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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千年蛊尸

  你说这个世界到底有没有鬼?干我们这行的,真的比较悲惨。相信有鬼吧,干起活来畏首畏脚总有一天会因紧张过度导致心脏麻痹。不相信有鬼的话,我保证你除了死没第二条路可走!什么?你问我是干哪行的?没啥,就一民间艺术工作者,靠祖传手艺混饭吃,只不过最近几十年,越来越难混了。咳,经济社会时代么,搞艺术工作的,十个有八个得饿死。何况像咱这种只能给自己欣赏的艺术。

实在是老祖宗传下来的手艺丢不得,或者说也不知道转行干什么,所以我这几个月一直在潘家园晃荡,想看看有什么活干。这几年潘家园的真家伙是越来越少,几个破烂也敢标上天文数字的价。这古董啊,可也不是越古越好,杨贵妃的裹脚布,够值钱吧!但谁TM知道这玩意儿怎么做鉴定,总不能说“您老放心,这绝对真货。是我从杨贵妃脚上弄下来的,再真没有了。”这不找抽么。“小端啊,来的正好。”一中年男人一把拉住我袖子,“找你好几天了!”我疑惑地看看他,摊手道:“找我干嘛?本大人几个月没开张了,你又不是不知道!”那男人一笑,嘴里的大金牙晃得人眼都晕了:“我这不是无事不登三宝殿么!”说着凑近了,瞄瞄四周,诡秘地说,“曹先生要请客!”我手一哆嗦,烟掉到了地上,顾不得可惜那根云烟,一把揪住大金牙的衣领,盯着他那双老鼠眼,试图从他眼里找出一丝戏谑,但是很显然他不是在开玩笑。

放开手,我重新从烟盒里摸出一根,点上,尽量用轻松的语气问:“大麻烦?”大金牙狠狠点了下头:“以你卖给我的这颗金牙发誓,绝对是顶级大麻烦。”“你小子还记得这颗前明佛琅金牙是我卖给你的?”我挑眉,冷笑,“‘曹先生要请客’,好像不关你这奸商的事吧!”

大金牙的脸色“刷”地一下白了,好半天才吞吞吐吐:“这事……跟我也有一点点关系!”一点点?吐出烟圈——这奸商说一点点,那肯定是和他有很大关系,大到他甩都甩不掉,逃也逃不了。“那你也要去‘做客’了?”“我这不是……人生地不熟,不懂规矩,想找个‘陪客’一起去么!”我一个没站住,差点又扔了手里的烟,上上下下地打量大金牙,不可思议地低呼:“找我当‘陪客’,你疯掉了?还是发高烧?别忘了我可是‘倒斗界第一端午’哎!”“不是‘空房子’吗?”大金牙也慌了,“请客不都是在‘空房子’里面吗?”认真看了他一眼,我无奈道:“随便你,老话一句,出了事我可不负责!”笑容立刻又出现了,金牙在阳光下一晃一晃的:“我就说小端心肠最好了!”才怪!我嗤之以鼻。骗鬼去吧,这小子铁定是找不到人才会想到我的存在!半夜十二点,西郊荒墓群,我和大金牙来作客了。什么,你说我在讲鬼故事?拜托,我东方端华这辈子最恨的就是鬼故事了!盗墓的没几个喜欢听鬼故事的。什么,你说我骗你?我怎么骗你了?哦,你是说原来我是个盗墓贼,不是什么民间艺术工作者。

