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第一巨贪”张新华贪腐3.4亿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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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穿越 发表评论于
搞不懂:既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又是“处级贪官”。
怎么可以瞎说 发表评论于
查一查那四万亿是不是都在贪官手里啊?现在不过亿都不好意思当贪官了。。。
三木匠 发表评论于
又是“农民的儿子”---中国特色啊!
wangd103 发表评论于
“张新华贪腐达3.4亿,梳理省内涉及贪腐案的金额,无人能出其右”。 还是好好搜吧,他右边还有很多呢,他只是个中等贪的
needtime 发表评论于
这不是贪官的呢。

很似枪杀后,有人才能安心分赃他资产啊。
nanxun_ 发表评论于
白云农工商原总经理张新华犯贪污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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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官既是商,商也是官,明明是裆的人,却偏偏叫神马总经理董事长,俺都分不清了。官商通常背后都有大老虎支持,贪再多都不至于死刑,甚至可以保外就医,在监狱度假。这Y被判死刑,看样子不是官商了。
麻仁章昊 发表评论于
这样,康仔要死几次。
疯轮 发表评论于
曾说经济犯罪不判死刑的,看来现在改了,对数额巨大的还是要开虎头铡的。秦皇岛那个自来水公司的孝子小命不保了。人为财死,死的其所。
它乡 发表评论于
孔老二的流毒已经侵害了中华民族的骨髓。又一个"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例子。
N_M 发表评论于
3.4亿判死罪,那么周永康必死
阳虎 发表评论于
"梳理省内涉及贪腐案的金额,无人能出其右。"

讲笑吧,你们省委市委,恐怕大多人都比他贪得狠吧.
karlstiger 发表评论于
要在体制内就不会判死刑。
aowang 发表评论于
动真格的了
wenxuecity13 发表评论于
非国家工作人员,体制外还胆这么大。
goodpoint. 发表评论于
难怪中国没有通货膨胀. 敢情钱都没流通起来.
一条黑影 发表评论于
得,没花了
baydad 发表评论于
这不是给中央难堪吗?

这要杀多少将军啊?
穷途迷津 发表评论于
中央才发过话,不枪毙贪官。看来北京的贪官比广东的贪官待遇好得多。
ccp71 发表评论于
只有让几个贪官掉脑袋,才能对暗藏的贪腐分子起到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