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受薄熙来案牵累?多位律师为李天一鸣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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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 发表评论于
李天一犯罪时早就是成年人了,轮奸罪首犯该判死刑是毫无疑问的,其他案犯口供很一致的指证他,没有冤枉的可能。他自己前言不搭后语, 一会儿说案发时自己玩儿手机睡着了,一会儿又说当时在给梦鸽打电话,漏洞百出,guilty as charged! 听听他的这个绰号:海淀银枪小霸王!被他糟蹋的妇女绝不止一两个,以前犯的事都被将军夫妇用钱搞定,这次犯的罪应该不是他犯的所有的罪里最严重的一次。应该判死刑!

扯乎扯乎 发表评论于
李天一是什么好鸟么?判他判得冤么?这种衙内放在社会上啥时是祸害;为他撞天屈的律师都所为何图??
赤松子 发表评论于
可笑, 还有这么多无耻之徒为李天一叫屈。
Angry小鸟 发表评论于
就李双江和梦鸽那家底,哪请得起什么水军啊,说他们请水军,那真太抬举他们了,李家的经济水平比普通老百姓应该要好很多,但哪能和富嚎和官N代,红N代比。他们家那点钱,现在估计也耗得差不多了。

光文学城里,酒吧的水军都这么多,可见其财势有多大。

别看现在老百姓这么恨李家,但我想只要把酒吧的背景揭开,老百姓知道了真相会更恨酒吧。
john777 发表评论于
就算天一做错了,掉进井中,非要落井下石吗?何况这个案子有很大的争议。
ronom 发表评论于
mongolian 认为:
(1)成年“妓女”引诱未成年少年,那叫未成年少年“强奸”“妓女”。----好像是未成年少年到酒吧找小姐吧。
(2)一个唱歌人的孩子,那是官二代。 --- 将军的儿子是平头百姓?出门都有专车和警卫那是平头百姓?难道你的意思这孩子和双江将军无关?
(3)成年“妓女”引诱未成年少年嫖娼成功后,要价50万,太少。--- 转问题1.

(4)“中国人”令“蒙古人”大开眼界 --- 你真另人大开眼界了。
ronom 发表评论于
这不就是水军贴吗?水军套水军,转帖再转发。李天一压根就不是什么好鸟,还是让他老老实实在监狱待满10年,给社会一点安宁吧。
现在放他出来,你们真的认为是为他好吗?你再改个名?跑美国去?
布勒比 发表评论于
可笑,谁家未成年人那么晚去那种地方?还什么李家平头百姓请不起水军,咱能不掩耳盗铃么?
ggww 发表评论于
输掉法律尊严?要输掉一个东西你必须得先有才行,否则谈何输掉?
凯月 发表评论于
李案证据的真象见周翠丽的新浪博客照片:

***photo.weibo***/2273378631/talbum/detail/photo_id/3711106367604589
bearmommy 发表评论于
李家没有水军,二个唱歌的平头百姓请不起水军,只有一些主持正义打抱不平的好汉帮他讨公道!
相反的,法院倒是有一批贪官资产阶级反动派的水军在操纵舆论,把白的说成黑的,黑的说成白的,
法院有权有钱收买一批社会的残渣余孽倒是有可能的!
凯月 发表评论于
人压根就没奸何来强奸! 你家女人让人强奸了连个DNA都留不下来?
d1786 发表评论于
梦鸽为保护子女怎么做都不过分,李双江被骂是很冤。杨女是出台卖的,但同意2000元5个人的可能性不大,违背了杨女的意志是没什么疑问的,所以定为强奸也是适当的,强奸妓女也是强奸,李天一倒霉但不怨,当时多给几千就能了结,谁叫他这帮哥们舍不得钱呢。
凯月 发表评论于
替未成年人说句公道话就是水军,感情你们家没未成年人是吧? 你不是从未成年人长大的? 谁是水军,大家心知肚明, 别贼喊做贼了, 拿钱发贴的水军让雷劈!
布勒比 发表评论于
李家水军们又有钱赚了。恭喜!
老贼999 发表评论于
感情這廝是靠老婆女兒半夜2點在外邊陪酒開房過日子的?收50萬當然理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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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ppylux 发表评论于 2014-05-22 06:19:10
这李家不止自己脑残,请的水军和律师也都弱智


