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狼之嚎

野狼乃勇猛之兽,喜群居,尚团结。攻则群嚎而起,退则齐喑而下。不求单兵格斗之高下,不究一时得失之胜负。乃智勇双全之灵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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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凸子谈国羽

(2012-08-03 14:11:24) 下一个


 


想不到俺一大把年纪居然老跟着人家凸子后面跑。唉,没办法,谁让他是晨报老板呢,起得早哈。


不过,这次凸子不要紧张,俺这个和你那个没丝毫关系了,你想批俺都批不到了。呵呵,俺有点怕你。你想呀,这里是你的根据地,同你打起来俺肯定吃亏。赢了你吧,你那一帮子粉丝美妇们一定用口水把俺淹死(尤其当她们正在减肥的时候),输给你吧,也只能干看着她们兴奋地围着你跳舞庆祝而得不到应有的同情和安慰。


 


本不想说那羽毛球。这并不是说俺不喜欢羽毛球这项运动。俺觉得,如果一个国家在一个运动太NB,见谁灭谁, 别的国家人就不太有兴趣玩了。目前中国在乒乓球和羽毛球方面有此趋势。不过,若干年前,俺也曾狂热地为羽毛球拿世界冠军狂呼乱嚎。当然,也为乒乓球狂热过,曾经等好几个小时就为了能和一帮子人把蔡振华举起来往天上抛。


 


不过,就蔡振华和李永波相比,我更喜欢蔡振华。蔡振华带领中国乒乓球队和李永波的羽毛球队都辉煌地为中国拿了那么多牌子,都有成就。但蔡振华的一个贡献是,自他当教练后,乒乓球就没有队内互相让球的了。记得,蔡振华当球员的时候,为了能让郭跃华蝉联3次冠军,他被迫让球过。不记得李永波当球员时有没有给别人让球,推测一下,我想一定让过。让的时候估计没有一个运动员喜欢。


俺欣赏一种生活态度,当一种经历让你特别难受的时候,你有责任让别人不要重复那种感受。当然很多时候你个人力量不一定能改变世界,但至少你要去努力。这个态度如果让老夫子说就好听了,叫己所不欲,勿施他人。


此次奥运会俺已近不太关心金牌了。原因是,不管中国表现好坏,一定会在第一第二的位置。这就像过去在国营单位等分房子,如果你是单位的党委书记了,你还愁分不到好房子?


由此,思考一下体育。上世纪80年代,中国体育很落后,除了运动员刻苦精神外,别的方面(训练水平,财力支持)都和别人无法比。那个时候,一块金牌确实能让国人振奋。这个就和分房子一样,你一个刚从学校毕业到单位报到的人,给你一间筒子楼单间,你一定会感到像到了天堂一样幸福。你可以踏实地做美梦了,娶媳妇生儿子一切都有了基础。


几年后,换个两室一厅,你一定还兴奋。因为你可以想,你儿子结婚也没问题了,虽然他才刚出生。


然后,100多平米的三室两厅,然后180平米的复式单元,然后,有两套,三套。进而你到国外买N个卧室+M个洗手间不再以平米为绝对价值指标的大房子。不过,你不会像进第一次房子那样兴奋。


这个时候,我们回头再看看我们得到房子的手段。当然,正常手段一定是得到尊重的。不过,对于那第一间单间筒子楼,如果你采用了非正当的小手脚,比如给领导送礼,拿刀子吓唬人等等。我觉得可以理解,可以宽容。


第二个房子,你虚报一点一流杂志的文章数量,多搞点成果分。别人知道了,也觉得情有可原。


第三套房子,你缠着开发商为一平米4100元还是4000元的价格讨价还价,别人还是能理解。


不过,当你买最后的大房子时还为是2百万还是195万和房产经纪人争得面红耳赤的时候,你就让人觉得有些怪了。


顺便说说上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的兴奋剂的事情。现在揭秘以后我们都知道,那时中国游泳和田径放了那么多卫星都是前东德科学家将他们的某些成果转让了给我们。那就是当时仪器查不出来的有利运动的药物。我们知道1980年以前的奥运会,东德和西德都能厉害,除去美苏两霸以外,就是他们了。为了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谁更好,两德在运动场上较劲自然会让人上升到政治层面。为此,东德研究一些东西来提高体育成绩,虽然违背体育道德,但鉴于那些药物在当时不属于违禁兴奋剂,不属违规,可以理解。


所以,当东德将这些成果带到中国,中国为了在某些方面搞些突破,估计当时的官员虽知道这不太好,但还是睁眼闭眼地默许了。记得当时就有西方记者对中国的马俊仁教练进行了质疑,认为他的弟子有用兴奋药物的嫌疑。对于这个,被成绩激动得很兴奋的中国人都很生气,认为这些记者无中生有。黄宏有个小品就有一段为这事大发雷霆的。


其实那个时候不仅中国人用,美国加拿大田径运动员也用。这个自然在越来越严格的测试过程中被揭漏。到2000年悉尼奥运会,马家军在某高原训练地被中国内部检测出普遍使用兴奋药物时,被国家体委全部抛弃。从此,马俊仁教练只能换专业养藏獒了。


不说兴奋剂了,说说在比赛中让球和比输。野狼认为,如果此事发生在1984年,中国为了第一块奥运金牌,利用规则搞一个让球或比输比赛,本人觉得教练队员和其他有关人员还是能够让人原谅的。因为,那个金牌太重要了。就像我们当时得到的筒子楼单间。


如果此事发生在1992年。这个行为还是会得到原谅,5块金牌中的一块对于一个国家就像两室一厅对一个家庭一样是相当重要的。


但此事要是发生在2008年和2012年,不仅国外,就是国内的人估计都没人同情李永波他们这种干法了。李永波也许会说,人家印尼也干,南韩也干,咱不干不就亏了?这种辩解也不会有同情的市场,印尼可以干,咱不能干,人家就那有限的夺牌机会,人家为80平米的单元房为一平米4100元还是4000元的价格讨价还价,你都住500万的房子了,你还这样干,合适吗?


由此想到举国体制的事情。举国体制搞体育一定是有效的。因为你一旦被选为某种苗子,你可以无限制地享受某种资源。你可以吃进口的牛肉,喝进口牛奶。可以公费出国训练比赛。同样的苗子被这种体制搞几年一定会出好成绩。


其实想一想,这种体制对于没有这个体制支持的运动员来说也是不公平的。可是,需要取消还是继续这样做又是个话题。如何看待,还和中国的体育水平有关。


如果取消举国体制,中国的奖牌数还能入前五,一点问题都没有。但如果跌出前十呢,估计反对的就不少了。


如果继续坚持举国体制,当中国代表团像乒乓球羽毛球一样囊括奥运会90%的金牌时,你不但不觉得兴奋,还觉得你这金牌夺得不够爷们。


就像李永波搞的那个“比输”一样,金牌大国羽球大国的中国这样做不仅违背体育道德,就是在金牌之上的竞技体育中也属不够爷们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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