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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对陶渊明是走近还是背离

  魏耕原

  魏耕原(1948—),男,陕西周至人,西安外事学院特聘教授,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导。

  陶渊明《归去来兮辞》的“农人告余以春季,将有事於(以下“於”均不作简体)西畴。或命巾车,或棹孤舟”,近年论者对此提出新解,一是认为陶辞“套用‘有事于……’句式,其实是把他下地种田的活动与古代君主的祭祀、征战活动等而同之”;二是以为“‘巾车’作为‘命’的宾语,应是《周礼》中的官名”;三是“棹”谐音双关“诏”,“孤舟”的“孤”则双关“孤家寡人”之义。对此我们曾提出过讨论,近有文仍持前说,并提出要我们作答复。本来前此讨论已把问题基本讲清,因须作答又发现了些新材料、新问题,值得再作一番“疑义相与析”讨论。

  一、陶辞“有事于”是否与征战有关

  《〈归去来兮辞〉索隐三例》谓《左传》“有事于……”凡6例,其中1例指战争,余皆指祭祀;“有事於……”7例,2例指战争,余皆指祭祀。故言:陶辞的“有事于……”句式,其实是把种田与君主的征战“等而同之”。后文《再议》也没有对《问题》提出相反的论据予以反驳,只是就先前的新解重复阐释:

  对于古代(先秦)君主,最重要的事情是“祭祀和征战”,而对于回乡务农的陶公,最重要的事情是什么呢?显然是“下地种田”、因为这是养活一家老小的生计。从重要性来看,陶公把“下地种田”看得跟古代(先秦)君主祭祀、征战一样是没有什么不可以的。

  此文未提出新的论据,然前后两文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前文的依据,二是后文此处的推理。先看前者,《左传》用“有事于(於)……”实为12例,而非《索隐》所说13例。指祭祀者为9例;指战争者仅2例,而非《索隐》所说的3例,而还有1例有可能指“从事”,谓“在……中做事”。

  我们发现的“从事”义,见于《左传》“昭公十六年”:

  郑大旱,使屠击、祝款、竖柎有事於桑山。斩其木,不雨。子产曰:“有事於山,艺山林也;而斩其木,其罪大矣。”夺之官邑。

  对“有事於桑山”,杜预注说:“有事,祭也。”而对于“有事於山,艺山林也”,杜预注又说:“艺,养护令繁殖。”杨伯峻先生注引录这两条注。并在“而斩其木,其罪大矣”下注说:“《汉书·贡禹传》禹言‘斩伐林木,亡有时禁,水旱之灾,未必不由此发。’杨树达先生《读左传》云:‘森林足以防旱,古人盖知之矣。’”子产所言沈玉成译作:“祭祀山神,应当培育和保护山林,现在反而砍去山上的树木,他们的罪过就很大了。”如此译法未尝不可。但祭祀山林与“培育和保护山林”毕竟是两回事。似当译为“到山林去做事,就应当培育和保护山林”,较为恰切。退一步讲,此“有事於……”即使指祭祀,也应包括“艺山林”——“培育和保护山林”。此由第一个“有事於……”祭祀义引申为做事,可依语言环境随文而释。我们在前文《再议》提出班彪《览海赋》的“余有事于淮浦”,即游览于淮浦。已与“祭祀”“征战”无关。以后此义,也见于陶辞以后的文献中。如陈蕃《谏幸广城校猎赋》:“臣闻人君有事於苑圃,唯仲秋西郊,顺时讲武,杀禽助祭,以敦孝敬。”“有事于苑囿”即打猎于苑囿。彭羕《狱中与诸葛亮书》:“仆昔有事於诸侯,以为曹操暴虐,孙权无道,振威暗弱,其惟主公有霸王之器,可以兴业致治,故乃翻然有轻举之志。”此“有事於诸侯”,即谓来往于诸侯。以上均须随文而释,其义均与“祭祀”“征战”无关。由此可见,“有事於……”到了东汉,一般具有“征战”之义,也与君王扯不上任何关系,纯属个人行为。

