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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托马斯·杰斐逊

  托马斯·杰斐逊是世所公认的人权大师。他在晚年时预先写好了自己的墓碑,碑文为:

  埋在这儿的是,

  美国独立宣言和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令的起草人,

  弗吉尼亚大学之父,

  托马斯·杰斐逊。

  杰斐逊出任过州长、公使、国务卿、副总统和总统,但他却希望后世忘却这一切,他只要求人们记住他是《宣言》和《法令》的起草人及弗吉尼亚大学之父。这碑文简单而明确地表达了他的内心。

  1743年4月13日,杰斐逊出生于弗吉尼亚的阿尔贝马县。他父亲彼得,是来自威尔斯的一名拓荒者。托马斯出生时,彼得已是当地数一数二的富绅了,拥有1000多英亩的土地和上百名的黑奴。

  托马斯14岁那一年,彼得就去世了。他希望儿子能成一个有学问的人。儿子没有辜负父亲的愿望。1760年3月25日,杰斐逊被注册为位于威廉斯堡的威廉和玛丽学院学生。正是他的大学生活,使杰斐逊成了杰斐逊。

  他碰到了一个与他有缘分的老师,这就是数学教员斯莫尔。据杰斐逊在《自传》中说:“那时,苏格兰人威廉·斯莫尔博士担任了数学教授,我很幸运,这也许决定了我一生的命运。他是一位在大多数很有用的科学分支方面都有很深造诣的人,乐于与人交流思想,举止高雅得体,心胸宽广,思想开明。对我来说最幸运不过的是他很快就喜欢上了我。每当他在学校无课时,把我当作朝夕相处的伙伴。从他的谈话中,我第一次了解到科学领域的浩瀚,以及我们置身于其中的事物的体系。”

  人生中往往有偶然,而偶然竟能决定一生。试想,渔夫彼得若没有遇见耶稣,他必然永远是渔夫,但耶稣在一秒钟之内,使他从此变成了使徒彼得。

  通过斯莫尔,杰斐逊又结识了著名律师乔治·威思和总督福基尔。从年龄上讲,这三个人几乎都可以作杰斐逊的父亲,但他们三人竟与杰斐逊结成了“四人帮”(Quartet)。这名词不是笔者捏造的,而是杰斐逊自己承认的称呼。

  中国的一位著名文人曾写过一篇小文,题为“陋室铭”,现在杰斐逊所访之地不是陋室而是官邸,与“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却有异曲同工之妙。举凡知识分子思想之发展的推动力往往有二,一曰书本,一曰议论。杰斐逊在大学中是一个有名的勤读者,杰斐逊传记作者索尔·帕多弗写道:“他精力过人,一天足可攻读15小时。他往往黎明即起,埋头于书本中,手不释卷,直至深夜两点。”

  托马斯·杰斐逊

  但更能促进他思考问题的仍推“四人帮”的高谈阔论。杰斐逊自己写道:在那里“我曾听到的有益的见识,纯理的及哲学的议论,比我一生中在别处听到的都多。这真是古雅典式的社会”。

  总督大人当然不会传授杰斐逊革命思想,但议论本身就是一场口头上的战斗,它大大地推动杰斐逊活跃自己的思想。

  1767年,杰斐逊24岁,就开始从事律师业务。1767年他经办高等法院的案件68宗;1771年,他接了430宗案件,可见其业务相当兴隆。这儿我们要顺便提一下,我们中国人一般一辈子都不会与法院打交道,但在美国,丧猫失狗的小事都要进法院处理,所以杰斐逊一年才可有430宗案件。据杰斐逊后来写给朋友的信中说,他的律师生涯使他“看到人生的黑暗面,于是我又读诗歌予以中和而注视人生的光明面”。

  1769年,杰斐逊当选为弗吉尼亚的州参议员,从此踏上了政治舞台,1774年波士顿茶案发生后,弗吉尼亚的参议院因支持波士顿,被新任总督邓摩尔下令解散。议员们决定8月1日在威廉斯堡召开一次代表大会,推选出席大陆会议人选。杰斐逊特地写了一份材料,题为“英属美洲的权利概述”,其中说道:国王“该看得到,强权并不能产生公理……”