同情李的,请你女儿和你老婆去伺候他吧
john777 发表评论于
是判天一?还是判他父母?还是一起判?
若判天一,应於他父母的言行无关。
john777 发表评论于
是判天一?还是判他父母?还是一起判?
若判天一,应於他父母的言行无关。
john777 发表评论于
相较于当初“舆论”对李家、对梦鸽几乎一边倒的围攻谩骂,如今可以说来了个大逆转
一条小路 发表评论于
李双江才怨了,都不知道这孩子是谁的。
gd 发表评论于
案情是一方面; 关键这一家人的态度, 从来不知道道歉. 如果从一开始就对社会道歉, 然后接着不断道歉, 你再看结果,肯定不一样.
fkkn 发表评论于
可爱的天一永远都是未成年人!
XCUPCAKE 发表评论于
如果现在有人勇于写一篇当代的官场现形记或论当代之怪现象,题材是多么丰富啊。可惜没人敢写,可想现状之不堪,还不如封建社会。
打小鬼子 发表评论于
李天一在美国学了几天嫖技,就想在中国显摆。 这下常走夜路碰到鬼了。 到牢里去练打飞机吧。
奥巴驴 发表评论于
年轻人活得太轻松了,随意发泄性欲,随意侵犯殴打别人,最好的刑法是去势。
三木匠 发表评论于
人人都知道: “唱红”是有罪的!
brfp1 发表评论于
如果你是普通的休闲人:
用google搜索一下关键词“湖北大厦录像伪造” 自己去看事实。
地球客旅 发表评论于
看来梦鸽还在不断为她这个有出息的儿子不断花钱!这个案子与薄熙来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只是涉案酒店的背景恐怕也不一般,梦鸽一开始不愿意花钱私了,确实有点高估自己的能量,说到底,他们夫妻两个也不过是会唱几首革命歌曲而已!
专评 发表评论于
梦鸽下了那么大力气、花了那么多钱、绞尽脑汁终于如愿把李天一送进监狱,竟然那么多弱智替李天一喊冤!!

强奸妓女不是强奸?? 为什么弱智那么多!
brfp1 发表评论于
mongolian 认为:
(1)成年“妓女”引诱未成年少年,那叫未成年少年“强奸”“妓女”。
(2)一个唱歌人的孩子,那是官二代。
(3)成年“妓女”引诱未成年少年嫖娼成功后,要价50万,太少。

(4)“中国人”令“蒙古人”大开眼界

bearmommy 发表评论于
应该感谢薄案和李天一案,让全世界的人都看到了中国司法官僚的奇葩,绝了!
没有房子(法国房子是别人的,中国无法收回),没有存款,儿子没有办公司骗钱,判无期徒刑?
五人嫖娼,没有精液只是手淫,成年妓女收了几十万没罪,只有一未成年人被判十年?
这不是奇葩是什么?公开撒谎不脸红?反正,我是流氓我怕谁?
levinzx 发表评论于
说反了,得感谢薄吧!要不是薄案分散了民众注意力,李双江和梦鸽说不定都进去了。
brfp1 发表评论于
夜半酒吧集团就是牛,50万元那是没有眼睛看的。 梦女士能有夜半酒吧那么牛吗? 能支付得了“美分”吗? 即便能支付,梦女士一个人支付得过来吗? 梦女士一个人能pk一个集团?真有那么“牛”?
njnj99 发表评论于
梦鸽同酒吧的后台人物没得比,能在京城开那么大的酒吧,应该是哪家的红二代,官二代。法官敢动吗?如李无罪,则酒吧的罪就做实了。可是这种情况能发生吗?
palmdodo 发表评论于
铁牛/奉承老妈们又换了个ID嗨一把。手里拿着梦某的脏钱,打着爱护未成年人(那人早就成年了,不信侧骨龄)的旗号。李天一家门口邻居的一贯恶评,留学期间的劣习乖张,回国后打人的嚣张跋扈。老百姓看人是从生活点滴看起的,可不是任你们这些水军粉饰。