这你就不懂了吧,盗墓可是一项很高深的艺术,不过是专门破坏的艺术。不但要和活人斗,还得和死人斗,你说干这行我容易么我。盗墓的也分流派,我是一个摸金校尉。这历史追溯起来,起码有三千多年了,当年三国曹操手下有支部队,专门挖掘古墓里的财物以充军饷,所以叫摸金校尉。一般来说摸金校尉都是独行客,很少和人合作——就算有那也是固定的搭档,平日里都是“各人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因为干这行最大的本事就是惹麻烦,谁闯的祸就谁解决。但凡事都有例外。“曹先生要请客!”——这是句黑话,意思是有了天大的麻烦,危及到所有摸金校尉,或者危及到国运衰亡民生苦难的(没有夸张,盗墓的确能惹出这种级别的麻烦!300多年前就有一前辈在干活时一个不小心,把传说里的僵尸王——旱魃放出来了。旱魃一出,赤地千里。虽然及时把茅山崂山两派的所有长老都请来解决了那家伙,但还是造成千里大旱民不聊生农民起义,再然后,明朝就灭亡了),不得已所有摸金校尉都要聚会来商量如何补救。这个曹先生,当然是指曹操,谁叫摸金校尉的名号来自他老人家呢!所以就借个名号了。

但摸金校尉的规矩之多,实在繁琐,其中有一条就是一座坟墓不得进第二次。既然要“请客”,又不是“干活”,当然要找“空房子”(就是因为种种原因变成空坟的古墓)。可就算这种地方,也不是平常人敢来的。常规工作:用铲,寻道,进入墓穴。“小端,咱……没找错地儿吧……”大金牙跟在后面,小心翼翼地问。扔了个白眼给他,没好气道:“地点好像是你说的吧!”“我这不是担心嘛!”大金牙赔笑。跟别人他当然不怕,可是跟着东方端华谁不心惊胆战?万一进错了“房子”,那“房子主人”铁定会跳出来。墓道里一片寂静,时不时有微小的响动在脚下响起。黑暗里亮着一双双幽绿色光点,那是老鼠。大金牙忽然感觉到脖子后面一凉,“妈呀”一声就跳了起来,见我冷眼看他,方伸手一摸,才知道不过是一滴水滴到了他颈上,不由讪讪地笑起来:“没事,我这……这就是太紧张了!”“我说大金牙,你好像也倒过斗,摸过金吧?怎么大惊小怪的,比雏儿还嫩?”“我这不是因为——跟着你嘛!”大金牙及时收了口,没让我抽他,讪讪转口道,“没看见‘别的客人’进来的迹象吗?当心摸错了门!”

“放心,没错!在我们之前至少已经有四批客人进来了。”大金牙一愣:“不可能啊,空气里一点火折子味都没有!墓顶也没有动过土的痕迹啊!”我懒懒瞥他一眼:“要是你这荒废祖业整日混迹古董市场倒卖明器的奸商都能看出,本大人这么多年岂不是白混了?还不如给你当伙计看古董摊子呢!”“我还不是因为老爹残废了腿,我又先天性哮喘,没承祖业,要不我能干摸金校尉吗?”大金牙窝急了火,“你以为潘家园就是好混的啊!那些工商……”

“得,大金牙!现在不是说这事的时候,还是看看曹先生为什么要请客吧!”大金牙的脸色“刷”地一下又白了,我估摸这事铁定不小。转过甬道,半塌陷的墓室出现在眼前。原先放棺材的地方空荡荡的,也不知道这可怜的主人怎么了,使这里变成了“空房子”。七点明晃晃的烛光在长满青苔的东南角摇曳,大金牙轻轻松了口气,走过去拿起两支蜡烛放在地上,点上火,烛光变成了九点。方才还空无一人的墓室里忽然从黑暗中的阴影处走出七个人来。当先一人已白发苍苍,烛光中皱纹形成的阴影甚是可怖。他看了我们一眼,面无表情地开口:“山上搬柴山下烧火,敢问二位顶上元良,在何方分过山甲,拆解得几道丘门?”大金牙顿时傻了,两眼瞄向我,这正统倒斗人的唇典切口,他可一点不懂。他所知所闻,不过是几句黑话几个名词罢了。要不,他也不会千方百计要找“陪客”。

