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民散步时从土里刨出一活男婴 家属称误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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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荆州一市民散步时从土里刨出个活男婴

楚天都市报讯 本报首席驻站记者卢成汉 通讯员汪涛韩 凌玲

18日晚,荆州一市民散步时,发现古城墙斜坡的土里传出孩子的哭声,他赶忙将这名男婴刨出来,并报警,民警赶到后,急忙将婴儿送到医院救治。孩子为何被活埋?经民警调查,孩子的家属声称,系误埋。

土包内传出啼哭声

18日18时30分许,家住荆州古城的王先生晚饭后出门散步,当他走到荆州区玄妙观工地背后的城墙边时,突然传来一阵婴儿的啼哭声,他循声寻找,发现哭声是从一处斜坡上的一个小土包内传出。

王先生来不及多想,便用手将土刨开,发现土下埋着的是一名用襁褓包着的男婴,赶忙报警。

几分钟后,荆州区公安分局巡逻民警张杰和同事赶到现场,迅速将婴儿送到荆州中心医院救治。医院与荆州市应急办取得联系后,决定先救治。

据院方介绍,这是一名新生儿,患有严重的先天性心脏病。经过救治,孩子目前生命体征平稳,但仍未脱离生命危险,还在医院新生儿病房继续观察。等婴儿病情稳定后,该院将组织专家会诊,拿出一套完整的救治方案。

祖父母归途埋孩子

患病婴儿的父母是谁,又为何狠心将孩子活埋?

负责办理此事的荆州区东城派出所唐教导员介绍,经过调查,民警找到了婴儿的家属,并对孩子被活埋一事进行了了解。

婴儿的亲生父亲汪某介绍,孩子是3月16日出生的,出生后,身体虚弱,嘴唇和身体时常出现乌紫。家人将孩子送到荆州一家医院进行治疗,但荆州的医院让其将婴儿送到武汉的医院救治。

17日,孩子的爷爷奶奶带孙子去武汉一家医院救治,但院方认为难以救活,便下达了病危通知书。无奈之下,老两口决定将孩子抱回荆州。18日,在到达荆州后,老人发现孩子没了气息,悲痛不已的老人,便挖了个小坑将孩子掩埋。

东城派出所民警介绍,汪某是沙市人,家庭环境完全可以承担孩子的救治费用,应该不会有意放弃孩子,因此,婴儿的爷爷、奶奶以为婴儿已经夭折,误埋的可能性较大。该所尚未对此事立案,暂当自诉案件来处理。

生死应由医院判断

救起婴儿的王先生一直关注着此事,他对孩子家属“误埋”的说法提出了质疑。王先生说,他听到孩子哭声时,孩子的爷爷奶奶就在现场,他刨土救孩子时,两位老人也未走远,他们不可能听不到哭声,更不可能认为孩子死了。

湖北楚韵律师事务所律师彭德江认为,如果婴儿家人凭自己的经验来判断当事婴儿已经死亡,而进行掩埋,不构成犯罪。但如果明知该婴儿还活着,为了丢掉包袱而活埋他,则涉嫌故意杀人,要承担刑事责任。

彭德江建议,遇到此类事情发生,为避免发生意外,家属最好将当事婴儿送医院,由医院作出科学的判断再作处理。

故园寻梦 发表评论于
假设婴儿真的死了,恐怕多少情况下家属还真是随意找个地方掩埋了. 看看前一段爆出的一个婴尸案就知道, 死了的孩子就任由医院太平间的临时工随便埋到河滩上了. 国人对生命看得还是太轻了.
nanxun 发表评论于
何祚庥: 谁叫你不幸生在中国!
·八戒· 发表评论于
要是在美国,律师们又可以挣一笔银子了。
MUIMUI88 发表评论于
去年不是有新闻,四川一对祖父母为了多生一个男婴,将几岁大的孙女直接放到火车轨上让压死,结果火车停下来,却把双脚碾没了,父母赶到后哭成泪人。
中国人的毛病是,把生孩子作为一生的一项重要投资项目,私有财产,因为各种的私心杂贪,所以才有了好多不应该有的悲剧。
孩子是你前世的债主,中国人不是发明了这句经典名言吗?没有什么好质疑的,要质疑的话,就是怀疑自己的老祖宗了。各人自律吧,别起哄围攻了。
未眠 发表评论于
湖北楚韵律师事务所律师彭德江认为,如果婴儿家人凭自己的经验来判断当事婴儿已经死亡,而进行掩埋,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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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律師還是人嗎?嬰兒死亡與否靠“家人的經驗”來判斷的就不構成“犯罪”,他們不想要這個病兒也會故意說憑他們的經驗嬰兒已經死亡。再說人是否死亡只要家人憑經驗判斷而不需要醫生的判斷,那還要醫生幹什麽?
蚂蚁王子 发表评论于
中国人就是心软,看得出来警察想为两老人开脱.中国的问题就是对犯罪行为惩处不力. 那里都有恶人和好人, 如果不严格执行法律惩处犯罪,坏人就就敢于犯罪.
yfw936 发表评论于
应该是误埋,因为是男婴。 如果是女婴的话,必须是蓄意谋杀
aleica 发表评论于
劣等民族, 可以理解。
阳虎 发表评论于
孩子啼哭声吸引路人的注意来解救,但刚刚亲手埋了的祖父母就在附近却充耳不闻,可能吗?是不是误埋,民警心里也清楚的很,无非想图省事蒙混了事.谋杀这么严重的公诉案件,因为是家庭内犯罪,受害者又是婴儿,就不认真查证,当成自诉案件(婴幼儿来自诉?荒谬之极!).简直是纵容犯罪,属于严重渎职,应该追究该员警法律和行政责任.

罪犯固然可恨,执法人员枉法更加使社会正义无法伸张,人民失去信心,公检法系统的腐败和渎职现象严重,政府应该下决心彻底整顿了.
2bfair 发表评论于
如果能证明两位老人听力有问题,则有可能是“误埋”,基于无罪推定,在中国和许多其它国家都不能定罪。
如果能证明两位老人听力没大问题, 恐怕无论在那个国家(包括中国)也是杀人罪(未遂)。
楼下:处死病婴在中国不只是现在才有,也不是只有中国才有。用不着那种感叹。
离惜 发表评论于
现在的国人,心真狠啊.