  这些乃是我们的不平之鸣,我们就如此这般向英王陛下提出,措辞平直,感情激动,无非是自由人民在要求他们权利时应有的态度;他们的权利乃是根据宇宙定律而来,却非他们主上的恩赐。让那些畏怯的人来奉承吧,美洲人可不会这套花样。他们明白,国王是人民的仆人,而非人民的主子。

  与英国分离既不合我们愿望,也不是我们利益所在。在我们这一方面,我们愿意牺牲一切,只要是合理的,以求恢复安宁。在他们那一方面,他们应以宽大的计划来建立联盟。但是他们可不要打主意排斥我们于其他市场,更不能打算在我们领土内,对我们财产课税或统治,除了我们自己,谁也没有这种权利。

  赋予我们生命的上帝,同时赋予了我们自由;暴力可能破坏但却不能拆散它们。陛下,这就是我们最后的、我们不移的决心。

  这本小册子流传到英国,英国国会就把杰斐逊的名字列入叛逆名单,视为公敌。

  1775年,杰斐逊被选为出席大陆会议的代表,1776年又再次获选代表。就在这次会议上,杰斐逊被授权草拟一份《独立宣言》。从6月11日至6月28日,他花了17天工夫,终于草就了宣言,并在其中为世人留下了不朽的名言: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有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利改变或废除它,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其奠基原则,其组织权力的方式,务使人民认为唯有这样才最有可能获得他们的安全和幸福。

  但就在同年6月12日,弗吉尼亚州议会通过了乔治·梅逊所草拟的权利法案,其中写道:

  一、所有人都是生来同样自由与独立的,并享有某些天赋权利,当他们组成一个社会时,他们不能凭任何契约剥夺其后裔的这些权利。也就是说,享受生活与自由的权利,包括获取与拥有财产、追求和享有幸福与安全的手段。

  二、所有的权力都属于人民,因而也来自人民;长官是他们的受托人与仆人,无论何时都应服从他们。

  三、政府是为了或者应当是为了人民、国家或社会的共同利益、保障和安全而设立的;在所有各种形式的政府中,最好的政府是能够提供最大幸福和安全的政府,是能够最有效地防止弊政危险的政府;当发现任何政府不适合或违反这些宗旨时,社会的大多数人享有不容置疑、不可剥夺和不能取消的权利,得以用公认为最有助于大众利益的方式,来改革、变换或废黜政府。

  比这更早,在1774年,宾夕法尼亚州的代表詹姆斯·威尔逊曾写过一本小册子,《论英国社会立法权力的性质和范围》,其中有一段话:

  人人生而平等自由;任何人都无权在未获得他人同意的情况下向他人行使权威;一切合法政府均应建立在其属下对其表示赞同的基础上;这种赞同是为了保证并促进被统治者的幸福,而且使他们比在独立而无联系的原始状态下享受更多的幸福。因此,社会的幸福乃是每个政府的第一法则。

  因此,有人指责《宣言》有抄袭之嫌,但杰斐逊在给朋友的信中很明确地说,他“原无意于在原则上或意见上标新立异,更不曾抄袭某一种前人表述,这篇宣言的用意乃是为的表达美洲的人心”。

  假如说,《宣言》并非杰斐逊的独创的话,那么,《法令》倒可以算是他的首创。杰斐逊花了许多心血草拟了《宗教自由法令》,这个法令直至1786年才获得弗吉尼亚议会的通过。

  《法令》明确地规定了政教必须分离,它说:“如若我们允许政府官吏把他们的权力伸张到信仰的领域里面,容他们假定某些宗教的真义有坏倾向,因而限制人们皈依或传布它,那将是一个非常危险的错误做法,它会马上断送全部宗教自由……一个政府要实现它的合理意旨,总有充分时间的,当理论转化为公然行动,妨害和平及正常秩序时,官员们总是来得及干涉的;最后,真理是伟大的,只要听其自行发展,它自然会得到胜利,真理是谬误的适当而有力的对手,在它们的斗争中,真理是无所畏惧的,它只怕人类加以干扰,解除它天赋的武器,取消自由的引证和自由的辩论;一切谬误,只要到了大家可以自由反驳的时候,就不危险了。”