“无有元良,多曾登宝殿,寻处觅龙楼!”那老者听了我的话,脸上的皱纹难看地扭曲了一下,算是笑过了。扭头望大金牙,这回没用切口了,只是问:“你就是北京潘家园专门收购明器,外号‘大金牙’的?”“是,是!”大金牙神色恭敬,“您老是……”他可不傻,在这群正统摸金校尉里能出头说话的,自然不是简单人物。那老者却没再理他,只是伸手示意。他身后的六个人都走出来站到了明处。最左边是一个少年,神色冷漠,只微微点头就算打了招呼。第二个人好像是老者的徒弟,站在老者身后,用愤愤的目光看大金牙。第三个人是个相当英俊的中年人,右边耳朵上居然穿有耳洞,坠着一个古朴的双环紫牙乌坠子,中间还镶着一颗蓝绿色宝石。那东西绝对是魏晋的古物,价值不下一千万。这么独立独行的家伙,除了倒斗界最“神经”的卓言还能有谁?那家伙不仅是个摸金校尉,还有个生性爱管闲事的毛病,最看不惯的就是破坏规矩的倒斗手艺人,要是被他盯上了他绝对会有办法让你倾家荡产直到你发誓不再坏规矩为止。所以他的相貌特征在倒斗界广为流传,生怕有个不小心让他瞄上。后面三个人一看就知道是老在一起倒斗的搭档了,彼此站得很近,一点没有独行客特有的色形于外的戒备。只是大金牙一见这三人就往后缩,差点没躲到我背后去。

三人中的胖子狠狠瞪着大金牙,好像要把他吞下去。要不是那个高大粗犷、很有军人般彪悍气息的男子拉住他,这胖子指不定会冲上来把大金牙给分尸了。两人身边站的,是个女人。我还是第一次看见女性同行,不由得多看了几眼。那无疑是个相当美丽的女人,黑发如云,秀眉入鬓,腰间还挂着一把军刺、一把虎牙D80军刀,立刻让人一头冷汗敬而远之。看来没有三分三,岂敢上梁山。女子敢倒斗摸金,必然有超众之处。只是眼看下来,大金牙当真是惹出了不得了的麻烦。“阁下是秦教授吧!”行内德高望重,对外职业相当显赫的考古学权威。那老者微笑着点头,不过笑容里明显有另一种意思,低声道,“小端吧?不错不错,小伙子很有前途。这是我徒弟李瑞。”“你好,我是胡八一。”那男子拦住胖子后,就走上前来打了个招呼,“这是我的同伴王凯旋和Shirley杨。”我表情古怪地看看他,再看看我身后的大金牙,终于忍不住笑起来。那男人茫然地看着我,又看了看自己,似乎不明白为什么我一见他便笑得如此夸张。“你,你就是胡八一?就是那个大金牙在潘家园认识的,用了两块假摸金符就交上朋友的倒斗高手?风水大师?哈哈哈……”我初次听大金牙说便笑得喘不过气,堂堂摸金校尉怎么会连自己这行的招牌都不认识,被一个一知半解的外行轻易骗了。胡八一和那胖子王凯旋都尴尬起来,胖子狠狠道:“这该死的奸商居然还把偷抢拐骗的事到处宣扬,简直是社会主义败类。胡司令,我说不要相信这奸商,你看,果然出事了吧!”

“我也不想的啊!我怎么知道事情会变成这样!”大金牙跳出来辩解,“而且,那两枚摸金符,是小端给我的,我也不知道是假的啊!再说了我家老爷子当年戴的也是这种摸金符,从来也没出过什么岔子!”“你就吹吧你,你家老爷子进棺材多少年了,谁知道是真是假?”胖子骂道。“小端?”胡八一敏锐地将目光放到我身上。“你好,东方端华,行内人叫我小端!”我忍住笑,因为我知道,很快就会轮到别人来笑我了。“东方端华?!”唯一的女子脱口惊呼了一声,所有人一致用古怪的目光朝我行注目礼,连那冷漠少年的神色也变了,只有胡八一和王凯旋仍然很疑惑。“咳!”秦教授强忍笑意走上来,“小端,胡八一和王凯旋是行内出道不足五年的新手,但是干过不少大活儿!胡八一,这位是东方端华,是西汉东方朔的后人,见多识广博闻广记,号称‘倒斗界第一端午’!”“端午?”王凯旋一时没反应过来。胡八一的神情却变得古怪起来:“你是说,这位东方兄,经常遇‘粽子’?”