但凡这种新闻,一般大伙看看就评论一句拉倒了,反而是水军们为了挣断子绝孙的昧心钱,上窜下跳,不停的发帖秀下限。
自由红 发表评论于
只想说一句。 象对李,小女子是弱式。但是相对法院,他们都是弱者啊。

要是人们有更多更自由的信息来原多好啊? 否则我们只好无条件的站在无权无钱无势的三无人一边,恨所有的其它人了

可惜.习总好象还没看明白, 能从恨火中救你们出来的只能是言证自由!
starwars 发表评论于
李天一案没什么疑点。
brfp1 发表评论于
用google搜索一下关键词“湖北大厦录像伪造” 你就能知道真相是什么。
hishanghai0 发表评论于
李天一,薄熙来:这两兄弟。
brfp1 发表评论于
黑李天一的发帖时间很有意思:一连串黑帖的发表时间从pacific time半夜到凌晨。 难道是从国内翻墙到文学城来黑李公子吗?
mapell22 发表评论于
多位律师为什么不为钱云会鸣冤。一帮没出息的东西。
iamyourGod 发表评论于
一点也不冤啊,想翻案,下辈子吧
hxn9988 发表评论于
让这些律师的女人去接待李天一就行。
money4ivy 发表评论于
卖淫女是法院卧底。
needtime 发表评论于
自己不去, 那女性能把他拉去?
一点不冤枉。 早几年够直接毙了。
ita 发表评论于
李家又在花钱造势吧?
肥肥乖乖 发表评论于
轮奸犯,罪有应得,一点也不怨 - 判得好,否则,不知还有多少女性会陷入李天一的魔爪。
朦朦胧胧 发表评论于
确实觉得这象个冤案。不知道网民们为什么那么恨李家?这年头,只要把个破职员加上个国家干部的头衔,马上大家来打,就别提有钱人了。这是中国人民的革命传统么?是几千年的传统还是几百年的传统还是几十年的传统?在美国,跟三教九流打交道也不少,没觉得穷人那么仇富。我自己绝对算不上富人,而且经历过很穷的留学时代,也从来没看到别人有钱而义愤填膺过。
Angry小鸟 发表评论于
很讨厌李双江梦鸽一家子,他们也算是即得利益获得者,对社会嚎无贡献,唱了一辈子愚弄老百姓的歌。但即便这样,李天一这件活生生的冤案也让人看不下去。
416311 发表评论于
李梦混迹官场边缘,略知其中诡秘,自以为人脉了得,虽衙内一再生事,却次次有惊无险。这回又故伎重演,以为仍可逢凶化吉,怎奈人算不如天算,到头来落得人财两空,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猫在德国 发表评论于
倒霉孩子李天一,刚被劳教完,劳动教养制度废除了;刚刚被判完刑,审判制度改革了;正是用爹妈的时候,军队非战斗人员裁员,爹妈又面临下岗风险了。看完新闻,倒霉孩子哭了。 真特么是天意!
cofilin 发表评论于
他不作死,就不会死。套用一句比较时髦的话。
天柱山 发表评论于
在金钱面前,律师也难守贞节,李家钱多,律师们都想捞几个呀。 TM 扯淡不, 两个案子能有什么鸟关系呢? 律师大脑有毛病要去神经病医院呀, 别在这里丢人显眼。 况且判10年对这样的顽少不是没有好处的,不然这小子可能引起命案。10年之后年龄大了,可能要收敛点,那时他老爹也可能看不到他干什么了。
我爱辣子鸡我爱水煮鱼 发表评论于
你们都把焦点集中在梦某身上,忘了李将军去重庆陪不厚一起唱红歌了?
亚麻拉马 发表评论于
翻案,做梦吧。自己给自己造势,骗骗自己吧。

李恶少活该。李家水军别以为机会来了,你们是做梦。骂土共什么的,李家不就是土共的既得利益者吗?
黄飞龙 发表评论于
要扳倒李将军和梦鸽, 没有那么容易;
能够扳倒李将军的人 一定比李将军强大很多倍.