  对陶渊明是走近还是背离其实,不用看注,“有事於……”用义至为明了,特别是“有事於山,艺山林也”,本身就解释得至为明确。不知为什么,《索隐》与《再议》始终未提此例,不知是把此例顺眼滑过,还是误以为指战争,或者特意隐而不言。因为《左传》的12例中仅有2例指战争,而且出现在特殊的环境中,不是一般的正常用语,很有必要再作审视。“襄公十八年”说:

  秋,齐侯伐我北鄙。中行献子(即荀偃)将伐齐,梦与厉公(指晋厉公,已被荀偃所杀,见“成公十七、十八年”)讼,弗胜。公以戈击之,首队(通“坠”)于前,诡而戴之,奉之以见梗阳之巫皋。他日,见诸道,与之言,同(巫之梦亦与之同)。巫曰:“今兹(今年)主(指荀偃)必死。若有事於东方,则可以逞。”献子许诺。

  第2例见于“哀公十四年”:

  小邾射以句绎来奔,曰:“使季路要我,吾无盟矣。”使子路,子路辞。季康子使冉有谓之曰:“千乘之国,不信其盟,而信子之言,子何辱焉?”对曰:“鲁有事于小邾,不敢问故(战事起因),死其城下可也。彼不臣,而济其言,是义之也,由弗能。”

  前例巫皋的“若有事於东方”,是暗示的话,不明言伐齐,属于讳言性的说法。因“国之大事,在祀于戎”,战伐事不是他可以明言的。再则“中行献子将伐齐”的想法出自荀偃,并不代表晋君,而做梦与晋厉公“讼”,且斗而不胜,才问巫皋,故伐齐只是荀偃的意愿,因而巫皋方有“若有事於东方”的暗示。后例说邾国的射“以其国之地奔鲁,是不臣于国与君”(杨伯峻注语),所以子路认为“彼不臣,而济其言”,与之相见约会,是把不义的行为当作“义之也”,因而拒绝冉有的请求。子路所说的“鲁有事于小邾”,即征伐小邾,同样属于讳言,不便明说。再则,《索隐》所举还有《论语·季氏》:“季氏将伐颛臾。冉有、季路见于孔子曰:‘季氏将有事於颛臾。’”冉有与季路为季氏家臣,故不便明言“季氏将伐颛臾”,所以用“季氏将有事於颛臾”的委婉说法,用法接近《左传》指征战的两例。

  由此看来,《左传》与《论语》仅有的“有事於……”与“有事于……”指征战的三例,都不是堂而皇之的公开说法,或暗示,或讳言,都不愿明说,而且都出现在一定的特殊语境中,并都见诸对话之中,而非《左传》作者客观的叙述征伐之事。因之,陶辞的“将有事於西畴”,用的是“从事”义,即与子产所言“有事于山,艺山林也”,以及班彪、陈蕃、彭羕的三例应当同义。因而《索隐》依据《左传》与《论语》对话的特殊语境中指征战的“有事於……”三例,即谓陶辞“有事於西畴”是说“把下地种田的活动与古代君王祭祀征战的活动等而同之”,是站不住脚的,二者风马牛不相及,显然不能作为立论的前提依据。因为此三例把“征战”说成“有事于……”带有把大事征战说的模糊,把重大化为一般,属于暗示性语言技巧,陶如把平凡的种田说成重大的“征战”,也就是把小说成大,把明确的说的模糊,这是何苦来着,要用语言来表示对将来生活的想象,如此的“遮遮掩掩”?何况这是自己说自家话,又何需要讳言呢?

  再则,我们在前文《问题》提出班彪《览海赋》起首二句的“余有事于淮圃,览沧海之茫茫”时,说:“任何读者都不会把起首二句,或者其他的‘有事于’的句式‘与古代君主的祭祀、征战活动等而同之’,或者联系在一起!”不知何故,《再议》的作者对此视而不见?