“没错,而且是大粽子,绿毛粽子白毛粽子,血粽子煞粽子,要什么粽子有什么粽子。只要他一进古墓,就天天过端午节!”秦教授一本正经的话让我哭笑不得。“我娘咧,这他都能活到现在?”胖子完全用看外星人的目光审视我。苦笑,这古墓尸变也不能怪我啊!只不过我进的每一座古墓都恰好尸变罢了!“王凯旋,你没资格讲别人!”那女子撇撇嘴,“你和胡八一也不比他好多少!”两人默然,聪明人绝不和女子争论。“曹先生为什么请客?”那冷漠少年见我们扯了好大一通也没说半句正经话,不耐地问。秦教授神色立即严肃起来,点点头道:“大家自然明白事情严重性,非万不得已不会请客,这事先从去年说起——“去年有人倒了献王的墓。”献王?哪位献王?在中国历史上有很多位献王,从战国到五代甚至太平天国农民起义军都有一位献王,他们之间可没任何关系。不过对于倒斗人来说,提到献王,恐怕最先想到的是——“你说的,该不会是古滇国的那位巫王吧?”一直沉默的卓言忽然插口。“没错!”

“就是那个‘殡于水龙晕中,尸解成仙,龙晕无形,若非天崩,殊难为外人所破’的献王?”我不敢置信地又问了一遍。“没错,就是那个善用蛊术,信奉邪神,残害无数生灵的滇国君王!”“谁那么有本事?那可是号称‘若非天崩,殊难为外人所破’的古墓啊,而且谁也不知道献王究竟葬在哪里。”我惊讶无比,“况且他是位巫王,墓中机关布置是多用蛊术,哪位高人竟能倒斗摸金安然而退,这真叫小端佩服。”“咳!”任是王凯旋脸皮再厚,也不好意思地抓抓头,“其实,就是我们三个闯下的大祸……”此言一出,众人皆大惊,万万没有想到这三个出道不久的家伙竟然干出了这等大买卖,当下也不敢再小看这三人。因为思量自己怕是有这心也绝没这胆子进巫王的墓。秦教授显然事先也不知道,他惊讶问:“那个大金牙弄丢的玉胎,是你们卖给他的?”“没有卖给他,本来只是打算让他去鉴定一下玉胎的年代和成分,没想到会……因为那件东西很是诡异,我们把它从献王墓中带出来的时候,始终不知道这玉胎是如何形成的,有什么作用。”Shirley杨拿出了一张照片,“这是我们后来拍下的!”烛光虽然幽暗,但是对于摸金校尉来说,要看清楚一张照片还是很容易的。那是一个装满水的瓶子,里面有一件玉器,整体晶莹通透,可是在这幽暗的烛光下分外诡异的是玉中间有一个胎儿——至少上半身极像,小手的手指有几根都能数得出来,甚至能看得见前额的血管,但下半身还没有成形。整个玉器没有半点人工雕琢的痕迹,竟似是天然形成的。若不是有照片上拿着瓶子的手可以对照,这件玉器不过拳头大小——否则真的以为是个活生生的胎儿,被人用邪法变成了玉的。

