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在火锅店被泼滚汤毁容 当场倒地上翻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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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回到事发现场,向记者讲述事发经过。

“现在感觉脸上很疼、很烫,一会儿不被冷风吹着就很难受。”被一锅滚开的火锅汤泼了一脸后,来自重庆的打工仔小白面目全非,时隔8天后,他带着记者来到事发时的火锅店,在围观群众诧异的眼光下,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今年30岁的小白来自重庆,在海口已有三四年时间,平时就住在向荣村一带,靠打零工为生。

22日下午,小白和两位工友来到科技大道出租屋附近的一家骨汤店吃饭,不知不觉就到了晚上9时许。“小白!我X你妈!”听到有人在骂自己,小白下意识地抬头看了一眼,迎接他的是一锅滚烫的骨头汤。据这家骨汤店服务员介绍,来人是一名外号叫做“老二”的男子,他来到饭店后径直走到小白邻桌,不顾满桌客人,端起煤气灶上的砂锅,直接就泼在小白的脸上。

“那是一锅正在翻滚的骨汤啊!”服务员称,小白当时就疼得呲牙咧嘴,一下子倒在地上翻滚着,桌上还有一位客人手臂上也被热汤浇到,顿时起了大大的水泡。

饭店老板和服务员瞬间惊呆了,小白挣扎着找到手机拨打110报警,“老二”见状,二话不说跑出饭店准备骑电动车离开。

打工仔没钱继续治疗或毁容

见“老二”要离开,小白强忍着脸上的剧痛追出来,一脚踹倒了他的电动车,并与工友一起将其控制住,直到警察到来。随后,小白来到就近的省人民医院秀英留医部治疗。“老二”的家属闻讯后,送来了3000元医疗费。但是由于后续的治疗费用没了着落,小白只在医院里住了3天,就被迫出院,只能每天到小诊所打消炎针。

据小白的工友介绍,他们这些打零工的都是吃了上顿没下顿,平时根本攒不下钱,这次遭遇让大家都感觉很愤慨,却又爱莫能助。其中一名工友对记者说:“他才30岁,还没有结婚,这下脸坏了,以后找对象都难。”

记者看到,小白脖子以上皮肤大面积溃烂、脱皮,烫伤一直延伸到头皮深处,部分皮肤表皮坏死脱落后,显得格外瘆人。“我已经被毁容了,下一步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小白说,除了“老二”家属送到医院的3000元,他再也没有得到任何补偿,对于以后的生活,他感到绝望却又无可奈何。

祸起“一百块都不给”?

其实,小白在向荣村租住的这些年,也知道“老二”这个人,只是双方没有太多来往。双方的“恩怨”,要从一个总价1500元的零工说起。

8月中旬,“老二”找到小白,称给他介绍个活儿,就是帮附近一个人家改造房子,砸开一堵不大的墙,可以获得1500元的报酬。尽管和对方并不熟悉,小白见有钱可以赚,便爽快地接了下来,并承诺给“老二”买包烟,作为介绍活儿的答谢。

小白说,刚开工没多久,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老二”就私下找到业主房东,要了100元。而他得知此事后,尽管心里有些不快,也没有去责骂“老二”。“就当给他买烟了。”抱着这样的想法,小白告诉房东,以后“老二”来要钱,可以不用给他。果然,过了没多久,“老二”再次来找房东索要100元时,遭到了对方的拒绝。小白认为,这就是这起事件的直接导火索。

嫌疑人被警方拘留10日

30日上午,记者在辖区高新派出所了解到,“老二”真名为翁某某,今年30多岁,海口本地人。据介绍,翁某某有吸毒史,曾因吸毒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目前,因实施故意伤害,他被警方处以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

办案民警表示,案发后他们及时到达现场,并控制了嫌疑人,还就受害人小白的医疗费问题进行过协调。之所以作出治安拘留的处罚,民警表示,这是因为受害人小白的伤情鉴定结果还没有出来。

据介绍,就在几天前,上级公安机关的法医曾对小白的伤势进行鉴定,但由于小白烫伤部位伤口没有愈合,现在还无法预测将来能否留疤,对毁容的程度、面积也难以估算,具体伤情鉴定要根据小白脸上死皮脱落,基本痊愈后才能准确定性。

民警表示,医疗费用等索赔问题,小白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警方也会在下一步的工作中继续协调。但办案民警也强调,对于协调赔偿结果,警方并没有强制权。

 

