岂能全无质疑全盘接受?旧档案可能多有篡改、夸大隐瞒甚至遭销毁可能。英国牛津大学历史学家阿什在看完波兰前政 府暗中收集的本人档案后,幽默地表示——世界各国的秘密警察大多一个德行,自视无所不知,无所不能,其实他们就像在从锁眼中窥伺成人世界的孩子,看到的惟 有锁眼而已。前波兰异议人士米奇尼克也坦然表示,如果自己被苏联波兰美国的情报部门,分别列入己方所谓的告密(合作)者,也丝毫不觉得奇怪。旧体制的一大 顽症就是夸大造假成性,档案又怎会成为例外?而最严重的犯罪却极有可能全无档案记录……

衡诸法理,告密行为早已时过境迁,追诉时效已过,且是否违反当年法律也有极大争议。美国证据法中有所谓“毒树之果”理论,强调非法取得证据,其效力 予以排除,法院不得采信。宁肯牺牲事实真相也要保护被告人权益。法治原则最强调不溯及既往,重视合法取得的证据,秉承无罪推定与诉讼时效的基本原则。虽有 保守一面,委实是建设法治国不可或缺的基础。

南宋理学家吕祖谦有名句:善未易明,理未宜察。最为自由主义者胡适激赏。美国学者罗尔斯更力倡权利优先于善。不能以追求社会公益的名义,轻易剥夺个 人,哪怕是全民公敌的隐私权、名誉权和人性尊严。道德绝对主义违反自由主义基本立场——国家的道德中立性与最低程度道德强制,倒与旧体制清除异己,除恶务 尽的极端意识形态狂热如出一辙。

黑档案重见天日,最吊诡的是当年的加害者早已逃之夭夭,甚至逍遥法外,而情形各异的疑似告密者却受到最严厉的羞辱。媒体如获至宝,争相公开告密者黑 名单。媒体审判姑且不论是否获得法律授权,其准确客观完整性如何,对程序正义与无罪推定人权保障带来的严重冲击,可想而知。造成的恶果,往往极难纠正与逆转。

更为惊人的是转型后当年的政治反对派,居然屡屡成为媒体公开黑档案,揪出告密者运动的最大受害者。波兰前总统瓦文萨被质疑曾与旧国安部门达成不可告 人的交易;而著名知识分子、前外长盖雷梅克更遭怀疑曾在英国流亡期间,与内务部合作。数年前华沙大主教由于曾与旧体制合作的历史曝光,黯然下台。出生于中 欧国家的文化名人,也未能幸免。例如移居英国与法国的著名社会学家鲍曼与作家昆德拉,分别被爆料曾与秘密警察合作。后者甚至被渲染成暗中揭发他人,导致一 西方间谍长期监禁云云……真假难辨,可谓迷雾团团。

哈维尔与米奇尼克早在1990年就呼吁对历史要宽容,与历史和解,既往不咎,朝前看。“我们与他们不一样!”过去的错误不能重犯。可惜此后东中欧国 家不时掀起的清洗狂潮,大多受到有心人士操纵,政治化与滥用屡见不鲜,沦为打击敲诈政敌最廉价的工具。甚至被学者称为年轻一代政客清洗老一代政治人物的神 兵利器。而旧体制中不少政治冷感的犬儒主义者,此时往往摇身一变,展现出前所未见的道义感,不惜口诛笔伐加以声讨“告密者”,其机会主义者的表现让人齿冷且寒心。

而让一般的告密者免于法律惩罚,或许正是转型正义不得不付出的代价之一。
毕竟之前革命正义大肆惩罚所谓叛徒,乃至逼供信株连构陷的前车之鉴,造成的 历史悲剧更为恐怖。人人自危的历史惨剧不能重演,两害相权取其轻是不得不然。道德追究再值得同情,终究不能践踏法治底线,过分情绪化的批判追究“告密者 ”,极易成为道德猎巫,掀起新一轮麦卡锡主义狂潮。一言以蔽之,道德私刑不可取。

新体制万万不要效仿旧体制,推出新“出身论”。德国高克委员会虽获学界不俗评价,但对于数以万计被动加以甄别的前东德国民,则是相当难堪的经历。“ 你被高克了吗?”一度成为统一后原东德地区民众的流行语,与旧体制政审程序何其相似乃尔?这与西德在1950年代处理纳粹遗产时,其最初的遗忘与包容政策 形成鲜明对照。

曾记否,德国前总理科尔不惜通过诉讼,阻止自己在斯塔西的档案曝光。

真相是通往和解之路的第一步,但无法自动带来和解,甚至形形色色的所谓真相引发新的仇恨,识者不可不察。是追求大写惟一的真相,还是小写多元的真相?当年旧体制下同为历史牺牲品的民众,何苦在新体制下再度互相伤害?

东德地区 1990年与1995年两份民意调查也显示:对如何处理旧档案,赞成销毁旧档案的民众从14%上升为25%。主张档案只向受害者开放的比例从39%微降为 36%,而主张档案只能用于刑事犯罪调查者,也从41%下降为36%。而对斯塔西个人档案应予封存四十年的主张,1990年,仅有23%的受调查者表示同 意,1995年支持者已增加到54%。此外近年来原东德地区怀旧风劲吹,东德人强烈表达心声:我们不是二等公民,我们是历史的主人,惟一能评价那个时代的 只有历史的亲历者!

寻求 “我们都是幸存者”的最低共识旧档案的价值其实有限,绝不是无价的历史财富,而是潘多拉的魔盒,一旦轻率打开,必将后患无穷!

极权主义的历史,更像一部残酷无情的绞肉机,人们为求自保,互相伤害,受害者与加害者的界限可能暧昧不清,告密者本人又何尝不是体制的受害者?有多少人能够面对历史,问心无愧,全身而退?南非大主教图图苦口婆心劝告世人:没有宽恕,真的就没有未来!

处理此类告密者问题,宜就事论事,在法言法,将心比心,以史为鉴,或许才是真正的解套之道。日后依法开放相关档案,在尊重个人隐私权的前提下,合理 平衡与满足本人知情权;避免媒体大肆爆料,造成无端纷扰;由历史学家加以理性梳理探讨,为共同未来寻求历史真相与教训,才是应追求的目标与方向。

即使对告密者甚至加害者,也要有同情的理解。不能把他们简单打入另册,加以妖魔化。要做的是,秉持当下我们都是历史幸存者的定位,超越加害者受害者 告密者旁观者的简单四分法,寻求最低限度共识,重建个人伦理与社会道德。不要再区分我们与他们,大家理当戮力同心,成为未来开放社会与法治国家的共同创建 者。法治国家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视同仁,尊重个人隐私与基本权利,与旧体制相比,差距何止以道里计。

联邦德国在二战后,成功地让无数旧纳粹成员在新民主体制下脱胎换骨,成为民主派。民主制度的包容与整合能力惊人,也为其他国家提供难得经验。共同建设一个有人情味的,具包容性的正派公民社会,才是我们携手努力的大方向。

法师道:慈悲没有敌人,智慧不起烦恼。敞开心扉,坦诚相待,放下个人仇恨,融化历史悲情,就有机会让过去惨不堪言的历史遗产,升华为全民族今天最可宝贵的民主资产。永不再犯!(Never again!)

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既要有大智慧,更要有大慈悲。

(作者为中国政法大学讲师)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博主已隐藏评论
博主已关闭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