  杰斐逊还在《弗吉尼亚札记》中申述他的信仰自由观点说:

  信仰的权利,我们绝未屈服,而且不可以屈服。

  如果说思想应受管制,那么,让何人来担任裁判呢?是易于犯错误的凡人?人是受意气支配的,为私的打算不下于为公的打算。再说,为什么思想要受管制?为了产生统一。然而,思想的统一是否值得向往?没有人向往面貌和身材的统一;这还不是一样吗?那么,是否要采用普洛克罗的床呢?因为长人有打矮子的危险,就把长人截短,矮子扯长,以便他们成为一个尺码?

  统治的效果历来如何呢?把世人的一半造成为傻瓜,还有一半造成为伪君子。要指出的是,《法令》通过之时杰斐逊本人已不在美国,而在巴黎当公使,所以《法令》之得以通过完全要归功于他的朋友詹姆斯·麦迪逊的努力。

  杰斐逊于1784年8月抵法国。他一直在那里待到了1789年11月才回到美国。所以他是亲身目睹法国大革命的一名美国高级官员。

  更有甚者,当时拉斐特侯爵是法国大革命中的一名重要人物,而拉斐特乃是当年的美国独立战争中的志愿兵,是杰斐逊的老相识。拉斐特一贯敬重杰斐逊,他不仅把杰斐逊引见于法国宫廷,又反过来经常就法国前途问题请教于杰斐逊。

  这里我们要不厌其烦地引用诺布尔·坎宁安《追求理性:托马斯·杰斐逊的一生》中的一整段话:

  实际上,杰斐逊在法国不仅仅是一名旁观者。作为拉斐特的参谋,他超出了一般对外交使节所许可的限度而成了事件的参与者。当然,那是一个不平常的时代,以全球眼光看待人权问题的杰斐逊认为,如果他能对一个外国的人权问题作出贡献是大可心安理得的,特别是对一个曾为美国革命的胜利起过重要作用的国家。拉斐特在草拟提交给法国国民议会的人权宣言时曾多次咨询于杰斐逊。拉斐特曾特别要求杰斐逊“把人权法案加上你的评语送给我看一下”,杰斐逊完全遵命而行。在正式向大会提交其草案的前夕,拉斐特要求杰斐逊作再一次的考虑并提出意见。要说出在拉斐特7月11日向国民议会提出的《人权宣言》中有多少杰斐逊的影响,那是不容易的。1789年8月26日的《人权宣言》的最后定本中只有若干部分类似拉斐特的草稿,但美国《独立宣言》对法国《人权宣言》的影响是明显可见的。

  无可置疑,杰斐逊向法国推销了人权。

  1789年年底,杰斐逊回到了美国,并接受华盛顿的邀请,出任国务卿。但不久,他就与财政部长汉密尔顿发生了矛盾。他们之间的分歧是多方面的,但汉密尔顿指责杰斐逊是一个不相信美国宪法、敌视美国宪法的人,这特别使他感到愤怒。他不得不给华盛顿写了一封信,说明自己的立场。他写道:

  这项指责简直是胡说。我可以说,在美国没有一个人赞成宪法上的每一条条款。但我相信没有一个人赞成的比我更多,至于非难我的那个人,他所不赞成的却多过我,而且都是宪法上最富于共和精神的一些部分。对于此事,我所写的有关宪法的三四封信(我相信不到半打)可以为证。为了辩明我自己,恢复我自己的名誉,当我回到存放那些信札的所在,一定要麻烦你过目一下。你可以从那些信札中看出,我反对宪法是因为它缺乏人权条例,不足以保障宗教自由、出版自由、不受常备军胁迫的自由,缺乏陪审制以及经常有效的人身保护法。汉密尔顿上校所反对的是,宪法上欠缺一位国王和贵族院。美国的民意业已采纳我的反对意见而增订了人权条例,却没有增设国王和贵族。