想想李将军得罪了什么大人物?
梦鸽是总政的五朵金花之一; 彭国母也是五朵金花之一. 金花和金花之间是否发生过什么? 导致要被人下死手呢?
nightc0ffee 发表评论于
楼主放了天一,让付钱强奸合法化!
凯月 发表评论于
害人者害己哦!现在助Tg为孽,终有一天Tg会为孽到助其者的头上!
Dingxiang 发表评论于
好玩,李-梦真是不甘寂寞,又来为大家提供茶余饭后谈资、笑料了。
凯月 发表评论于
李案的处理方式是Tg全世界宣示:在天朝,向未成年人拉皮条,卖淫是不用付任何法律责任的,卖完了Tg的公检法还可以给立个牌坊的!
凯月 发表评论于
别以为都跟你一样会落井下石,只要梦一招呼,我敢打包票,很多象偶一样未成人父母就会捐钱帮她打官司!
凯月 发表评论于
本来兴风作浪的就是酒吧雇的一帮水军,李案被重判当然他们的目的达到了,也就平静了许多,可是这并阻挡不了良心未泯的法律人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做最后的努力,事实上李案是律师出名的好机会,只要李愿意申述,我敢打包票,有不错的律师愿意无偿的接这个案子,但是衙门口是向钱和权开的啊,谁也担保不了能给他打赢!

你以为梦认栽了,李就可以轻判,人家早放言了,就是要搞李家,出钱也不管用。不过梦不认栽也有好处,让全世界都来看看Tg所谓的司法公正的真实面目,让黑酒吧和杨鸡之流曝光于世,让他们再也没有做恶的机会,也算是功德一件,偶们未成人父母谢谢她了!
wangx726 发表评论于
李天一这种人给点教训是应该的。
ipmi 发表评论于
梦某鸽已经没有再次开仗的资本了,洗洗睡吧。
cczz 发表评论于
李天一的错误就是五个嫖娼,只付二个的钱。教训是惨痛的。
ipmi 发表评论于
律师靠啥吃饭?

梦某鸽早点认栽,出50万,李某某也就4年。

现在,李梦被扫地出门,律师费至少200万以上(按当年行情12专家私设公堂每人至少5万,律师参谋一大堆,打点军队里的头头脑脑至少10万起,,报纸水文一篇至少30万)。结果呢李某一,十年无缓刑。

还敢听陈有西的忽悠?那真是不长记性。
2846 发表评论于
此案判后大得人心,社会马上恢复平静,应当是判得好的一个案例。
说一声 发表评论于
中共自身就是个大笑话
凯月 发表评论于
人家找几个专业人员出示意见就是私设公堂,这公堂也太容易开了吧!你那大嘴一张真是能颠倒乾坤,偶们服了!
Jennifer-yan 发表评论于
李天一疑似年龄造假,他已是成年人。
凯月 发表评论于
你在哪个论坛上看到的挺李派彻底消失了,这里这么多给李喊怨的不使挺李派,陈有西博客里质疑李案的不是挺李派,杨女报案称自己是处女难道不是戏弄法律?李说给梦打电话不是他自己说的,是检察官自己提出来说李在案发期间有电话记录,怎么就成了李戏弄法律了? 开庭时李的发言并不影响杨X等人向未成人卖淫的事实,为什么公检法对杨,张等人犯罪事实就视而不见? 这就是你所谓李案不是冤案的。