娇女 发表评论于
小白医治的钱还没有到解决,怎么可以让这暴徒离开收容所?怪事!
Qfqsh 发表评论于
爱冲动,不计后果的人大有人在!火锅急需装置改造,是否可以把它们固定住,总之,不能让它用来这么轻易伤人!对伤人者要重判才能起到警示作用!
bobby41 发表评论于
中国要制定法律,饭店所有饭菜,温度不可以超过50度C
保证人身安全
陽光美地 发表评论于
真嚇人!在大陸火鍋店是不能去了!萬一不小心得罪服務員、倒楣被人誤認為仇家或旁邊打起來被誤傷什麼的。。。會很慘!
人心不平 发表评论于
刚在微信上看到温州一家火锅店服务员用滚水当头浇到和她争吵的女顾客。女顾客也被毁容。看来火锅店太危险,动不动就开水浇人。都是些什么人,什么心态!
JYYXHEN 发表评论于
火锅有啥好吃的, 不要吃了
冰糖麻花 发表评论于
没想到中国火锅店竟然如此水深火热, 每次进去能不能全身而退都是难说。
manclad 发表评论于
故意伤人应该是重罪,才10天拘留?开什么玩笑?
不注册不行吗 发表评论于
注意:火锅店已出现新的安全隐患。
chishui 发表评论于
火锅店还是少去得好,国人是怎么了/下手怎么都怎么狠
户名已被使 发表评论于
我也觉得这小伙应该杀老二全家以示惩罚,大不了一人抵命,三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
CARNAVAL 发表评论于
怎么会这么丧心病狂呢
猫猫哥 发表评论于
建议小伙杀死那个泼火锅的人,杀死他全家。
石屹 发表评论于
根本原因就是社会缺乏保障机制,一旦发生这种事犯罪的一方就可以赔钱来抵罪。
这是中国特色的法治社会。苦难的中国人!
偶尔评论一下 发表评论于
绝对毁容。
kiki-wq 发表评论于
这是严重伤害仅仅拘留10天?警察有问题,报纪委扒他的马褂
随便说说280 发表评论于
。。。远离火锅店
刘三姐姐 发表评论于
在俄姐生活的美国,你用言语威胁他人的生命,也是犯罪,美国法律太残忍了。在祖国,你把人打死了,你也可能因为是精神病而不面临死刑。如果你强奸幼女,那叫嫖宿,被强奸的幼女是卖淫。中国法律充满了人性。
变法维新 发表评论于
中国人没有枪,可是有火锅。是不是以后要禁火锅?
pop3 发表评论于
把一盆滚烫的萝卜牛腩泼到我朋友的脸上, 2级烫伤....好在没留什么疤?

或者你在编故事,或者是中国治烫伤的水平达到了神奇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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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别说, 好像2级烫伤的确留不下永久伤的。 在其他地方也听人说过自己是脸部2级烫伤

几个月后皮肤长好,满脸发红,要两三年后才完全看不出任何痕迹。
明月关 发表评论于
垃圾国家的垃圾法律!
明月关 发表评论于
'嫌疑人被警方拘留10日" lol
中国的法律就是个屁!
smeagolrocks 发表评论于
拘留十日?是法律还是笑话
蒙得 发表评论于
禁止吃火锅!
jgbg 发表评论于

从此后效行者在中国大地上迅速发展起来,低成本犯罪成为中国法律的奇葩。

dukebear 发表评论于
治安拘留10天,都不是刑事拘留。what a joke
小大姐姐 发表评论于
不服不行啊,这么严重的犯罪竟然只10天!
刘三姐姐 发表评论于
俄姐姐,你认为基层执法者的愚昧可以代表中国的法律吗?
hohoohooo 发表评论于
如果鉴定结果永远出不来,是不是就可以无罪啦?中国的法律就是一个笑话。另外,楼下,毛时代这种时期恐怕更多吧!
ActRiot 发表评论于
恐怖啊,简直就是黑帮。

毛泽东时代这种事很难发生
刘三姐姐 发表评论于
这充分体现了国家法律的进步,体现了法律的人性化。不似西方法律的残酷。这也体现了我们的国家是一个和谐安全的国家。法律应该以事实为依据。从这个案例分析,被泼汤的人的烫伤程度以及治疗后的结果没有出来,所以,不能拘捕泼汤者。要等结果出来再说。所以,如果有人杀人,也不能拘捕,要等被杀者在医院被抢救的结果出来后,再说。如果救活了,那就不是杀人,杀人者无罪。国家和谐是主要的。
needtime 发表评论于
10天!