  其次,从推理看,《再议》说古代君主最主要的事情是祭祀和征战,陶之归隐最重要的事情是“下地种田”,所以“从重要性来看,陶公把‘下地种田’看得跟古代(先秦)君主祭祀、征战一样是没有什么不可以的。”如此类比推理,失去了逻辑上同类型相比的合理性。因为种地和征战、陶与君主性质不同,事有大异,身份悬殊,根本不能“等而同之”,并非像“五十步笑百步”那样,性质都是临阵脱逃。否则,其谬误之显而易见。陶之“重要性”怎么能与君主的“重要性”等同起来,比如说刘裕最重要的事情是如何能当上皇帝,陶渊明看重的事情就是不愿同流合污,而决然不能说陶的归隐与刘裕控制朝廷以便进一步篡位的行径是一样的,“没有什么不可以的”。显然背离了陶辞的本意。如此泾渭分明的问题,不知出于何等缘由混为一谈!

  二、“巾车”是否夸张、用典、双关与拟人

  《索隐》以为陶辞的“或命巾车”,“至少包括三种修辞手法:一是夸张,即陶渊明把很普通的农用小车说成‘巾车’;二是用典,让人想到古代王、王后出行时才可以‘命巾车(官名,指人)’;三是双关,‘命巾车’既是说‘套上有布篷的小车’,又是说‘命令掌管车马的官’。”《再议》仍未提出新的论据,只是就原说再作发挥:

  “巾车”在《周礼》中是官职名称,指人,陶公可不可以把“巾车(有布篷的小车)”当成人去“命令”?回答还是:完全可以。因为,官名“巾车”负责的是古代(先秦)君主的出行活动,而“巾车(有布篷的小车)”负责的是陶公的出行活动,功能一样。陶公完全可以把“巾车(有布篷的小车)”当成人去命令。这是陶公的诙谐、幽默。今天喜欢玩车的人,称自己的爱车“老婆”、“情人”,以物拟人,以示喜欢,有何不可呢?

  论者的前文《索隐》把“巾车”说是“夸张”,又是“用典”,还是“双关”,后文《再议》又说是“以物拟人”,把四种修辞全派上用场。“或命巾车”有如此之多的修辞吗?

  首先,“把很普通的农用小车说成‘巾车’”,而谓之“夸张”,即是把小车看作管车的官员,其间的“夸张”实在领略不出;说是“用典”,我们把“古代王、王后出行时才可以‘命巾车(官员,指人)”与陶公出行用的“普通的农用小车”,实在也联系不到一起;而且一会儿把“巾车”看作“很普通的农用小车”(《索隐》),一会儿又看作“有布篷的小车”(《再议》),这本身矛盾不合“有布篷的小车”绝非属于“农用”,“农用”载物者绝不须“有布篷”。即以后者看,王者之“巾车”亦绝非蒙上“布篷”之类的车衣。而且又怎能从“有布篷的小车”联系到《周礼》的“巾车”官名,而“巾车”之官所管当大车高辂而绝非“农用小车”,车衣之辉煌亦非“布篷”可比,故“用典”实在也看不出来。至于“双关”,留待下论。《再议》又以“陶公完全可以把‘巾车(有布篷的小车)’当成人去命令”为据,说是“以物拟人”,又说“这是陶公的诙谐、幽默”,在封建社会,就是有再大的豪气,也不会“诙谐、幽默”到自拟君王的派头上。陶之“幽默”只能说几个儿子都很傻,他把酒壶如何底儿朝天也倒不出一滴来,自嘲过自己如何横下心来去“乞食”,想象过自己死去亲人如何的悲伤,诸如此类的“诙谐、幽默”,全说的自家话或“田家语”,全然不会与官场沾一点边,而又遑论要和君王的“巾车”官员拉上关系,避之唯恐不及,哪敢还要自拟一番!陶渊明即便拥有泼天的胆量,也不会说出这些无遮拦、无禁忌的话头。何况一部陶集以朴素取胜,很少用比喻,至于夸张、拟人则屈指可数,双关更是罕有所闻。

  对于“或命巾车”,就是再普通不过的——有时驾车出游。平淡得至为明白,怎么会蕴涵那么多的修辞!至于其中的微言大义,那更是陶公消受不了的!