“当我第一次把它拿起来的时候,好像看见它睁开眼睛瞪着我。”胡八一皱眉,“我原来以为是幻觉,现在一想,的确奇怪。”众皆默然,虽然大家夜路都走得多了,也不认为鬼有多稀罕,可是碰到诡秘而无法解释的事还是感觉脊骨凉凉的。“我们开始以为那是古滇国用来祭祀崇拜生育的祭器!”Shirley杨耸了耸肩,“不过很显然,它不是!”“半个月前,云南蛊教的七个大祭祀来找我说,献王的墓被盗了,有人拿走了献王生前用七百九十四人的血肉才禁锢住的蛊魂,如果……”秦教授环视众人,压低了嗓音,“不在今年七月十四日前把它找回来,那么它镇压了两千多年的苗疆蛊王就要从坟墓里出来了!”“苗疆蛊王?”卓言困惑地看看大家,再看看那张照片,然后问,“大粽子?”“是超级大粽子!”我面无表情地接口,冷汗从我额头上流下来,这是撞了什么邪,居然连这个玩意儿也跳出来要凑热闹了,“先祖的笔记里记载‘南疆有驭虫蚁之术,诡奇凶然,中有魂授怨深者,累秽气于魄。抹灵眠于棺,称之为蛊尸,又曰蛊王’!那是把活人用秘法变成尸体,然后用蛊来滋养,使其成为不生不死的怪物,封于棺材里,千年之后醒来时,就拥有操纵一切蛊虫的能力,不怕火不惧水,不畏天雷,不死不灭……我原以为就只是传说罢了,没想到……”秦教授汗也冒出来了,他听蛊教大祭祀威胁说如果不找回那个玉胎,蛊教就要亲自寻找,当然——会不择手段。开什么玩笑,那群家伙一身是毒,出了岭南群山还不知道要闹出多大乱子呢!所以才急急忙忙找来这附近的所有摸金校尉来商量对策,没想到这问题严重性不止在于活人,还在于死人。“比旱魃还厉害?”

大金牙也吓蒙了,早知如此,他说什么也不敢碰那玉胎。“这我不清楚。不过我知道旱魃怕天雷,但我不知道千年蛊尸怕什么。”我很是无奈地说。“你那个先祖笔记,该不会就是……”那一直没说话的少年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了,不再摆出一副拒人千里之外的冷漠架势。我微微点头:“没错,东方朔所记!”漆黑一片的墓室里烛火摇曳,好长时间都没人说话。“茅山和崂山两派的长老,我准备去联系。”还是秦教授打破了沉默,“咱们当然也不能闲着,大家得用尽一切手段去寻找玉胎,还有可不能坐等那个大粽子爬出来!小端,你见多识广,你来说说,那蛊尸有可能被葬在什么地方?”“那还用问,自然是在云南……”胖子还没有嚷嚷就给我打断了。“不!云南风水有其险恶之处,山脉气势虽雄浑无奈雨水太多,导致灵气虽足但是龙穴松散,地震频繁,四溢的天地阴气根本不足以安葬千年蛊尸,要是在那种地方,恐怕蛊尸早就因为天变和其他原因丧失灵性或者戾性大发沦为带有剧毒的僵尸为祸一方了。所以,如果葬在云南,这蛊尸根本不可能在棺材里躺两千多年!”“但是,蛊教的人怎么可能把蛊尸葬在远离云南的地方呢?”“我也奇怪,这就是我一开始为什么不相信苗疆蛊王传说的原因。因为云南根本不能埋葬千年蛊尸。”“小端,难道你是说——这蛊尸的形成有其特殊隐秘?”秦教授若有所思。

“两千年前,正是献王统治滇国的时期。献王为什么‘要把镇压蛊尸的玉胎封印并带它陪葬,理由已经无法考证了。既然大祭祀说苗疆蛊王沉睡两千多年,那么从时间上来看,我们要找的,就是一座西汉古墓!”卓言猛地一拍手说。但是新的问题又来了:中国之大,到那里去找一座掩藏极深的西汉古墓?中国之大,风水灵异之处更是多得数不胜数,为人所知的几道大龙脉就各自延绵千里,何况还有人迹罕至的深山古林。更何况因为年代久远,连苗疆蛊教的人都记不清楚了,也不知道是献王带玉胎陪葬在先还是安葬蛊尸在先。这具体年代估计相差也不过百年,可就是这百年在今天看来已经相隔如同天壤了。“不管怎样,看来还要有人去一趟云南,尽量把事情的微末细节都打听清楚,就算真没有线索,献王的墓里恐怕还留有蛛丝马迹。”大家都连连点头,秦教授重新把目光放到一直躲躲闪闪的大金牙身上:“大金牙,现在你跟大伙说说清楚,那个玉胎究竟是怎么丢的?”良久,有阵无名的风使古墓里的烛光摇曳一下后,大金牙那干哑的声音才慢慢响起——“说起那件事情,相当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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