这犯罪成本真低啊。
obaniu_中国01 发表评论于
杀了他!
京V-02009 发表评论于
在中国,犯刑事罪的成本太低了,因为犯反革命罪的成本太高了!
AtKL 发表评论于
只有消灭了犯罪分子,才能保护所有安分守纪的人们。
AtKL 发表评论于
中国的法律对罪犯处罚太轻。本人是强烈主张严惩各种犯罪分子:
1.抢劫,强奸罪,一律十年以上徒刑。
2.故意伤害罪,十年至五十年徒刑。
3.故意伤害致死人命,死刑立即执行。
4.被医生诊断为精神病患者的伤害,抢劫,强奸,杀人犯,一律死刑立即执行。
5.罪犯被处死后,其直系亲属负责双倍以上赔偿受害者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
油炒面 发表评论于
这种混蛋,就该判死刑,留着也是祸害。
淡定哥 发表评论于
重庆自王爷倒台之后又是黑社会的天下了
stockganster 发表评论于
把一盆滚烫的萝卜牛腩泼到我朋友的脸上, 2级烫伤....好在没留什么疤?

或者你在编故事,或者是中国治烫伤的水平达到了神奇的地步。到底哪个对,地球人都明白。
京V-02009 发表评论于
楼下讨论中国法律还是蛮可笑的。
中国的宪法规定: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中国的宪法都是擦屁股纸,何况刑法!
achicod 发表评论于
公检法
qquito 发表评论于
“居留10日“?这么轻的处罚简直比那犯罪本身还可怕!这些执法者简直完全没有是非观念。
vaio2014 发表评论于
拘留十日???天朝真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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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可以烫3个仇人
aac 发表评论于
哦,如果被烫的是派出所长的老爹(假设其老爹是普通退休人员),也是治安拘留十天?
华伦久费 发表评论于
天朝就是坏人横行好人悲。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之所以发生,大家想想什么样的游戏规则就明白。在天朝坏人只要不去搞共产党,普通老百姓他们想怎么祸害就怎么祸害。
京V-02009 发表评论于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皇上正忙着捉大老虎!
kodak 发表评论于
的确是这样, 我自己就碰到过一次, 在广州天河一家不错的酒家吃饭, 一个服务员估计是认错仇人, 把一盆滚烫的萝卜牛腩泼到我朋友的脸上, 2级烫伤。 那服务员畏罪跑了, 派出所的巡警来看了看, 也是建议私了(和酒家)。 后来找了派出所, 才报了案, 人是没法抓(也不想抓), 伤要好了才能验, 让酒家出了医药费, 赔偿还没谈呢,酒家就关门大吉。 我朋友白给烫了,好在没留什么疤。 中国的警察啊...
粒一粒 发表评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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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能看完)
robato 发表评论于
一个没法的国度.政府和泼火锅的都是差不多的料.整个国家一笔烂帐.
rxcrchen 发表评论于
"警方并没有强制权"????? What?????? There's no equivalency of "prosecutor" in China????? Nuts!!!!!
DZ1020 发表评论于
最近回国的华人,珍惜生命,远离火锅店
解闷凑热闹 发表评论于
因为是海口当地人伤害外来农民工,所以当地警方只执行10日拘留。故意伤害他人,至少要进监狱吧。
大小姐太乖 发表评论于


看把楼下们吓的
吃火锅不要紧
记得一定要
戴上头盔!!
wendy1015 发表评论于
草,天理何在?一个猿人时代的社会。。。
wmsqj2 发表评论于
拘留十日?呵呵
gagaga 发表评论于
火锅店滴不能去。。。
电梯滴不能用。。。
小心天上掉阳台。。。
小心没盖子地沟。。。
小心地陷,楼塌,地裂。。。
小心各种爆炸。。。
小心诈骗。。。
小心中毒。。。
小心失踪。。。
凡事小心。。。
。。。
活在天朝大不易,有钱也没用,爆炸照样炸死你。。。
品春风 发表评论于
看来火锅浇汤已经成了常态了
吃饱了没事干-- 发表评论于
这次去中国,加了一项”不要去店里吃火锅“
立竿见影-1 发表评论于
当年上海潘某硫酸毁一女孩的容,被枪毙,

飘过的云 发表评论于
拘留十日???天朝真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