  目前学界对双关定义只有笼统的概念,至于详细的界定尚未趋于统一,但双关必备的条件,还较明晰。一是双关语本身应是多义的,又因任何词独立看绝大多数是多义的,故须处于具体特定的语境中可能是多义的。二是“表示虚假信息和深层真正的信息之间的联系,必须具有某种相关性,否则无法解读”,或者说彼此必须具有类似点。三是双关的词必须是多义或同音。四是所产生的双关意义,在文字形式上虽无主从轻重的平行式双关,但在内容上却有主从真伪的分别,必须是言在此而义在彼,即词面义为次为假,蕴涵双关深层义为主为真,或称为“正偏离”。《再议》认为:“诗文中词语的字面义和双关共生并存,不是非此即彼、有此无彼的‘不两立’关系,证明甲方真实,不能因此证明乙方不真实。”这是对双关的误解,即从《索隐》所举“莲子”谐音双关“恋子”而言,《子夜夏歌》的“掘作九州池,尽是大宅里。处处种芙蓉,婉转得莲子”,虽然“字面义和双关共生并存”,但真实义是“莲子”所双关的“怜子”(而非“恋子”),而九州池“处处种芙蓉”是虚假的,非真正要说的话,所以甲乙两方,只有一方是真实的。

  据此,即可衡量“巾车”是否为双关的修辞。《索隐》其所以视之为双关,是因为“既是说‘套上有布篷的小车’,又是‘命令掌管车马的官’”,这是建立在把前句“有事於……”看作“征战”的前提下的判断,或者说前句就是特定的语言环境。如前所论,“有事于(於)……”有从事、作事的泛指含义,“有事于西畴”即是到西边的田地上春耕,那么“或命巾车”又怎能双关到“命令掌管车马的官”呢?它失去特指语境,此不妥一也。其二,即使看作双关,当属于言在此而意在彼,那么“套上有布篷的小车”是次要的,或者是虚假的,而“命令掌管车马的官”是主要的,是真实要说的话,而陶辞的真意是这样的吗?三是所谓双关的两端不具备隐藏的类似点。如果仅依据“巾车”的两种不同之义,就认为是双关,就失去了双关界定的规范,流于随意性而失去控制,无遮拦地指鹿为马,因为绝大多数词都有多义性,我们不能随意把某词其中两个不相关的含义说是双关。

  三、“或棹孤舟”的“棹”与“孤”是否双关

  《索隐》说:“‘或棹孤舟’的‘棹、孤’两字,都是双关,‘棹’谐音‘诏’,‘孤’则一语双关。”又言“‘棹’与‘命’相对,正是借用了‘诏’的意义”,“古代君王才可以‘称孤道寡’,陶渊明所说的‘孤舟’,可以是‘孤独的小船’,也可以是‘我’的小船。因为他既然可以像古代的帝王一样‘有事于……’,自然也可以遮遮掩掩地称‘孤’。”《再议》同样没有提出新的论据,同样也没有对拙文提出相反的论据作出辩释,仅是重复前论。

  既然“‘棹’与‘孤’两字,都是双关”,而且语境与“或命巾车”同出于一个前提,都建立在“既然可以像古代的帝王一样”的基础上,然而上文已经论证陶辞的“有事于……”与“征战、祭祀”无涉,而且“或命巾车”亦与官员不相牵扯,那么“‘棹、孤’都是双关”,就失去可能双关的语境,也就看不出像所谓的“双关”。其次就双关之言在此而义在彼的特征看,作动词的“棹”是次要而虚假的,而双关的“诏”是主要而真实的;同理可得,“孤”之孤独义是次要而虚假的,双关的“孤家”才是主要而真实的。那陶大隐士怎担当得起如此的口气!这不成了和黄巢菊花诗一样的文字吗?