梦的公司倒闭聊又怎样?你是不是暗示衙门口是向钱开的啊?Lol,你真是不打自招啊!
ipmi 发表评论于
梦某歌瞎折腾,法院没把李某一毙了,已经是万幸了,回家洗洗睡吧。
ipmi 发表评论于
冤不冤?冤到家了。

刚看到一案子,一成年人侵犯一13岁女孩孩子,才判3年。李某一这一下的结果是人生宝贵的十年,蹲大狱。

但是真怪不了别人,梦某鸽竟然私设公堂,找几个专家自己就要断案。

解放以来第二例。第一例是一个大款,直接死刑并立刻执行。

你说冤不冤。李某某真冤,但是自找的。
ipmi 发表评论于
李某一当庭撒谎。

开始说睡着了,第二次说打电话。

这就没脾气了,神仙也救不了。梦某鸽也当庭撒泼。

庭审大忌,李家太没把法律当回事。不找死不会死。

我刚才去国内论坛看了,挺李派彻底消失。小编出来混人气的帖子。

估计李某江差不多了,梦某鸽公司也倒闭了,银子被律师骗光了,梦某鸽也近50岁了。银弹肉弹都没了,仗还怎么打?

以后,国内减刑必须公示,李某某这十年基本坐定了,根本没机会提前出来。
凯月 发表评论于
说不冤的给俺们这些未成年人的父母讲讲不冤的理由,也算是普法啦,给大家长长见识啦,看看怎样的法律才能造出这种奇葩案件
闻立军 发表评论于
天朝向来是天王老子说了算。所以不要说什么公不公,包青天也是树起来的。
凯月 发表评论于
王X是成人又如何,他不是主犯,真正的主犯是魏XX,结果主犯被判四年,从犯被判了十二年,只因为王X拿不出所谓的赔偿非!!
女球迷 发表评论于
可悲的是舆论影响判案,法律已是儿戏
凯月 发表评论于
李天一不过是脾气暴躁,义气用事的未成年人,正处在接受教育的黄金的年龄,中国监狱里的状况有目共睹,这种年龄阶段人被关进去,只能会毁的更严重。
凯月 发表评论于
别忘了还有一个王X被判了十二年,人家可是真正的穷人家的孩子,下岗职工的后代,被逼含冤后,不得不向杨处女请求分期付给所谓的赔偿费,被穷人家后代杨X断然拒绝,这就是妓女粉眼中的圣女一般的杨X所为, 中国的法律尊严在Tg的践踏下,荡然无存,让天下为父为母的老百姓叹为观止!
春丽 发表评论于
换个角度看,对于李天一实际是好处的。

他这样嚣张鬼混下去很有可能就是哪天横死街头。

虽然判了十年,但肯定几年就出来了。这样的孩子还是进监狱去再教育一番说不定能够幡然悔悟
jgbg 发表评论于

看到敲诈小学生一百多元的大学生被判了10年,法院对屡屡犯错而又强暴女子的李某判十年,中国的法律又进步了,至少法官们闲遐之中又可以大谈手中的权力怎样用到极至……
cdaniu9999 发表评论于
不冤
bearmommy 发表评论于
李天一案本来就是冤案,五人嫖娼,有人被判无罪释放,未成年人李天一却被判十年?
卖淫女无罪,可见卖淫女跟法院的关系如何?应该网上揭发,拨乱搬正,恢复法院的尊严,
brfp1 发表评论于
新浪疯传,李天一强奸案的视频是伪造的
why_so_long 发表评论于
不冤
ipmi 发表评论于
梦某鸽是文工团女兵出身,李某江实际只是姘头,真的货主在后面。

习反腐,梦某鸽军队的恩客溜了,把梦扔在台上,梦某鸽开始过于嚣张,导致李某一重判。
海外书生 发表评论于
母债子还!!?太言重了!!!
shanshanlaichi 发表评论于
而且对象是妓女
ipmi 发表评论于
而且,李某江,梦某鸽都被强制退休,扫地出门。
ipmi 发表评论于
可怜李某一,被梦某鸽害了。一个强奸判十年。梦某鸽造孽太多,母债子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