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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谋勾结外国势力”——黎智英遭“马克思主义信徒”审判

雅酷原创 (2025-12-14 09:53:30) 评论 (2)
在中国和香港的政治语境中,有一种罪名,近年声名鹊起,堪称罪名界的瑞士军刀——串谋勾结外国势力。这个罪名功能齐全、适用面广、弹性惊人,既能用于媒体人,也能用于学者、律师、学生,乃至普通老百姓,唯一的前提只有一个:你让我不高兴了。

黎智英与《苹果日报》的案子,不过是这顶帽子最新一次被重重地扣在某个人头上而已。真正值得玩味的,并不是这顶帽子如何被使用,而是——谁最早戴过它、谁戴得最久、谁戴得最理直气壮。如果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真是一项严肃、可供历史检验的罪名,那么放眼近代史,自称伟大的、光荣的、正确的那一方,恰恰是案情最诡秘的地方

如果这是罪,中共从第一天起就是重犯。假设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是一个跨时空、跨制度、标准统一的罪名,那么,中共成立那一天,就已经犯案。原因很简单:思想来源是外国的,理论体系是外国的,组织模式是外国的,资金、培训、路线指导,长期来自外国。马克思不是中国人,恩格斯不是中国人,《共产党宣言》写于伦敦;列宁不是中国人,十月革命发生在彼得格勒;共产国际设在莫斯科,早期中共的路线、干部培训、组织原则,几乎全套来自苏联。

这不是抹黑,这是教科书。中共早期领导人赴苏联学习,被称为留苏干部;党内路线之争,常常以是否忠于共产国际为裁判标准;经费、指示、战略方向,长期与苏联高度捆绑。若按今日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的逻辑推演,作为马克思主义信徒的中共,简直是思想勾结、组织勾结、路线勾结、资金勾结的全套示范案例。

但问题不在于历史,而在于——为什么当年的勾结,今天成了光荣传统;而今天的交流,却成了滔天大罪



从法律角度看,一个罪名,至少应当具备三个要素:对象清晰、行为明确、后果可证。而外国势力这四个字,恰恰在这三点上全部模糊。它不是一个国家清单;不是一个组织目录;不是一个可供核对的实体。它更像是一种情绪词,一种政治修辞,一种只要我不喜欢,你就可能是的身份标签。

今天你接受外国媒体采访,是勾结;明天你引用外国学者观点,是勾结;后天你转发国际新闻,是勾结;再后天,你只要价值观不够同步,就已经涉嫌串谋勾结外国势力。至于证据?在这种语境下,立场本身就是证据。

《苹果日报》的,从来不在于它勾结了什么具体的外国势力,而在于——它长期保留了一个本不该存在的东西:不被统一调校的公共舆论空间。它转载国际报道,因为国际新闻本就存在;它采访外国政要,因为香港曾是国际城市;它使用西方话语,因为新闻专业本就全球通用。如果这些行为构成串谋,那全球所有新闻机构,恐怕都要集体入狱。

真正的危险,并不在于《苹果日报》说了什么,而在于——它让人意识到:世界并不只有一种叙事方式。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并不是一句情绪化的牢骚,而是一句极为冷静的政治总结。当一个权力系统不再需要解释自己时,它就开始需要罪名;当一个制度不再接受质疑时,它就开始制造敌人;当一个社会不再允许讨论时,它就开始发明模糊的恐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之所以好用,正因为它无需精确定义,也无需具体证明,更无需接受反驳。它不是为了定罪某种行为,而是为了预防某种思想。

于是,一个极具讽刺意味的场景出现了——一个曾经全面依赖外国思想、外国路线、外国组织的政治体系,正在审判别人思想上、信息上、交流上与外国世界发生联系。这不是法律的严肃性,这是历史的冷笑话。就像一个曾经靠走私起家的人,如今站在法庭上,指责别人看了进口商品的广告;又像一个曾经靠外援打天下的政权,突然宣称闭关锁国才是爱国。历史不会发言,但逻辑会。

说到底,外国势力这个词真正指向的,并不是某个国家、某个组织,而是——不受控制的信息、不被驯化的思想、不被垄断的世界观。当世界被允许存在,外国势力就失效;当信息自由流通,勾结的指控就失去意义。于是,只能反其道而行之:把世界本身,定性为危险,除了我,世界上所有的他人都是外国势力,或者外国势力的同谋。

《苹果日报》,早已成为历史遗迹。黎智英的案子,或许会有一个法律意义上的裁决;但串谋勾结外国势力这个罪名,本身,已经在逻辑与历史面前完成了自我审判。一个连定义都不敢写清楚的罪名,一个可以无限延展的指控工具,一个被用来对付思想而非行为的标签——它最大的讽刺,不在于它审判了谁,而在于:它让人看清了,谁最害怕这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