  如果还是按照《索隐》所例举的六朝乐府民歌常以“藕”谐音双关“偶”,那么“藕”是次要而虚假的信息,而“偶”才是主要而真实的。即从言在此而义在彼的特征看,那么陶辞这几句的“字面义”,正如《再议》所说:

  农民们告诉我春天来了,我将要到田里去开始耕种。有时套上那辆有布篷的小车,有时划着那孤独的小船。

  如此“字面义”是次要而虚假的。而《再议》所说的“双关义”,即深层义是:

  农民告诉我春天来了,我将要出发征战那几亩农田。有时我命令管理车马的官员(有布篷的小车),有事棹(诏)令孤家寡人的船。

  这才是主要而真实的。犹如《再议》所举“我失骄杨君失柳,杨柳轻扬直上重霄九”,轻扬的“杨花柳絮”是次要而虚假的,因为提出的不是真正要说的话,而谐音双关的杨(开慧)、柳(直荀)才是主要的,真正要说的话。它的特定语境是“我失骄杨君失柳”,所以,杨柳才双关到以此为姓的彼此之亲人。那么,比较《再议》以上“字面义”与“双关义”,哪个是陶辞真正要说的话,不是昭然若揭?

  作此辞时,陶渊明连彭泽令都决意不做了,哪里还会想到有“巾车”之官与“孤家的船”供他颐指气使地“诏”呢?而且连辞去彭泽令的政治原因都不愿提及,哪里还谈得上“孤家寡人”的名分呢?至于《再议》从以上两层义得出的“结论”是:

  他回到了自己的家,就进入了一个属于自己的独立王国,而他正是这里的王侯,可以用一个王侯的语气叙述他从事生产劳动的过程。

  这还是复述《索隐》之结论,分明采用了三个暗喻的表述方式。若理解无误,那就更莫名其妙,陶辞的这几句话到底是夸张、用典、谐音、拟人、双关,还是比喻,为何游移如此,闪烁不定呢?“己之惛惛,焉能使人昭昭。”不过两文还是强调其中的双关,然而处处却违背了双关的言在此而义在彼的原则,而且特定语境与二者联系的相似性,均不符合。

  还有些问题百思不解:一是无论是民歌还是文人作品,还有哪一篇把自己和“孤家寡人”双关起来,把自己要做的事等同于君主的征战?二是辞体作品有没有双关,我们只在赋体中发现一例。曹丕《校猎赋》的“高宗征于鬼方兮,黄帝有事于阪泉”,而且前句已用“征于”,后句属于同义而变文。此与单用“有事于”表征战有别,且文体是赋而非辞。三是在最为想象的《闲情赋》与《桃花源记》里,前者只是说要追求“负雅志于高云”的女性,而非物色什么皇后;后者只要求“秋收靡王税”的安宁世界,而不是要作享用“王税”的君王。四是陶之诗文辞赋,无论描写叙述或议论连最常见的比喻都极少用,陶辞这几句何来这么多的双关、夸张、谐音、用典、拟人?五是陶之愤然辞官的原因,辞之序文说是情在“骏奔妹丧”,而辞中却对此一字不提。对辞官的政治原因讳莫如深,而且对过去五官三休的仕历,一则曰“尝从人事,皆口腹自役”,二则曰“既自以心为形役”,三则曰“悟以往之不谏”,四则曰“实迷途其未远”,均指过往几番入仕,而为何不明言做官,相反却在种地时想起自拟君王,而公然“称孤道寡”?六是陶辞一篇之中三见“孤”字:一是“抚孤松而盘桓”,一是“怀良辰而孤往”,为什么“或命孤舟”可以双关,可以说成“孤家寡人的船”,而“孤松”不能看作“孤家寡人的松”,“孤往”不能看“孤家寡人前往”?七是对已提出的班彪的“余有事于淮浦”回避不作解释。难道这句也能看作——我将到淮浦去征战?八是陈蕃的“有事于苑囿”,彭羕的“有事于诸侯”,又将作何解释?九是“棹”与“诏”,两字谐音,是不是就可以双关,而其间的关系与类似点又是什么?如果两字谐音,那么汉字不知道有多少字都属于谐音,而它们又都能双关?十是如果说陶公读过《左传》《论语》就可以用“有事于……”叙述国君征战,那么陶肯定也读过班彪、陈蕃、彭羕之作,为什么就不能随文而择呢?十一是自西汉伊始,是否能以“有事于……”指战争作为行文常用义。十二是陶集异文极多,即如此辞,《文选》“有事于”作“有事乎”;而“或棹孤舟”,《宋书》《南史》本传并作“或棹扁舟”,这些异文均说明无“征战”、“孤家寡人”之义。而异文往往是相对应文字的同义词,亦可证明今本流行文字无此微言大义。十三是苏轼曾和陶辞,门下士群起而应之。苏辙《栾城集》、周义敢等《秦观集编年校注》均存和辞。后者《和陶渊明归去来辞》相应的这几句为:“乡人告予以有年,黍稷郁乎盈略。止有弊庐,泛有扁舟。”“扁舟”拟陶之“孤舟”,可见并无“孤家寡人”之义。次句拟“将有事于西畴”,亦与“征战”无关。如果陶辞果有此义,秦观拟作连其中所谓的“幽然”都没拟出来,算是白拟了。或者说秦观未看出其中深意,恐未必然也。十四是陶集注本极多,自从宋元明清至近当代,有那么多的详注,特别是杨勇、王叔岷、逯钦立、龚斌、袁行霈的注本,吸纳前人成果,至为精详,都没有一家看出如此重大的双关意义,是从古至今都看走了眼,还是提出新见者见骆驼而怪马背不肿!

