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广东第一巨贪”张新华贪腐3.4亿被判死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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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穿越 发表评论于 2014-12-10 13:09:12
搞不懂:既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又是“处级贪官”。
怎么可以瞎说 发表评论于 2014-12-10 11:58:27
查一查那四万亿是不是都在贪官手里啊?现在不过亿都不好意思当贪官了。。。
三木匠 发表评论于 2014-12-10 09:30:56
又是“农民的儿子”---中国特色啊!
wangd103 发表评论于 2014-12-10 07:18:01
“张新华贪腐达3.4亿,梳理省内涉及贪腐案的金额,无人能出其右”。 还是好好搜吧,他右边还有很多呢,他只是个中等贪的
needtime 发表评论于 2014-12-10 06:29:35
这不是贪官的呢。

很似枪杀后,有人才能安心分赃他资产啊。
nanxun_ 发表评论于 2014-12-10 06:05:04
白云农工商原总经理张新华犯贪污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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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官既是商,商也是官,明明是裆的人,却偏偏叫神马总经理董事长,俺都分不清了。官商通常背后都有大老虎支持,贪再多都不至于死刑,甚至可以保外就医,在监狱度假。这Y被判死刑,看样子不是官商了。
麻仁章昊 发表评论于 2014-12-10 05:33:21
这样,康仔要死几次。
疯轮 发表评论于 2014-12-10 04:47:15
曾说经济犯罪不判死刑的,看来现在改了,对数额巨大的还是要开虎头铡的。秦皇岛那个自来水公司的孝子小命不保了。人为财死,死的其所。
它乡 发表评论于 2014-12-10 04:10:32
孔老二的流毒已经侵害了中华民族的骨髓。又一个"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例子。
N_M 发表评论于 2014-12-10 03:51:43
3.4亿判死罪,那么周永康必死
阳虎 发表评论于 2014-12-10 01:52:15
"梳理省内涉及贪腐案的金额,无人能出其右。"

讲笑吧,你们省委市委,恐怕大多人都比他贪得狠吧.
karlstiger 发表评论于 2014-12-10 01:37:12
要在体制内就不会判死刑。
aowang 发表评论于 2014-12-09 23:21:44
动真格的了
wenxuecity13 发表评论于 2014-12-09 23:05:55
非国家工作人员,体制外还胆这么大。
goodpoint. 发表评论于 2014-12-09 22:24:38
难怪中国没有通货膨胀. 敢情钱都没流通起来.
一条黑影 发表评论于 2014-12-09 22:24:12
得,没花了
baydad 发表评论于 2014-12-09 21:44:24
这不是给中央难堪吗?

这要杀多少将军啊?
穷途迷津 发表评论于 2014-12-09 21:35:52
中央才发过话,不枪毙贪官。看来北京的贪官比广东的贪官待遇好得多。
ccp71 发表评论于 2014-12-09 21:22:37
只有让几个贪官掉脑袋,才能对暗藏的贪腐分子起到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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