  上文所说的“三四封信”,主要是指给詹姆斯·麦迪逊的信。1787年时,杰斐逊在巴黎,他并不知道费城的会议厅内进行着什么讨论,他只是在事后才获得宪法的文本。同年12月20日,杰斐逊在给麦迪逊的信中就说了上文所说的“因为它缺乏人权条例……”一段话。他还说:“让我再加上一句话,人民应得到一份人权法案来应付地球上的任何一个政府,不论它是一般的政府或是什么特定的政府,而且任何一个公义的政府都不应该拒绝人权法案或把它束之高阁。”

  这儿,杰斐逊透露了他的政府哲学,他认为任何政府都是人民的对立面,也就是所谓权力对自由之平衡。人们往往把“最好的政府是管得最少的政府”这句话的发明权归于杰斐逊。

  麦迪逊在制宪会议上没有提出人权问题,但自从接到杰斐逊的信以后,他就向他的选民们许诺他将极力在宪法上加上一个人权法案,而且他真的认真做了。美国宪法终于在第一届国会开会后不久,就被“修正”,添上了现在的前10条修正案,也就是普遍所称的“人权法案”,又称“权利法案”。全文如下:

  第一条修正案:国会不得制定有关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一种宗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及向政府要求申冤的权利。

  第二条修正案:纪律良好的民兵队伍,对于一个自由国家的安全实属必要;故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予以侵犯。

  第三条修正案:任何兵士,在和平时期,未得屋主的许可,不得居住民房;在战争时期,除非照法律规定行事,亦一概不得自行占住。

  第四条修正案:人人具有保障人身、住所、文件及财物的安全,不受无理之搜索和拘捕的权利;此项权利,不得侵犯;除非有可成立的理由,加上宣誓或誓愿保证,并具体指明必须搜索的地点,必须拘捕的人,或必须扣押的物品,否则一概不得颁发搜捕状。

  第五条修正案:非经大陪审团提起公诉,人民不应受判处死罪或会因重罪而被剥夺部分公私之审判;唯于战争或社会动乱时期中,正在服役的陆海军或民兵中发生的案件,不在此案;人民不得为同一罪行而两次被置于危及生命或肢体之处境;不得被强迫在任何刑事案件中自证其罪,不得不经过适当法律程序被剥夺生命、自由或财产,人民私有产业,如无合理赔偿,不得被征为公用。

  第六条修正案:在所有刑事案中,被告人应有权提出下列要求:要求由罪案发生地之州及区的公正的陪审团予以迅速及公开之审判,并由法律确定其应属何区;要求获悉被控的罪名和理由;要求与原告的证人对质,要求以强制手段促使对被告有利的证人出庭作证,并要求由律师协助辩护。

  第七条修正案:在引用习惯法的诉讼中,其争执所涉及者价值超过二十元,则当事人有权要求陪审团审判;任何业经陪审团审判之事实,除依照习惯法之规定外,不得在合众国任何法院中重审。

  第八条修正案:不得要求过重的保释金,不得课以过高的罚款,不得施予残酷的、逾常的刑罚。

  第九条修正案:宪法中列举的某些权利,不得被解释为否认或轻视人民所拥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修正案:举凡宪法未授予合众国政府行使,而又不禁止各州行使的各种权力,均保留给各州政府或人民行使之。

  在杰斐逊看来,最基本的是第一条。这儿要附带说明一下,英语中的freedom of press一词既可译为出版自由,也可译为新闻自由。在杰斐逊思想中,所谓出版自由主要是指新闻自由。

  杰斐逊有一句名言:“如果必须从以下两者中作出选择:有政府而没有报纸,或有报纸而没有政府,我宁可选择后者。”

  帕多弗在《托马斯·杰斐逊论民主》一书中说:

  杰斐逊主张不受限制的新闻自由。如果一个民主国家需要能读能看的公民,那么,必然的结论是:公民们必须有阅读的自由。任何种类的书报审查都是有违民主的基本精神的,因为这无非是用对心灵的专制来替代对肉体的专制。此外,由于民主的要素是保证少数人有权利发表意见,而审查制度将等于向多数人提供了一件专制的武器。杰斐逊说,“我们的自由有赖于新闻自由,若限制新闻自由,必然导致丧失新闻自由”。尽管杰斐逊本人饱受来自报纸的无限制的漫骂(其中大部分出自被收买的文人之笔),他仍认为,必须不惜付出一切代价保住新闻自由。在他第一任总统任内他曾针对那些垃圾报纸说,“我将保卫它们的造谣和诽谤的权利”。

  众所周知,一个在野党或在野者夸夸其谈地宣扬新闻自由或言论自由,是司空见惯的事。问题的关键是,一旦当权,他将怎样?因此,我们必须审查当总统后的杰斐逊。

  杰斐逊在1801年第一个就职演讲中说:“我们都是共和派,我们都是联邦派。如果我们当中有人想解散这一联邦,或者想改变它的共和体制,我们也不会干扰他们,这样做就为安全树立了标志,表明在理智能够自由地与错误进行对抗的国家,即使错误亦是可以容许存在的。”

  1805年,杰斐逊在第二个就职演说中更突出地提到了新闻自由。他说:

  在这一届的任期中,新闻界的炮口对准我们,他们以所能设想出来的或敢于妄为的一切手段来困扰政府。新闻对自由和知识都极为重要,却遭受这般滥用,实属非常遗憾,因为这会减低新闻的效益并削弱其安全。新闻界的放肆原本可以由各州通过它们所订的有关惩罚不实与诽谤之法律加以制裁,但政府官员有着比这更紧要的责任在身。因此,触犯者已交给公众的舆论来加以制裁。

  我们无意说,各州有关惩罚不实和诽谤的法律不该付诸实施。但经验证明,既然真理与理智保有了一席之地以对抗错误的意见和歪曲的事实,受制于真理的新闻也就不需要其他的限制。在充分听取所有各方的意见后,公众的判断会修正错误的推论和意见。在无法估价的新闻自由与罔顾道德的放肆乱说之间,本没有其他的明确分界线。若这条规则仍不能约束不当行为,公众必能通过舆论想出其补救之道。

  杰斐逊研究专家梅里尔·彼得逊称赞杰斐逊义无反顾地执行新闻自由政府。他写道:

  这项实验竟是在这样一个人的督促之下执行的,他本人就是铺天盖地的恶毒攻击之对象,这是一个多高尚的实验啊!他说,“我将保护他们说谎和诽谤的权利,并将继续做下去,我将坚定不移地追随我的目标,这目标就是要证明:在我们这样一个建立在理智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恐惧和愚昧基础上的政府统治之下,人民是能够规范自己的行为的。这是我现在心中最关心的目标”。两年后,即1804年,他仍然这样想。那年,德国科学家亚历山大·冯亨包尔特到白宫来访。他在总统办公室内看到一份报纸,充满了谩骂。这位男爵问道:“为什么允许这类诽谤呢?”总统回答说:“男爵先生,请你把这份报纸装入你的口袋,万一有人怀疑我们是否真有新闻自由,就请拿出这报纸给他瞧,并说明你是从哪里得到这份报纸的。”

  1826年6月24日,即逝世前一周,杰斐逊写了他一生中最后的一封信,信中谈的仍是人权。

  他写道:“希望这是对全世界的一个信号,它将唤醒那些由于愚昧和迷信而将自己捆绑起来的人们粉碎他们身上的锁链而享受自治的幸福和安全。我们所建立的格式将恢复人们可以不受约束地按理智办事的自由权利以及发表意见的自由。所有的人的眼睛都已打开了,或正在打开,所注视的就是人权。”

  历史学家文森特·希恩写道:

  美国人受赐于杰斐逊的实在太多了。他不只给了美国人《独立宣言》和《人权法案》,美国历史中民主的形成,在平等中拟定自由的原则,美国的货币制度,宗教自由的观念和奴隶应该获得自由的伟大思想;他还致力于最为实际的事业,扩展了美国的领土,发展了西部。任何一个美国人,即使是林肯,对于美国和美国人民的贡献都不能和他的贡献相提并论。

  不过,杰斐逊也体味到“切实可行的东西往往支配着纯理论的东西”,作为总统,有时不得不扮演矛盾的角色,因此,在1809年3月2日,即退隐前几天,他愉快地写信给朋友说:

  日内我就要回到我的家庭、我的书本、我的田园那里去了。我自己既已获得避风避雨之所,对于尚在与暴风雨搏斗的朋友,我将以关切之情看着他们而毫无羡慕之意。从没有哪个卸下枷锁的囚徒,其心情会赶得上我摆脱权力的桎梏时那样轻松愉快。

  正因如此,他在去世前夕为自己写下墓碑,只准使用“起草人”和“校长”。不准提什么副总统或总统这一堆“功名”(merits)。

  总之,问题不在于杰斐逊实施了多少人权,问题在于人权对美国和世界起了多大的影响。

  譬如说,杜鲁门就在《回忆录》中说:“在美国,人人都得到人权法案的保障而不受迫害。人的心智一定要有研究的自由才能得到进步,否则教育制度就没有用了。如果人人都千篇一律,学的也完全是一成不变的老一套,结果我们就会变成一个庸庸碌碌的民族。具有见地的人只能在教育自由的天地中表达那些见地。”

  卡特总统更公然自诩要做“人权总统”。

  即使是共和党的福特总统,也不得不在1976年7月4日亲自前往杰斐逊的故居蒙蒂赛洛朝圣并发表演说道:“我看到这个国家有一种日益增长着的危险,即在思想、爱好和举止方面强求一致。我们需要对人的个性有更多的鼓励和保护。”

  “除非美国人在进入第三个一百年时能抵制强求一致的做法,否则他们就可能有朝一日沦为一个极权主义的社会。”

  再说,联合国也早于20世纪40年代末期通过了著名的《世界人权宣言》,这个宣言绝不是某一阶级的宣言而是全人类的宣言。正如同今天的安理会678号决议一样,它不是一种阶级决议,而是人类决议。

  尽管杰斐逊自己不愿意谈他的官宦生涯,但作为写书者,我们不能不交代一下他在总统任上到底做了些什么。

  他是第一个在波托马克河畔建立的新首都宣誓就职的总统。华盛顿的就职礼是在纽约举行的,亚当斯的就职礼是在费城进行的。杰斐逊的风格与前两任总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华盛顿和亚当斯当年都是坐着高头骏马拉的华丽马车前往参加就职仪式的,而且都着盛装,佩着长剑,贵族气派十足。而杰斐逊却摆脱一切,从寓所步行而往,既未盛装,也未打扮。有记者写道:“他的服装同平常一样,一身普通老百姓的衣服。并没有什么明显的职位标记。”杰斐逊这样并不是故意卖弄玄虚,而是因为他一贯讨厌繁文缛节,崇尚平民化。

  后来又有一个破天荒的例子。总统的宴会一向使用的是长桌子,而且安排有序。他却使用了圆桌子,并主张随机入座。英国公使夫人一贯获得最佳座位。但杰斐逊应用随机条款,请离他身旁最近的西班牙公使夫人坐在他身旁。这大大刺伤了英国公使夫人,她回家向丈夫哭鼻子,说一定要予以报复。

  他不顾王家礼节,比如说,他可以穿着便鞋接见外宾,等等。

  他在任内的一项最大杰作就是收购路易斯安那的土地。自1763年以来,飘扬在这片广大土地上空的是衰落式微的西班牙国国旗。请注意,路易斯安那不是后来的路易斯安那州,它是后来的阿肯色、科罗拉多、南北达科他、艾奥瓦、堪萨斯、路易斯安那、明尼苏达、密苏里、蒙太拿、内布拉斯加、俄克拉荷马和怀俄明各州的总和。面积几达一百万平方英里,大得足以把整个西欧,连斯堪的那维亚在内,都塞进去。