  四、陶渊明是否为“极谨慎的人”与学术规范化

  我们在《问题》里提出“陶渊明是极谨慎的人”,《再议》以为实属可商:“写出‘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的陶渊明很勇敢,他歌颂和最高权威斗争、砍去了头还挥舞盾牌和斧子抗争到底的人,这看不出陶渊明‘极谨慎’,反而显示他有斗志。又‘夸父诞宏志,乃于日竞走。似至虞渊下,似若无胜负。’‘日’可喻皇帝……陶渊明歌颂与日竞走的夸父,且评价‘无胜负’。可见他并非‘极谨慎’。”所举两个论据,均为《读山海经》两首,属于神话的再叙写,前者是否就是“歌颂和最高权威斗争……抗争到底的人”,后者把夸父所逐之“日”,比作“皇帝”。陶诗复述神话,是否其中蕴含如此大义,是否以此为据就能证明陶潜为人“很勇敢”,连发挥之义是否靠得住都成问题,怎么就说“很勇敢”呢?

  东晋为门阀社会,等级森严。《世说新语·容止》记温峤曾骂渊明曾祖陶侃为“傒狗”,而陶侃还手握八州军权。到了陶的祖父辈家道中落,陶渊明只好三番五次出仕,他看不惯刘裕的独裁,而决然归隐。归隐会有饥寒,故有《乞食》诗说自己讨饭,这是要有勇气的;陶之归隐必须劳动,劳动在东晋上层社会观念是什么价值,则不消说。他却还要把自己的辛苦汗水贫苦饥寒写进“田园诗”,这在当时是要持有何等的勇敢!还有《咏荆轲》,所刺杀者则是真皇帝,甚至赞美说“其人虽已殁,千载有余情”,这够得上“很勇敢”了。《闲情赋》用“十怨十悲”去追求心仪之女人,大有至死不渝之精神,这对好面子的文人来说,也要有些勇气。他对待死亡也无所畏惧,《自祭文》《挽歌诗》便是显证。

  然而他又是极谨慎之人,他一提到官场就讳莫如深,不愿意去招惹是非,这在陶辞里已看得很明白。他把做官看作“驱役”,或者是“暂为人所羁”、“一形似有制”“误落尘网中”,诸如此类于陶之诗文辞赋俯拾皆是。他的自传《五柳先生传》没有一字涉及官场。《与子俨等疏》一如家书,可以百无禁忌,而对自己的仕历却说:“少而穷苦,每以家弊,东西游走。”把辞官隐居说成“性刚才拙,与物多忤。自量为己,心贻俗患,黾俛辞世”,谨慎到极点,可谓小心到家。他为了保护自己,不得不如此谨慎。因为魏晋以来,名士少有全者,他怎能“勇敢”得起来,直接去指官场戟手大骂?

