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案被曝牵涉更大后台 官方:仍在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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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9月22日,中国江苏税务局发布消息称:有关影视从业人员涉税问题的案件,目前仍在调查中。

据称,6月,原江苏省地税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对有关影视从业人员签订“阴阳合同”中的涉税问题开展调查。近期,“一众明星艺人需进行补税”、“相关影视人员广告被禁”等传闻不断。具体结果以最终公告为准。

由于范冰冰工作室在江苏无锡,因此江苏官方的此次表态被认为是对范冰冰案件的最新回应。

5月28日,崔永元通过微博发布了几张演艺合同照片并配文:“你不用表演,你是真烂”,合同中因有范冰冰名字,其中曝光合同约定片酬为税后1,000万元人民币(1元人民币约合0.156美元)。

一天后,崔永元又再度曝范冰冰采用“大小合同”,另行约定片酬5,000万元人民币,两合同共拿走片酬6,000万元人民币,而实际上范冰冰只在片场演出4天。


范冰冰方面发布了一则“严正声明”,称崔永元侵犯合法权益,散布谣言,构成诽谤。范冰冰工作室回应,公开发布泄密合同并公然侮辱范冰冰的行为,既破坏了商业原则,又涉嫌侵犯合法权益,并称相关网络用户及媒体未经核实散布谣言的行为已经构成诽谤。

对此,崔永元则迅速回应称没有保护合同秘密义务,范冰冰是公众人物,如不服,可以“出来走两步”,对公众“实话实说” 北京时间6月2日,崔永元通过微博发出关于“大小合同”的新爆料,他在微博中称,“我家铲屎官说,好像有个法律管这事儿。” 崔永元的这条微博还截图中国《刑法》条文,明示事件走向预期——将最后由法律定调。

据介绍,所谓“大小合同”、“阴阳合同”是指交易双方签订金额不同的两份合同,一份金额较小的“阳合同”用于向主管机关备案登记纳税;另一份金额较高的“阴合同”则实际约定双方交易价格,彼此对其秘而不宣,目的就是逃避纳税这一法定义务。

有中国法学专家评论称,如果税务机关调查阴阳合同客观存在且行为人涉嫌逃税,应当依法下达追缴通知,责令补缴并缴纳滞纳金,涉嫌犯罪的应移送公安机关。

时至今日,范冰冰已消失近4个月的时间,其案件背后的发展走向,以及涉及之广引发外界热议。

台湾时事财经专家黄世聪接受台媒采访时曾表示:“大陆演艺圈就是一个洗钱的平台,为什么这次范冰冰是大家重要的重点?因为她(范冰冰)的确架构出了一个平台。除了她自己的演艺事业一个平台外,还有赌场,另外还有在霍尔果斯有免税的公司,所以她的平台是非常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