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从一个人持书的姿态,便能看出他是否真正热爱阅读。我不知道这说法的依据何在,想来多少也与所读之书是否引人入胜有关。若是你手中恰巧拿着一本毛姆的书,那你看起来大抵会是个十足的书痴模样。毛姆(W. Somerset Maugham),是继狄更斯之后英语世界中最受欢迎的作家与小说家,同时也是一位杰出的剧作家。他的作品几乎被译成全球所有通行语言,销量数以亿计。他被誉为"最会讲故事的人",他的文笔直接、简洁、没有花哨的修饰,读起来毫不费力,因此他的书总是格外好看。
这个夏天,我断断续续读完了威廉·萨默赛特·毛姆的几部主要作品:《面纱》(最早电影版的由嘉宝主演),《人生的枷锁》(半自传体,也是他最为人所知的一部),《刀锋》(他的最后一部长篇小说),《月亮与六便士》(以高更为原型),《寻欢作乐》(毛姆本人最钟爱的作品)。此外,我还读了他的随笔集《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这是我最喜欢的毛姆作品),还听了他自己最不满意的《情迷佛罗伦萨》(一部刷新三观的小说,书中的浪子角色的原型正是毛姆的同性恋情人)。陈冲早年主演的电影《大班》也改编自毛姆作品,但我没找到有声版, 也无心去听读。这些不过是他的近百部长短篇小说中寥寥几部代表作罢了。最后,我又听读完赛琳娜. 黑斯廷斯所著的《毛姆传:毛姆的秘密生活》,为这段慢长的毛姆作品探寻之旅画上句点。
通常,每读完一部心仪之作,我总不吝溢美之词。夸作品夸作者,虽言辞有限,最高的褒奖也不过是发自内心的一句~"我太喜欢他/她了!"但在听读《毛姆传》之前,我曾暗自决定,这次不打算这样夸赞毛姆~尽管我极欣赏他的小说。
出于一个小人物那点卑微的自尊,让我再怎么喜欢他,也不肯献出我那微不足道的一句赞美的原因有二:一是在他的部分作品中,有意无意流露出的大男子主义和对女性的轻视。后来听了《毛姆传》,才隐约感到这或许与他那段不幸福的婚姻和复杂的情感经历有关。另一个原因(在这一点上,我多少有些冤枉他了)是他对那时中国人的态度。毛姆热衷旅行采风,曾两赴远东,也到过中国,甚至踏足奉天(今沈阳)。在《面纱》等几部以中国为背景的小说里,他关注的只是英国侨民的生活,对当地中国人的描写寥寥,且缺乏正面刻画,隐约透出轻视与忽略。
然而,后来在传记中读到,他并非刻意忽视中国人,而是担心自己笔下的中国人形象难以被读者接受。他坦言,英国人写法国人尚且会被法国人挑出毛病,更何况是写神秘的东方人。传记中还提到,毛姆曾称北京是世界上最适合退休后居住的大城市之一。
后来,又在《毛姆传》中发现他很喜欢普鲁斯特。他曾在《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中提及,自己读过三遍普鲁斯特的巨著《追忆似水年华》。他有多喜欢普鲁斯特呢,一次旅行中,他带上了《去斯万家那边》(《追忆似水年华》中的第一部),并说:"怕太快读完,我每天最多读三十页, 当然很多内容特别乏味, 可我宁愿被普鲁斯特烦死,也不愿被其它人逗笑”。
同样热爱普鲁斯特的我,读到这儿几乎笑出声~这正是我的心声!我太喜欢《追忆似水年华》,以至于我舍不得一下子听完,心情低落时,听这书有疗愈之效,它能带我游离于现实之外,漂浮于超现实的梦境中。
仅凭这一点(对普鲁斯特的"同盟式"热爱"),我决定将毛姆列入我最喜爱的作家之列,好吧,就将我心底那句赞美,送给他!

在评价毛姆作品前,不妨先谈谈他这个人。毛姆身高约175公分,外貌俊朗,精通英、法、德、意、俄等多国语言,可谓语言天才。他性格内敛腼腆,略带口吃,但从各种有关资料、照片与他的文字中不难看出,他是一位极具魅力的英国绅士 ~ 尽管他出生于巴黎(1874年1月25日),逝于法国南部蔚蓝海岸(1965年12月16日)。
有人曾这样形容他:“一个孤僻的孩子,一名医学院的学生,一位富有创造力的小说家,巴黎的浪荡子,伦敦西区成功的戏剧家,英国社交名流,一战前线救护车司机,潜入俄国的英国间谍,同性恋者……以及一个为了不让女儿继承财产,执意收养情人秘书的固执老头子。”
毛姆想必是个极有趣的人。他说自己不愿与"乏味"搭上关系,而传记作者黑斯廷斯写道,他根本无需有此顾虑~说毛姆不够真诚或许有之,但"乏味"可完全没有。我听读他的每一篇故事,常常会心一笑,偶尔捧腹大笑。
毛姆还以“毒舌”闻名。连英国前首相丘吉尔都曾与他约定互不讽刺。这份"毒舌"也淋漓尽致地体现在他的作品中,尤其是在《阅读是一座随身携带的避难所》里,他对司汤达的描写让我笑得前仰后合。我原以为司汤达本人就像他笔下俊美的于连,谁知那只是司汤达理想中的自我投射;《红与黑》的作者本人,竟是其男主人公于连的绝对反面!司汤达还极讲究穿着,打扮得有些滑稽。毛姆也写过陀思妥耶夫斯基~因为没钱吃饭, 把自已关起来饿到产生幻觉,才写出了《罪与罚》;巴尔扎克在他笔下也被写的颇为不堪……而在小说《寻欢作乐》中,毛姆更是把托马斯. 哈代夫妇写成了一对骗子。
关于读毛姆作品的顺序,我个人建议先读小说, 再读他的传记。如此,你会在传记中发现许多小说背后的趣事,时有恍然大悟之感~原来小说里的那些情节桥段是这样来的。
黑斯廷斯的那部五十多万字的《毛姆传》,涵盖了毛姆的成长经历,情感纠葛,家庭矛盾,隐秘情史,创作生涯,以及他与朋友之间的情谊与恩怨。听读过程中,我时而觉得毛姆可怜~他一生都在刻意隐藏自己的私生活, 尤其是其复杂混乱的感情世界。为此,他不惜在生前销毁所有与友人的私人信件,却终究未能逃脱被人一点点揭开覆盖在他成年后私生活上的神秘面纱。
此外,我也深深被这位女作家详实的资料调查与极具魅力的文笔所深深吸引。黑斯廷斯女士的写作风格酷似毛姆,读着读着,几乎以为是毛姆亲笔所写的自传。如果说人生如戏,那么作家毛姆的一生,比他任何一部小说都更加精采~这也解释了为何《毛姆传》在传记文学中享有如此高的评价。
~ 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