  他又是对政治时局难以忘怀的人。《拟古》其九“种桑长江边”一首就是写晋宋移鼎大事,而用擅长的“田家语”像写“田园诗”一样。《述酒》记述刘裕派人毒死已废的晋恭帝,就以“十诗九言酒”的本领,作成千古费解的“诗谜”。无论言人言己,只要涉及官场与政局,就不得不“极为谨慎”。我们不能看到他复述神话故事,就把他看作“很勇敢”,而对以上缕缕大端却视而不见,而再说他不“谨慎”还“很勇敢”!

  再说学术的规范化。《再议》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说:“陶渊明用古代(先秦)君主使用‘有事于’、‘巾车’、‘孤’等描写去种田的过程,只是一种诙谐幽默和自嘲,通俗点说是耍贫嘴,穷开心。可以想象:天高皇帝远的穷乡僻壤里柴门草屋篱笆墙之间,鸡鸣狗吠小儿嬉闹翁媪闲答村妇野老的婆婆妈妈声里,陶渊明在老婆孩子面前双关地称‘孤’(不是‘朕’),哪怕淳朴憨厚大字不识连县衙门朝哪都不知道的农人邻居听到了,即使听懂了也是当是俏皮话,陪着笑笑而已。”陶在诫子的家书里,连说到自己出仕都是那么的忌讳,却又怎能在村子里到处摇晃去“称孤道寡”?果真如此,那就有点与阿Q相差无几。《再议》又说:“而且,并没有资料显示:陶渊明隐居后,皇帝或刘裕派了锦衣卫之类潜伏在陶公村里,窥伺其言行。何况陶公并非‘帝室之胄’,日理万机的皇帝或刘裕大约没有整天惦记着陶公说什么、写什么的那份闲心。正好比,当今一农民老头儿田间地头嚎上一嗓子豫剧《折金枝》唱段:‘有为王那个坐江山呐百里如一。’好听有人叫好,难听有人取笑,没人听也无妨,反正本来自乐。若警察逮捕他,说他有复辟帝制的野心,要开历史的倒车,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宋书》《晋书》《南史》与萧统所撰陶传里,后军功曹颜延之造访过陶,并流连多日。是王导的曾孙又是刘裕心腹的江州刺史王弘,就很想见他,便半道拦邀,交往者还有世家大族的谢瞻等。即使在他去世之年卧病时,江州刺史檀道济造门往候,以“贤者处世,天下无道则隐,有道则至;今子生文明之世,奈何自苦如此?”威逼他出仕,因不出仕就已表示“天下无道”。檀道济为刘裕之腹心,自许为刘宋的“万里长城”。《再议》的作者为何对这几部皇皇正史熟视无睹,一直到陶之去世前,刘裕的儿子宋文帝“还惦记着”他。至于以戏剧唱词“为王”云云,怎能作为陶辞可以“称孤道寡”根据?锦衣卫之类的“潜伏”“窥伺”云云,就未免有些“戏说”“大话”的“风采”,于正常的学术讨论相距就更为甚远,而于学术规范未免失控。还有“陶公完全可以洋洋自得‘棹’它一把的”之类的话头,亦属此类。

  至于“正因为这层双关义和历史典故义构成……有字面义掩护,谁还无端找碴儿?何况陶集中,用典俯拾皆是”,既然双关的典故如此之多,为何《再议》未再举出一例作为佐证,却虚晃一笔,便匆匆收场。