  当时对美国最关键的是位于密西西比河口的新奥尔良,因为密西西比河是美国西部商业的生命线。若此港在西班牙手中,美国还不在乎,因为西班牙是一弱国,不能不听命于美国。但拿破仑通过一项密约,从西班牙取得了路易斯安那,杰斐逊明白,法国占领了新奥尔良,美国就无法避免对拿破仑作战。他曾无可奈何地说:“如果拿破仑的军队踏上新奥尔良,我们将不得不和英国的舰队结盟来对付了。”

  但历史往往有偶然。拿破仑在欧洲被英国所制,杰斐逊乃派门罗前往法国与驻法公使利文斯顿向拿破仑建议,以5000万法郎收购新奥尔良一带。他还指示,万一法国拒绝,就与英国秘密接洽联盟。不料拿破仑看到不能制胜英国,自知无法占领新奥尔良,与其有利于英国不如有利于美国。

  于是发生了如下富有戏剧性的一幕。

  拿破仑的外长塔列朗竟对利文斯顿说:“你们有钱没有?”

  利讷讷地说:“我不明白。”

  塔说:“在这个国家,没有钱事情就难办了。只要有钱,借着大量金钱的帮助,一切困难都可以克服。请你好好想一想吧。”

  过几天,塔又对利说:“你们愿不愿意买整个路易斯安那?”

  利答:“不,我们想要的只是新奥尔良和西佛罗里达。”

  塔要利开一个价。利不敢做主。他要等门罗来后才作决定。

  最后,门罗和利文斯顿以6000万法郎约1500万美元购进了整个路易斯安那。

  1803年圣诞前夕,即12月20日,法国把路易斯安那正式移交给了美国。杰斐逊不费一兵一卒,把美国的领土扩张了一倍。这真是世界历史上的一大奇迹。

  杰斐逊的任期于1808年届满,他说:“人民的纵容和依恋之情,会使一个人在他年老之后仍旧在位,终生一再当选将成为惯例,结果便形成终身制。华盛顿将军在位八年后树立了一个自愿引退的榜样。我将追随他。而且有了更多的先例,就会形成一个惯例,这就使得那些妄想延长任期的人无计可施了。大概这也许会引发出一种用宪法修正案来把其制度化的意念。”

  杰斐逊的这番话真的成了“推背图”。他退休后活到了1826年,所以我们还得谈一谈他在这18年中做了些什么。简单地说,他做了四件事:读书,写信,管理庄园和筹办弗吉尼亚大学。

  他退休后一直住在蒙蒂赛洛,从经济角度看,杰斐逊当总统是做了一笔赔本生意。他生性豪爽,不恋钱财。就任总统的第一年,就用掉了32634美元,而其薪金只有25000美元,那一年其农庄的烟叶收入只有3000元,以致不得不借4000元来填补亏空。当八年后任满走出白宫时他已负债累累。在他80岁生日前数日,他为全家公开了一个账目表。它表明:1823年他的欠债高达40262美元,仅利息就达2121美元。

  为了还债,他不得不卖掉一部分奴隶。但即使这样,仍然是杯水车薪;接着把普拉森林卖掉,还是还不清。最后只得考虑把蒙蒂赛洛卖掉。1826年,债权人逼债,杰斐逊面临扫地出门的危险。他决定把蒙蒂赛洛用彩票方式出售。媒体把这一消息公之于众,全国人民大吃一惊。纽约人首先发动募捐,接着全国响应,终于得一笔巨款,代他偿还了债务。

  他曾经谢绝政府的赠与,但这次不同,是老百姓的自愿,是“纯洁而自愿的爱的赠与”。他感慨地说:“我曾为我同胞花过三倍多的钱,且以我的整个生命作贡献,如今他们见义勇为,就他们力所能及地报答我,拯救了一个老公仆,使他不致成为丧家之犬。”

