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背后不可言说的原因之一-性生活不和谐

苏亦清 (2026-01-17 17:33:28) 评论 (4)

本文只是从社会学角度探讨性对人们婚姻的重要,不是医学文章,更不是打擦边球式的情色文章。不要误会。

一对夫妇到民政局办离婚,理由不外乎几个,性格不合,婚内出轨,价值观不合,财产纠纷问题,等等,但有个背后不好言说的理由,就是性生活不和谐。这个理由大概只能跟自己的好闺蜜,或铁哥们儿说。

有一本杂书,叫做“秘戏阁考”,里头有一段很有意思,“街东有人,少壮魁岸,而妻妾横争而不顺也,街西黄发抠痿一叟,妻妾自竭力以奉之,何也?此谙房中微旨,而彼不知也”。 这段话的意思是街东有个男子,身材魁武,但妻妾却常常纷争不断,而街西有个老头身材弯腰驼背,妻妾却争相奉承,为什么?因为这个老头深谙房中之术,而那个少壮男子却不懂这个而已。

其实性生活不合拍本来就是个亘古难消的话题,古代女子深居闺中,主要任务就是满足丈夫的性需求,生儿育女,因此性生活不正常还不是一个大问题,但到了现代社会,男女社会角色趋向平等,双方都忙于工作养家糊口,都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研究让对方满意的性需求,因此常常出现“郎有情而妾无意”或“妾有心而郎无情”的问题,享受鱼水之欢的时间更短,或者有了欲望却老是遭到对方拒绝,这些问题积累久了,夫妻常年没有了性,婚姻只有爱而无性,最后只能无疾而终了。

性生活不正常,主要原因当然在男性。因此市面上才有这么多壮阳药在竞争,但也不是说女性也没有问题,理论上说一名正常男子性能力基本到五十岁左右便趋于减弱甚至消失,偶尔仍能让女人怀孕,只有个别男性可能到了七十 甚至八十岁仍有性需求, 而女性的性需求可能一直到六十岁后才消失,  尤其是五十岁后过了更年期,对意外怀孕没有了顾虑,可能对自己丈夫的性需求更高,因此说女人“三十如狼四十如虎 ,五十坐地能吃土”这是对女性性欲望的一种夸张或通俗的说法,但也不是没有道理的,而这时基本同岁的男性的性能力(不是生育能力)已经几乎消失 ,不能让自己的配偶满足,因此据统计65岁以上的老年人离婚人数也在增加,从这个角度来看,婚姻男大女小这种习惯, 可能是违反人类性爱能力消长的 。但一旦离婚,双方的公开理由基本不会是性生活不正常,  如果真有这个原因,一对夫妻离婚时,丈夫或妻子只会在背后悄悄对对自己的闺蜜或铁哥们说一声,她或他,床上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