  东晋百年间,外似平静,然称兵问鼎先后不绝。前有苏峻、王敦,后有桓玄、刘裕,苏王兵败未逞,而桓玄径直兵犯京师称帝,接着又是刘裕消灭桓玄而控制了朝廷。正如鲁迅先生所说:“到了晋末,是乱也看惯了,篡也看惯了。文章便更平和,代表平和的文章的人有陶潜。”又说:“陶潜之在晋末是和孔融于汉末与嵇康于魏末略同,又是将近易代的时候。但他没有什么慷慨激昂的表示……他于世事并没有遗忘和冷淡,不过他的态度比嵇康阮籍自然得多,不至于招人注意罢了。”尤其是陶还曾是桓玄、刘裕的下属,他又怎能在辞官弃职的宣言里,还要以“有事于……”表示王者的气派,吆喝“巾车”官员,而且还要“称孤道寡”,陶再“勇敢”也“勇敢”不到这份上!而且他心里还有一层阴影:《晋书·陶侃传》里说,陶侃早年曾梦生八翼,飞过八道天门,至九门为阍者击坠,折断左翼,故谓他后来“潜有窥窬之志,每思折翼之祥,自抑而止”。自苏轼伊始,刘义仲、吴澥、朱熹、王夫之、王懋竑、王鸣盛、赵翼等纷纷驳难雪诬,陶渊明对门阀大族的子虚乌有不实之词,然犹载之王隐《晋书》,又收入唐人所撰《晋书》。陶渊明对所谓的曾祖“折翼之梦”之辞不能没有所闻,他又怎能在弃职的宣言里说些“征战”、“命巾车官员”、“孤家寡人”这些不三不四的话来。还有陶之辞职未及秋熟,而辞文中所言归家之后之文字,“非回忆所叙,而是悬想当场即兴,顺风光以流转,应人事而运行”。既然“春及”一节属于想象归家种地,又何来在种地时又再想象“王者”“孤家”这些东西?

  《再议》说:“陶渊明在心中没有皇帝和权臣,皇帝和权臣的眼里也没有了陶公,他们虽在同一个太阳下,各自的圈子虽曾经相切,但已游离,他们互相淡出了对方的视野。”这不仅与论者所说的陶公所写的刑天是“歌颂和最高权威斗争”、“抗战到底的人”相矛盾,而且如上文所言刘裕之亲腹要见陶,刘裕父子的重臣檀道济要威逼陶出仕,因此颜延之为陶所作悼词而称“陶徽士”;陶之《拟古》其九、《述酒》等诗均与东晋朝廷包括皇帝和权臣“相关”,这怎么能说“互相淡出了对方的视野”呢?又言“陶渊明诗文引起注意和评论在他谢世百年之后”,由此得出“今天议论陶公动辄和政治斗争、权利倾轧以及和黄帝群臣搅在一起,又对陶公误解可谓深矣”,且不说前者的依据又怎能得出后边的结果。陶去世后,由颜延之亲撰悼词,谢灵运《登江中孤屿》的“怀新道转回”就用的是陶之的“良苗亦怀新”,把“田园诗”的词语用入山水诗,而鲍照也有《学陶彭体》。三大家一起向陶礼敬,而大谢被腰斩仅距陶之卒年只有6年。按彼此卒年相隔时间计算,而鲍照也不过33年,模拟陶诗的江淹至多78年。对陶予以礼赞的钟嵘,最多为92年,而他们的拟作、评论当比卒年更早。那么,自陶谢世百年之后对他的诗文才有注意和评论的说法,又不知从何说起。如翻翻陶诗接受史的著述,百年之内宗陶尚不止于此。至于《再议》说晋宋易代时,“皇帝尚一头露水,陶公更莫名其妙”,只要看晋恭帝所说二十年前晋氏已不有天下,与陶之《拟古》《饮酒》《述酒》诸诗,陶又是何等的关注,于时局并未忘怀,这些话头是知人论世,还是如论者所说的“妄想当然”,这不是纤毫毕露、泾渭分明吗?《再议》还说陶渊明“对理想的君主圣贤……是充满向往和憧憬的。这从《桃花源记》中可以看出来”。桃花源里没有“圣贤”,连“王税”也没有,何来什么“理想君主”,就是整部陶集也没有向往的君王!《再议》还说陶知道“巾车”是官名,就可用此典,那么《孔丛子》、皇甫谧文中的“巾车”,陶难道没有读过吗?又说陶知“孤”可做君主自称,就可以“称孤道寡”,那么《问题》已提出陶集那么多的“孤”字,难道都是“孤家寡人”吗?又言陶会使用或可能使用双关手法,所以“棹”双关“诏”,“孤”双关“孤家”,这些所谓的“证伪法”只能是陷入“此地无银三百两”的荒谬的泥沼中。

  总之,《再议》对拙文《问题》提出相商的论据,采取回避的态度,只是不厌其烦重复详述已经提出的见解。从讨论的方法上,与寻求确解上,都未免于论证自己的观点过于杳渺,只能是对陶辞之背离,而且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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