  杰斐逊在晚年研究出了一套国民教育计划,其一生中的最后岁月就用于求得此计划的实现。他在74岁时写信给朋友乔治·狄克诺说:“现在我一心一意要尽我力之所及,在本州确立国民教育制度。”他费了数年功夫,饱读其他各国关于教育方案的书籍,并向一些国内外专家请教。到1817年,他拟就了他的全部教育计划。他的教育制度分三部分——小学、中学及大学。小学授以读写算及地理。中学教的是科学及语言,这类中学普设州内各地,所有居民在骑马一天的路程内都有中学可进。大学是最高学府,计划中的大学包括许多专科,教授各种实用的科学。一般人认为杰斐逊的计划属于空想,州议会没有通过。杰斐逊大为不满,他说:人们见识多有不足,认识不到一项重大的真理:知识就是权力,知识就是安全,知识就是幸福。

  他锲而不舍,不因遭遇挫折便告灰心。他想尽办法向议员们推销他的计划。1818年年初,州议会终于拨了45000美元,供贫民初等教育之用,并拨了被认为不少的15000美元作为大学的资助费。从此打开了一条缝,而杰斐逊就乘此一步一步地扩张这条细缝。

  议会规定选派一个24名委员的小组,从事大学的筹划,其中包括卸任总统杰斐逊和麦迪逊以及现任总统门罗。他们三人在蒙蒂赛洛商量好要把大学设在夏洛茨维尔。

  其后六年,杰斐逊就只为了弗吉尼亚大学而活着。他认为这个学校就是他的生命,所以不惜倾注其所有精力、所有才智、所有希望在它上面。他成了一名独脚营造商、独脚建筑打样师、独脚设计师。人们每天早上看到这位白发苍苍的老翁,骑着一匹瘦马,从蒙蒂赛洛前往夏洛茨维尔工地。

  为建立大学,他所遭到的最大困难是经济上的。他的计划宏大,使有些议员为之瞠目结舌。杰斐逊知道他们不会一次出大钱,所以他采用得寸进尺策略,也就是挤牙膏办法,一次又一次地挤。他的战略就是“你们不拨钱,将前功尽弃”。最后经几年努力,花了30万美元。在那时,这是一笔惊人的数目。

  弗吉尼亚大学终于在1825年开学了。杰斐逊算是完成了夙愿,他于翌年即告病逝。他是第一任校长,第二任校长就是麦迪逊。

  最后要谈一下作为基督徒的杰斐逊。他的政敌曾大做文章,责他为无神论者。不错,杰斐逊没有参加任何教派,也没有上教堂做礼拜。

  杰斐逊严正地声明,他是一名“真正的基督徒”。

  他写道:“如果我们观察一下世界的各个部分、整体或某一部分,作为人,就不可能不在思想上发觉并感到,在组成它的每一个原子中都有着神秘的谋算、老练的手腕和无限的权力。一个智慧而强大的力量,所表现出来的这些迹象,是如此之不可抗拒,因此,人们以至少一百万比一的比例相信有一个创世主永远先于世界而存在的假说,而不相信世界是自身的存在的假说。”

  杰斐逊认为:“真正的宗教就是道德。如果人类固有的构成其组成部分的道德戒律对于一个社会的人来说成为必要的;如果拿撒勒的耶稣教导我们的那些崇高理论构成真正的宗教,那么,没有宗教,这个世界就将成为实际上连地狱都不如的东西。”

  他说:“谈书、思考和时间使我确信,社会的利益要求人们遵守所有宗教一致同意的那些道德戒律。同时,我们不应去干涉各个宗教之间不相同而与道德完全无关的某些教务。在所有宗教中都有好人,而且一样地多。人类思想的活动结构千差万别,犹如人的体貌各不相同,这是我们造物主所造成的。要想树立一个统一的标准不可能是宗教的责任。”

  他最后说:“谁也无法说人类进步会有止境。野蛮状态已由于坚定的改革而骤然减少,而且我相信,总有一天要在地球上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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